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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營业结算科: 稽核科:9306
营口住房公积金流程及所需材料:
职工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業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成员工资收入15%的
营口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凡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擬购买个人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在工作单位在公积金中心设有账户;
2、按月足额连续存储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足1年;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没囿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偿还能力的债务;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