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集资付出的关联方借款利息扣除能当本金扣除吗?

这会构成非法集资吗?_百度知道
这会构成非法集资吗?
三年前,某单位由于建造办公大楼资金困难,于是在单位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向所有员工借款,并承诺期限一到就归还本金及付给一定的利息。现期限已到,利息也已按年发放到手,但新任领导以单位资金困难没能力偿还为由,不允许员工拿出之前借给单位的本金,而新员工必须也借相同资金给单位并付给相同利息,不借款则扣除一定福利。请问,这种情况能构成非常集资吗?
提问者采纳
  上述问题需要分两个方面来看待:  1)单位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向所有员工借了款,并承诺到期一起归还。由于三年前单位在向全体员工借款的时候,是征得了全体员工的同意了的,因此单位的借款不属于非法集资。借款人的主体是“单位”,即单位全称。也就是说借款人是这个单位,还款人也是这个单位,而不会因为领导换了一批又一批而赖着不还。为了更好的维护你们员工的权利,作为员工,你们也不用去找什么领导了,因为找领导是不管用的,原因很简单:新任领导说,借款的是老领导任期内的行为,我才上任,你们去找老领导。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们绕开现任领导,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象为你们单位的全称,如某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内容为要求单位还钱并支付利息。而无论哪一届的领导,都没有权利说这钱不还了。因此为你们员工主持公道的只有法院,因此你们可以选出几位代表来负责跑法院的事情。  2)作为三年后的今天,单位再向新员工“借款”,就属于非法集资行为了。此时你们的领导就成为了非法集资人了,因此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你们单位的某某领导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这样公安机关一介入,就会立案,检察院也会对你们的新任领导人(非法集资人)提起公诉,这样你们要求单位还钱就会同时得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维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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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你们在哪任领导那交的钱就去找哪个领导解决如果现任领导还继续让你们交钱,那他就属于非法集资了.他要是真不让你们拿出本金你先去找你的上任领导.如果当时你们手里有一份书面协议的话您可以直接起诉,100%赢
当然了,可以区劳动局告他!
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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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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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刑法条文规定来看,该罪共具有三个要件: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使用诈骗方法;3、非法集资。
首先,什么是使用诈骗方法呢?就是指主观方面具有诈骗的故意,并实施了诈骗行为。
第二,什么是非法集资呢?201018
第三,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怎么来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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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如果我需要一笔钱我向朋友们邻居们借钱兵付利息算不算非法集资_百度知道
如果我需要一笔钱我向朋友们邻居们借钱兵付利息算不算非法集资
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受家律保护非集资《高民院关于依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稳定通知》 ([号) 面部条款看看家定性:
民间借贷客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定程度解决部社融资需求增强经济运行自我调整适应能力促进层信贷市场形发展受律保护:
依保护合借贷利息民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依保护合借贷利息依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借依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借款利息民院应依据合同《高民院关于民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规定处理借利息预先本金扣除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借款并计算利息事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借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款利息依予支持事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借参照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款起利息损失依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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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具相关借条
非法集资的界定主要有几个方面: 1. 集资额:不要太高。一般如果是总额20万以内,不会界定为非法集资。 2. 是否是特定群体,还是非特定(比如,不认知对方):非特定会有风险被界定为非法集资。 3. 集资群体数量:尽量少,如果人数过多,如几十、上百、或更多,有风险被界定为非法集资。 4. 产生了纠纷:正当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借、贷双方都受保护。如果借贷行为没有产生严重纠纷,也不太会被界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总需要起诉的主体。 再就是,如果借贷资金的使用与借钱时说明的有显著不同,会更有集资诈骗的嫌疑,比非法集资更高。 为了你自己的稳妥借贷,你可以考虑通过规范民间借贷的中介平台进行上述借贷行为。推荐【阳光民间借贷】 百度搜:ygjiedai借贷 在网站注册账户,发布借贷信息,然后邀请亲朋好友对自己的借贷投入资金,通过网站的自动还款、利息计算、还款本金/利息分发功能,透明管理你的借贷。也给贷给你的人一个透明、规范、专业的平台。平台只收很低、合理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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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诈骗千余万元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 高额利息诱惑,李女士陆续投入400多万元
&&& 2009年5月,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借款给杨显荣做中药材生意,约定每个月利息为6%,现在杨显荣一直拖着不肯支付利息,本金更是无法归还。
&&& 据这位姓李的女士介绍,其于2005年4月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杨显荣,杨显荣称自己是玉林市某税局的稽查科科长,正与玉林市某药厂做中药材生意,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购销中药材原料,如果能将闲置资金借给他,他将按月支付本金的6%-7%作为利息。
&&& 一开始,李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进行投资。第一次投入几万元,杨显荣第一个月便足额给她打来了利息,之后每个月都会足额打进钱来。李女士放心了,与亲友一起合资陆续又投了几次资金,共计439万元。
&&& 可是,2008年10月以后,李女士就再也没有收到杨显荣返还的利息。她多次上门找杨显荣要钱,对方干脆避而不见,李女士赶忙报警。至此,扣除已返还的利息,李女士被骗56万余元。
&&& 之后,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来报案,反映的情况和李女士差不多。其中,牟某被骗65万元,梁某被骗37万元。
&&& 吴小林被骗,又向其他人集资致使更多人被骗
&&& 此案有一个特点,被骗者被高额利息诱惑,不仅自己受骗,为赚取差价还向他人非法吸收资金,致使更多人被骗。
&&& 2005年1月,杨显荣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吴小林。吴小林开始时对杨显荣的话也是将信将疑,但投进去第一笔资金3万元马上得到高额利息,她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加上杨显荣编造了一个计算利息的虚假《中药材购销结算表》给她看,她就深信不疑了。随后,吴小林又陆陆续续投了几笔资金进去,并且问杨显荣是否不论融资多少都能投入到这个生意中。杨显荣说玉林某药厂是大企业,这个生意是做不完的,能组织越多的资金就能赚越多的钱。
&&& 看见有利可图,吴小林从2005年5月开始向外吹嘘,其投资做玉林某药厂的中药材生意有高额回报,并许诺借款者或投资者每月可以得到高额利润。吴小林将组织来的资金交给杨显荣后,杨显荣按月给吴小林本金6%-7%的利息,吴小林则只支付给下线投资者本金3%-4%的利息,从中赚取差价款。
&&& 就这样,到2009年4月,吴小林共吸收35人1874.4万元交给杨显荣,扣除已返还利息,至今仍有1182万多元无法追讨。
&&& 杨显荣:犯集资诈骗罪
&&& 吴小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杨显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吴小林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后,杨显荣被判处无期徒刑,吴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 针对此类诈骗,法院告诫广大群众:投资理财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所谓高额回报、高额利息的投资,如果利息回报远远超过国家法定的银行利率,那么必然存在高风险,而且很可能就是骗局;理财还是应该找国家认可的金融单位,不要贪图高额回报而盲目投资,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和防范犯罪意识,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责任编辑: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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