工作十年合同到期自动续签条款,提出申请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单位还是只签固定期限合同,还要求我把申请书的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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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10年后可以签无固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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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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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合同顺延致连续工作满十年,是否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顺延致连续工作满十年,是否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怀孕,劳动合同期满顺延导致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陈花娇(化名)于日入职天星游轮公司,从事游客检票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日起至日止,为期九年。”日,陈花娇发现自己怀孕了。第二天,陈花娇就将其怀孕一事告知天星游轮公司。由于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将至,且天星游轮公司不打算再继续聘请陈花娇,故天星游轮公司向陈花娇发出书面通知,称:“鉴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将至,公司经过多方考虑,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同时考虑到您已怀孕,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能到期与您终止劳动合同,故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至您哺乳期结束之日终止。在此,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司的付出!”陈花娇认为,天星游轮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等她哺乳期结束的时候,其已经在天星游轮公司工作满十年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天星游轮公司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次日,陈花娇向天星游轮公司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天星游轮公司明确表示拒绝。请问,天星游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律师说法劳动者怀孕,劳动合同期满顺延导致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怀孕,劳动合同期满顺延,致使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广东、浙江和江苏等地区。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期限的顺延只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进行了相应的延长,而非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法律没有对终止的情况做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违反法律关于合同终止的有关规定随意扩大解释,将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后果纳入其中。因此,法定的顺延事由消失时,合同自然终止。上海正是持这种观点的显著代表。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第一种观点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地区也是持第一种观点,如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持第二种观点的地区比较少,如上海。而律师本人也比较赞同第一种观点。本案中,陈花娇怀孕,劳动合同期满后顺延,致使其在天星游轮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根据法律规定,在陈花娇明确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天星游轮公司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撰稿人:何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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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十年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14:16:20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有网民近日通过本栏目留言咨询:我于01年6月在此单位工作至今,我今年与单位又签订了3年固定期限合同,等合同到期后,正好满十年,到时单位不给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到时单位与我协商签订一年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有权利解除合同吗,一年合同期满,单位是不是还要与我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要是我提出不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给我经济补偿吗,补偿多少?
  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劳动者应当及时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于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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