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五公司投标项目在投标网投标一个项目,网站给我一个表格说要先备案,然后还要先交备案费才可以买标书是这样吗?

33-2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务33-2-1 招标程序和招标方式33-2-1-1 招标程序在中国,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建立专门的招标工作机构。该机构应 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 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 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当资格的工程招标代 理机构代理招标。 2.招标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5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前条所列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 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准备招标文件和标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招标单位审查申请投标单位的资格,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问 题。 9.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10.召开开标会,当场开标。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收回发给未中标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退 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1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33-2-1-2 招标方式1.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投标。 在实践中,可采用“两步法”招标,即通过两个步骤完成招标工作;第一步, 招标单位公开招请对招标工程感兴趣且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承包商报名参加资 格预审; 第二步, 由资格预审合格的承包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书, 主要内容是报价和商务条件建议以及技术建议书和辅助资料等。开标后,经评标 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投标。 2.世界贸易组织(WTO) 《政府采购协议》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选择性 招标和限制性招标三种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皆可参加投标。 (2)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购实体(招标单位)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其 实质是对潜在供应商的预先选择。因此,采购实体应拥有合格供应商的名单,至 少每年公布一次,并说明其有效性和条件。 (3)限制性招标又称单一招标,是指采购实体在无人回应招标,情况紧急 而又无法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或需要原供应商增加供应等条件下,与供应商 进行个别联系。 三种招标方式中,公开招标和选择性招标应是优先采用的采购方式。(此处的“采购”是广义的,工程服务也包括在内――编者注。 )3.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其他方式: (1)邀请协商。我国俗称“议标” ,即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直接邀请特定的承包商进行协商,就招标工程达成承包协议。采用议标方式,限 于涉及专利权保护、仅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没有回应 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少数工程项目, 而且须经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被邀请参加议标的承包商不 得少于两家。 (2)比价。通常由业主单位备函,连同图纸和说明书,送交选定的几家承 包商,请他们在约定的时间(例如一周)内提出报价单,业主经分析比较,选择 报价合理的承包商,就工期、造价、付款条件等细节进行磋商,达成协议后签订 承包合同。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规模不大、内容简单的小工程。33-2-2 招标工作机构33-2-2-1 招标工作机构的职能招标工作机构的职能,一是决策,二是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1.属于决策性的有下列事项: (1)确定工程项目的发包范围,即决定建设项目全过程统包,还是分阶段 发包,或者单项工程发包、分部工程发包、专业工程发包等。 (2)确定承包方式和承包内容,即决定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成本加 酬金合同以及全部包工包料、部分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等。 (3)选择发包方式,即根据有关规定和发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公 开招标、邀请招标、两步招标、议标或比价等不同发包方式。 (4)确定标底(或无标底) 。 (5)决标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2.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有下列各项: (1)发布招标及资格预审通告或邀请投标函。 (2)编制和发送招标文件。 (3)编制标底。 (4)审查投标者资格。 (5)组织勘察现场和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6)接受并妥善保管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7)开标、审核标书并组织评标。 (8)谈判签订合同或协议。33-2-2-2 招标工作机构的组织招标工作机构的组织原则应体现经济责任制和讲求效率。即:第一,招标单 位要有同它应负的责任相适应的决策权; 第二, 工作效率高, 既要保证招标质量, 又能节省招标开支。 1.招标工作机构通常由三类人员组成: (1)决策人,即主管部门任命的建设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2)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师,结构、设备、工艺等专业工程师和造价 工程师等。他们的职能是向决策人提供咨询意见和进行招标的具体事务工作。 (3)助理人员,即决策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助手,包括秘书、资料、档案、 计算、绘图、信息管理等工作人员。 2.我国招标工作机构主要有 3 种形式: (1)由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部门(处、科、室、组等)或实行建设项目法 人责任制的业主单位负责有关招标的全部工作。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这些 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是从有关部门临时抽调的, 项目建成后往往转入生产或其他 部门工作,故不利于培养专业化的干部和提高招标工作水平。 (2)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招标领导小组”或“招标办公室”之类的机构, 统一处理招标工作。在推行招标承包制的开始阶段,这种做法有助于较快地打开 局面,但政府主管部门过多地介入招标单位的具体事务,代替招标单位决策,是 不符合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政企分开和经济责任制的原则的。因此,随着改革 的深入发展,采取这种形式的已越来越少。 (3)专业化的招标代理机构受建设(业主)单位委托,承办招标的技术性 和事务性工作,决策仍由业主单位负责。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使建设单位 节省人员和设备, 而招标代理机构要在市场上和同行开展竞争, 求得生存和发展, 就必须不断地提高服务质量,精益求精,从总体上看,也符合讲求效率,降低招 标成本的原则。因此,这种形式已成为招标工作机构的主要发展方向。33-2-3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3-2-3-1 发布招标公告我国规定,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 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 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发布的招标公告, 不得收取费用, 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 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事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签名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的 媒体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我国国家计委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为: 《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 , , 《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国 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地方的有形建筑市场也可以在自 己的网络发布招标公告。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其内 容应当相同。 建设部推荐采用的招标公告范本下。招标公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批准机 关名称)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 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日,工期 日历天; (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标准。 年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 对上述 (一个或多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 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 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 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 时间为 ___时 年 分,下午 月 时 (地点和单位名称) 日至 分至 时 年 月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日,每天上午 时 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 (币种,金额,单位) ,售后不退。如需邮 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币种,金额,单位) 。招 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_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送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年 月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 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传 日期: 真: 年 月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日33-2-3-2 发送投标邀请书依法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 应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拟邀 请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邀请书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大同小异。 建设部推荐采用的投标邀请书范本见下。投标邀请书(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致: (投标人名称)1.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批准机 关名称)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 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年_月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月_ 日,工期_____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3.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 (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一个或多个) 标准。招标工程项目(标段)感兴趣,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 参加投标。 4.请你方从(地点和单位名称)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_____年_ 月_日至_______年_月_日,每天上午_时_分至_时_分,下午_时_分至 _时_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 (币种,金额,单位) ,售后不退。如需邮 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币种,金额,单位) 。招 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_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 于_______年_月_日_时_分以前送至 (地 点和单位名称)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_______年_月_日发出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 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传 日期: 真: 年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月 日(盖章)33-2-4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有预审和后审两种方式。33-2-4-1 投标人资格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有兴趣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方 允许其参加投标。我国的预审程序与国际通行的基本相同,即先由招标单位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有兴趣投标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 申请,按招标单位要求填报资格预审文件,经审查合格者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参 加投标。 我国建设部批准的《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须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三 、 部分。其格式如下: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一、总则 1.鉴于 (招标人名称) 作为拟建 (工程项目名称) 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 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 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 的工程项目中的 (一个或多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 3 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 关资料, 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 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体。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 1 条 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 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 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 (语言文字) 。 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或联合10.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 中指明申请的标段, 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 关资料(按附表 9 和附表 10 的要求) 。 11.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 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 附表, 以及本须知附件 1 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件 2 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 标准。 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 程的末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 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 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 1) 和至少____%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 2)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申请 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15.1 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格预审文件; 15.2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 除非在资格预审申请书 中已附有相应的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 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 15.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均须包括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 明。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 15.4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 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6.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 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17. 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合体的要求, 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8.联合体各方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联合体的名义统一参加资格 预审,但不允许任何一个联合体成员就本工程独立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19. 如果施工企业能够独立通过资格预审, 鼓励施工企业独立参加资格预审;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将被视为资格预审当然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0.资格预审合格后,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其变化将不被允许: 20.1 严重影响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 20.2 有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新成员的; 20.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的; 20.4 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项目利益的其他情况。 21.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成员,不得另行加入其他联合体就本工程 进行投标。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组成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 审申请,招标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被接受。 22. 以合格的分包人身份分包本工程某一具体项目为基础参加资格预审并获 通过的施工企业,在改变其所列明的分包人身份或分包工程范围前,须获得招标 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其资格预审结果将自动失效。 23.投标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招标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保证和理解。 五、利益冲突 2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24.1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24.2 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24.3 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2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______年___月 ___日___时___分前送达(地点和单位名称)处,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26.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2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2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 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___份: 28.1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8.2 投标申请人的_________资质证书。 2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 。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 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30.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 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 将被拒绝。 八、通知与确认 3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 如果该投标申请人同 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则包括该投 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 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 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32.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32.1 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 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32.2 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32.3 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33.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____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 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 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 知书。 34. 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 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中 选出_____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3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附件 36.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 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 件标准。 37.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 附加合格条件的项目和合格条件的内容,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招标人可就下列方面 设立附加合格条件: 37.1 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 37.2 专业工程施工资质; 37.3 环境保护要求; 37.4 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37.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7.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 38.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由招标人进行逐项详细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 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 33-10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内容 有效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证书 ____工程施工____承包____级以上或同等资质 等级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和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 ____级资信评估证书 有合同总价____%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 程 不少于 (币种,金额.单位)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财务状况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 净资产总值不小于在建工程未完合同额与本工程合同总价 之和的____% 7 8 9 10 11 12履约情况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 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分包情况附件 2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表 33-11序号 附加合格条件项目 附加合格条件内容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附件 3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2.地质与地貌 3.气候与水文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 二、工程描述 1.综述 2.土建工程 3.安装工程 4.标段划分 5.建设工期 6.设计标准、规范简介(附主要技术指标表) 7.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列出初步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日期: 致: (招标人名称) 年月日1.经授权作为代表, 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简称 “投标申请人” ) 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 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 审申请: 项目名称 标段号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2.1 投标人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申请人的 (施工资质等级) 证书。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 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 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 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 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1: 联系人 2:电话: 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1: 联系人 2: 电话: 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1: 联系人 2: 电话: 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 1: 联系人 2: 电话: 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 内容的更新为准; 5.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 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 投入(及其他资源投入)和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每个合同价 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履行方面的责任。 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7.1 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地和分别地受到法律约束; 7.2 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 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 整、真实和准确的:签名: 姓名: 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 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签字日期: 签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 1) 联合体成员 1 盖章 签字日期:签名: 姓名:签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 2) 联合体成员 2 盖章 签字日期:兹代表(联合体成员 3) 联合体成员 3 盖章 签字日期:签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 4) 联合体成员 4 盖章 签字日期:签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 5) 联合体成员 5 盖章 签字日期:注:1.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 2 条要求的文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 4 条的规定分别单独据表提供相关资料。 3.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第 6、7 条以及第 8 条有关部分。 4.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1 2 3 4 5 6 7 8 企业名称 总部地址 当地代表处地址 电话 传真 注册地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联系人 电子邮箱表 33-12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 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主营范围 1. 2. 3. 4. …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910 11 12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附表 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近三年工程营业额表 33-13 财务年度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营业额(单位)备注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 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填写此表。附表 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序号 1 2 3 4 5 … 工程名称 监理(咨询)单位表 33-14合同金额(万元) 竣工质量标准竣工日期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 的承包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 2.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所有己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 ,如有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竣工质量标准” “竣 不填 和 工日期”两栏。附表 4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名称: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及职务: 电传:表 33-15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 (单位)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 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 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信贷来源 1 2 3 4 注: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预审的要求。每 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 信贷金额(单位)附表 5联合体情况成员身份 1.主办人 2.成员 3.成员 4.成员 5.成员 6.成员 … 各方名称表 33-16注:附表 5 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投标申请人认为该协议不能被接受,则该投标 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附表 6类似工程经验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合同号 1 2 3 4 合同名称 工程地址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表 33-17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 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混凝土浇筑的年完成量等) 5 6 7 8 9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合同总价 合同授予时间 完工时间 合同工期: 其他要求: (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10□联合体成员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 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 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附表 7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公司人员 人员类别 管理人员 数量 总数 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经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数量 人员类别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经理 …… 10 年以上 5 年至 10 年 总数 工人表 33-18其他 其中技术工人5 年以下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质检人员 道路人员 桥涵人员 试验人员 机械人员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附表 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职位名称 1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职位名称 2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职位名称 3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职位名称 4 主要候选人姓名 替补候选人姓名 注:1.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工程师,预算、合同 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计划统计人员等。 2.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 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至少____个能满足 规定要求的候选人。表 33-19附表 9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职位 候选人 □主要 出生年月 候选人姓名 年 候选人资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历 职务 自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至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职称 工作年限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技术及管理经验 月表 33-20□替补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工程相类似的特 殊经验。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候选人的技 术职称或等级证书复印件。 附表 10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设备名称 1.制造商名称 设备资料 3.生产能力 5.目前位置 目前状况 6.目前及未来工程拟参与情况详述 来源 7.注明设备来源 □自有 □购买 □租赁 □专门生产 8.所有者名称 9.所有者地址 所有者 电话 传真 协议 联系人及职务 电传 4.制造年代 2.型号及额定功率表 33-21特为本项目所签的购买/租赁/制造协议详述注:1.投标申请人应就其提供的每一项设备分别单独具表,且应就关键设备出具有所有权证 明或租赁协议或购买协议,没有上述证明材料的设备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2.若设备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有,则无需填写所有者、协议二栏。附表 11现场组织机构情况A.现场组织机构框图 B.现场组织机构框图文字详述 C.总部与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详述 (注:明确赋予现场管理部门以何种权限与职责) 附表 12拟分包企业情况(工程项目名称)名称 地址 拟分包工程 分包理由 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工程名称 地点 总包单位 分包范围表 33-22工程履约情况 注:每个拟分包企业应分别填写本表。附表 13其他资料1.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申请人所介入的诉讼 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 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申请人。 2.近三年中所有发包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 3.与资格预审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 这些材料在资格评 审时将不予考虑。注: 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 页的右上角要清楚注明:表 1,第 1 页;表 1,第 2 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应清楚注明:表 1,附件 1;表 1,附件 2 等等。 3.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 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_________为单位。(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致: (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称) 鉴于你方参加了我方组织的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____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 称) 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经我方审定,资格预审合格。现通告你方作为资 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密封投标,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 下: 1.凭本通知书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每天上午___ 时___分至___时___分,下午___时___分至___时___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地址和单位名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币种,金额, 单位),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另需交纳图纸押金(币种,金额,单位),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该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 (币种,金上述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额,单位)。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上述资料。2.收到本通知书后___日内,请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 本次投标,请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知我方。招标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人:33-2-4-2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投标人不需经过预审即可参加投标, 待开标后再对其资格进行审 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评标。资格后审的内容与预审基本相同。这种资格审查 方式通常在工程规模不大、预计投标人不会很多或者实行邀请招标的情况下采 用,可以节省资格审查的时间和人力,有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招标费用。33-2-5 编制标底招标的工程项目是否须编制标底,我国现行法规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 则要求招标工程必须编制标底,且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查批 准。 标底的实质是业主单位对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 其作用, 一是使建设单位 (业 主)预先明确自己在招标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二是作为衡量投标报价的准 绳,也就是评标的主要尺度之一;同时,也可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核实投资规模的 依据。 标底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 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标底价格的组成,除现行概/预算应包括的内容外,还应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和 工程的具体要求而发生的措施费、不可预见费以及价格变动等因素。经主管部门 审核批准的标底由主管部门封存,在开标前要严格保密,待开标后才能公开。标 底的具体编制方法如下:33-2-5-1 标底的编制原则1.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 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编制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 准、规范,以及生产要素市场的价格,确定工程量和计算标底价格。 2.标底的计价内容、计算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 3.标底价格应充分考虑各种措施费用,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 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4.招标人不得因投资原因故意压低标底价格。 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33-2-5-2 标底的编制依据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标底价格的编制要依据的国家法律,包括《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 、 、 法》《建筑法》等;依据的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有关价格、财 政、税收的条例、通知;有关部门规章主要是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等国 务院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如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 》等。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既是编制标底价格的 指导思想,又是计费依据和约束条件,标底价格编制者应当全面掌握和执行而不 得违反。 2.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定额和国家、建设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 的各种相关定额、取费内容、标准和市场价格信息。 在计算标底价格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项目划 分规则、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它们是计算价格的量的约束性规定或标准, 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大市场,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的竞争,应当执 行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基础定额,逐渐弱化乃至取消一些地方性的、部 门性的规定或定额。 各种定额取费内容、标准和信息,是标底价格计算的依据。由于我国的实际 情况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故标底价格的计价依据仍然主要是 取费定额,包括预算定额和概算定额;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量、价分离的全 面实现,计价依据应改变为市场价格信息,其中包括市场价格、价格指数和自定 各种取费,取费定额被淡化、乃至取消。 3.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文的规定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投标书、技术 规范等,都对投标报价、合同取费内容及取费计算,以及工程量清单等,作出了 详细规定。在计算口径和取费内容上,招标标底价格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取费 的要求一致,绝对不能产生矛盾而影响标底价格的作用。其中,尤其要重视“投 标须知”中的“投标报价说明” 。 4.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及现场环境等资料 由于工程的单件性, 不同的工程处于不同的地点, 有不同的地质、 水文条件, 地上有不同的已有设施或作物、树木等,有不同的地形、环境、交通、公用设施, 乃至人文、社会、气候、资源供应条件等,在建设实施中,这些情况均会对工程 造价产生实际的影响,是投标价格和结算价格必须予以考虑的影响因素,所以标 底价格中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预计并计入。不但如此,标底价格决策时,还必须 对由上述条件要求的施工组织问题进行设定,否则便难以编制合理的标底价,更 难以与承包人的报价相对比而决标。 5.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工程施工必须执行一定的技术标准。由于工程的地方性和专业性特点,要求 在工程施工时除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执行外,还必须执行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执行不同的标准,产生不同的消耗,自然地会影响工程价格。所以发包人除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所使用的标准外,还必须在标底价格中把它们的影响效果打足。 6.设计文件及其他依据 设计文件确定工程的规格、做法、构造,对工程量、质量和价格等均有决定 作用,自然地须成为编制标底价格的依据。 除以上依据以外,编制标底时还必须依据下列情况或资料:工程量清单,工 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特点,需要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情况,科 研要求,特殊施工要求;市场的供应情况,价格情况及其变动趋势,利率水平, 竞争态势等;工期定额;建设期内投资的大环境及其预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 方案)等。 总之,凡在施工中可能影响工程价格的各种因素,在编制标底价格中都必须 予以考虑。33-2-5-3 标底价格的类型标底可按价格的类型区分,应根据招标图纸的深度、工程复杂程度、招标文 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等进行选择。 1.如果招标图是施工图,标底应按施工图以及施工图预算为基础进行编制。 2.如果招标图是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标底应以概算为基础或以扩大 综合定额为基础来编制。 3.如果招标时只有方案图或初步设计,标底可用平方米造价指标或单元指 标进行编制。 4.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定额计价的,招标标底价根据拟建工程所在地的建设 工程单位估价表或定额、工程项目计算类别、取费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 的预算价格、政府的市场指导价等进行编制。 5.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综合单价的(即单价中包括了所有费用) ,标底应采用 综合单价计算。 6.国内项目,如果招标文件没有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具体规定或部分未 作具体规定的,可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定额 中没有包含的项目, 可根据建设工程有造价管理部门定期颁布的市场指导价进行 计算。 7.国际工程编制标底,一般是根据 FIDIC 合同条件,在招标截止日期前的 规定时间内,由咨询工程师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照当地、当时的市场 单价或综合单价,编制概算。该概算包含了整个工程项目的各个施工阶段或进行 分项招标的标底价格,即包括了土建、安装、电梯、幕墙、弱电等专业分包或独 立分包工程的标底价格。直接费按当时的市场单价计算;间接费按其费用的性质 分为两种:第一,重复发生的费用,在考虑价格上涨因素的基础上,按小时或按 月计算;第二,一次发生的费用,一般按设计建安工程费比例计算。物质方面的 预备费在合同价的 10%的范围内计算; 价格方面的预备费则按年度和预计的价格 上涨指数计算。利润一般按合同价的 5%~15%计算,税费的计算则根据规定, 按发包人可享受的优惠税率进行计算。 国外按市场价格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的 做法是我国造价改革的目标。33-2-5-4 标底价格编制程序与内容1.编制标底须具备的条件。 (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和相关的其他条款。 (2)工程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资料、编制标底所依据的施工 方案、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地质、水文以及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3)编制标底价格前的施工图纸设计交底。 (4)基础定额、地方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5)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以及市场间接费、利润、 价格一般水平。 2.标底价格的编制。 (1)特殊施土方法、编制工程量清单、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材料 设备清单、补充消耗量定额等。 (2)确定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3)确定间接费、利润和计算税金。 (4)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测算的施工周期内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 班等价格变动风险系数。13-2-5-5 标底价格的编制说明1.标底价格的计算说明。 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 一起使用。 3.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编制标底价格 及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即由承包单位计量、 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填人的单价与合价,应按照约定的定额工、料、机消 耗标准及市场价格确定,作为直接费的基础。间接费、利润、税金、现场因素费 用、施工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测算的风险金等的费 用,计入其他相应标底价格计算表中。 5.采用综合单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人工费、材 料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 的全部费用。 6.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每一 项的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 7.标底价格除非特别注明,所有标价应以人民币表示。33-2-5-6 特殊施工方法及现场条件1.特殊施工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如需采取特殊施工方法的,应说 明施工方法和采取的措施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2.工程建设地点现场条件。 (1)现场自然条件。包括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 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 (2)现场施工条件。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用面积、场地拆迁及平 整情况、施工用水、电、排污及有关勘测资料等。 3.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1)临时设施布置。招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允许的临时设施布置范围 和允许的项目。 (2)临时用地表。给出可供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地情况表,见表 33-23。 临时用地表用途 面积(m2)表 33-23需要时间(自 至 止)布置合计近年,有些地方实行“无标底招标” 。所谓“无标底” ,其实并非业主单位对 自己在招标工程上的财务义务不必预先胸中有数, 只不过不需有标底要求的那样 详细的数据而已,常规的工程概/预算还是要有的。 “无标底招标”的好处是打破 标底的神秘感, 避免某些投标单位为了中标而千方百计去挖标底不惜扰乱市场秩 序的行为。在“无标底”的情况下,往往以开标后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的 尺度之一;但如在招标时即公布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有可能导致不法投标 人暗中联合起来抬高报价,以达到提高有效报价平均值的目的。为了避免这种情 况的出现,事先最好不宣布是否有标底。33-2-6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是作为建筑产品需求者的建设单位(招标人)向潜在的生产――供 给者(承包商)详细阐明其购买意图的一系列文件,也是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意图 作出响应、编制投标书的客观依据。33-2-6-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依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实 际,建设部制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包括 下列内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格式; 工程建设标准; 图纸; 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一、投标须知。由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投标须知前附表是以表格形式表现的投标须知内容的简要概览,用以帮 助投标人对招标人要求他在投标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手续和应遵守的规则一目了 然,同时,也是了解投标须知详细内容的索引,见表 33-24。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条款号 1.1 1.1 1.1 1.1 1.1 2.1 2.2 3.1 4.1 4.2 13.1 15.1 16.1 5.1 17.1 18.1 21.1 25.1 33.4 内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 _年_月_日计划开工, _年_月_日计划竣工, 施工总工期:_____日历天表 33-24说明与要求工期要求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工程报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投标担保金额 踏勘现场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开标 评标方法及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 (合同价款的 %或 币种,金额,单位)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 (合同价款的 %或 币种,金额,单位) 一份正本,_份副本 收件人:______地点:______ 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地点:__________ 开始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为_____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或(币种,金额,单位) 集合时间: _年_月_日_时_分集合地点: ____2038.3履约担保金额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2.投标须知正文,包括下列详细内容:(一)总则1.工程说明 .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3.资金来源 .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 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 格投标人。 4.4 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 料。 4.5 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 除符合第 4.1.4.2 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 约束力; 4.5.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拒绝; 4.5.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5.5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 授权书, 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5.6 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 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5.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5.踏勘现场 .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 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 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 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 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 风险。 6.投标费用 .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 .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格式 工程建设标准 图纸 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用于资格后审)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___天前,以书面形式发 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 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 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 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 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 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 8.招标文件的澄清 . 8.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___日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地点和单位各称)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 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 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 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__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___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 改文件后__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 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语言文字)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用资格 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 投标函; 11.2.4 投标函附录; 11.2.5 投标担保银行保函; 11.2.6 投标担保书; 11.2.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的: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4)设备清单报价表;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6)措施项目报价表; (7)其他项目报价表; (8)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 (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3.2 采用工料单价形式的: (1)投标报价的要求;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4)设备清单报价表; (5)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计算表; (6)分部工程费用计算表; (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11.5 资格预审更新资料或资格审查申请书(如系资格后审) 11.5.1 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年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4)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6)联合体状况表; (7)类似工程经验; (8)现场条件类似的施工经验; (9)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 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 13.投标报价 .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 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 依据。 13.4 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 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 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 采用工料单价报价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 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6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 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 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 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_____。 15.投标有效期 .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 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 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 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 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 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6.2.1 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 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 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担保书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银 行保函或担保书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 16.2.2 投标保证金 (1)银行汇票; (2)支票; (3)现金。 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而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 15 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_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16.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6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 知第 37 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 第 15 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 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 17.2 款的规定。 17.2 如果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 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 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 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 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 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 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 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 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 19.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3.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______年_月_日_时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在内层投标 19.4 除了按本须知第 19.2 款和第 19.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 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22 条规 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 回。 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9.1 款、 19.2 款和第 19.3 款规定 第 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 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6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 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 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 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文件的补充、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 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有关规定密封、 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 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 经过确认的。 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 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25.开标 . 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 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 开标程序: 25.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5.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 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5.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 得进人评标: 26.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9 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 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18.3 款规定加 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由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6.1.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 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 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 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 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后审(如采用时) .资格后审(如采用时) 29.1 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的,在评标前对投标 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 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 30.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投标人应采用书 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 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根据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 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 31.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6 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 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 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 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 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 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 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 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 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 应以文字表示的 金额为准; 32.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 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 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 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投标文件的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也 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4 评标方法和标准 33.4.1 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 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 重,用打分或折算货币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33.4.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选择经评 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3.4.3 其他方法。 33.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 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 . 3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3.3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 35.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 36.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6.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 5 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未中标的投标人。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7.1 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 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____ 的罚款。 37.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7.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 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 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8.履约担保 . 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____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的 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 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8.1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 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 38.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 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其他组成部分,将在下文有关章节介绍。33-2-6-2 招标文件的发售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所有申请投标的单位)可按 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从招标人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对发出的招标文件 依法可酌收工本费。对设计文件,可收取押金;开标后退还设计文件,再将押金 退还。投标人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交纳邮寄费用;招标单位应以最快捷和安 全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寄送给投标人。33-2-7 投标33-2-7-1 投标工作机构为了在投标竞争中获胜,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置投标工作机构,平时掌握市场 动态信息,积累有关资料;遇有招标工程项目,则办理参加投标手续,研究投标 报价策略,编制和递送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定标前后的谈判等。直至定标后签订 合同协议。这种工作机构通常由下列人员组成: 1.企业经理或业务副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决策人) ; 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技术方面的问题; 3.总经济师或合同预算部门主管负责投标报价和合同工作; 4.材料部门负责提供器材市场信息;会计部门提供本企业的工资、管理费等 有关成本资料;生产计划部门负责安排施工进度计划等。这些成员是必不可少的 参谋人员。 为了保守本企业对外投标报价的秘密,投标工作机构人员不宜过多,尤其是 最后决策的核心人员,以控制在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合同预算负责 人)范围之内为宜。33-2-7-2 投标程序工程施工投标的一般程序如图 33-2 所示。掌 握 招 标 信 息 标 投 审 加 预 件 参 格 文 件 请 资 标 文 境 申 理 招 标 环 略 办 得 招 标 策 案 取 究 投 标 方 书 书 研 查 投 工 标 标 调 定 施 确 定 制 送 制 编 投图 33-2 施工投标的一般程序 施工 工程 预 后, 包企业 过 标 预 投标 的 (预 的 标 程序 标 33-2-4-1 , 对 ) , 过 的参加投标,办理 标 ,制工作。33-2-7-3 投标准备工作一、 预 工作是 , 在以 1. 2. 和 的 图 构图的 。 3. 是 包 合同 , 工 , 工 标后 , 的 务和责 价 算办 的 ,预 , 的 之 的 ) , 制 和对 ( 图 , 工程 合 , 以 图 施工 和 对工程 范( 的 对 、 剖 之 的 ) , 了 的在 。为 , 其 图, , 图 标 。 工程的 了 的 , 图、 标 合 标 , 了 标 标 , 以 , 了 的 投标 其内 。 和 标 的 ,以 的 。 的投标工作的 ,和报价 的 构图、 不 付和工程款结算办法,工程变更及停工、窝工损失处理办法等。对于国际招标的 工程项目,还应研究支付工程款所用的货币种类、不同货币所占比例及汇率。因 这些因素或者关系到施工方案的安排,或者关系到资金的周转,最终都会反映在 标价上,所以都须认真研究,以利于减少或避免风险。 4.熟悉投标须知,明确了解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应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 和不允许做什么事,目的在于提高效率,避免造成废标,徒劳无功。 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对工程本身和招标单位的要求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 投标单位才便于制定自己的投标工作计划,以争取中标为目标,有秩序地开展工 作。 二、调查投标环境 投标环境是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这些条件都是工 程施工的制约因素,必然影响工程成本和工期,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所以应在 报价之前尽可能地了解清楚。 1.国内投标环境调查要点 (1)施工现场条件,可通过踏勘现场和研究招标单位提供的地基勘探报告 资料来了解。主要项目有:场地的地理位置,地上、地下有无障碍物,地基土质 及其承载力,地下水位,进入现场的通道(铁路、公路、水路) ,给排水、供电 和通讯设施,材料堆放场地的最大可能容量,是否需要二次搬运,现场混凝土搅 拌站及构件预制场场地,临时设施(木工、钢筋加工、管道工的工作棚、机修车 间、办公室和生活设施等)设置场地,土方临时堆放场地及弃土运距等。 (2)自然条件,主要是影响施工的风、雨、气温等因素。例如台风季节或 雨季的起止期,风速,降雨量,洪水期最高水位,常年最高、最低和平均气温以 及地震烈度等。这些资料应请招标单位提供,或从当地气象、防汛、地震等部门 取得。 (3)器材供应条件,包括砂石等大宗地方材料的采购和运输,须在市场采 购的钢材、水泥、木材和玻璃等材料的可能供应来源和价格,当地供应构配件的 能力和价格,当地租赁建筑机械的可能性和价格,以及调剂统配材料品种、规格 的可能性等。 (4)专业分包的能力和分包条件。 (5)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情况,主要是粮食和肉类、蔬菜等的供应条件和价 格。 2.国际投标环境调查要点 (1)政治情况 1)工程项目所在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 2)政局是否稳定,有无发生政变、暴动或内战的因素; 3)与邻国关系如何,有无发生边境冲突或封锁边界的可能; 4)与我国的双边关系如何。 (2)经济条件 1)工程项目所在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自然资源状况; 2)外汇储备情况及国际支付能力; 3)港口、铁路和公路运输以及航空交通与电信联络情况; 4)当地的科学技术水平。 (3)法律方面 1)工程项目所在国的宪法; 2)与承包活动有关的经济法、工商企业法、建筑法、劳动法、税法、金融 法、外汇管理法、合同法以及经济纠纷的仲裁程序等; 3)民法和民事诉讼法; 4)移民法和外国人管理法。 (4)社会情况 1)当地的风俗习惯; 2)居民的宗教信仰; 3)民族或部族间的关系; 4)工会的活动情况; 5)治安状况。 (5)自然条件 1)工程所在国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2)气象情况,包括气温、湿度、主导风向和风力、年降水量等; 3)地震、洪水、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情况。 (6)市场情况 1)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燃料、动力、水和生活用品的供应情况,价 格水平,过去几年的批发物价和零售物价指数以及今后的变化趋势预测; 2)劳务市场状况,包括工人的技术水平、工资水平,有关劳动保险和福利 待遇的规定,以及外籍工人是否被允许入境等; 3)外汇汇率; 4)银行信贷利率; 5)工程所在国本国承包企业和注册的外国承包企业的经营情况。 有关投标环境的调查资料,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包括查阅官方出版的统计 资料、学术机构发表的研究报告和专业团体出版的刊物以及当地的主要报纸等。 有些资料可请我国驻外代表机构帮助搜集, 或请工程所在国驻我国的代表机构提 供,也可从互联网上获得有关信息,必要时可派专人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代理 人了解各种情况。 三、选择代理人或合作伙伴 选择代理人或合作伙伴是国际工程投标必要的准备工作之一。 因为国际工程 承包活动中通行代理制度,外国承包商进入工程项目所在国,须通过合法的代理 人开展业务活动;有些国家还规定,外国承包商进入该国,必须与当地企业或个 人合作,才允许开展业务活动。国内工程投标一般不需此项准备工作。 1.代理人服务的内容 代理人实际上是工程项目所在国为外国承包商提供综合服务的咨询机构或 个人开业的咨询工程师。其服务内容主要有: (1)协助外国承包商争取参加本地招标工程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和取得招标 文件; (2)协助办理外国人出入境签证、居留证、工作证以及汽车驾驶执照等; (3)为外国公司介绍本地合作对象和办理注册手续; (4)提供当地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方面的咨询; (5)提供当地市场信息和有关商业活动的知识; (6)协助办理建筑器材和施工机械设备以及生活资料的进出口手续,诸如 申请许可证,申报关税,申请免税,办理运输等; (7)促进与当地官方及工商界、金融界的友好关系。 2.代理人的条件 代理人的活动往往对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成功与否,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代理人应给以足够的重视。一个优秀的代理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 (2)资信可靠,能忠实地为委托人服务,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3)交际广,活动能力强,信息灵通,甚至有强大的政治、经济界的后台。 3.代理合同和代理费用 找到适当的代理人以后,应及时签订代理合同,并颁发委托书。 (1)代理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1)代理的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区; 2)代理活动的有效期限; 3)代理费用和支付办法; 4)有关特别酬金的条款。 (2)代理人委托书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授权证书。其参考格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委托书 ××××公司委托书本公司委托×××先生(住址:××××)为本公司在 xx 国的注册代理人, 授权他代表本公司在××国有关部门为本公司驻××国××市办事处注册办理 一切必要手续,并为此目的同官方和非官方各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联系。本委托 书的有效期至取得上述注册证书之日为止。 ××××公司(印)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3)代理费用,一般为工程标价的 2%~3%,视工程项目大小和代理业务 繁简而定。通常工程项目较小或代理业务繁杂的代理费率较高;反之则较低。在 特殊情况下,代理费也有低到 1%或高达 5%的。代理费的支付以工程中标为前 提条件。不中标者不付给代理费。代理费应分期支付或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支付。 不论中标与否,合同期满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中止合同,都应付给代理人一 笔特别酬金。只有在代理人失职或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的条件下,才可以不 付给特别酬金。 4.合作伙伴 有些国家规定,外国承包商进人该国,必须与当地企业或个人合作,才能开 展经营活动。实际上,这些当地的合作者往往并不参加股份,也不对经营的盈亏 负责,而只是做些代理人的工作,由外国承包商按协议付给一定的酬金。对于此 类合作者的选择,可参照代理人的条件去处理。 另有一类合作者,通常是当地有权势、地位的人物,在合作企业中担任董事 甚至董事长,支取一定的报酬,但既不参加股份,也不过问日常的经营活动,只 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运用他的影响, 帮助承包商解决困难问题, 维护企业的利益。 此类合作者实质上是承包商的政治顾问。其选择,主要应着眼于政治地位、社会 关系和活动能力。 至于有些国家规定,本国的合作者必须参加一定的股份(例如 51%) ,并担 任一定的职位参加经营管理的,则须详细研究该国有关法规,了解外国承包商的 权利义务和各种限制条件,再去选择资信可靠、能真诚合作的当地合作者,签订 合作协议。 四、办理注册手续 1.我国异地投标的登记注册 我国建筑业企业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去其他地区投标,须持企业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等 级证书和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 投标许可证。中标后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期限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确定;注册 期满,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须办理注册延期手续。 2.国际工程投标注册 外国承包商进人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国开展业务活动, 必须按各该国的规定办 理注册手续,取得合法地位。有的国家要求外国承包商在投标之前注册,才准许 进行业务活动;有的国家则允许先进行投标活动,待中标后再办理注册手续。 外国承包商向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必须提交规定的 文件。各国对这些文件的规定大同小异,主要为下列各项: (1)企业章程。包括企业性质(独资,合伙,股份公司或合资公司) 、宗旨、 资本、业务范围、组织机构、总管理机构所在地等。 (2)营业证书。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的营业证书由国家或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 (3)承包商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清单。 (4)企业主要成员(公司董事会)名单。 (5)申请注册的分支机构名称和地址。 (6)企业总管理处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长)签署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 任状。 (7)招标工程项目业主与申请注册企业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协议或有关 证明文件。33-2-7-4 投标决策与投标策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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