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门面房租赁协议是村里的,有200平米,餐馆遇到国家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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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民租用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在合同期限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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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农民租用了15亩地种植有机蔬菜,并注册了公司进行经营,建造了部分蔬菜大棚以及基础设施。目前产值稳定在80W一年,租期还有7年到期。现在政府将征用这块土地,用作工业园区,请问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 杭州 余杭区发表时间: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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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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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在农村租了50亩土地,30年期限,但现在才12年不到,就遇上国家要征收。期限还有18年才到期,那这样被国家征收后补偿费用怎么分配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实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2点就直接可以看出来,补偿肯定是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条规定:
1、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2、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也就是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应由土地的承包方享有,即出租方、转包人。而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即承租方。
补偿不合理,提高拆迁补偿,请拨打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分享到:63人有用57人有用39人有用307人有用征地告知书
通地征告[2017]69号
永兴街道曙光村社区、永兴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安补〔2017〕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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