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同志们是不是可以退款

如果说是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是不是不成立的?--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如果说是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是不是不成立的?
如果说是无房屋买卖协议的签订,这个是不是不具有法律效应,如果要求退款不属于违约行为吧?
房屋买卖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江苏&
|解答问题:39825
经常有人拿着来,要求与对方,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1998年10月,原告甲经审批取得国有证,1999年10月建造商住楼三层三间,但未领取过证。同月,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价款30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乙付清房款,原告甲也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乙占有、使用,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一同交付。被告乙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也未申请领取。2000年8月,因房屋大幅度涨价,该房估价已达50万元,甲向乙提出要求增加房款,遭乙拒绝,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规定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判决由甲返还20万元房款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房屋归甲所有。乙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合同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外,应由过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鉴于本案中双方均有过错且房屋已大幅增值,故损失数额可把房屋增值部分(20万元)作为计算依据。判决由乙返还房屋给甲,甲返还房款20万元并赔偿损失10万元。一、房产证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出卖无证自建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二、《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属于效力性规范,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首先,因没有产权,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而更大的风险在于,如果之后房屋可以办理产权,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可能不配合过户。更有甚者卖房人可能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 提示:购无产权证房应慎重,建议买卖双方都应当完善合同条款,明确,交易之前对于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以免因权利瑕疵而产生纠纷。 以上就是关于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重庆&九龙坡区
|解答问题:35437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 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较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说: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买方或者卖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行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应当遵守。现代合同法的原则是尽量让,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同时由于合同的无效属于、当然、自始无效,因此,当发现合同出现无效事由时,应当及时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无锡房屋买卖律师
律所: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滨湖区
擅长土地房产
律所:江苏优博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江阴市
擅长土地房产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房屋买卖法律百科
我们都知道,房产证上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意味着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很多人就非常关心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呢?关于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这个问题,律师365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房屋买卖相关知识
房屋买卖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
版权所有 & 中国网·东海资讯
技术支持: 监督电话:025-
京公网安备号 京网文[5号 京ICP证 040089号
|法律顾问:|||||||||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我们是今年5月份买的壹城西区的房子,按合同应该在09年办好两证,要是到时办不了,开发商会按合同退款吗?我也不指望能办下来了,反正也是自己住。只是希望他们能把那部分钱退我早点还按揭。现在银行利息是与日俱增呀!早买的同志们是不是已经退了?
公告: 业主社区(http://bbs.house365.com/)各子论坛诚征版主, 有意请点击.
总积分:173
大家团结起来
到时后大家一起去找房产开发公司
总积分:2318
买这种无两证的房子是有风险的!
希望有同样问题的业主们能团结起来,一起找房产商
总积分:250
现在的登记还钱,也只是个缓兵之计!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 & 5淘房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ICP证编号 B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009365 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230号 文明办网上文明上网 举报电话:025-
扫一扫,立刻加茶坊微信
马上扫描下载淘房客户端
马上登录,发帖回帖,赚取积分换礼品
还没有茶坊账号?马上
用其他帐号登录:
亲,您还没登陆华侨路茶坊哦,立即登陆发表观点,分享生活的点点滴滴,还可以赢取茶坊cp,兑换礼品哦~
你可以选择:
免费订阅楼盘动态、开盘、优惠随时掌握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买房拿不到房产证,退款拿不到钱
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14:03:38
         分享到:
  南京市民王女士:白鹭岛上的度假村让我落了个“钱房两空”
  随着南京城市圈的扩展,位于安徽来安县境内的白鹭岛也逐渐为人们所熟悉。而当越来越多的人们都把这里当成一个休闲旅游的选项时,对于市民王女士来说,却是噩梦的开始。因为迟迟办不到房产证,她在岛上购买的房产在要求退款时又遭遇种种阻碍,陷入了“钱房两空”的境地。
  看上去很美的“俱乐部”
  根据互联网上的介绍,白鹭岛生态旅游风景区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西北13公里处,距古都南京50公里,景区总面积4.2万亩,森林覆盖率90%。这里“空气清新,气候宜人,山林美景,天造地设”。
  而从王女士与滁州白鹭岛国际生态旅游度假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来看,只要加入所谓的“白鹭岛国际生态旅游度假村俱乐部”,除了可以免费游览岛上的景点,免费使用岛上度假山庄等权利,作为“俱乐部”的会员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返还,并最终拥有自己购买的那套房屋的产权。
  拿不到的房产证
  面对种种诱人的条件,王女士最终于2010年底和滁州白鹭岛国际生态旅游度假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随后付清了房款。“当初协议上说半年以后就给房产证、土地证的,可是到现在都没有,我就有点担心了。”王女士所说的半年以后其实是2011年的6月30日,可是直到现在,王女士说那个房产证都还没有拿到。
  “我们问了好多次,总是告诉我们正在办。”王女士说,承诺的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就相当于缺少了证明自己所有权的最有效的证明。
  事情过了大半年以后,王女士说,当自己致电当地的管理部门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在办理房产证。约定的期限早就过去,王女士感觉这房产证是没有希望了。
  退款咋就那么难
  多次的交涉让王女士一家心力交瘁,原本选择这样的投资方式就是打算做个“甩手掌柜”,可现在非但甩不了手,就连自己还是不是“掌柜”她心里都没有底。所以在和家人商量以后,王女士决定:退房。
  “我真没想到要个钱会这么困难。”王女士说,为了能要回当初的购房款,她不知道跑了多少次,可是面对的却是一次次的推托。在工商局调解下,对方又签下了一张承诺书,答应在今年的11月30日退还王女士购房款加返利和违约金共三十多万元。
  可现在,11月30日早已过去,钱却依然没有拿到。眼看种种办法都走到了死胡同,出于无奈,最后王女士只得向晨报求助,希望晨报能帮助她想办法把自己的钱要回来。
  “公司实在没有钱了”
  昨天上午,记者带着王女士来到了位于河西滨江友好商城的南京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实业有限公司。一位姓杨的副总接待了记者和王女士。这家公司正是滁州白鹭岛国际生态旅游度假村置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杨总告诉记者,之前公司一直没有兑现给王女士的承诺是因为实在没有钱了,这大半年的时间里,不仅大环境不好导致销售受到影响,而且在融资上也出现了问题。
  还有其他人来要钱
  杨总说,公司前段时间确实资金紧张,不过最近刚刚联系好了新的融资渠道,到1月10号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到时候一定能把钱退给王女士。在记者的协调下,杨总答应为这个最后的期限写下一张承诺书。可是就在记者将要离开时,工作人员忽然表示,公司的负责人张总刚刚来电,还款日只能尽量在1月10日,但并不能保证。不过“最晚1月底前一定给”。这样的表态一下子让王女士情绪激动起来,在和公司的工作人员争执以后,一下子坐在椅子上起不了身。“我真的不知道,他们竟然是这种人,竟然人还没走,就又变卦了。”她说。
  采访中,还有多位市民找到公司,声称自己也是来要钱的。因为对方老说没有钱,他们也跑了不知道有多少次。
  记者 黄敏
编辑: 廉昕朦
  相关阅读:
  ? 12-12-20
新华报业网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国新网许可证: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主办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