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良:房产税最新消息2018,该如何征收

房产税试点拟扩大范围_财经频道_新浪网
起因:房产税全国推广终落地丨上线时间:日丨制作人:杨帆
专题摘要:日,国务院确定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3月1日,国务院出台国五条细化政策,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征税20%。[] [] []
你认为房产税是否遏制了高房价?
你是否赞成房产税扩大范围?
概念: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首批试点城市:
征收范围: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外地户籍新购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征收范围: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
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2011年房地产政策一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围
北京重新界定普通住房标准
国内多个城市上调首贷利率
住建部要求各地公开保障房信息
11月末以前必须全面开工
《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
住建部: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
多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
上海房产税率为0.6%,起征点定为人均60平方米;重庆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税率为0.5%-1.2%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详解“国五条”
我国房地产领域相关税收一览
开发流通环节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0.5-10元/平米
土地增值税
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30%、40%、50% 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企业所得税
中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
应纳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产的收入"额减除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价格
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契约价格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三税”之和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0.5-10元/平米/年
房屋产权所有人(个人免征)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2%(12%)/年
城市房地产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房屋折余价值或房屋租金收入
1.5%/15%(新房免三年)
部分国家和地区房产税征收情况
国家、地区
中 国(现行房产税)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主要是针对经营性房屋征收,对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屋暂免征收。
不 动产保有税称为物业差饷,按年缴纳。应税物业包括房屋、土地(不含农地)和包括码头在内的其他构筑物。可免除差饷的包括全部业主自住楼宇;空置、不作任何 用途以及社团、商会拥有的物业。计税依据是物业的应税净值,即物业应评税值扣除拥有人支付的差饷后,再减去20%的修缮及支出免税额后的余额。
政 府一般按1%到3%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不过,美国对拥有个人住房的业主,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优惠,比如给予一定额度的 减免税额。而对贷款购买自用房屋的,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贷款的利息支出。对出售个人使用过的自有住房的所得豁免税收等等。
征税对象包括个人住宅和营业用房,对营业用房及低收入者有减免规定,但对个人住宅没有。这种税收政策可以说是在鼓励房屋出租。
以土地和房屋的评估总值的0.5―15%,根据业主的不同情况征收税,自己居住、自住加出租、商业性等不同用途的地产,房地税也不相同,对拥有第二套住宅的人以高税率征收。
包括“未建成区的地产税”、“建成区土地税”和“住宅税”。按规定,“未建成区的地产税”由空地的所有者缴纳税金,其税金减免部分是20%;“建成区土地税”由建筑物的业主缴纳税金,其租金减免部分是50%;“住宅税”由住宅居住者缴纳税金,没有减免部分。
微博热议房产税扩围
专题内搜索房地产税“闯”两会
来源:人民网
  “XXX来了!”  “快跑!”  3月1日,《国际金融报》正式投入全国两会报道,连日来,作为一位跑政协的记者,真是体会到跑的力量。从委员们入门处,到电梯口,80米左右的通道,一天下来,记者折返跑数十趟。  一个委员出现,瞬间被记者包围住。  “您能不能谈一下……”  有些民生话题反复出现,其中,“房地产税的征收”很热门。  对于这个问题,委员们不排斥,愿意谈。  “房地产税是等不起的。”  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对此问题尤为关切,“草案送交一审之后,还要征求社会意见,如果各种意见难统一,二审三审也有可能,搞不好还需要四审。”  岂止程序上繁复,上关乎中国税制的归并,下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感,不经意间,已谈论十年有余。眼下,共识是,房地产税一定会推;分歧是,怎么推何时推。  在找寻解决这些分歧的过程中,无论是委员还是记者,都不是旁观者,而是亲历者。  何时推?  “估计五年内难推出”  “房地产税”是近些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点话题,今年也不例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月23日,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据相关专家透露,目前政府已经设计出几份房地产税草案,但对方案内容未形成共识。  据我国立法程序,一项法案需历经起草、形成草案、审议、表决、公布、实施等步骤。这个过程需要进行大量的论证、试验,非一朝一夕之事。本次全国两会上,对于房地产税的推进,一些政协委员期待先实现一个小目标:把房地产税草案送全国人大审议。  贾康几年前就呼吁,房地产税征收必须在2017年两会上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通过后开始实施。  此次,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房地产税是“等不起”的。他认为,草案送交一审之后,还要征求社会意见,如果各种意见难统一,二审三审也有可能,搞不好还需要四审。  根据制度安排,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到2017年底。按照目前的进度,房地产税草案在2017年底前在全国人大获得通过的难度较大。  对于房地产税推出的时间,各方预期其实差别较大。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曾在上海公开表示,房地产税设计复杂,估计五年内难推出。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实施房地产税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时间来推进。如果认为2017年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是杞人忧天。因为很多立法十年也磨不成一剑,房地产税实在太复杂了。  房地产税是此轮财税改革的重头戏,按照2020年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认为,2020年左右可能推出房地产税。  怎么推?  “支持各地区探索创新”  1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在该指导意见里,有这样的表述:  (二十八)鼓励开展改革探索。……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认真总结各地区在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  这句话关于“房地产税”的提法,核心是“支持各地区探索创新”、“总结之后推广”。  有分析认为,这传递两个层面的信息:第一,房地产税出台时机尚不成熟;第二,房地产税可能先在某些城市、省份试行,然后再推广。  目前楼市分化严重,部分中小城市房地产供给过剩,如果全面开征房地产税,或对这些城市经济产生一定的冲击。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是一个很高端的文件,由中办、国办一起下发的,是一个大的改革的指导方针。其中涉及到房地产税,既然提到房地产税,应该承认了房地产具有区域性。  提到试点,不得不提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  2011年1月底,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方案。从试点政策看,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主要是针对新增住房的,至于在试行之前购买了多套房的人,则不用缴纳。  在上海试点时,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缴房产税4200元左右。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学良称,上海、重庆目前的试点范围太窄,考虑到政府征税的成本问题,试点地区的税收收入可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胡志刚也表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六年,成效不是很大。  对于上海和重庆两大城市的试点情况,贾康认为,中国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在相当长时间内,中国必须扣除一个免征额。无论多富的人,他的第一单位的消费住房是要受到免税待遇的,所有人在这个框架下是一律平等的。这能让老百姓吃下一颗定心丸。  房地产税是啥税?  中国房地产领域税种多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权威部门出来解释,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以前叫房产税而现在叫房地产税?  从财税制度上讲,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是没有税,而且不少。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行的涉及房地产的税收,包括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种,再加上其它一些收费,中国房地产领域不仅税种多,税负在各个环节分布也不够规范。  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房地产税税费不算低。独立经济学家马光远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领域税费改革应该在维持现有税负水平的基础上,调整结构,而不是只强调征收房地产税,但对于其他税费却不进行调整和清理。  如果从物业税算起,围绕房地产税的讨论,中国已经进行了10多年。  之所以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主要有两大目的:一、通过税收手段抑制房地产投资和房价;二、对“不动产税收”体系进行归并和改革。  为了完善国内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税费,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税费”。  实施条件是啥?  两大先决条件一个不能少。  房地产税实施必须具备两大先决条件:一是需要依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搞清楚全国的房产数量,这些房产分布在哪些人手里。根据相关数据,再行确定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相关税率。  第二个条件就是房地产税里“土地”部分的税如何征收。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已经包括开发商获取土地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年限内,已经一次性缴清所有的租金。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一种,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按法理,无法向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土地”税。  所以,有观点认为,如果房地产税真的征收,土地出让金应该免收,这样才能起到真正意义上降房价之目的。可是,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土地出让金的免收能实现吗?  哪些房子征税?  有两条技术路线可走  据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目前农村户籍家庭93%都拥有住房;在城镇有户籍的居民家庭户均人口3人,户均1.2套住房,其中69%的家庭拥有1套住房,15%的家庭拥有2套,3.6%的家庭拥有 3套以上,还有13%左右是无房户。简单推算,中国现有城镇人口7.5亿,约2.5亿户,户均1.2套房,便是3亿套住宅。  向这3亿套房产征收房地产税,一直有两条技术路线可走:一是全面计征,一家可免除70平方米的房地产税;二是一套免征,二套及以上计征。但讨论一段时间后有人提出,如果对第一套房征税,必然会导致离婚率飙升。第二套房可以征收税率低一点,但对于第三套、第四套,乃至更多套的房子,不应该再给予税收优惠了。  至于税率如何定? 多个与会委员认为,必须不同区域区别对待。贾康认为,可以借鉴美国征收房产税的经验,但是绝对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美国的征收点在3%-4%左右,而中国城市群体大,北上广与县级城市存在差距,税率肯定不能一刀切,这样会“误伤”刚需群体。  能否抑房价?  不要把希望寄托在税种上  当前政府政策导向非常明确,就是要抑制房地产泡沫。  习近平总书记谈及房地产市场议题时表示,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  新上任的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对房地产行业的泡沫也很警惕,“房地产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去年新增贷款里面,房贷就占了很大比例,监管层必须谨慎注意。”  去年国庆调控政策比较密集出台之后,去年11月以后,热点城市成交量开始下滑,部分城市房价开始止涨,甚至微跌。有分析认为,这次楼市降温至少会持续到2017年底,贯穿全年。  但全国政协委员、原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认为,这只是行政命令的短期效应,不能从根本上治理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  那么,房地产税能够为楼市降温吗?  从理论及欧美等国的实践看,建立在土地权属永久基础上的房地产税作为持有环节的税收,通过增加房东的持有成本而能够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就房价的简单逻辑而言,影响房价的因素非常多,供需关系、土地制度、投机因素、货币供应等,都可能成为影响房价的因素。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表示,不要指望一个房地产税就能降低房价,调控房价还需要结合土地供应、信贷资金等综合施策。  马光远认为,房地产税,作为其中一个因素,确实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有委员建议,可以先在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征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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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各地探索创新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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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1月12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意见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要鼓励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改革的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土地资源配置、国资、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鼓励开展改革探索方面,《指导意见》中提到了税。  2011年1月底,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学良称,上海、重庆目前的试点范围太窄。考虑到政府征税的成本问题,试点地区的税收收入可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改革的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在不久前闭幕的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便是焦点。会议提出,“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表示,虽然此次会议没有明确提出房地产税,但里面提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需要“财税”手段,其实就包含了房地产税。不要指望单一的房地产税就能降低房价,调控房价还需要结合土地供应、信贷资金等综合施策。  据相关专家透露,目前政府已经设计出几份房地产税草案,但对方案内容未形成共识。对于房地产税推出的时间,各方预期差别较大,但一致认为2017年不可能推出。中国人民参事盛松成曾在上海公开表示,房地产税设计复杂,估计五年内难推出。房地产税是此轮财税改革的重头戏,按照2020年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冯俏彬认为,2020年左右可能推出房地产税。  作为“长效机制”重头戏,房地产税立法“窗口期”又度来临。近日有人乐观估计,随着调控政策持续收紧,投资性买房需求逐渐被有效遏制,2017年房价不会出现大幅上涨,将逐渐趋稳。同时,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推动房地产税立法、探索用房地产税代替房产税等政策推行,平稳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也将逐步建立。
(原标题:发改委:支持各地探索创新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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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天基金房产税试点城市效果如何?房地产税是否是未来的趋势?
来源:税屋子
根据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一、有哪些城市?  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杭州、北京也曾上报了房产税试点方案,其中,杭州方案获得财政部、住建部的认可,并已经走完会签程序。不过,在最后一刻,杭州房产税试点工作被紧急叫停。因此,真正实施了房产税的城市只有上海和重庆。  (一)上海。  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税率:0.6%,免税额:人均60平(含60);  (二)重庆。  以下三种情形需要缴纳房产税:  1.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存量增量都收  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  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免税面积:日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第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予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应税住房不予扣除;纳税人家庭拥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应税住房不予扣除。二、试点效果如何?  据媒体报道,房地产税对于调控房价的作用不太明确,不能把调控房价的期望全部放在房地产税上面。房产税试点已在上海和重庆开展逾4年,但影响十分有限。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的四年多来,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房产税的收入甚微,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较小。综上所述,由于房产价格评价体系不完善,评税机制不健全,现实中存在很多避税现象尤其“阴阳合同”的存在,使得税收收入漏洞过大,对地方政府财政税收贡献率不大,涉及人群有限,房产税的实施效果也大打折扣,因此房产税照目前的情况来说不适合扩围。三、房地产税是否是未来的趋势?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一字之差意味着什么?  从2011年上海与重庆试点房产税,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专家称“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学良认为,从国际经验来讲,房地产税是个地方税种,地方可以拥有自主权。  针对我国的情况,他补充道,“不同的地方发展情况差距大,房价差别也很大,地方试点的方式可能比中央的一刀切效果更好。”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表示,因为房地产税的设计难度比较大,所以中央通过各地创新的方式,集思广益。  对于房地产税的设计初衷,他认为,目前,房地产税的征收目标没有明确。究竟是为了扩充财政收入还是调控房价?  从扩充财力方面衡量的话,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将会大一些,但这带来很多问题,比如房价如何评估,每人拥有多少套房如何清查,对于不交税的个人如何处置等。  “目标如果是调控房价的话,能不能稳住房价目前还不确定。”张德勇说。  刘学良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应该宽税基、低税率,扩大征收范围;此外,考虑到税收的转嫁因素,房地产税不要有太多选择性的政策和豁免条款。  在刚结束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任院长、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就刚结束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答记者问。  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要构建市地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我所理解的基础性制度里至少需要包括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还有就是税收制度。税制并不是万能的,但作为一个基础制度中的必要选项,没有它又是万万不能的。把基础性制度搭建好,有效制度供给的事情做好,就是以房地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制度建设形成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可靠支撑。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推进越快越好,呼吁房地产税应加快走完立法城市,先从“火”的城市开始。  贾康表示,房地产税不能够照搬美国普遍征收的模式。他说,美国房地产税征收模式是建1平方米征1平方米,简便、征管成本也低,但在中国现有的情况下,社会却接受不了这样的方式。如果放宽到第一套房不征收,能够缓解不少矛盾,但却有可能出现离婚潮。而要想避开离婚潮,就还得再放宽,从第三套开始征。“到底要怎么征,还需要阳光化的理性讨论。”房地产税立法只是时间问题,虽然立法过程会重重困难,但开征房地产税显然已经成为未来房地产税收的一个趋势,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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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来了!”  “快跑!”  3月1日,《国际金融报》正式投入全国两会报道,连日来,作为一位跑政协的记者,真是体会到跑的力量。从委员们入门处,到电梯口,80米左右的通道,一天下来,记者折返跑数十趟。  一个委员出现,瞬间被记者包围住。  “您能不能谈一下……”  有些民生话题反复出现,其中,“房地产税的征收”很热门。  对于这个问题,委员们不排斥,愿意谈。  “房地产税是等不起的。”  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对此问题尤为关切,“草案送交一审之后,还要征求社会意见,如果各种意见难统一,二审三审也有可能,搞不好还需要四审。”  岂止程序上繁复,上关乎中国税制的归并,下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感,不经意间,已谈论十年有余。眼下,共识是,房地产税一定会推;分歧是,怎么推何时推。  在找寻解决这些分歧的过程中,无论是委员还是记者,都不是旁观者,而是亲历者。  何时推?  “估计五年内难推出”  “房地产税”是近些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点话题,今年也不例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月23日,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据相关专家透露,目前政府已经设计出几份房地产税草案,但对方案内容未形成共识。  据我国立法程序,一项法案需历经起草、形成草案、审议、表决、公布、实施等步骤。这个过程需要进行大量的论证、试验,非一朝一夕之事。本次全国两会上,对于房地产税的推进,一些政协委员期待先实现一个小目标:把房地产税草案送全国人大审议。  贾康几年前就呼吁,房地产税征收必须在2017年两会上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通过后开始实施。  此次,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房地产税是“等不起”的。他认为,草案送交一审之后,还要征求社会意见,如果各种意见难统一,二审三审也有可能,搞不好还需要四审。  根据制度安排,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到2017年底。按照目前的进度,房地产税草案在2017年底前在全国人大获得通过的难度较大。  对于房地产税推出的时间,各方预期其实差别较大。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曾在上海公开表示,房地产税设计复杂,估计五年内难推出。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实施房地产税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时间来推进。如果认为2017年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是杞人忧天。因为很多立法十年也磨不成一剑,房地产税实在太复杂了。  房地产税是此轮财税改革的重头戏,按照2020年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认为,2020年左右可能推出房地产税。  怎么推?  “支持各地区探索创新”  1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在该指导意见里,有这样的表述:  (二十八)鼓励开展改革探索。……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认真总结各地区在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  这句话关于“房地产税”的提法,核心是“支持各地区探索创新”、“总结之后推广”。  有分析认为,这传递两个层面的信息:第一,房地产税出台时机尚不成熟;第二,房地产税可能先在某些城市、省份试行,然后再推广。  目前楼市分化严重,部分中小城市房地产供给过剩,如果全面开征房地产税,或对这些城市经济产生一定的冲击。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是一个很高端的文件,由中办、国办一起下发的,是一个大的改革的指导方针。其中涉及到房地产税,既然提到房地产税,应该承认了房地产具有区域性。  提到试点,不得不提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  2011年1月底,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方案。从试点政策看,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主要是针对新增住房的,至于在试行之前购买了多套房的人,则不用缴纳。  在上海试点时,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缴房产税4200元左右。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学良称,上海、重庆目前的试点范围太窄,考虑到政府征税的成本问题,试点地区的税收收入可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胡志刚也表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六年,成效不是很大。  对于上海和重庆两大城市的试点情况,贾康认为,中国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在相当长时间内,中国必须扣除一个免征额。无论多富的人,他的第一单位的消费住房是要受到免税待遇的,所有人在这个框架下是一律平等的。这能让吃下一颗定心丸。  房地产税是啥税?  中国房地产领域税种多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权威部门出来解释,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以前叫房产税而现在叫房地产税?  从财税制度上讲,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是没有税,而且不少。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行的涉及房地产的税收,包括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种,再加上其它一些收费,中国房地产领域不仅税种多,税负在各个环节分布也不够规范。  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房地产税税费不算低。独立经济学家马光远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领域税费改革应该在维持现有税负水平的基础上,调整结构,而不是只强调征收房地产税,但对于其他税费却不进行调整和清理。  如果从物业税算起,围绕房地产税的讨论,中国已经进行了10多年。  之所以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主要有两大目的:一、通过税收手段抑制房地产投资和房价;二、对“不动产税收”体系进行归并和改革。  为了完善国内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税费,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税费”。  实施条件是啥?  两大先决条件一个不能少。  房地产税实施必须具备两大先决条件:一是需要依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搞清楚全国的房产数量,这些房产分布在哪些人手里。根据相关数据,再行确定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相关税率。  第二个条件就是房地产税里“土地”部分的税如何征收。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已经包括开发商获取土地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年限内,已经一次性缴清所有的租金。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一种,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按法理,无法向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土地”税。  所以,有观点认为,如果房地产税真的征收,土地出让金应该免收,这样才能起到真正意义上降房价之目的。可是,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土地出让金的免收能实现吗?  哪些房子征税?  有两条技术路线可走  据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目前农村户籍家庭93%都拥有住房;在城镇有户籍的居民家庭户均人口3人,户均1.2套住房,其中69%的家庭拥有1套住房,15%的家庭拥有2套,3.6%的家庭拥有 3套以上,还有13%左右是无房户。简单推算,中国现有城镇人口7.5亿,约2.5亿户,户均1.2套房,便是3亿套住宅。  向这3亿套房产征收房地产税,一直有两条技术路线可走:一是全面计征,一家可免除70平方米的房地产税;二是一套免征,二套及以上计征。但讨论一段时间后有人提出,如果对第一套房征税,必然会导致离婚率飙升。第二套房可以征收税率低一点,但对于第三套、第四套,乃至更多套的房子,不应该再给予税收优惠了。  至于税率如何定? 多个与会委员认为,必须不同区域区别对待。贾康认为,可以借鉴美国征收房产税的经验,但是绝对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美国的征收点在3%-4%左右,而中国城市群体大,北上广与县级城市存在差距,税率肯定不能一刀切,这样会“误伤”刚需群体。  能否抑房价?  不要把希望寄托在税种上  当前政府政策导向非常明确,就是要抑制房地产泡沫。  习近平总书记谈及房地产市场议题时表示,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  新上任的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对房地产行业的泡沫也很警惕,“房地产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去年新增贷款里面,房贷就占了很大比例,监管层必须谨慎注意。”  去年国庆调控政策比较密集出台之后,去年11月以后,热点城市成交量开始下滑,部分城市房价开始止涨,甚至微跌。有分析认为,这次楼市降温至少会持续到2017年底,贯穿全年。  但全国政协委员、原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认为,这只是行政命令的短期效应,不能从根本上治理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  那么,房地产税能够为楼市降温吗?  从理论及欧美等国的实践看,建立在土地权属永久基础上的房地产税作为持有环节的税收,通过增加房东的持有成本而能够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就房价的简单逻辑而言,影响房价的因素非常多,供需关系、土地制度、投机因素、货币供应等,都可能成为影响房价的因素。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表示,不要指望一个房地产税就能降低房价,调控房价还需要结合土地供应、信贷资金等综合施策。  马光远认为,房地产税,作为其中一个因素,确实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有委员建议,可以先在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征房地产税,看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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