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不动产证 房产税登记与房产税征收有何关系

上海不动产登记三类房产受影响 对征收房产税有帮助_新浪上海_新浪网
  ◎每经记者 吴若凡
  9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获悉,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自日起,上海将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据记者了解,虽然此前福州、南京等地已开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今年6月12日,上海奉贤区也已经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但这一次是上海第一次就全市范围提出落定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对于目前火热的房地产,不动产登记的实施会否对市场产生影响?中原地产分析师卢文曦认为,确权登记制度的确对以后征房产税是有帮助的。
  亿翰中国执行董事张华东表示,从长远来看,规范化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对于整顿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乱象与弊端是有好处的。
  不动产登记带来三项变化
  据悉,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将由不动产登记替代,因而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会停止发放,改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另外,据了解,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各区县会将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不动产登记制度(确权登记)的出台能决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优淘城总裁薛建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至少三类房屋将受影响,“首先,市面上许多国企的职工用房会受影响。这类房屋在市面上流通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根本没有进行确权登记,新规执行后它们将会进行确权。”
  “另外,民国时期上海的一些房子也会受影响,这类房子有房产证,但房屋内一般住着十几户人家。执行确权登记之后,届时房屋内的住户需向全房产持有人补交一部分房款作为补偿。”薛建雄说道。
  “还有一类是以前政府划拨给企业的用地,这类土地经由企业建造房屋之后,几经转手留在老百姓手上,但产权却是不清晰的。”薛建雄表示,“执行确权登记后,这类房屋也会补交一部分费用。”
  对征收房产税有帮助
  不动产登记对部分房屋会有产权确定、补缴房款一类的影响,对于市场层面,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本身是一种制度,并非调控手段。从之前的试点城市来看,并没有因为实施不动产登记而出现市场波动。
  针对外界传言的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以后要多征税,薛建雄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征房产税并无直接关系,如今征税实行增值税改革,房产只要交易过户都按照差价征税。
  在卢文曦看来,确权登记制度的确对以后征房产税是有帮助的。此前,一些没有确权的房屋因为不征税的缘故,往往在售价上要比同一区域的普通商品房价格高出不少,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市场紊乱,无证房屋竟然比有证房屋要贵。
  张华东认为:“从长远来看,规范化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对于整顿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乱象与弊端是有所助益的,将会促进房地产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也终将为房地产评估行业带来积极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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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不动产即使不登记,也能征收房产税_新浪新闻
  据新华社电 昨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房产税和不动产登记没有直接关系,不动产即使不登记,也能征收房产税。
  有记者问到,不动产登记实施后,何时开征房产税?日前热传的不动产“总登记”为何物?姜大明表示,房产税和不动产登记没有直接关系,不动产即使不登记,也能征收房产税。他指出,没有不动产“总登记”,“总登记”就是总换证的意思,群众不接受,所以不搞了。现在虽然使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但以前与不动产有关的证都算数,新旧证并行。不动产发生变化后,才要换新证。中国的事不能一刀切,一刀切非出事不可。  (原标题:不动产即使不登记,也能征收房产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在发言时说……然后,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伤心之处”,指出一个残酷的现实——“银行是弱势群体”。在场的有总理,有央行行长,哄堂大笑。大家为什么笑呢?
我有时是个认真的人,别人承诺过我的事情或者我承诺过别人的事情,一般会当真。所以,苏荣说的“再找时间”至今没有兑现,我耿耿于怀,并一直抱着希望,直到他落马才死心。
就在三天之前,也即两会开幕当天,施芝鸿即通过上海滩新锐媒体澎湃新闻放话,“在采访中,施芝鸿更多次强调,对于来自国外媒体的所谓‘告别‘三个代表’、迎来‘四个全面’’的挑拨性言论,务必保持警惕。”
很多人不是不想追求,而是承受不了追求付出的代价,这或许就是大多数人的一种生活状态。有勇气选择是奢侈的,如同你在汹涌人潮中独树风骚。是啊,辞职多风骚,我只想做我想做的事。可是风骚也需要真功夫。房产税最新消息2015|不动产登记后年全面实施: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 基金 - 至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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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后年全面实施: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从明天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也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传说中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还是来了,围绕其相关的房产税、遗产税、等问题扑面而来,这些问题也成为人们现在谈论的热点。
  &不动产登记要实施了,房产税还会远吗?那些手握多套房子的人会不会抛售?如果抛了,会不会因此而降下来呢?&许多朋友说出了他们最最关心的问题。有的朋友现在已经结婚生子,目前仍租房居住,一直等着出手买房的好时机。
  如今不动产登记来了,是不是再等等就是合适的买房时机?有的朋友说房产税已经嚷嚷了好几年了,但是周围朋友有好几套房的很多,他们并没打算卖掉手中的房子,因为国内的投资渠道太窄了,选择不多,相比之下,资源良好的房产还是很好的投资。
  就算征收房产税,投资回报应该也是乐观的。&有的说跌有的说没影响,每个人都似乎变为了房产专家,只是在当前国内政治经济环境下,大家好多关键因素大家没有考虑进去。如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的要求,而物权法还有许多要求有待落实。
  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咱们的房子会不会变成永久?这些问题国家还要研究制定许多的细则,不动产登记的推进,必将&倒逼&房产税、房等一系列问题的明确,但是在中国房地产没有走出低点的情况下,我认为这些税费的开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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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报 &&
作者:刘佐
去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无疑,这将对我国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管理发挥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包括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但是,倘若有人以为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前提,进而税务机关就可以根据每个纳税人在全国各地拥有房地产的总量统一征收房地产税,恐怕难以成立。
再进一步讲,有些人主张通过不动产登记制度核实房地产所有者在全国不同地区持有房地产的情况,以便汇总计算其持有的房地产总量,然后按照累进税率或者其他累进方法(如第一套住宅免税,从第二套或者第三套住宅开始征税)征收房地产税,调节收入、财富分配。这种主张貌似有一定道理,从技术上看也不太难,但是违背了税收的基本原理,也不符合各国征收房地产税的通行做法,因而并不可行。
从房地产登记管理和房地产税征收的实际情况看,在国务院发布上述条例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先后公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涉及房地产的法律,其中都有关于房地产登记的规定,一些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因而多年来税务机关征收房地产税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实际征收工作也是正常运行的。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我国2013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分别为1581.5亿元和1718.8亿元,分别占当年我国税收总额的1.4%和1.5%。
从房地产税的基本原理和各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实践看,因为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坐落在固定的地点,其所有者、使用者可以直接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治安、教育等多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故房地产税通常被各国列为地方税,我国也不例外。按照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房地产税由房地产所在地政府所属的税务机关征收,不能跨地区征收。且不说北京市的税务机关不能对本市居民在我国外省市持有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就是北京市西城区的税务机关,也不能对本区居民在东城、密云等区、县境内持有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
还应注意的是,房地产税不同于调节收入分配的所得税和调节财富分配的遗产税,其征税对象是单位、个人缴纳所得税以后的收入形成的财产,不能按照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的方法征税。
目前,各国鲜见按照纳税人在本国境内各地房地产合计数和累进税率征收房地产税的做法,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史上似乎也没有这种做法,对本国纳税人在境外持有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当然,通过上述不动产登记制度了解个人持有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开展某些研究工作,核查某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房地产,或许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妨提请统计、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考虑,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建、审计、国资委、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也可以信息共享。
(作者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原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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