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按年提取公积金提取 商业住房偿还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业务后,每年要重新申请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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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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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理事项
按年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 设立依据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关于《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公积金管委会办(2015)2号}”文件规定
三、 申请条件
我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 申请材料(均需原件)
1.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
3.公积金有效凭证
说明: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配偶代办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委托所在单位代办,须提供单位代办证明()、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婚前单独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本市公积金贷款的,配偶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归还贷款。申请办理时还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2.新就业人员(指从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时间不满5年的就业人员,凭毕业证书和就业证明核实)单独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本市公积金贷款的,父母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归还贷款。申请办理时还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就业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五、办理流程:
1.职工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至就近的城区客户服务部服务网提取审核点(市区或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提取审核→提取审批→转账支付(一站式服务)
六、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新区兴港西路26号)
七、服务时间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9:00-17:30(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8:30-17:00(工作日)
八、咨询热线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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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6号 邮政编码: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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