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证怎么缴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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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匿**
诉求编号: 952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拆迁户还迁房如何办房产证
沙市绿化村张女士反映,原来是绿宛新城的拆迁户,现在的还迁房不能办房产证,咨询过表示是拆迁户房子交税的问题,现在户主年纪大了,希望能早点拿到房产证,求帮助
办理跟踪信息
11:05:04 网友荆州手机报向〖房产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11:05:04 管理员将问题设为〖地税局〗。
11:05:04 部门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11:05:04 地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11:05:04 地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13:07:55 通过审核 13:07: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权属转移承受的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您购买了绿宛新城的房屋需缴纳契税。对拆迁房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的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时按1%征收。(需提供首次购房证明)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权属转移承受的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您购买了绿宛新城的房屋需缴纳契税。对拆迁房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的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时按1%征收。(需提供首次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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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土地上拆迁安置户办理房产证有关问题的建议
关于划拨土地上拆迁安置户办理房产证有关问题的建议
县政府、马县长;
按照县委常委马健县长2015年7月& 日的批示精神,为妥善解决我县城南新区拆迁安置户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经与庄周办事处多次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我县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办理原则
集体土地安置户应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优先&的原则;应当坚持把购房人办证与安置户转移登记缴纳土地出让金,购房户缴纳土地收益,税费相分离、依法登记的原则。
二、&&& 办理范围
蒙城县集体土地征收后,由政府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户办证并出售的房屋。
三、&&& 办理程序
1、&&&&&&&& 项目建设单位(城投公司或重点局)提供下列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房屋已竣工合格的证明;
(6)&&&&&&&&&& 房屋测绘报告;
收费;测绘费住宅1元/平方米,非住宅2元/平方米;登记费;住宅80元/平方米,非住宅550元/宗。
2、&&&&&&&& 拆迁安置户提供下列材料办理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拆迁人开具的安置房款票据;
(5)、契税完税凭证;
(6)、交易手续缴纳票据;
(7)、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票据。
收费:1、登记费:住宅80元/套(共有权证10元/本)非住宅550元/宗。
配图费10元套
&&&& 3、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按安置房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收取)。
&&&& 4、专项维修资金40元/平方米(按安置房建安成本800元/平方米的5%收取,此款属业主所有,主要用于保修期后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 5、契税:按房款总额的2%收取(可咨询财政局中心窗口)&&
四、安置户办理房产证后,安置户再次转移登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五、关于安置房所建商铺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庄周办事处拿出处理意见。
蒙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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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屋有原来的房产证,现在要办理被拆迁安置房产证怎么缴契税?由谁来交?是开发商还是房主自己
2008年之前签的合同,拆迁安置房面积140.4平方米,产权置换面积120平方.按开发商的说法当时签的合同超过140平方的契税就要缴纳3%,但是按现在的政策是超过144平方才需要缴纳3%的契税,144平方以下的只需缴纳1.5%的契税?还有一种说法是拆迁安置房只需要缴纳超出原产权面积(我的无房产证)的那部分契税。但是被拆迁房屋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怎么缴契税?
拆迁安置的门面房办理房产证时还要交三金吗? 本身该是开发商办理的事,可是一直拖着不办,只好自己办。开发商不提供原有的土地证和安置平面图怎么办
拆迁安置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拆迁合同有效吗?拆迁补偿面积不够还能要求拆迁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合同吗谢谢
律师您好!我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丢失,是否对以后房产证办理有影响。现在首先应该解决什么问题。谢谢。
我去年买商品房时,家里原来的拆迁安置房未办理证,今年十月商品房办理了房产证,现在政府开始给我们的安置房办证,安置房算二套房吗?
如皋开发区某镇因土地征用,房子已拆,且安置房即将交现,现有通知说办理房产证需要按每平方500RMB的费用支付,当时购房价在700-900之间,而且老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请问这个价格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具体办理房产证是如何收费的呢?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没办理更名,如果房屋拆迁能否把拆迁后的新房的名字直接变成女方的?
和前夫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我,但去房管所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必须要把房贷还清,拿出房产证原件才能过户,请问这个情况要怎么办?
如果拆迁协议上写的不是户主的名字,而是家庭的其他成员的名字,在分房时该人的户口已迁出并落户在其他家庭。那么,这套还原房的房产证是办理在以前的户口上,还是办理在现在的户口上?该套还原房以后在交易时,会不会记录在以前的户口上,作为首套房交易而被记录后下来?谢谢!
我有一事需要咨询,以前我们在冰窖巷居住,后来拆迁爷爷单位(很早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后来到工商银行工作)在五星街小区分配住房一套,后因没有接到开发商的通知一直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一直持有的是个房屋分配证明书。前几年爷爷因病去世,这个问题一直拖到现在。最近找到了当时的开发商要求给办理房产证,公有的部分差价也在开发商处补交齐了,但是现在开发商以各种手续不全等等借口不给办理产权证。我们该怎么办?另外,这种情况该怎样办理房产证?谢谢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您好,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超过部分的价款才征收契税。另外还有以下规定:
(一)拆迁居民房屋被拆迁后重新购置一处房屋,购房人若包括拆迁居民本人以及与本人非夫妻关系的其他人员的,免税对象限于拆迁居民本人,减免税额计算依据为本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对应的购房价款未超出其取得拆迁补偿款部分。
(二)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为两人或以上的(即拆迁协议可能同时与数人签订),以其中一人或数人名义购置一处房屋,购房价款未超过总拆迁补偿款部分,可免征契税;一人或数人名义购置多处房屋的,只能享受其中一次减免。
(三)凡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时间未超过购房人重新购房“房地产权证”注明的发证时间的,则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因拆迁重新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四)根据《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规定,个人取得属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安置住房,全额免征契税。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确定。
您可以对照是否符合有关减免税政策。我市目前没有开征物业税,但征收了个人住房房产税。对拆迁还房达到应税住房条件的(日起,房屋成交建筑面积单价在9941元/平米以上的),不扣除拆迁面积和补偿款,需全额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谢谢!&&3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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