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广告员工违规警告通知书有什么惩罚

第10版:读枣庄城事 本版新闻列表 没有“身份证” 泊在违停区 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车被清理 因联系不上车主,这辆“僵尸车”将被拖走 近日,本报曾多次报道在滕州市区,许多报废车辆成了商家宣传产品的新“载体”,将报废车重新包装,停在小区或人流量大的路边,不仅花费不高,甚至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但是,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城市交通,占了小区的停车位,还给城市形象的提升也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此,7月28日,滕州市交警大队四中队对一些停放在路边打广告的“僵尸车”进行了集中整治,采取“联系到车主劝导,联系不到车主拖走”的措施。 广告 “僵尸车” 被清理 当日上午8点,在滕州市学院路贵和世纪佳苑小区附近记者看到,交警大队四中队工作人员正在对路边停放的广告“僵尸车”进行登记拍照,并根据停放车辆的车牌号登记情况联系车主。在贵和世纪佳苑北门往东的路口,车身贴着商家广告的“僵尸车”异常醒目,该车辆停在路口影响交通。据交警大队四中队的邢科长介绍,商家的此种宣传方式,虽然节省了不少成本,但是,长时间停放在明眼位置,严重影响了交通。“像这种‘僵尸车’,如果停放在违停区域,交警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甚至拖离现场。这辆车停在了路口交会处,已经影响了正常交通,我们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车主电话,但一直没有打通,所以只能采取拖走的措施。”邢科长说。 几分钟后,一辆拖车在工作人员的操作下,将停在贵和世纪佳苑以东与学院路交会路口处贴着商家广告的昌河车拖走。“拖走之后,我们会根据车辆登记信息继续联系车主,并根据规定对该车主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工作人员说道。 车辆 “身份” 五花八门 随后,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来到科圣路与学院路交会处的花池处,在花池旁边铺设地砖的小广场上,停着两三辆打着广告的“僵尸车”。“这些看起来很新的红色地砖,是前期道路整治时新换的,本来是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这些车停在上面,不仅影响出行,还对地砖造成了损伤。时间长了,地砖可能会出现松动断裂的情况。”在小广场上打牌的一位老人告诉记者。负责整治广告“僵尸车”的交警大队四中队的工作人员,根据车牌号对车辆进行“追踪”,找到了该车车主的联系方式,联系车主要求其将车辆开走。但是,在对另一车辆进行检查时,工作人员发现该车是一辆套牌车,套用了其他车辆的车牌号。”有些停放车辆是报废车,有些没有车牌号,这种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商家为了钻空子,就套用其他车辆的车牌号,企图蒙混检查。”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表示,套牌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使用套牌号的车辆危害很大,特别是在道路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员失去了交通约束,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旦发现套牌现象,对于套牌车主,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进行驾驶证扣分的处罚,希望想钻空子的车主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工作人员告诫广大车主。 广告宣传车辆需有 “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广告“僵尸车”在市区屡见不鲜,大都是停在人流量大的路口或者繁华小区内。“这些广告车多为昌河车,因为昌河车车体比一般轿车要高出许多,并且车身面积大,是很好的做广告宣传的‘载体’。一般情况下,这些车辆会停在路边或者小区门口,一些老旧小区甚至在新小区内都能看到。这样的报废车辆为了做广告停在路边很不雅观,给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特殊的广告宣传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利用交通工具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如果没有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一旦这种宣传车上路运行,交警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而对于停放在路口或者小区的‘僵尸车’,即便是不上路,如果违规停放或者出现套牌等情况,交警部门也会对其采取措施。”工作人员说。 (记者 姚付林 文/图)今年,国家广电总局对5类广告禁播.但是有些广告通过电波依旧欺骗消费者.根据我的观察,每天晚上8点至午夜,都有一些所谓的专家在电台为听众“答疑解惑”。他们大多是为了宣传他们的药物,尤其是男性用药以及医疗器械。那些“专家”也自称是某种药品研发方面的专家。我发现有很多可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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