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签订的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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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了协议但没办过户 房屋买卖有效吗
[提要] 李某于 2001 年 1 月至 4 月多次向陈先生借款计 25000 元,因无力还款,李某将一套房以 3 万元的价格卖给陈先生,双方签订了协议,并且进行了公证。之后,陈先生又给李某 5000 元,但是双方始终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法院在执行李某借贷纠纷一案时,将该房查封。李先生以该套房子已卖给他人为由,提出异议。
  李某于 2001 年 1 月至 4 月多次向陈先生借款计 25000 元,因无力还款,李某将一套房以 3 万元的价格卖给陈先生,双方签订了协议,并且进行了公证。之后,陈先生又给李某 5000 元,但是双方始终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法院在执行李某借贷纠纷一案时,将该房查封。李先生以该套房子已卖给他人为由,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李某与陈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虽然成立,但是双方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违反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的规定。因此,房屋所有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仍属被执行人李某所有,异议不成立。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
  买房没过户房子归谁
  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李某与陈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是成立的。但双方达成协议后,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违反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的规定,因此,该所有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此,笔者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卖方的资信情况,同时要在签订协议以后办理房产变更手续,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延伸阅读:买二手房没过户怎么办,只签合同没过户房屋产权归谁?
  买二手房没过户怎么办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连续审理了两起因购买二手房,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而引发的纠纷。当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时,不但让购房人的愿望落空,还可能给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2009年8月,张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只签合同没过户房屋归谁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2002年房产所有人高某与李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高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一间,以1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李某。李某一次性交付房款后开始居住。但是双方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一年后,李某又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售与张某。张某交付房......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400-817-,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房产相关栏目关于只签协议没办过户房屋买卖有效吗,买房没过户房子归谁 的推荐内容房产相关咨询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责任编辑 周鑫)
  李某于 2001 年 1 月至 4 月多次向陈先生借款计 25000 元,因无力还款,李某将一套房以 3 万元的价格卖给陈先生,双方签订了协议,并且进行了公证。之后,陈先生又给李某 5000 元,但是双方始终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法院在执行李某借贷纠纷一案时,将该房查封。李先生以该套房子已卖给他人为由,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李某与陈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虽然成立,但是双方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违反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的规定。因此,房屋所有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仍属被执行人李某所有,异议不成立。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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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李某与陈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是成立的。但双方达成协议后,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违反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的规定,因此,该所有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此,笔者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卖方的资信情况,同时要在签订协议以后办理房产变更手续,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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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只签合同没过户房屋归谁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2002年房产所有人高某与李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高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一间,以1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李某。李某一次性交付房款后开始居住。但是双方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一年后,李某又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售与张某。张某交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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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办房产证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无是否有效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颇为争议,签订合同的双方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也层出不穷。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究竟应该如何面对?请看律师解答。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购房合同办房产证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咨询: 原告甲经审批取得证,建造三层三间,但未领取过。同月,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约定价款30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乙付清房款,原告甲也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乙占有、使用,并把证一同交付。被告乙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也未申请领取房屋产证。,因房屋大幅度涨价,该房估价已达50万元,甲向乙提出要求增加房款,遭乙拒绝,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无效,返还房屋。房产论坛,装 律师回答: 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外,应由过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城市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订立无效(可撤销)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属于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这种损失赔偿包括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如返还财产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劳务费等开支。无效合同的损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中,可得利益属于损失的范围,而无效合同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能据此获得预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预期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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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在2009年3月13日购买一套商品房,6月1日入住,l1月30日开发商做产权登记,12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同年11月20日,赵莱与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将房屋以158万元价格转让给宋某。在约定了付款期限后,双方又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了两项内容:一是该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待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二是买卖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对此买卖行为均不得反悔,否则由违约的一方以总房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在双方约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来后,宋某就一直没有再履行过合同。此时,赵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本案涉及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育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宋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办理过户手续,还明确了不交易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宋某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决宋某按合同约定支付履行10%的违约金15.8万元。一审判决后宋某提出上诉,认为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宋某与赵某的买卖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按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应属于无效。
& &&综上,该条的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无效。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关键,买卖双方一定要看清合同再签字,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是请律师来代为拟定合同,需要明确约定双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办理过户手续,还要明确不交易的违约责任承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了双方对这一规定完全知晓,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过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赵某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宋某承担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起诉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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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瑞祥社区业主林女士反映:小孩到了上学的年龄,去年11月她家买了瑞祥新区的房子,持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户口在塘下,当时买房主要就是为了让孩子来瑞祥学校上学。可是现在房子买了,却被告知孩子不能入学,很着急。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和土地证,究竟是否可以安排小孩就学?4月27日,记者采访了瑞安市教育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招生有效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不动产证未办理的,如果施教区内确有较多空余学额,且能够满足此类对象的需求,可以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告登记证明及全额购房发票(以购房合同标注金额为准),由教育局根据不动产预告登记时间顺序协调照顾入学。根据文件要求,林女士反映的情况,仅有购房合同是不够的,要有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并且要有瑞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告登记证明,这三者都同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等对应学校招收第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入学后还有空余学额的,才会优先考虑照顾这一类情况的孩子入学。
本文来源:瑞安日报
责任编辑:李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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