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农村合作医疗多少钱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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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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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什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什么
09-11-21 &匿名提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编辑本段]产生背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编辑本段]进展和目标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编辑本段]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武夷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便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编辑本段]建设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编辑本段]相关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中医药局 文件   卫农卫发[200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林)厅(局、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民主局、财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试点方案,规范运作机制,形成2~3种比较成熟的试点模式,供今后推广时借鉴。   二、明确扩大试点的目标和要求   各省(区、市)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速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办法。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三、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关心,提高农民的受益水平,引导农民踊跃参加,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财政确实有困难的省(区、市),可2006年、2007年分别增加5元,在两年内落实到位。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平均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同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辖区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六省的试点县(市、区)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中央财政对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省按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下拨到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   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好做法,积极进行农民个人缴费方式的探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如果农民个人自愿,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农民的个人缴费。要加强基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要建立健全既方便农民又便于监管的合作医疗审核和报销办法,实行基金使用管理的县、乡、村公示制度,把合作医疗报销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   随着试点数量的增加和政府补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在建立风险基金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是新增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大病统筹基金,也可适当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合作医疗的补助水平;三是补偿方案要统筹兼顾,邻县之间差别不宜过大;四是补偿方案的调整应从新的年度实行,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   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要按规定解决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编制,同时要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业务服务的试点。要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要求,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经办机构(保险公司)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保障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民提供方便、良好的服务。要继续加强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要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加强规范管理。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证,不得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新增试点县(市、区)适当提供启动经费。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的试点工作予以支持。   七、进一步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动员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慈善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的问题。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   八、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制定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并实行病人审核签字制;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收入中药品收入所占的比例。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维护公立卫生院的公益性质。要重视和加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应用,应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药诊疗项目列入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满足农民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需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医药价格标准。   九、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要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和人员,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供销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药品供销渠道,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药品经营活动。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或跟标采购;也可由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集中配送。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十、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并对中西部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重疫区的村卫生室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各级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立卫生院,并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承担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各地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明确乡、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按照明确职责合理负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强面向农村需要的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扩大定向招生试点。研究制定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倾斜政策,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工作。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城市医院要选派医务人员轮流定期到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助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城市医生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在县或乡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满1年。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在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分期分批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服务期限可以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服务的时间。县级医院也要建立对乡、村医疗机构的定点帮扶制度。要制定政策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志愿服务。   十二、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维护农民健康权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好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管理和政策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筹集、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农业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对筹资的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支持合作医疗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村药品监管,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健康发展;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注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通过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国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二○○六年一月十日[编辑本段]卫生部的指导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是专门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和规范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新农合的科学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和农民方便受益,在2-3年内建立起与新农合制度发展相适应、与建设中的国家卫生信息系统相衔接、较为完备和高效的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在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建立计算机网络联接,实现网上在线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实现新农合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新农合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原则和指导意见,负责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协调、指导省级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统一要求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对县(市)级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与技术指导。  (二)整合资源,技术适宜。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由于目前各地新农合的组织机构设置、制度设计和实施模式尚不统一,因此,要在系统建设实施前和实施中对业务流程不断调整和完善,用科学的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利用高效的信息系统使业务流程更加规范。各地要在遵循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卫办农卫发〔号,以下简称《规范》)前提下,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选择适宜的技术方案、投资规模和阶段性目标,并探索与当地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与信息交流,使相关信息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三)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原则上要按照《规范》要求,逐步以省为单位统一合作医疗管理软件。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统一软件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根据本指导意见及《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各地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财力等,组织招标采购,有重点、分步骤地逐年实施完成整个信息系统建设。在信息系统招标采购过程中,要切实选择具有经济实力、技术能力、行业经验和良好服务的合作单位共同进行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国家级和省级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和数据库要建立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如省级以下设立新农合信息平台,可以建立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委托设在经信息产业行政部门认定具有IDE(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资格的IT(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信息技术)企业,接受委托的企业负责新农合信息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维护。无论经办机构(含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采取何种模式介入,其与新农合有关的业务信息都必须纳入各省级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心数据库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管理与指导。未经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转移、公布和使用新农合相关信息,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要建立新农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长期、持续和稳定运行。要严格遵守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购买和使用正版软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规定和标准建设、管理新农合信息系统,使之具有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以及应对计算机犯罪和计算机病毒的防范能力,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三、信息系统结构  (一)信息系统框架结构。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要逐步建成以两级平台(国家级、省级)为主,多级业务网络(国家、省、市、县)并存的模式。提倡按照省级建立信息平台,县级建立业务操作网络,市级通过省级平台建立辖区虚拟信息管理网络的方式建立省以下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初期业务网络至少要覆盖到乡镇经办机构和同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并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进行适当扩展。市、县两级是否建立信息平台,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确定。  (二)信息系统构成。国家级和省级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构成可分为决策辅助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基层单位管理平台以及门户网站系统四部分。县级业务操作网络以新农合组织、管理与运行的基础信息收集和业务管理为主。要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在线费用审核、即时结算和实时监控功能。  (三)国家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以下简称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是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是直接服务于决策和联系各省级新农合信息网络的枢纽。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应具有海量数据存储、实时获取数据、支持数据应用、实现业务监测等多重功能。国家级数据库主要存储以下数据:  1.全国参合、补偿情况的规范化基础数据;  2.各省级单位上报的反映新农合基金筹集和使用、参合人员费用补偿情况的统计汇总数据;  3.各地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基础数据;  4.各地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基础数据;  5.全国新农合业务开展情况的统计汇总数据和监测、评估数据;  6.在新农合业务管理、监督和决策中所需要的其他数据。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建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国家级平台和数据库通过虚拟专用网与省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实时(或准实时)进行新农合业务数据的交换。同时具备必要时通过虚拟专用网捕获基层新农合管理部门业务数据或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数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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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介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至中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必将起到推动的作用。参考文献[1] 汪时东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与发展研究,中国初级卫生保健,):10-12[2] 夏杏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110-111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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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哪些方面?(一)有政府财政资助和支持,政府每人每年资助40元(以县为单位按参加人数),个人每年交费10元,个人不交费,政府就不资助。(二)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资金专款专用,管帐的不见钱,管钱的不见帐,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保证资金安全。(三)住院医药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并建立家庭门诊帐户,兼顾门诊医药费报销(每人8元)。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政府资助,是社会福利性的,主要是为农民建立长期、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让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减轻农民患病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长期运行吗?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为了建立健全一种长期、有效的适应农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项实事、好事,政府不但要长期坚持下去,而且要不断总结、完善、扩大,全面推广,让农民得到切实的医疗保障。5、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县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在本县各企业务工的人员,县、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时工和民办教师中的农业户籍人员。本着“村可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实行一户一证制。6、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什么要以户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全部参加?由于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质,靠大家的钱帮助少数病患者,因此,要求农户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目的是避免选择容易生病的人员交费,健康的人不交费的情况。7、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好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人难免不得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1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2万元,是个人交费的2千倍。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政府支持的资金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政府就不资助。再则,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两年内不生病还可以享受一次免费体检。8、为什么要农民出资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要承担相应义务,农民自己必须要参加。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实际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体现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扶持,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是有限的,只有让大多数人参加进来,才能扩大合作医疗资金筹集能力,充分发挥互助共济作用。9、为什么每年要交一次钱?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一个年度为期,在收费期内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只能在下一年度参加。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统计参合人数,便于合作医疗资金的准确核算。因为合作医疗正常运作是以科学的测算为基础的,要量入为出,能够吸收多少资金,就确定多少补偿标准,每年收支平衡。10、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筹资?政府财政资助资金能保证到位吗?资金会不会被挪用?农民每人每年自愿交费10.00元,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40元(中央20元,省15元,市2元,县3元),共计每人每年 50.00元,全部存入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形成以县为单位的统筹基金,专用于参加者住院医药费补助和门诊医药费补助。        政府的资助资金在参合人数上报核实后能按期拨付到位,参合基金不会被挪用。11、政府对五保户、特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哪些优惠政策?五保户、残疾人、二女结扎户中的贫困户、军烈属、80岁以上的老人等弱势群体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内的特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县民政局资助。12、在校学生已参加保险,要不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在校学生,包括所有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小朋友已参加保险,也要随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都受益。户口已迁出、在外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可以不参加。13、为什么要到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才能报销医药费补助?(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参合者的权益。必须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单位才能作为定点医疗机构,(2)便于管理,防止有人冒名顶替、拿虚假票据报销,套取合作医疗基金。14、医药费用是否可以跨年度报销?不能,因为合作医疗证有效期以年度为限,到期农户要继续交纳合作医疗统筹金才继续有效。所谓跨年度,是以医药费票据出具日期为准。对跨年度连续住院的,农户要在合作医疗证失效前及时交纳合作医疗统筹金。15.办公经费是不是从农民交的统筹金里开支?不是。新农合经办机构办公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不会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一分钱,农民交的钱和政府资助的钱及利息都要全部用在患病农民报销上。16、如何参加合作医疗?缴纳医疗合作金的时间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于每年11月30日前,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以户为单位缴纳下一年度参合费,有各乡镇合管办统一收缴、登记造册、填写。17、参合农民享受合作医疗补助的时间?从交费后的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周期,参合农民可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医疗费补偿待遇。如2007年缴纳参合费后,享受合作医疗补助的时间为日至日。18、农民自己缴纳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用途?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其中8元以家庭为单位设立家庭基金账户,剩余2元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一起共同组成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用于农民大病统筹报销。19、家庭帐户基金如何使用?家庭帐户基金(每人8元),主要用于家庭成员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本金和利息归己所有,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累积使用,但不能提取现金,不得抵顶下年度个人应交参合费。20、家庭帐户基金如何报销?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患者先行暂付,就诊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新农合专用处方及医药费发票到各乡镇卫生院合管科报销,也可数次累计报销。21、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如何使用?统筹基金以其用途设置为大病统筹基金、风险储备基金和健康体检基金。风险储备基金按统筹基金的12%提取,用于防范合作医疗基金透支或应对重大意外情况的应急。健康体检基金按人均2元的标准提取,用于连续两年内未发生门诊和住院费用的参合农民的健康检查。大病统筹基金为除风险储备基金和健康体检基金外的其余部分,主要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的补偿。22、我县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各乡镇卫生院。2)参合农民所在的本村定点卫生所(仅限门诊治疗)。23、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乡级起付线80元,报销比例60% ,封顶线3000元 ;县级起付线 200元 ,报销比例50%, 封顶线8000元;市级起付线800元 ,报销比例35% ,封顶线10000 元;市级以上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30%,封顶线20000元 。参合农民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医药费报销总额不得超过2万元。24、参合农民住院可享受哪些医药费补助?补助的范围是:床位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化验费、心电图、x光、B超检查及其它必需的检查费。25、计划内生育的如何享受医药费补助?参合农民计划内住院正常分娩的,每例定额报销医药费150元。因难产选择剖宫产的,住院按大病统筹基金报销标准给予医药费补助。(住院分娩的应带上有效的准生证明)26、新型农村合作不予报销的医药费有哪些?住院补助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并不是所有的医药费用都属于报销范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不予报销的医药费主要有:(1)未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医药费;(2)自购药品费、取暖费、水电费、院外会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洗涤费、伙食费、救护车费;(3)装配义肢、义齿、义眼、助听器、器官移植、换瓣及起博器、理疗设备、美容整容费及其后遗症医药费、不孕症、性病及性功能障碍和人流、引产费等;(4)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残和吸毒、酗酒、自杀、他杀、自残、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医疗鉴定及因劳务输出造成的工伤、职业疾病发生的医药费;(5)疗养、康复、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住院及未经同意,擅自转外住院治疗的医药费(急诊急救除外);(6)计划外住院分娩发生的医药费用;(7)治疗期间,凡与疾病无关的医药费、处方中与诊断不属的药品费、超范围的检查费、无医嘱的药品费、弄虚作假的医药费,甘肃省新农合目录外用药;(8)输血、白蛋白及营养滋补药品。(9)由县合管办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27、参合农民违反哪些规定不予报销或须退回已补助的医药费?1)将本人的《合作医疗证》借给他人使用的;2)私自涂改《合作医疗证》、医疗费收据和病历资料、处方等虚报冒领的;3)因本人不遵守合作医疗制度规定,造成不能报销或影响报销而无理取闹的;4)其他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28、参合农民在县内就诊住院注意事项有哪些?参合农民因病需要就诊、住院治疗时,凭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在接诊定点医院看病或办理住院手续,(〈合作医疗证〉上照片不全或未张贴照片的应提交患者近期登记照片,以便确定身份)。在县级医院住院的,住院当日或三日内携带本人《合作医疗证》、户口本(身份证)、住院诊断证明到县合管办开具就诊通知书;在乡级卫生院住院的,为方便参合农民,由乡镇卫生院合管科人员代办。29、参合住院患者如何报销医药费?参合农民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交押金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期间《合作医疗证》由定点医疗机构临时保管,病人交清住院费用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出院证、复写处方、收费项目明细清单、费用结算清单等有关证件(因干农活所致的意外伤须出具村委会介绍信,由乡镇合管办审核后加盖公章),在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报销住院补助费用。30、如何计算报销方法?(1)减起付线。(2)减用药目录以外的费用。(3)乘报销比例。(4)超过封顶线按封顶线付给。计算方法=(总费用-不予报销费用-起伏线)×就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31、如何转外就医?合作医疗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凭《合作证医疗》、身份证或户口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按要求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县合管办审批后,方可转院外出治疗。情况特殊的,如急危重病人需转诊转院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可先电话(4428615)报县合管办,随后再补办相关手续。32、转外就医患者出院时须带哪些资料?就诊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就诊医院公章)、费用结算清单,收费项目明细清单、转诊转院审批表。33、转外就医医院有何规定?1)张掖市定点医院:张掖市人民医院、张掖市中医院、张掖市妇幼保健站、张掖市红十字精神病院;2)省级及省级以上医院必须是非营利性医院。34、转外就医患者如何报销医药费?转外就医患者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合管办登记备案,填写转院登记表、就诊通知书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结算报销。未经县合管办审批登记,直接到县外住院就诊的,其医疗费原则上不予报销。35、住院期间目录内用药是如何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药品时,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比例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5%。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必须要征得参合患者的同意。36、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如何管理?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财政、合作医疗办、银行三方联管制度,财政管帐,合管办管事,银行管钱,相互制约,钱帐分离,封闭运行,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医疗费用报销。37、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怎样监督?县上成立由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定期将基金报销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38、新型合作医疗证的填写有哪些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要加盖统一印章、内容填写要翔实、编号统一规范(10位数)、照片张贴齐全、并与本人身份证名字相一致,不得涂改。3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遗失后如何换证?在使用过程中,《合作证医疗》不得转错,如有遗失或损坏,由本人提出申请,执村委会介绍,经乡镇合管办审核后,上转县合管办补办。40、外出务工人员如何参加合作医疗?外出务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合作医疗,因病住院必须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向县合管办报告备案,出院后持出院证明、病历资料复印件(加盖就诊医院公章)、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及务工证明,到县合管办审查后,转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办理报销补助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可由近亲属携带有关资料代为办理。41 、能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吗?多少时间能拿到报销款?能,只要手续齐全,一般当天能办结,办结完就能拿到报销款。特殊情况当天不能报销的,工作人员会说明。42、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们农民该怎么办?“生命之重,重于千金”,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众人拾柴火焰高。农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在新一届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同抵御大病风险,在政府援助之手的牵动下,用广大农民的互助友爱之手共同铺筑健康幸福之路。4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宣传歌阳光照大地,政策惠万家。参加新农合,医疗有保障。个人交得少,政府补得多,特殊困难户,民政局资助。参了新农合,看病有补助,家庭负担轻,健康有保障。听听同村的,看看领钱的,算算经济帐,怎么都划算,早参早受益,不参没法补,政策真正好,大家来参保。44、新农合筹资宣传歌每天花三分,参合保健康,个人交十元,政府补四十。十元取八元,家庭帐户存,剩下两元钱,大病统筹金。无病帮别人,有病别人帮,合作加互助,医疗有保障。45、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宣传歌合作医疗款,健康保障金,个人不交钱,政府不给补。基金设专户,管用两分离,管钱不见帐,管帐不见钱。各位请放心,专款会专用,使用会公示,大家来监督。46、参合农民就诊住院宣传歌看病选定点,证件带齐全,身份合作证,样样不能少。医生开诊断,来到农合办,填写通知单,医院交押金,住院把病治,处方要复写,患者要签字,治愈出院时,交钱把帐结,结算要清单,医院合管科,报销手续办。47、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宣传歌乡级医院住,比例是六十,门槛费八十,最高报三千。县级医院住,比例是五十,门槛费二百,最高报八千。市级医院住,比例三十五,门槛费八百,最高报一万。省级医院住,比例是三十,门槛费一千,最高报二万。报销如何算,花费减门槛,再减不报的,乘以报销比。48、参合农民转诊转院宣传歌大病若转院,需要逐级转,转诊审批表,县级医院填。来到农合办,审批手续办,转院到定点,去把病治疗。病愈出院时,资料带五样,诊断开证明,结算要发票。出院小结填,费用清单全,病历复印件,医院公章盖。来时带齐全,再到农合办,填写通知单,卫生院报销。49、合作医疗证使用管理宣传歌合作医疗证,加盖统一章,照片张贴全,姓名填写好。字同身份证,不要乱涂改,各家有编号,一共十位数。看病报销后,证本有记录。证件若遗失,去到村委会,开具介绍信,乡镇审核后,上转合管办,来把证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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