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住院三天花五千医保报销范围192元正长吗

不在本市医院住院、新农村医疗保险能报销百分之几?回当地报销还是就地报销?_百度知道
不在本市医院住院、新农村医疗保险能报销百分之几?回当地报销还是就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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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本市医院住院、新农村医疗保险,要回本地报销。(一)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 25%。 2 、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40%。 3 、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30%。 4 、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1 、乡镇卫生院住院 0-300元报销比例为 4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55%。 2 、县级医院住院 0-300元报销比例为 3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40%。 3 、县外医院住院 0-20000元报销比例为 20%, 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35%。 4 、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 200元的,补偿 200元。 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 5 、 Ⅱ 期以上高血压病(含 Ⅱ 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 11种特定慢性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按村级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6 、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 6万元。 (三)参合农民报销范围为目录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化验费、规定的护理费和床位费;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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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新农合医保报销额度!
请问各位谁知道福建省的农村新农合医保看病(老年病,常年服药,如高血糖等)的报销额度是多少,我妈因高血糖常年服药,每个月都要到门诊拿一百多块钱的药,发票留着待年终去报时,农合的“脸难看”没耐心的说只能报50%,关于这报销额度的问题全省(或全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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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规定:  (一)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三)封顶线。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四)尿毒症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红癍狼疮、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结算报销一次计算一次起付线。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政策分娩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偿。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子女随父母或父母随子女在外长期居住,因病在居住地政府举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务工单位证明、居住地户籍证明、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费用凭证等资料,经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  (五)报销手续。参合人员报销医药费时,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门诊实行双处方制);住院人员报销医药费,还要持住院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身份审核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等材料。  参合人员要于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办理结算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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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慢性病报销别说全国,就是一个省报销比例也不是统一的,因为各县、各地区参合人数不同、居民健康指数不同、筹资标准也略有不同,因此造成其报销比例不同,不过在省新农合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只是其差别不大而已!慢性病报销大部分地区所设置的比例只跟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部分地区跟病种有关,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是以县为单位设置慢性病报销比例,所以县与县之间慢性病报销比例也会略有不同。慢性病大部分地区不设起付线,其报销比例乡级大于县级、县级大于市级,市级大于省级。例如:如果乡报销比例为70%,那么县级为60%,县外省市级则为50%。你提到的邻县报销85%,而你们县报销50%,你要弄清楚,你是在那个级别的医疗机构拿的药,邻县那个老人又是在那个级别的医疗机构拿的药,如果级别不同,当然差别也就大了。慢性病报销的时限各地区也有所不同,有的地区一个季度一报,有的地区半年一报,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为一年才报一次,也是有可能的。部分地区慢性病报销上限跟大病住院院统筹合并一个上限,即当年慢性病报销与大病住院报销一个人就只能报销这么多钱,不过一般情况下,很少有病人能达到这个上限,例如:报销上限为15万,那么患者花四五万也需才有可能达到这个上限。部分地区把慢性病单设报销上限,如河北省,但其上限也在5千元以上,你母亲一个月花一百多块是不可能到上限的。总的来说,你母亲即然报的是慢性病,那么看看慢性证是否印有报销比例,如果没有,你看看你是在那个医疗机构拿的药,然后打咨询电话询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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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减轻患有慢性大病农民的医疗负担,经临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特殊慢性疾病的病种和标准1、尿毒症:有明显贫血、口臭、皮肤瘙痒、严重恶心、呕吐、神经并发症、水盐代谢和酸碱平衡明显紊乱等临床表现;功能检查结果达到:①内生肌酐清除率<10ml/②血肌酐>442mmol/L;③血尿素氮>20mmol/L。2、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血管病变、中枢神经损害等并发症之一的。3、中、晚期癌症:有各种癌症病史,癌症术后扩散,癌症术后化疗。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有贫血、乏力、出血等症状,实验室血常规或骨髓象检查符合诊断标准的。5、白血病:有贫血、乏力、出血等症状,实验室血常规或骨髓象检查符合诊断标准的。6、慢性肝炎活动期或肝硬化:出现消化道症状或出血、腹水、肝脾肿大等指征,肝功能、B超等检查支持诊断的。7、系统性红斑狼疮: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8、类风湿关节炎(丧失劳动能力的):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9、强直性脊柱炎: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10、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神经、精神、肢体功能障碍的。11、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的。12、肺心病合并心衰: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13、风心病合并心衰: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14、冠心病合并心衰: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15、小儿脑瘫:须经常住院治疗或康复治疗的。16、精神障碍和神经系统疾病:自主行为能力受限,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7、器官移植术后:须常年服用药物的。18、其他特殊慢性疾病: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认定的其他特殊慢性疾病病种。二、特殊慢性疾病的申报1、申报范围和资料:凡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患疾病符合我县确定的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农民均可申报。参合农民申报特殊疾病应提供与申报病种有关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治疗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理切片报告、CT片及其他与本病有关的就诊资料。2、申报及鉴定程序(1)初审(由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参合农民向本乡镇合管办提出申请,乡镇合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初审,并把符合标准的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连同其“合作医疗证”一并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2)复审(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对经各乡镇合管办初审上报的病历资料进行核查,符合评定条件者,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组织专家鉴定。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3)鉴定(县新农合特殊疾病专家鉴定小组)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成立鉴定小组,成员由中心人员和医学专家组成,具体负责鉴定工作。每半年集中鉴定一次,采取审阅资料、当面诊断和到临城县医院、临城县中医院进行复查的办法进行鉴定。(4)建立档案:经鉴定符合条件者,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建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三、特殊慢性疾病的发证与审验1、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将经鉴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为其发放《特殊慢性疾病就诊证明》,证明统一编号。特殊慢性疾病确认后当年有效,以后每年审验一次。2、每年3-4月份,由各乡镇合管办对辖区特殊慢性疾病患者的慢性病报销资格给予审查,并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核准。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继续享受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费用报销的待遇。4、对逾期未参加年度审核以及有虚报冒领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注销其资格。四、就诊管理1、就诊医疗机构:特殊慢性疾病患者在县内治疗时,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就诊,就诊医院为临城县人民医院、临城县中医院和八个乡镇卫生院;转往县外就诊的须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转诊小组批准,就诊医院为二级及以上级别非营利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2、不予报销的情况:特殊慢性疾病患者在药品销售单位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超出河北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的不予报销。3、就诊程序:特殊慢性疾病患者县内就诊,应持《合作医疗证》或者《特殊慢性疾病就诊证明》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接诊时要认真核对患者身份、证件、有效期限等,按照审定的病种,根据病情提供相应治疗,详细填写诊疗经过,开具双处方,划价后将一份交患者用于报销;在县外的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应要求其提供双处方或划价处方的复印件,或提供有药品明细记录的机打收据。医师为特殊慢性疾病患者开具的药品和检查项目,应符合病情需要,病人一次用药量一般不得超过15日。对于尿毒症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透析、重症精神病的患者,需要办理住院手续多次连续治疗的,其医疗费用报销参照住院补偿方案执行。4、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可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资格。(1)为病人开具无关药品和检查项目的;(2)不能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3)每月被特殊疾病患者投诉3次以上者;(4)有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等行为的。5、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医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取消其接诊资格,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1)开大处方、人情方、搭车药等;(2)为病人搞各种形式的变通,利用处方权谋取私利的;(3)违反县新农合其他规定的。五、医药费用报销1、特殊慢性疾病患者在医疗机构看病就医自行付费,并保存好有关病历资料、处方和收据。2、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每半年报销一次,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于6月、12月的1-10日接受慢性病患者提交资料和办理报销。各乡镇合管办负责收集特殊慢性疾病患者的门诊病历本和检查、药品、治疗费用收据及有效处方等,在规定时间上交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3、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费用全年累加计算,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40%;尿毒症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透析、重症精神病的患者,连续住院治疗费用的报销,乡级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70%,县级起付线500元、补偿比50%,市级及其以上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40%。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60000元。
新农合报销额度每个县是不一样的,这个额度是各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能定的,按你说的50%,是有点低,在我们这,县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了,而且,到年底的话,如果农合基金还有结余的话,还要给当年报销的农民进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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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医院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梁先生到中山一院办理入院手续时,有点后悔了。原来市医保对入住不同的医院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
   一级医院,起付点为 500元(人员350),报销比例高达90% 。   二级医院,起付点为1000元(退休人员700),报销比例为85% 。   三级医院,起付点为 2000元(退休人员1600),报销比例为 80% 。
   这里的起付点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部分,起付点以下的金额,由个人负担,超过部分才会按报销比例报销。
   以梁先生的情况为例,如果医保项目 11000元 ,自费项目 800元。那么在一级医院治疗的话,费用计算算法如下:
  报销部分: ()X90%=9450元。  个人负担部分: ()+800=2350元。
  在二级医院治疗的话,费用计算算法如下:  报销部分: ()X85%=8500元。  个人负担部分: ()+800=3300元。
  在三级医院治疗的话,费用计算算法如下:  报销部分: ()X80%=7200元。  个人负担部分: ()+800=4600元。
  梁先生选择的中山一院是三级甲等医院,按这个费用情况,将会比在一级医院多花2250元左右。因此,建议您根据自己的情况与附近医院的情况,合理选择就医的医院,在一、二级医院就医可以大大降低您自负的费用。
  18天内二次入院
  根据医保规定,同一治病在18天内第二次入院的,将视为一次入院报销。即不再有起付点的限制。例如在三甲医院,第一次入院可报销项目花了10000元,第二次再花了10000元。如果经视为18天内同一病因再次入院的话,第一次可报销()X 80%=6400元。第二次则可以报销00元。
  建议:出院后一定要按时复诊,发现病情反复应及时回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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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鼻子,相信大家都做过。虽然抠鼻子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是抠鼻子是一个不好的习惯,如果经常抠鼻子,会对身体造成危害,甚至还会导致鼻息肉。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付费结算方法的通知》,保障参保患者权益,促进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结算方法。
通知明确了合理确定人头费用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糖尿病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以糖尿病患者首次签约参加按人头付费上一自然年度的糖尿病门特医疗费用为基础,按照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个险种,分别核定定点服务机构的糖尿病人头费用。
为保障糖尿病患者合理诊疗和定点服务机构合理利益,根据上一自然年度全市糖尿病患者门特费用分布情况(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分别核算),分别以第二十五百天津在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再出新策,简化流程,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服务体验。日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本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作出进一步规范。
该通知自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天津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医保君发现本次新规重点对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做了进一步规范,其中两大政策亮点再次全面提升患者的获得感。
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新备案人员
备案服务网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日起对本市医保门急诊报销待遇进行了大幅上调。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处相关负责人。
记者:您好,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
负责人:好的。此次政策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让百姓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2017年市人力社保局始终坚持精准保障,深入实施按病种付费改革,去年已经完成按病种注:表格中待遇标准均指在医保政策范围内
1、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员、单亲家庭成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离休老干部配偶或遗孀,按照成年居民高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2、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按照成年居民中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3、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成年居民低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4、重度残疾、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以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按照学生儿童档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补助。
1、参保人员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本市将继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840元。此外,将采取多项举措促进就业,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
167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
本市将深入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管理,全面实行糖尿病按人头付费,逐步推行肾透析、丙肝等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继续增加57个病种,总数达到167个,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6500元、3500元;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840元。完善重特大疾病精准保障,将儿童孤独症和脑性目前天津医保门诊报销的年上限是6500元,这个上限与北京等地的20000元的上限相差悬殊。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一、关于门诊待遇水平的确定 按照国家要求,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等),由各统筹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 衡原则自行确定。其中,在职工医保方面,国家对门诊费用报销没作统一要求,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天津等部分大城市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重庆对门诊费用不报销,其他各省也都没有出台统一的门诊报销政策。
二、我市2018年大幅度提高门急诊报销待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下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让津籍老人以及非津籍老人都能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根据《通知》,老年人将享受到的实惠主要包括:针对困难老年人——逐步提高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标准,适时实现城乡统筹。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在其享受原差额基础上,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增发。经济困难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1、津南社保——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南分中心
2、详细报销参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册子
3、所有报销的前提是——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
4、本人有医保卡,直接刷医保卡就可以实现(普通生病)报销。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简约版)文解
普通生病门(急)诊或住院报销
关于医院看门(急)诊的问题:
1、天津市看病
(1)在天津市一级医院看门(急)诊(例如津南正大骨科等医院),留好医院看病发票,达到500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以报销(若有医保卡,看病直接刷医保卡就可以直接报销)。
(2)在天津市二级医院看门(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医保门急诊报销待遇进行大幅上调,让百姓直接得到实惠。
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由5500元提高到6500元;55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5500元至6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
居民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元,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30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3000元至3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 一是政策覆盖范围广,惠及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涉及近1100万人。
&#974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医保门急诊报销待遇进行了大幅上调。
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了多少?
①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由5500元提高到6500元;55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5500元至6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
②居民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元,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30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3000元至3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新政策自日起执行。
新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
政策覆盖范围广
01 惠及所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医保急诊报销待遇进行大幅上调。
职工医保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由5500元提高到6500元;55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5500元至6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
居民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元,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30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3000元至3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建议对于一些特殊病(糖尿病等)应该把药物一个月一开药改为二个月最好!一些老人太辛苦,社区医院或小医院没有药只能去三甲医院。虽然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吧,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医保急诊报销待遇进行大幅上调。
职工医保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由5500元提高到6500元;55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5500元至6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
居民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元,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30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3000元至3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新政策自日起执行,对已经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予以补报,按照垫付程序解决。预计每年增加资金投入超过15亿元,所需资金通过现行渠道解决,不& & &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医保急诊报销待遇进行了大幅上调。职工医保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由5500元提高到6500元;55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5500元至6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居民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元,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30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3000元至3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新政策自日起执行。
& & & &新政策具有以下在年初已经降低用人单位医保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22亿元基础上。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医保门急诊报销待遇进行大幅上调,让百姓直接得到实惠。
新的医保门急诊待遇
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由5500元提高到6500元;55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5500元至6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
居民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元,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3000元以下部分,仍执行原报销比例;3000元至35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跨省联网登记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到异地住院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直接结算。
符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三个途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登记:(1)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分中心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登记;(2)在“金医保”手机APP自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登记;(3)本人通过电话在参保地社会保险分中心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登记。
已办理直接结算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所选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实名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在天津工作生活的同志们注意啦,有好多人问门诊医保剩余额度可以跨年累计吗?
当然可以啦!在这里提醒大家,年底不要再去医院为了购药狂刷医保卡了!门诊医保剩余额度可以跨年积累,别在年底突击购药、集中刷卡,否则还会影响下一年度的住院费用报销。为了缓解这个问题,相关部门也做了多项措施。
多项措施缓解“囤药”问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日起,本市实行门诊医保剩余额度跨年度积累使用,参保人员年度内未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或门诊费用未达到封顶线的,其当年发生的差额部分,可结转到次年及以后年度本人住院医天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于2016年启动了110种病按病种付费改革,成为全国首个省市级层面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的地区。截至2017年底,全市45家二、三级医院主动参与改革,按病种付费数量达到167个,完成按病种付费结算1.7万例,发生医疗费用6.3亿元。改革后,累计减轻患者负担1.1亿元,平均个人负担降低30%以上;医院通过控制成本实现结余3300万元,例均结余近2千元;医保按预定标准支付病种费用,有效控制了不合理支出增长,初步达到了患者负担减轻、医院降本增效、医保支出可控三方共赢的改革预期,我市这项改革工作得到了人购买保大病意外的商业保险对享受低保有影响吗?
天津市民政局回复:按照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城乡低收入救助家庭成员、城乡特困人员可享受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每人每年6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享受每人每年200元。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特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80%,重度残疾人在此标准上增加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对象到定点医院就医享受医保报销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民政部门的救助对象已享受医疗救助。具体大病救助政策及商业保险等问题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办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详细明确了我市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居民生育和居民大病等保险待遇
目前,天津市已形成“参一保四”的居民医保体系,即: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可同时享有“基本医疗、意外伤害、居民生育和居民大病”四项保险待遇。不仅提前实现了国家医改规划目标,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你的医疗保险怎么缴?
住院、门诊、急诊还有生育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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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
一、筹资标准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员类别分为四个参保缴费档次。
静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性就医需求,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以下简称“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及管理,包括异地居住就医、临时外出就医和转外就医。 第三条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城乡统筹、优化服务原则,健全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引导形成合理异地就医秩序,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第四条 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费用支付工作。 第二章 异地居一是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按项目付费。二是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实行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建立以医疗服务量、个人负担率、满意度等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医保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1% ,比改革前下降7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医疗监管。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今年以来累计约谈定点服务机构925家,立案查处433宗,依法处理医师药师1100余人,避免基金损失近6.5亿元。四是推进医药卫生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6〕17号),自日起,本市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起付线作出调整,同时实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积累,具体政策如下:   一、关于调整门诊报销起付线   (一)自日起,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参保缴费或享受医保待遇满1年(自然年度),且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即未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次年门诊起付线在本市医保政策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连续2年未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次年门诊起付线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200元;连续3年及以上未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次年门诊起付线在规定标一、参保范围
(一)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未就业人员。
(三)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含)的人员。
为方便参保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手续,天津社保现已开通网上办理社保异地转出功能。下面,我们就手把手教您如何通过天津社保个人网厅办理业务,免去您的奔波之苦! 业务说明: 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人员,离开本市到异地参保时,如需将本市的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异地,可从天津社保个人网厅中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联系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条件: 办理人员需为“暂停缴费”状态,且目前不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具转移凭证。 所需证件: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登录天津人社局官网—在线办事—社会保险个人网上经办—注册登录—下载
  目前,全市已形成“参一保四”的居民医保体系,即: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可同时享有“基本医疗、意外伤害、居民生育和居民大病”四项保险待遇。不仅提前实现了国家医改规划目标,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一、参保范围   (一)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序号 & & & 医院名称&
1 & & & &北京协和医院&
2 & & & &北京友谊医院&
3 & & &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4 & & & &北京儿童医院&
5 & & & &北京安贞医院&
6 & & & &北京天坛医院&nbsp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详细明确了我市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居民生育和居民大病等保险待遇。 你的医疗保险怎么缴?住院、门诊、急诊还有生育报销比例是多少?快往下看! 参保范围 (一)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目前,我市已形成“参一保四”的居民医保体系,即: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可同时享有“基本医疗、意外伤害、居民生育和居民大病”四项保险待遇。不仅提前实现了国家医改规划目标,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一、参保范围
(一)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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