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有房产是否征收美国房产税如何征收

个人将购买的商业用房用来居住,是否可以免征房产税?
访问次数: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对个人所有的居住用房,不分面积多少,均免征房产税。个人将购买的商业用房用来居住的,暂免征房产税。企业供职工宿舍用的自有住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今日新帖:5487 在线学员:14878
6694主题帖
7964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学术级别: 资深会计师
回帖:41797
经验:163696
鲜花:<span id='flower88
金币:<span id='medal25
问:企业供职工宿舍用的自有住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规定执行,即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但其房产原值与应税的房产原值必须划分清楚,如划分不清楚的,不可扣除该部分自有住房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根据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是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
楼主其他文章
最美女会计
6694主题帖
7964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学术级别: 资深会计师
回帖:41797
经验:163696
鲜花:<span id='flower88
金币:<span id='medal25
不需要缴纳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
4359主题帖
33044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学术级别: 资深会计师
回帖:64012
经验:205485
鲜花:<span id='flower89
金币:<span id='medal597
论坛等级: 终极会员
学术级别: 中级会计师
回帖:6647
经验:15212
鲜花:<span id='flower3
金币:<span id='medal20
1349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学术级别: 中级会计师
回帖:37175
经验:75435
鲜花:<span id='flower02
金币:<span id='medal673
做最好的自己,决断自己的命运,找准平衡点,做最应该做的事情,要做就做得最好,保持一颗年轻的心,确定目标全力以赴。
正保培训项目
我的新动态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日 来源: 互联网 【】 【】分享到:
中研网讯:  房产税优惠政策有以下几项: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相关研究报告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中国人名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免征房产税。  6、从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机构等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从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2)自日起至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本文分享地址:
相关新闻关键词阅读:
未来几月多数城市房价将进一步下跌...
房地产行业降温趋势有加速迹象。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落至四年...
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移动支付市场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期,显而易见的...
财政部昨日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74638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
去年9月份以来,全国同期推广新能源客车6830台,河南占比超全国的三分之一7...
“谢谢,看到你们周末还在工作,又给我讲了这么多常识,医疗器械安全我们放...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研究中国能源安全战略时,提出能源行业要推动能源消费、能...
热泵技术自上世纪90年代引进国内以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二十年来,全国利...
深圳运营中心:深圳市中研普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华南运营总部: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中路东风大厦12楼全层 邮编:518031 &&乘车路线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856--5388 客户服务专线:6 06 96
专线:6 29596 专线:6
媒体合作:6 广告合作:6网站合作:6 邮箱: 传真:8
咨询QQ:5336038
Copyright (C) 199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行业研究网(简称“”) TM 旗下网站 粤ICP备号您已成功注册高顿网校
用&户&&名:
初始密码:(您手机后六位)
请尽快到个人中心 。
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如有疑问请致电 400-825-0088
登录高顿网校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合作账号登录
新版建议课程反馈题库反馈直播反馈
反馈内容(*必填)
亲爱的用户:欢迎您提供使用产品的感受和建议。我们无法逐一回复,但我们会参考您的建议,不断优化产品,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 上传图片
很愤怒刚学习不久,没法学啊要考试了,急死我了这次就不告诉你们老板了,限你们赶紧弄好算了,麻木了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3199753',
container: s,
size: '104,48',
display: 'inlay-fix'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3298216',
container: s,
size: '200,30',
display: 'inlay-fix'
企业将自有房产作为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是否缴纳房产税?
小编导读:
问:日中国税务报的第11版上端《下岗再就业如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文章中提到“企业将自有房产作为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可暂免房产税”(根据财税〔号),请问:
1.企业将自有房产作为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能否按该报所述暂免房产税?
2.企业将自有房产作为员工宿舍有偿提供给员工居住,但收取房租原低于同期市场公允价值,且收取的租金已入账并缴纳了营业税,请问此情况下能否暂免房产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法规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如果符合财税〔号文规定的“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法规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否则应按规定计缴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价格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电话:021-),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责编:高顿网校
Copyright &copy
高顿网校,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