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且没有办产权,法院房产纠纷起诉书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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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颖 刘昊鹏
时间: 15:36:43
近期,因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不断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或银行按揭款的情况频发,由此而产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为主的不动产纠纷数量急剧增加。此类纠纷是否应按传统理解均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呢?
  《民事诉讼法》专属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动产权属纠纷
  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确权、、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合同管辖
  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范围限定为部分物权纠纷,即&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因产生的纠纷并不当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原则,只有与不动产物权相关的纠纷方能适用。现实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房屋没有交付业主、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屋的没有转移,开发商与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大多属于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原则。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例外性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中规定:&主合同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司法实务特别是对于银行贷款案件的审理均遵循这一规定,对于担保合同,在管辖问题上遵循从主合同管辖地原则,即便单纯就提起纠纷,也是由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是由抵押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文标题:不动产纠纷是否均适用专属管辖?)
A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A如果是你的房子,他们无权分割,但是没看见你的判决,无法准确回答
A厂房一般用作工业,当然你用作商业也没什么人查你
A问题不是很大了,不过最终的取得是在房产证的取得。
A您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开放商协助买方办理不动产证是其合同中的随附义务。现在开放商怠于行使己方义务造成合同目的(取得不动产所有权)不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你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具体方式有两种:1、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即提起给付之诉。2、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既然房屋还在继续销售,你们何不以买方的名义联系上开发商呢?
以上是我提出的建议,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还有疑问,欢迎来电进行免费咨询。
A您好!那您与开发商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如果没有约定,那就可以请律师与对方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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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公众号遇上开发商逾期交房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有针对开发商逾期交房而规定违约金的约定,但也有例外的时候,要是对方逾期交房却又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此时该怎么办?小编马上为您支招。开发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又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开发商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相关知识: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赔偿?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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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法院点评六大典型房产纠纷案例
& & &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但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也日益突出,出现了诸如虚假广告、全装修房质量、合同欺诈、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等多类型纠纷,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不仅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更成为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昨天上午,园区法院向社会发布六个房产纠纷典型案例,以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解决商品房买卖中的合同纠纷。
1广告宣传不实是否违约
【案情介绍】
2005年3月,张某与被告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张某依约付清总房价款,但交房时发现被告存在规划大桥未通车、人工湖未建造等与售房时宣传图页不符的行为,所以请求房产公司赔偿自己&房屋销售差价&1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楼书中所载的新大桥不属于小区规划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被告在楼书中的宣传、描述,不构成要约,不属于合同内容,被告对此不存在违约问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房屋销售差价13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法官点评】
如今,商品房销售大多实行预售制度,百姓购买商品房时并不能接触实体房屋,在购买时应谨慎判断,有必要仔细查阅相关资料中宣传内容,审慎对待开发商对小区外部环境的宣传资料,如涉及交房标准、交房日期、小区配套设施等问题应在合同条款内进行具体明确约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2交房条件该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2007年,蒋某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在交接验房中,蒋某认为,房屋存在诸多违反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质量缺陷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要整改和维修,无法接收该房屋。后来他提起诉讼,要求房产公司支付因防盗门与合同约定不符、露台与合同约定不符、天然气表未安装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等产生的赔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房屋在A公司通知蒋某交接时已具备交付条件,蒋某应当接受房屋,蒋某要求就露台与合同约定不符、天然气表未安装的赔偿依据不足; 而就交付的入户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房产公司确有过错,应作相应赔偿。
【法官点评】
交房条件作为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即使商品房存在部分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也不能当然作为业主拒绝收房的理由,业主应通过向开发商主张赔偿或修复整改等合理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装修房质量差业主能索赔吗
【案情介绍】
2010年,朱某购买一处全装修房。合同签订后,他按约支付购房款,并于交房前进入所购房屋,不料发现门面划痕、地砖裂缝、地板色差等影响居住的问题,遂要求房产公司进行整改。但房产公司至今没有整改完毕。所以朱某将房产商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开发商未及时对房屋进行有效维修,导致房屋无法使用处于空置状态,应对上述期间内原告因房屋空置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赔偿相应的租金损失。
【法官点评】
房屋质量是商品房买卖的最基本要求。对商品房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买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就商品房出现非主体结构的一般质量瑕疵问题,开发商负有保修义务,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否则亦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逾期交房,业主能否要求退房
【案情介绍】
陆某和房产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若开发商逾期超过90日仍未交房的,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今,房产商真的逾期超过90日仍未交房,陆某起诉要求退房。法院审理认为,延期交房属实,陆某享有合同解除权。
【法官点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付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根据逾期情况及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5房产商逾期办证,要担责吗
【案情介绍】
2004年,钱某与房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付了款,但房产商未按期将房屋销售合同交至房地产产权管理中心备案,且延期交房一年多,由此引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房产商存在延期办理备案登记、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事实,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点评】
对消费者而言,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后,方才意味着拥有了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买房者办理房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时间,并且更要明确逾期办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的逾期办证的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6买到凶宅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案情介绍】
陈某通过房产中介看中陆某一套房子,双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协议,并支付定金3万元。后经了解,陈某方才得知陆某妻子在该房内自杀身亡。陈某声称对方构成欺诈,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签约前未告知诉争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构成欺诈,但根据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考虑到陈某购房目的系作为儿子婚房,诉争房屋内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从民间习俗和普遍认可程度而言,构成相应冲突,应当允许购买方解除合同。原告亦应对合同解除后果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法院最终判令解除合同,酌定返还原告定金2万元。
【法官点评】
二手房交易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出卖方不仅承担房屋权利担保义务及房屋质量担保义务,也应披露房屋权属之外的其他附属信息,如使用瑕疵、发生的非正常事件等可能影响房屋价值的信息;而对购买方而言,交易时亦应表达其购房目的及其他特别关注的信息,以避免草率成交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记者 邹强&通讯员 园法)
[责任编辑:古月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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