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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跟广告发布费、广告制作费、广告代理费税率是一样的吗,都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广告代理是否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
来源:网络
关键字: 广告发布 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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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本文除了聚合《广告费跟广告发布费、广告制作费、广告代理费税率是一样的吗,都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吗》,免费提供的有关广告发布 制作费和广告代理是否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的内容之一,已有不少的网友认为此答案对自己有帮助!获取更多与《》相关的知识。
网友0的回答
广告代理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因为: 财税【2013】37号对应税服务范围进行了注释,其中, 广告网友1的回答
应该是每个地方税率不一样,我们是合肥的,税率是制作费税率3% 设计广告制作费的税率是3% 加3%的文网友2的回答
广告设计、策划属于设计服务,实物广告制作原属于增值税范围,均不属于广告服务,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网友1的回答
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 就缴纳广告业增值税纳税人为缴费人,按照缴纳广告业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依照3%费网友0的回答
得看你发票税种开什么,如果开广告发布费,一定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如果你开制作费,而且合同里没有牵扯网友1的回答
两种税都必须要交纳的网友2的回答
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 就缴纳广告业增值税纳税人为缴费人,按照缴纳广告业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依照3%费网友1的回答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引导和调控文化事业的发展,从网友0的回答
是的,广告性质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网友1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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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iPhone 6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摘要: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例某内资企业年销售收入为万元企业当期发生的广告费为万元,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范文,欢迎参阅!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03:00:03 |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日开始实施。“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将失去部分优惠政策,内资企业将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如降低税率、扩大扣除范围等。笔者通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来分析新税法与现行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
《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现行税法规定,外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予以据实扣除。对于内资企业的广告费支出,现行税法规定实行分类扣除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以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广告费。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规定,对部分行业的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作以下调整:
1、自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3、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
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5、其他企业的广告费用扣除问题仍按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取消了上述对部分行业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规定,取消该审批事项后,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特殊行业确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21号)规定,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自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国税发[2000]84号文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费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根据上述政策,下文举例说明新税法与现行税法下广告费在税前列支方面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例:某内资企业2006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企业当期发生的广告费为200万元。现行税法规定(除特殊企业)可扣除广告费为20万元(1000万元×2%),可扣除业务宣传费为5万元(1000万元×5‰),合计25万元(20万元+5万元):“两法”合并后,则其当年可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0万元(1000万元×15%)。新税法比现行税法多扣除125万元(150万元-25万元)。特殊行业亦可
同理比较。
如果上例中的企业为外资企业,现行税法规定广告费可全额扣除,即可扣除200万元:“两法”合并后,则当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0万元(1000万元×15%)。新税法比现行税法少扣除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
通过比较可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对内资企业来说,新税法比现行税法更优惠;而对外资企业来说,现行税法则比新税法更优惠。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分析 03:00:38 |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6:8中华会计网校博客【大中锌【打涌【我要纠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2号),明确了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烟草企业不同行业扣除标准。对于这三个广
告和宣传费的比例在企业的销售收入中占比较大行业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分三档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三档为:15%、30%、不准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16]72号文件补充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条件
广告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对于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企业的扣税问题,该文件明确,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饮料企业特许经营横式指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授权品牌使用方在指定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成品,并将可以由双方共同为该品牌产品承担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用统一归集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承担的营业模式。但文件规定不含酒类饮料制造企业的,比如现在流行的口味介于啤酒和饮料之间的低度酒精饮料――果啤就属于这类情况。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执行期间
财税[2016]72号文件规定,执行期间为日起至日,该文件发布日期和执行起始日不同,要求从日执行,而文件的发布已过汇算清缴期,纳税人无法在汇算清缴时执行,只能在汇算清缴期过后再按规定重新计算2016年度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如果纳税人因财税[2016]72号文件规定而涉及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果纳税人因此
而涉及补税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四、广告宣传费与赞助支出须严格区分
广告费与赞助支出扣除政策不同,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税法规定,企
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基数是销售(营业)收入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号)进一步明确,根据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即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第2行“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3+8行,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第3至7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所得就是主营业务收入。第8至12行:按照会计核算中“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第13至16行:填报“视同销售的收入”。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
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的行为。
案例解析:
某医药制造有限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为2000万元,其中:销售货物1500万元、提供劳务180万元、让渡资产使用权120万元、建造合同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为700万元,其中:材料销售收入350万元、代购代销手续费22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30万元;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为3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1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50万元,广告宣传费费支出940万元,赞助球赛支出60万元,会计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
适用25%,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1.2016年广告宣传费计提基数:+300=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中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易收益100万元和债务重组收益50万元不属于销售(营业)收入额,因此不计入基数。
2.广告宣传费税前允许列支数:根据财税[2016]72号文件规定,医药制造企业广告费扣除为收入的30%,扣除限额为3000×30%=900(万元),实际发生940万元,形成4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登入备查账簿中;而赞助支出60万元不得扣除。
3.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该广告宣传费支出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因按照税法规定,该类支出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当期可予税前扣除900万元,当期未予税前扣除的40万元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其计税基础为40万元。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0与其计税基础40万元之间产生了4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10(万元)
4.应交所得税:60万的赞助费支出应该调整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额为:100+60+40=200万,
200×0.25=50万元。即交50万的所得税。(100+60+40)×25%=50(万元)
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广告费项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分析 03:02:05 |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6:8中华会计网校博客【大中锌【打涌【我要纠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2号),明确了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烟草企业不同行业扣除标准。对于这三个广
告和宣传费的比例在企业的销售收入中占比较大行业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分三档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三档为:15%、30%、不准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16]72号文件补充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条件
广告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对于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企业的扣税问题,该文件明确,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饮料企业特许经营横式指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授权品牌使用方在指定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成品,并将可以由双方共同为该品牌产品承担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用统一归集至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承担的营业模式。但文件规定不含酒类饮料制造企业的,比如现在流行的口味介于啤酒和饮料之间的低度酒精饮料――果啤就属于这类情况。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执行期间
财税[2016]72号文件规定,执行期间为日起至日,该文件发布日期和执行起始日不同,要求从日执行,而文件的发布已过汇算清缴期,纳税人无法在汇算清缴时执行,只能在汇算清缴期过后再按规定重新计算2016年度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如果纳税人因财税[2016]72号文件规定而涉及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患;如果纳税人因此
而涉及补税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四、广告宣传费与赞助支出须严格区分
广告费与赞助支出扣除政策不同,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税法规定,企
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基数是销售(营业)收入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号)进一步明确,根据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即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第2行“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3+8行,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第3至7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所得就是主营业务收入。第8至12行:按照会计核算中“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第13至16行:填报“视同销售的收入”。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
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的行为。
案例解析:
某医药制造有限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为2000万元,其中:销售货物1500万元、提供劳务180万元、让渡资产使用权120万元、建造合同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为700万元,其中:材料销售收入350万元、代购代销手续费22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30万元;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为3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1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50万元,广告宣传费费支出940万元,赞助球赛支出60万元,会计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
适用25%,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1.2016年广告宣传费计提基数:+300=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中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易收益100万元和债务重组收益50万元不属于销售(营业)收入额,因此不计入基数。
2.广告宣传费税前允许列支数:根据财税[2016]72号文件规定,医药制造企业广告费扣除为收入的30%,扣除限额为3000×30%=900(万元),实际发生940万元,形成4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登入备查账簿中;而赞助支出60万元不得扣除。
3.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该广告宣传费支出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因按照税法规定,该类支出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当期可予税前扣除900万元,当期未予税前扣除的40万元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其计税基础为40万元。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0与其计税基础40万元之间产生了4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10(万元)
4.应交所得税:(100+40)×25%=35(万元)
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广告费项目)10
贷:应变税费――应交所得税35
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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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帖子推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原则和范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一)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解释】计算广...
  (一)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解释】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
  【解释1】财产转让收入,会计上属于营业外收入。题目中经常单独出现财产转让收入,所以单独提出,特别强调。同时要注意: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收入,就是财产转让收入,归属营业外收入。而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固定资产使用权收入(租赁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解释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特事特办)
  【解释3】股权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实际上就是它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解释4】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单比例扣除)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释1】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再区分扣除标准,统一计算扣除标准。(很多题目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给出)
  【解释2】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要注意上一年是否有结转的余额。
  【解释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收入合计,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
  【解释4】区分广告费支出和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的区别:广告费支出一般都是通过平面媒体,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则一般不通过媒体。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解释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解释6】自起至日,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解释7】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解释8】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今日新帖:292 在线学员: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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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问题:1.广告费和广告发布费一样吗2.我公司营业执照上“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这一项都可以开什么明细,具体税率(营改增、小规模)3.我们做节目,然后在视频网站播出,给视频网站的钱,对方开给我们什么明细?客户给我们广告费,我们开什么明细给他?我们交税的税率?能不能扣除给视频网站的费用?请前辈们帮忙
最美女会计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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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童鞋进来帮忙解决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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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告费是比较笼统的称呼吧,也是一般企业的科目设置;至于广告发布费这应该是广告公司设置的明细核算科目了,比如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之类的2、税率应该是6%吧小规模纳税人3、你给客户开广告费明细给他们,给视频网站的费用属于广告发布费,这个是可以差额征税的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精品系列】网校2014年全新职务特训班1、(经管学院发证)2、(首日免费体验)3、(首日百元特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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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2楼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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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小才规模的企业来说没有多大的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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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楼忘情水1995的帖子请问,小规模的税率不都是3%么,怎么是6%,广告业特殊??!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会计培训 正保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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