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退休教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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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网讯据陇东报报道
杨强 任鹏刚
  宁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通讯员杨强任鹏刚
  每日甘肃网讯据陇东报报道与多家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与市内各县(区)建立楼盘信息共享,实现跨县办理业务、放宽贷款缴存时限。日前,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宁县管理部了解到,今年宁县又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全方位优化职工办贷服务。
  今年,宁县公积金中心针对职工反映的公积金贷款受工资发放银行限制、房产抵押贷款受楼盘、县域限制等问题,协调邮政储蓄银行宁县支行、甘肃银行宁县支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开通住房公积金委贷业务,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应贷尽贷,使宁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受到工资发放银行的限制。积极与县城福邸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住房抵押贷款项目(楼盘)合作协议》,完成保证金账户开设。协调我市其他县(区)管理部,建立楼盘信息共享,做好宁县职工跨县(区)购房协查互助机制,使宁县职工办理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不再受县域限制。
  据悉,截至目前,宁县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已覆盖全县工、农、建、信合、邮政储蓄、甘肃银行6家金融机构,房产抵押楼盘增至4家,办理房产抵押贷款44户,贷款金额1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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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住房公积金查询,宁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宁县住房公积金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 12:43
& & & & 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 & & & 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庆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庆阳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庆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3个科(室),下设8个派出机构。3个内设处(室)分别是:人秘科、归集核算科、、信贷科;
& & & &&宁县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一、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二、拨打庆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 & & &&宁县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余额怎么办理?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并根据不同条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
  购买商品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契税发票;
  购买私房提交《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契税发票;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提交立项批复文件、单位集资方案、职工集资款收据;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物业公司或施工单位工程预算单。
  3、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批文;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定效力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
  5、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工作调离本市的,提供调令和工资转移关系;
  6、在职期间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及办理人身份证件;
  7、特困家庭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租赁合同;
  8、职工支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外,应提交配偶单位介绍信、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他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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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取公积金需要些什么证件?
公积金提取针对不同情况需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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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好像还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统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通过后,从指定联名卡或借记卡中提取公积金;北京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管理处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核,职工便可按照约定时间必须先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门)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身份证,公积金存折,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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