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区别能做二手房交易么

您的位置:
二手房交易只有房产证、没有怎么办?
1wkfh2&&&&
熟悉区域:
房子如果没有产证不可能在银行有抵押啊 看下房屋的性质 如果房子内部有纠纷 建议你可以把你的意向金拿回
熟悉区域:
有房产证就可以,还要落实是不是。
动漫せ心理
熟悉区域:
买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没有结婚的开,离婚的要开未再婚证明,户口所在地交易所出具的。(户口是农村的还得村里开具无房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县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市局开无房证明)跨区买房的还得开计划生育证明或者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夫妻双方必须本人到场这个一定要注意。卖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如果房屋时卖方名下唯一的一套住房,并且下发日期到现在已经满5年了,就要开具无房证明(会省去很多钱)
熟悉区域:
有购房合同可以交易的
哟、那谁..
熟悉区域:
在,二手房交易只需要房产证就可以了,不需要购房合同!!!!
剩下的盛夏
熟悉区域:
等把产证办好了在交易就可以的
熟悉区域:
如果能该合同的话就可以买卖了。
熟悉区域:
有房产证就可以,还要落实是不是商品房。
熟悉区域:
国家明令没有两证即房产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一定要把2证办齐全了才能交易。如果是小产权房是,根本就不能够交易的。
熟悉区域:
你好:可以使可以,但你一定得了解房子的产权性质,要是商品房就合适
83339位专业房产经纪人为您在线解答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吉安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吉安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无房产证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1999年10月,原告甲经审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0年10月建造商住楼三层三间,但未领取过房屋所有权证。同月,原告甲与被告乙,约定价款30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乙付清房款,原告甲也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乙占有、使用,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一同交付。被告乙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也未申请领取房屋产权证。2001年8月,因房屋大幅度涨价,该房估价已达50万元,甲向乙提出要求增加房款,遭乙拒绝,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原告将房屋交付被告占有、使用,被告支付了房屋的价款,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未办理房产证只是违反了管理性规范且不能对抗第三人,并不当然导致买卖无效。判决买卖合同有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对本案的处理结果,合议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规定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已取得的财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未办理房产证只是违反了管理性规范且不能对抗第三人,并不当然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房产证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出卖无证自建房屋属于有权处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可见,只要标的物合法、有权处分,对于标的物是否有相关证照,合同法并无特别要求。从不动产的特性看,房屋所有权证只是证明所有权归属的一种书面凭证而已,并不是房屋本身。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无房产证不等于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持有房产证也不等于拥有该房屋。
  首先,在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是国家不动产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一种行政确认,它所体现的仅仅是国家行政权力对不动产物权关系的一种干预,它与物权法规范意义上的不动产登记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因为,依不动产法规则,不动产登记(或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各种变动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门机关所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事实。它的法律意义在于,它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手段,是因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也是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基本依据。而在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对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可见,房管部门发证的前提是权属清楚,对于权属有争议的,相对人不能通过办证得以确认权属。即便在证件发出后,利害关系人对所发的证书有异议,对于行政确权不服,也可要求行政机关予以撤销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所以,行政机关的发证行为,只能满足对房屋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不能达到依据物权公示原则对物权交易进行保护的目的,只有法院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才真正具有确权意义。
  其次,自建房屋不论是否领取权属证书都属房屋建造者原始取得物,未办理房产证并不能表示对房屋不拥有所有权。换言之,某人经合法审批,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当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尤其是,有的房屋未办理所有权证,只是缺一道行政手续而已,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只表明该房屋未得到房屋行政机关认可,在民法上属于权利瑕疵。显然,这种瑕疵是可以通过补办手续得到弥补的。没有权属证书的房屋属于权利有瑕疵的物,应当出卖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但这种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不存在合同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出卖人未能履行权利担保的义务,使得合同订立后标的物上的权利缺陷没有去除,属于出卖人不履行债务的一种情况,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总则第七章违约责任的规定,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在标的物的部分权利属于他人的情况下,也可以认为出卖人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
  二、《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属于效力性规范,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无效,在大多数成文法国家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民法继承了大陆法国家的做法,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作了相应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作出了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自由的干预。
  笔者认为,强制性规范应当进一步区分为管理性规范和效力性规范,只有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何为效力性规范、何为管理性规范?依笔者之见,应当从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出发,运用目的解释方法,综合案情实际加以研究。法律已明定其目的,应严格遵循其目的;法律未明定其目的时,法官应进行必要的基本价值判断,探求立法的价值取向。对于具体的强制性规范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到“三看”:
  一是看法律、行政法规着重于禁止标的物内容还是禁止主体资格,前者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如淫秽物品、毒品等买卖,不论主体是谁,均为无效;后者,则应当加以区分对待。有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是主体从营资格,如《建筑法》规定禁止超资质承揽工程,这是一种管理性规范。
  二是看法律禁止的是结果还是行为手段。如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是结果的发生,不问手段如何均为禁止时,其行为无效。但如禁止的仅仅是行为手段或行为方式,依其他手段也发生同一效果时,为交易之安全,并不因此认为其无效。
  三看禁止的对象、范围是什么。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作不实申报。这里禁止的对象是出让人,范围仅涉及与税收有关的纳税基础即成交价。不论出让人是否与买受人故意瞒报成交价,故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在涉及消费者、劳动者等弱势群体利益时,还应根据个案情况而定,不宜一概认定无效。经营者出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买卖合同无效,消费者将得不到合同上的权利,显然对消费者不利。
  在解释法律中,由于立法目的往往与公共政策有关,在法律及公共政策均不允许时,如集体土地买卖、国有划拨土地的转让等,与法与国家政策均不符,则不应以“私法自治”之名,放弃国家的干预。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行政性法规是确定无疑的,其立法的重心在于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从立法目的看,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在法律规范设计上看,该法第六章中单设了《法律责任》一章,都是行政责任,并无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从价值取向看,合同无效无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让出卖人通过不合理的反悔得到利益,不仅违反了“不允许任何人因自己的过错而合法获利”的原则,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公理性原则,损害了民事流转的安全性。同时,还会助长出卖人的投机心理,进而影响交易秩序和社会风气。甲、乙都有买卖、交付房屋的意思表示,甲就有义务就房屋权属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以符合法律的要求,这是甲的应尽义务。甲违反该义务,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乙作为卖受人,其购买没有权属证书的房屋,虽然没有审查权属证书、没有依法进行买卖,但其交清房款后占有房屋是诚实信用的。
  三、违反管理性规范的处理
  合同效力问题是私法问题,应由民事法律调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管理性规范的合同不认定无效,并不等于说就是适法行为了。由于违反管理性规范的事实并不因合同有效消失,既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意志,理应受到来自国家强制力的约束,所以只要违法行为构成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就应当依照刑法、行政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所以,损害国家利益应予以禁止,是从公法意义上进行分析的。根据房屋买卖契税的性质,是在房屋买卖有效后,由买受人向征税机关交纳的税目,其只在买受人与征税机关产生行政法律关系,与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买受人未交纳税款,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笔者认为,在民事审判实务中,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以民法规则为依据加以解决。
【王树德律师简介】王树德,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房产部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房产纠纷专家。王树德律师主要从事房产纠纷法律研究和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交易风险防控法律研究及实务操作,专注于房产案件案件的解决及代为制定、修改、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服务,提供专项购房法律顾问服务,为您房产交易保驾护航。王树德律师执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建国门地铁东300米)王树德律师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业务电话
更多详情登陆王树德律师互动博客: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中戏2016级新生新生开学报到,软萌妹子主打清纯牌。
连续在14年间强奸、杀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落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最近就经常有人问“我买的期房,还没有交房,可不可以卖呢?”,当然可以!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交易。一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是最好处理的。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买方再将首付款付给卖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买新房一样,房管局备案就直接写买方的名字,银行按揭也是买方自己去办理即可,房产证下来就直接是买方的名字了。二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注意事项: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括: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营业税:5.55%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三注意事项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风险比较大,买方和卖方都应谨慎!2、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卖(买)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应对该房产进行详细了解,明确房产证何时能拿到,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同时也要有心理准备。3、对买方来讲,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4、房价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四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4、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咨询房源价格,请加微信号: 房价小助手 (fangjiaXZS)
  更多购房指南、楼市动态、房产政策、房价信息...请加微信号: 房价助手(ID:fangjiazs) 不关注就太可惜了......
欢迎举报抄袭、转载、暴力色情及含有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不良文章。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搜狐公众平台官方账号
生活时尚&搭配博主 /生活时尚自媒体 /时尚类书籍作者
搜狐网教育频道官方账号
全球最大华文占星网站-专业研究星座命理及测算服务机构
关注微信号:房价小助手(id:fangjiaXZS)获取更...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baby14岁写真曝光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大结局
乔杉遭粉丝骚扰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交易的时候没有办房产证,卖房人能不能因此毁约?
交易的时候没有办房产证,卖房人能不能因此毁约?
正在读取...&|&法邦网
免费咨询房产法律问题:400-818-
栏目关注:
交易的时候没有办2013年5月,邢女士在栖霞区买了一套92 平方米的期房,开发商于2014年3月交房。2014年12月,邢女士的丈夫想将该套房屋挂牌出售,挂牌价是73万元。两周后,童先生看中了这套房子,但他得知房产证要到今年6月才能办出的时候稍有犹豫,不过邢女士承诺自己能以书面形式约定童先生先支付36万元后即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待房产证办理好之后,邢女士协助童先生办理,办理完之后童先生再付完剩余房款即可,童先生于是欣然签约。2015年1月,邢女士已办理好房产证,但由于儿子的工作从无锡调到南京,她想将房屋留给儿子用,中止与童先生的下一步交易,拒绝卖出该房屋,并同意退回童先生的房款及相应利息。对此,邢女士给出的理由是签订买卖合同时房屋没有房产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卖房人能不能因此毁约本案中,邢女士与童先生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童先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虽然签订合同时邢女士尚未取得该房屋的相关权证,但双方已明确约定房产证办理好之后,由邢女士协助办理过户,所以邢女士与童先生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均应遵守。邢女士违约的原因是将该房留给儿子结婚用,并非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所以只要童先生在合理期限内起诉要求邢女士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法院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一、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
一、什么是二手房交易?要了解二手房交易,先要了解什么是二手房。所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相关栏目
关于交易的时候没有办房产证,卖房人能不能因此毁约? 的推荐内容
房产相关咨询
福州房产律师、福州房地产律师电话咨询热线。专业知名房产律师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房产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相关咨询
房产相关案例
房产相关资讯
房产相关法规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房产相关专题
房产热门专题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最新房产纠纷法律资讯、新房地产法最新资讯、房产热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 。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fexk&|[山西 太原];& 19:53:4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7093
回复时间: 21:18:32
咨询房管部门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15451qKqzA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咨询
明星吸毒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名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