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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_百度百科
青岛银行成立于日,是以青岛市区原21家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由地方财政、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依法设立的。于日起由原正式更名为青岛银行。在青岛、济南、东营、威海、淄博、德州、枣庄、烟台设立多家分支机构,入围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的世界银行500强,是山东省最大的地方法人银行。
青岛银行银行简介
1996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青岛银行作为我国首批设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在美丽的黄海之滨、中国品牌之都青岛成立,是山东省最大的地方法人银行。
肩负探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推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从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历经“逆境中求生存、调整中求发展”的涅磐新生,特别是2010年以来以“达到上市银行的规范和标准”为发展目标,青岛银行坚持改革创新,坚守风险底线,加强管理,加快发展,逐步成长为治理完善、运营平稳、指标良好、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的现代金融企业。
自2001年海尔集团入股至今,青岛银行开展多轮增资扩股,积极引入国内外优秀投资者,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总股本为31.12亿股,总资产为1561.63亿元。入围英国银行家杂志(The Banker)世界银行500强。
伴随青岛市及山东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青岛银行保持了快速健康的良好发展势头,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效益持续提升,资产质量稳步改善。
根据本行制定的跨区域发展战略,青岛银行稳步拓展经营网络,由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长为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区域性商业银行。目前已在青岛、济南、东营、威海、淄博、德州、枣庄、烟台等八城市设立80家分支机构,65家自助银行,358台自助设备,员工2500余人。本行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率先(2011年3月)成立私人银行暨财富中心,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公私一体、投融资一体、境内外一体的专业性、创新性和专属性的金融服务。本行建立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400-66-96588(全国)”和“96588”(青岛)、短信通等多种便捷、优惠的服务渠道,与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580多家银行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青岛银行牢牢把握地方经济发展脉搏,充分发挥自主、灵活、快捷和本土化的特点,积极探索经营管理改革创新之路,在竞争激烈的银行业中持续快速成长,逐步脱颖而出。在经营管理上,开展“今天我发现”、“本周我巡视”、“每月我总结”管理创新活动,通过每天由全行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每周由行领导带队巡视一线、每月由各单位负责人总结工作做出计划,极大地提升了基础管理水平;大力倡导“领导关爱员工、总行关爱一线”的文化理念,开展关爱、服务、风险、执行力等主题文化建设,有效激发全行发展活力,增强全行发展合力;启动“归巢计划”、“伯乐计划”、“蜡烛计划”等员工队伍建设计划,鼓励全行人员为青岛银行发现人才、推荐人才、培养人才;推出虚拟支行、内控评审、“五个三工程”等特色风控管理模式,多年来无案件发生,2007年以来监管评级连续多年为二级(国内最好水平);建立完善大堂经理、理财经理、财富管理三大服务团队,推广“两头站立、五声服务、双手接递”三大标准服务,实施“技能练兵+持证上岗”两层考核模式,引进一流专家提供“1+1+N”增值服务,形成了“无处不在的人文关怀”网络,努力为客户提供“温馨加放心”的优质金融服务。在产品创新上,持续推出让利于民、服务客户、服务本地举措,率先执行存款基准利率上浮10%政策,积极推广结构性订单融资、关保通、链式金融等贸易融资业务,与青岛科技局合作推出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与青岛团市委合作推出支持青年就业创业贷款“青易贷”业务,根据文化创意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方便、快捷、一站式服务及金融支持,与青岛市红十字会联合推出公益银行卡品牌“金桥微尘卡”,独家承办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针对“三农”相继推出养殖户担保贷款、渔船抵押贷款、种植户担保贷款等,做信贷“及时雨”解资金“旱情”,先后投入数千亿信贷资金,支持居民购房、就业、创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产品是船,品牌是帆。青岛银行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开展的系列品牌活动以其有声有色、富有成效而广受社会各界关注。2010年,青岛银行实施了VI换标,以红色为主、蓝色为辅的新品牌标识简洁典雅惹人瞩目,热情亲和的新型服务理念有效传递了青岛银行品牌的全新定位。2012年,凭借日益提升的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青岛银行成为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唯一合作银行,并在国内率先推出绿色环保主题金融IC卡。通过冠名2012亚洲羽毛球锦标赛、连续冠名青岛国际啤酒节等世界级赛会平台,有效地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申请注册注册、推出“贸金通”、“青易贷”、“E智青银”、“海贷”个人贷款、“海融财富”、“青馨服务”等系列业务品牌。
合则两利,和则共赢。青岛银行积极加入各类金融组织,加强与同业开展各类合作,目前为中国国债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亚洲金融合作联盟、中国金融思想政治研究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理事单位,青岛市银行业协会会长单位。为发挥法人银行优势,青岛银行自2012年以来开始探索实践“接口银行”发展模式,积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各类金融合作。
青岛银行在近年复杂严峻形势下的优异表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获得了中国银监会“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研究成果奖”(唯一获奖城商行)、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金龙奖“年度最具创新力中小银行”、金蝉奖“最佳管理创新银行”、金钻奖“最佳城市商业银行”奖项等众多奖项,并荣膺世界银行1000强(474位)、亚洲银行300强(239位)、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蓬勃奔涌的蓝色经济大潮为青岛银行未来的发展创造了崭新的机遇,作为走向全国的总行级法人银行,青岛银行正在努力以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为方向,打造特色鲜明的“蓝色银行”。
“温馨加放心,我们更努力”。未来,青岛银行将以合规立行、专业治行、创新兴行、科技强行为方针,完善公司治理,优化管理流程,突出经营特色,提升客户体验,打造优势品牌,实现科学、稳健发展,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创造最大价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争取成为支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主要银行和服务温馨、风管坚实、科技卓越的特色银行。
青岛银行银行标识
青岛银行现行的LOGO颜色标准是以青岛市青山红瓦、的视觉形象的真实写照。
青岛银行vi
红色作为LOGO的主要色调,为行徽的专有用色,红色代表富有地方建筑特色的红色屋瓦及海平面上初升的太阳,象征青岛银行充满朝气与活力、敢为天下先的奋进精神;红色更代表温暖及热情,表现出青岛银行对内推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自上而下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对外则表现为热情亲和的新型服务理念。
蓝色为辅助色,衬托红色。纯净的蓝色让人联想到大海、天空,传达出一种稳定与广阔的含义。青岛面临黄海,深邃的黄海赋予了青岛稳重的蓝色,蓝色应用在青岛银行中,表达的含义更是兼具信守承诺和包容一切的内在。青既是青岛银行,而青出于蓝,是碧海蓝天的青岛地方特征,象青岛银行扎根青岛,展望全国企业精神。
行徽和文字的白色:
招牌中行徽和文字的白色(反色运用)与青岛银行的红和蓝搭配,进一步提升了LOGO标准色的明度,与较重的红蓝两色形成明确的反差对比,使标识色的运用把行徽组合衬托的更明亮醒目。[1]
以下内容摘自青岛银行官方网站,业务主要有: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海融财富”系列人民币个人理财计划、海融卡、个人贷款、公司贷款、 贸易金融、小企业融资等。
青岛银行业务介绍
青岛银行(一)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
一、业务介绍:
青岛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是指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网上银行渠道。青岛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分为财富版和生活版。生活版可快速查询本人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明细,办理生活缴费等;财富版除可办理生活版的所有业务以外,还可以办理各类转账汇款、个人贷款、投资理财等多种业务。
二、服务功能
1.网银日历。设置各类提醒信息,如还款提醒、事件提醒等。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各类还款逾期所导致的财务、信用损失,还可以成为您生活的好帮手。
2.应用中心。可以实现全网银的功能链接,也可设置您的个性化应用,设置提醒日进行事项提醒。
3.我的账户。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例如个人资产及负债,账户交易明细等,并可以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操作。
4.转账汇款。向本行账户和全国各地他行账户进行转账汇款。
5.缴费支付。通过此功能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并可以开通和使用网上支付功能,实现网上购物。
6.投资理财。可以实现定期存款、基金、理财产品、网上国债等的操作,如活期存款转定期存款、购买青岛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7.个人贷款。可以查询贷款信息、进行贷款试算。如您已开通了网上随借随还业务,在此为您提供循环贷款的“自助借款”、“自助还款”以及额度查询功能。
8.信用卡。信用卡提供基本和常用的信用卡业务功能。
9.个人设置。为您提供了体现个性化的设置、日志查询、安全设置、密码修改、生活版转账设置等服务功能。
青岛银行(二)手机银行
手机银行是青岛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在线办理金融业务的服务。它不仅可以实现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代缴费、银证转账和投资理财等业务,还可实现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飞机票、电影票、彩票等的购买,交通违章查询及缴款,特惠商户查询等服务。
1.账户管理:查询本行账户资产负债情况及交易明细,办理紧急挂失,查询已签约的他行账户情况。
2.定期存款:实现本人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自动通知存款之间的互转。
3.转账汇款:办理行内、跨行、同城、异地转账汇款,以及从他行签约账户的实施扣款。
4.投资理财:实现银行账户与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互转。
5.缴费通:缴纳电费、公用事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联通通讯费、电信通讯费等费用。
6.微尘捐款:实现向红十字会进行爱心捐款。
7.日历提醒:实现对转账、缴费、理财到期、生日等金融和非金融事项的提醒,并提供快速交易通道。
8.我的应用:通过建立常用交易模板,实现转账、缴费交易的快捷办理。
9.交通违章:查询车辆违章信息,缴纳罚款。
10.机票预订:查询预订国内国际航班,自助办理值机。
11.手机充值:办理移动、联通、电信手机费用的充值。
12.彩票:购买福彩、双色球等不同玩法的彩票。
13.电影票:轻松购买全国各大影院的电子影票,自助选座观影。
14.游戏点卡:购买主流游戏点卡,账户充值。
15.优惠活动:查询近期优惠信息。
16.产品快讯:查询近期新产品信息。
17.特惠商户:查询美食、休闲娱乐、洗车、健身等特惠商户及折扣信息。
18.网点查询:查询银行网点、自助银行、自助设备、特惠商户地图信息。
19.银行公告:查询近期公告信息。
20.联系我们:查询并可直接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青岛银行(三)“海融财富”系列人民币个人理财计划
“海融财富”系列人民币个人理财计划由青岛银行自行管理运作,主要投资于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优质金融资产。该系列产品类型丰富,收益率高,是投资者资产配置的有效工具。截至目前,“海融财富”系列所有到期产品均实现了预期收益率。
“安赢”系列
产品级别:谨慎型产品(★)
销售起点: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
资产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等。
产品特点:安全性高、收益固定
“稳赢”系列
产品级别:谨慎型产品(★)
销售起点: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
资产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
产品特点:安全性高、收益稳定
“创赢”系列
产品级别:稳健型产品(★★)及以上
销售起点: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
资产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信托计划等
产品特点:安全性较高、收益率高
“尊享”系列
产品级别:稳健型产品(★★)及以上
销售起点: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资产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信托计划等
产品特点:财富及私人银行客户专属产品、收益率高
“钱潮”系列
产品级别:稳健型产品(★★)及以上
销售起点: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
资产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信托计划等
产品特点:中高端客户定向预约销售、收益率超高
“天天开薪”理财
1.产品简介
“天天开薪”人民币个人理财计划是针对个人客户发行的,由青岛银行自行投资运作的一款开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投向及评级
投资方向:货币市场工具(0-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10-100%)、资产管理计划等非标资产(0-35%)、其他(0-20%)。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青岛银行内部产品评级为稳健型产品★★
青岛银行(四)海融卡
目前,青岛银行卡分借记卡和公务卡两个种类,青岛银行借记卡主品牌为海融,海融卡按照资产不同分为普卡、金卡、白金卡、钻石卡、财富卡、私人银行卡六个层级,此外,海融卡还包括微尘卡等多款主题卡。
“海融卡”为青岛银行发行,以“金融之花”为设计载体的借记卡。
“海融主题卡”为青岛银行与合作单位共同发行的,在融合传统金融功能的基础上,更增加了独具特色的主题活动或服务,包括微尘卡等。
公务卡是针对财政预算单位的日常公务开支及财务报销,并兼顾个人消费而发行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青岛银行(五)个人贷款
青岛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有快易贷、房易贷、车易贷、信易贷、农易贷等,详情请与各分支行网点的个人信贷部联系。
“政府采购贷”贷款
“政府采购贷”贷款业务是指青岛银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发放的,用于其采购所中标商品(技术)的个人贷款业务。
“安居贷”贷款
“安居贷”是以居民居住小区为载体,面向有房产的客户推出的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指青岛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及其家庭生意经营或购车、装修、旅游、教育、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等合法合规用途的贷款。
“伙伴贷”贷款
“伙伴贷”贷款业务是指贷款机构根据周边商户经营情况和资产、资信状况,向其经营者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
“增信贷”贷款
“增信贷”是指对有一定资产规模、资信良好、现金流充足的个人贷款客户,经贷款风险评价,在青岛银行房产抵押授信基础上,增加一定信用授信额度,提升客户粘着度与贡献度。
“个人房产按揭贷款”房产按揭贷款
“个人房产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房产时,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用于支付其余购房款的贷款。
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其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二手房贷款”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地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后,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用于支付其余购房款的贷款。
个人二手房贷款包括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和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
青岛银行(六)公司贷款
青岛银行公司贷款有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整贷零偿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法人按揭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担保承诺、综合授信业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等,详情请与各分支行网点的公司银行部联系。
青岛银行(七)贸易金融
贸易金融事业部在传统国际业务品种的基础上,成功推出“贸金通”专业品牌,包含国内信用证、国内国际保理、人民币跨境融资通、结构性订单融资、流程化动产融资及保函六大产品板块,全面打造国内一流的供应链融资平台。
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率先推行事业部制运作模式,拥有专业化的产品营销团队和风险评审团队,真正实现了市场和风险的统一管理,大大简化内部流程,提高了决策和审批效率。专业化的团队可为客户量身打造内外贸联动贸易金融产品,提供快捷的个性化服务,是您进行国内、国际贸易金融业务的首选。
主要业务有国内信用证、国内国际保理、人民币跨境融资通、结构性订单融资、流程化动产融资、保函、代理行服务等。
青岛银行(八)小企业融资
青岛银行自成立以来,与地方经济同舟共济、风雨相伴,与当地居民互信互利、相濡以沫,与中小企业携手并肩、合作共赢。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青岛银行始终坚持“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的服务宗旨,坚持“高效、灵活、创新、专业”的服务理念。
机制创新,适应小企业信贷要求。
2009年,青岛银行成立了总行级小企业专营机构—小企业业务部,直接负责全行小企业信贷的经营管理,实现小企业贷款集中、简捷、高效运作,适应当前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要求。
产品创新,针对小企业不同特点。
与青岛市团委联合推出专门针对青年创业企业的“青易贷”业务,累计发放贷款4亿元,直接扶持创业企业500余家。青易贷业务受到市政府秦敏副市长的批示肯定,党中央金融团工委就青易贷业务专程赴我行调研。
与青岛市科技局合作推出专门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科易贷”业务,创新担保方式,引入风险准备金机制,保障优质创新型科技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联保贷业务,突破担保限制,实现小企业客户之间联合贷款、共同担责。设备贷、经营贷、担保贷等一系列产品,针对不同小企业特点量身打造,极大满足了各类小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
流程创新,体现小企业时效特色。
简化授信流程,实行客户经理快速调查、风险经理前移审查、审批主管批量处理,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式、批发式运作,打造“信贷工厂”模式。创新性提出 “两表两票两单”的信审制度,简化资料搜集,突出对小企业实际情况的了解,注重调查实效。
小企业融资服务产品
小企业融资服务产品主要有保易贷、抵易贷、质易贷、按易贷、贸易贷、票易贷、特色贷等,详情请与各分支行网点的公司银行部联系。
青岛银行分支机构
总部营业部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南京路第二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8号
五四广场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1号华仁大厦
银川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7号
香港花园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5号甲
广西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28号
福州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7号甲
延安三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29号
香港中路第一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青岛亚麦国际中心
台湾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台湾路6号
宁夏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丙
江西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
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69号
东海西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52号乙
闽江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18号
漳州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漳州路40号
东海西路第一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2号楼
浙江路支行
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17号
延安二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142号“东洲悦苑”10号
台东三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三路120号
馆陶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号
台东六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六路60号
南京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08号
同安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809号
青岛市市北区港华路7号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72-1号
人民路第一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102号
瑞昌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22号
重庆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298号
辽宁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129号
敦化路支行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50号丁
海尔路支行
青岛市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附楼一层
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1号麦岛金岸45-1号
沙子口支行
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94号
辽阳路支行
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6-10、16-11号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7号-10金领尚街
青岛大学支行
青岛市崂山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内图书馆
向阳路支行
青岛市李沧区向阳路90号
九水东路支行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189-1、189-2号
巨峰路支行
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178号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20号
董家口第二支行
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港区综合楼3号楼
开发区支行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519-2号建国大厦
山东科技大学支行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学海餐厅一楼西侧
井冈山路支行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541号
武夷山路支行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364号
崇明岛路支行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明岛西路17号
胶南市珠海路49号
董家口支行
胶南市泊里镇驻地沐官岛路2号
胶南珠海东路支行
胶南市珠海东路286号
平度市红旗路23号
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C座
平度第二支行
平度市人民路29号
莱西市烟台路118号
莱西文化东路支行
莱西市文化东路13号2栋1单元
胶州市澳门路333号
胶州福州南路支行
胶州市福州南路17号
即墨市兰岙路848号
即墨开发区支行
即墨市经济开发区鹤山路38-8号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
济南交院支行
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内图书馆(办公楼)一楼
济南浆水泉支行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西侧正大城市花园2期沿街商业楼101室
济南济泺路支行
济南市天桥区济泺路82号齐鲁鞋城品牌港
济南章丘支行
济南章丘市汇泉路76号嘉华购物广场一楼和四楼
济南全福支行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301号
济南舜耕支行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2号
济南高新区支行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
济南泺源支行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0号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72号
东营西城支行
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90号
东营垦利支行
东营市垦利县中兴路27号
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3-4号112号
威海荣成支行
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389号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126号
淄博临淄支行
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72号
德州市德城区德兴中大道717号
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215号
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454号中央银行_百度百科
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对国民经济进行,对其它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权限,地位非常特殊。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于1905年8月在北京开业,它是清末官商合办的银行,模仿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而建立。日,法定中央银行为,行使中央银行职责。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组,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全国设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的监督管理。
中央银行产生背景
中央银行经济发展
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形成于19世纪初叶,它产生的经济背景如下:
(1)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 18世纪初,西方国家开始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商品经济的迅速扩大,促使货币经营业越来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图,由此产生了对货币财富进行控制的欲望。
(2)的频繁出现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固有矛盾必然导致连续不断的经济危机。面对当时状况,资产阶级政府开始从货币制度上寻找原因,企图通过发行来控制、避免和挽救频繁的经济危机。
(3)的普遍设立,伴随着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也逐步兴盛起来。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在推动欧洲大陆的货币兑换商转变成商业银行的同时也加速了新银行的涌现。
(4)货币信用与经济关系普遍化。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促使生产力空前提高,生产力的提高又促使资本主义银行信用业蓬勃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经营机构不断增加;二是银行业逐步走向联合、集中和。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为中央银行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又为中央银行的产生提供了客观要求。
中央银行国家意志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相应的和。资产阶级政府为了开辟更广泛的市场,也需要有巨大的货币财富作后盾。
在银行业发展初期,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和银行机构增多,分散发行的弊病就越来越明显,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资力雄厚并在全国范围内享有权威的银行来统一发行银行券。
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必要的管理,这要求产生隶属政府的中央银行这一专门机构来实施政府对银行业和的管理。
中央银行客观要求
经常会发生营运资金不足、调度不灵等问题,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中央银行的产生,它既能集中众多银行的存款准备,又能不失时宜地为其他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周转资金,为银行充当最后的贷款人。
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每天收授的数量增多,各家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复杂化,由各家银行自行进行当日清算已发生困难。这种状况客观上要求产生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统一、权威、公正的清算中心。[1]
中央银行机构定位
中央银行监管地位
(1)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是金融业或银行的监管。
(2)中央银行作为的唯一主体,已无法适应新的金融格局。这是因为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传统作用正受到挑战,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是许多国家通过另设监管机构来监管越来越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监会、保监会等。
(3)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监管体制可分为四类:分业经营且分业监管,如法国和中国;分业经营而混业监管,如韩国;混业经营而分业监管,如美国和香港地区;混业经营且混业监管,如英国和日本等。 是否由中央银行担当监管重任也有不同情形:有中央银行仍负责全面监管的;有中央银行只负责对银行业监管的;也有在中央银行外另设新机构,专司所有金融监管的。
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银行:发行;
2.政府的银行:执行金融政策;代理国家财政;
3.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储备金;充当;
4.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制定、执行;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中央银行担保角色
作为支付体系的使用者
中央银行需要自行交易以转移资金,主要包括通过支付体系清算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货币政策;进行政府债券的支付结算(包括发行和兑付)。
作为支付体系的成员
中央银行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户(如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收付。
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
这些服务包括为商业银行在支付体系的运作提供结算账户;单独或与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一起,为支付体系提供系统硬件、软件、操作程序或通信网络。
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人
这个作用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支付体系管理者;支付体系的成员的监督者;为支付体系提供管理和计划;仲裁争议和处理赔偿,提供技术标准。另外,还可以作为结算的担保人。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
完整的金融监管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它由市场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以及市场退出等相关要素和环节组成。
(1)机构功能定位 所谓功能定位,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运作、发展的空间,具体体现在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
(2)市场准入广义上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机构准入,是指依据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
(3)业务运营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当局(如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风险。这是监管当局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4) 风险的综合评价是金融监管人员在综合分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结果及来自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被监管机构所存在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做出的及时、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5) 金融监管当局要针对金融机构所存在的不同风险及风险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
中央银行性质责任
一个由政府组建或者在私人银行的基础上改组形成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条件,监管,特别是和其他。 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的职能是由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的,同时也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体现。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中央银行是“发行货币的银行”,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它集中保管银行的,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代理发行政府,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集中、贷款、、证券、黄金占款和、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不是为了,而是为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服务,这是由中央银行所处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
央行的责任如下:(并非所有银行均拥有下列功能)
执行基本货币政策
独占钞票发行权
担任政府的银行以及银行中的银行(最后的借款来源)
管理国家外汇交易、黄金准备与发行公债
管制、监理银行业
订定官方利率─用以管理通货膨胀与汇率─透过多样政策机制影响利率
央行负责执行国家选择的货币政策。无论是、金本位货币、还是货币联盟,央行最基本的工作都包括建立国家币制。当一个国家拥有自己的币制后,就牵涉到货币标准化,基本上就是本票形式:本票是在某些情况下保证将票据兑换为金钱的承诺。过去通常都是金钱可以兑换固定金额的贵重金属。许多强势货币,因此保证兑付不再仅止于保证兑付同币别的相同金额。
央行之所以被称为银行,是因为手中握有资产(外汇、黄金、以及其他)和负债。央行的基本负债就是流通货币,还有银行本身资产担保的负债。比较不常见的状况是,管辖强势货币的央行创造新货币以支付负债,且理论上并无金额上限。
多数央行会直接(货币联盟的央行采行此法)或间接连动他国货币。在间接的状况下,央行利用握有的外币以固定比率稳住本国货币;使用此机制最值得注意的国家和地区为香港和爱沙尼亚。
在强势货币国家,掌控货币者以货币政策作为达成目标利率或其他目的的快速手段。
央行 vs. 国家
央行并没有标准化名称,但多数都采用的形式(例如:、加拿大银行、);部分则定位为国有银行,如乌克兰国家银行。许多国家可能以民营银行以国有方式经营的状况,另外还包括州立银行或拥有完整独立功能(如融资进出口)的准政府主体。
有些国家,尤其是共产国家,国有银行只是用来象征货币主权与融资用,如白俄罗斯分行(州立银行)。其他国家的国银则是用来表示央行不只是稳定货币,还包括充分就业、工业发展等目标。
典型的央行会控制某些,因而影响、、房地产和其他利率。以欧盟央行为例,他们在主席委员会会议中公告利率(联准会则是在理事会议中宣布)。
联准会与欧盟央行都由1个或一个以上的中央主体组成,负责有关利率、公开市场操作规模与形式、执行政策分行的主要决策。以联准会为例,包含了地方联准会;欧盟央行辖下则有国家央行。
强制力限制
与一般人认知相反的是,央行并没有十足权力,执行政策时有所限制。最重要的是,虽然大家可能认为中央银行控制一部份或所有利率和汇率,经济理论以及实证显示在开放市场中不可能同时操控利汇率。关于有限权力最有名的理论是蒙代尔(Mundell)的“不可能的三位一体”(Impossible trinity),该理论假设同时紧盯货币政策(广义而言,即利率)、(固定汇率)和维持资本自由流动是不可能的。大部分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开放资本自由流动,本意就是央行可以紧盯利率或汇率,但不可能同时紧盯两者。
即使紧盯利率,大部分央行对于个人和企业实际支付的利率影响力仍有限。
即使是美国也必须以买卖外汇的方式达成目标。在最有名的政策失灵里,索罗斯利用英镑钉住欧洲央行的关系加以套利,此次套利为索罗斯带来20亿收入,并使英国花费80亿元稳住英镑,使得英国被迫放弃此强制力限制政策。后来他曾经严厉批判粗糙的银行政策,认为不应该有人可以做出像他这样的事情。
中央银行主要职能
中央银行职能主要以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是一个“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同时,还有以下职能:
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是一国或某一唯一授权的货币发行机构。
1、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的必要性。
第一,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是货币正常有序流通和的。在实行的条件下,货币的发行权主要是指银行券的。要保证银行券的信誉和货币金融的稳定,银行券必须能够随时兑换为金币,能够顺利地转化为银行券。为此,中央银行须以黄金储备作为支撑发行与流通的信用基础,数量成为银行券发行数量的制约因素。银行券的发行量与黄金储备量之间的规定比例成为银行券发行保证制度的最主要内容。在进入20世纪之后,金本位制解体,各国的均转化为不兑现的纸币流通。不兑现的成为纯粹意义上的货币。在情况下,中央银行凭借国家授权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而成为垄断货币发行的机构,中央银行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货币流通及其管理的要求发行货币。
第二,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的需要。币值稳定是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条件,若存在多家货币发行银行,中央银行在调节货币供求总量时可能出现因难以协调各发行银行从而无法适时调节银根的状况。
第三,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实施的基础。统一货币发行使中央银行通过对发行货币量的控制来调节流通中的量,并以此调控创造信用的。独占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必要条件。
2、统一货币的必要条件
第一,中央银行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时发行货币,保持与基本一致,为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
第二,中央银行应从宏观经济角度控制信用规模,调节。中央银行应适当掌握货币供给增量,处理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第三,中央银行应根据需要,适时印刷、销毁货币,调拨库款,调剂地区间货币分布、货币面额比例。
中央银行银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充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银行的银行这一职能体现了中央银行是特殊金融机构的性质,是中央银行作为核心的基本条件。中央银行通过这一职能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施加影响,以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目的。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需履行的职责如下:
集中的。其必要性在于:
第一,为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必须按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以保证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具备最低限度的。
第二,有助于中央银行控制商业银行的能力,从而控制。
第三,强化中央银行的资金实力,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之一。
第四,为商业银行之间进行非现金清算创造条件。
充当的最后贷款人指商业银行无法进行即期支付而面临倒闭时,中央银行及时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支持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中央银行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为商业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
其一,票据再贴现,即商业银行将持有的票据转贴给中央银行以获取资金;
其二,票据再抵押,即商业银行将持有的票据抵押给中央银行获取贷款。
创建全国银行间清算业务平台商业银行按规定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交存,各金融机构之间可利用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这加快了资金流转速度,节约了货币流通成本。于是,中央银行成为的清算中心。
调节。中央银行根据外汇供求状况进行,调节商业银行外汇头寸,为商业银行提供外汇便利,并由此监控状况。
中央银行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服务,是政府管理国家金融的专门机构。具体体现在:
1.代理国库。
国家财政收支一般不另设机构经办具体业务,而是交由中央银行代理,主要包括按要求代收国库库款、拨付、向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
2.代理发行。
中央银行代理发行政府债券,办理到期还本付息。
3.为政府。
在政府财政收支出现失衡、收不抵支时,中央银行具有为政府融通资金以解决政府I临时资金需要的义务。中央银行对政府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为弥补财政收支暂时不平衡或财政长期赤字,直接向政府提供贷款。为防止过度扩大造成,许多国家明确规定,应尽量避免发行货币来弥补财政赤字。
第二种,中央银行直接在上购买政府债券。
4.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
包括外汇、黄金、在中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尚未动用的等。
第一,对总量进行调控,使之与国内货币发行和国际贸易等所需的支付需要相适应;
第二,对储备特别是外汇资产结构进行调节;
第三,对进行经营和管理,负责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保持和汇率基本稳定。
5.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进行金融事务的协调与磋商,积极促进领域的合作与发展。参与国际金融重大决策,代表本国政府与外国中央银行进行两国金融、贸易事项的谈判、协调与磋商,代表政府签订国际金融协定,管理与本国有关的,办理政府间的金融事务往来及,办理外汇收支清算和拨付等国际金融事务。
6.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中央银行处于社会的核心,能够掌握全国经济的基本信息,为政府的提供支持。
(1)由一般货币发行向国家垄断发行转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对中央银行的认识有所深化,从而强化了对它的控制。这大大加快了中央银行的国有化进程,由此实现了中央银行由一般的发行银行向国家垄断发行即真正的发行银行转化。
(2)由代理政府国库款项收支向政府的银行转化。随着中央银行国有化进程的加快,中央银行对国家负责,许多国家的银行法规明确规定了中央银行作为政府代理的身份,从而实现了中央银行向政府银行的转化。
(3)由集中保管准备金向银行的银行转化。进入20世纪中叶,中央银行不与普通商业银行争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银行的职能并成为金融体系的中心机构,这标志着它向银行的银行转化。
(4)由货币政策的一般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离不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在具体运用中大大加强并注重其综合功能的发挥,即由过去的一般性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
(5)各国中央银行的金融合作加强。随着各国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保证各国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稳定,各国中央银行为了共同抵御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彼此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 。[1]
中央银行服务职能
1、为政府服务的主要内容是:
a、代理国家财政金库,执行国家预算出纳业务,代理政府发行和销售政府债券,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b、作为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办有关金融业务,如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等;
c、根据政府需要,通过贷款或者购买政府债券的方式为政府筹措资金;
d、代表政府参加有关国际金融活动和为政府充当金融政策顾问。
2、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内容
a、为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保管准备金;
b、为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债务关系办理转账结算和提供清算服务;
c、当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需要资金或者资金周转困难时,对其提供贷款或者信用,以及其他形式的融资服务。
3、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
a、依法发行国家法定货币并维护货币的信誉和货币币值稳定;
b、通过货币政策、信用政策,影响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行为和活动,使之配合适应国民经济的需要;
c、搜集、整理和反映有关经济资料以及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并定期公布,为各有关方面制定政策、计划、措施提供参考;
d、为维护银行客户存款安全所进行的其他活动等。
1、中央银行行使监管职能的对象
(1)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
(2)对金融市场的设置、业务活动和运行机制进行监督管理。
2、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
(1)制定有关的金融政策、法规,作为金融活动的准则和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依据
(2)依法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置统筹规划,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和其他重要事项。
(3)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4)管理信贷、资金、外汇、黄金、证券等金融市场,包括利率、汇率。
(5)监督检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结构准备金情况。
(6)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稳健经营等。[2]
中央银行调控职能
中央银行以国家货币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身份,通过金融手段,对全国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有目的、有目标的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家宏观经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其预期的货币政策目标。[2]
中央银行主要业务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
(1)提供账户服务 在各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实践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作为银行间清算中介人,为银行提供清算账户,通过清算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来实现银行间转账。
(2)运行与管理除了提供账户服务以外,中央银行参与和组织行间清算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即是运行与管理重要的行间支付清算系统。一个稳定的、有效的、公众信任的支付系统,是社会所不可或缺的。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通常包括账户体系、通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
(3)为私营清算系统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很多国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私营清算组织,而一些私营清算系统尚在实施差额清算,为了实现清算参加者间的债权债务抵消,很多清算机构乐于利用中央银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后者通过账户进行差额头寸的转移划拨,即可完成最终清算。
(4)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不仅运行管理整个支付系统,还以提供信贷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央银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尤其是当大额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支付指令为不可撤销的终局性支付指令时,中央银行的透支便利更为重要。
中央银行投放抵押
日央行通知,将通过常备借贷便利工具(SLF)获得流动性支持,共计金额约2000亿元左右。此外中金报告预计央行实际投放的流动性可能高于2000亿元,达到亿元。
中金报告,央行投放方式不是此前所传的SLF,而是需银行提供债券质押的PSL。中金认为,此举再次释放了流动性宽松的信号,尤其是在实际M2增长明显低于政策目标的情况下。[3]
中央银行黄金净买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简称IMF),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
中央银行跨境贷款
日韩国方面表示,已与中国就12月晚些时候允许两国银行从现有的货币互换安排借入资金达成协议,以鼓励两国的本币贸易结算。根据韩国财政部和韩国银行(央行)当天联合发布的声明,中韩36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额度将以贷款形式获得,以允许两国贸易企业以韩元和人民币结算。12月5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此举将直接有利于稳定韩元对人民币汇率,间接有利于稳定韩元对美元汇率,因人民币对美元的稳定性远高于其他货币。他还认为,此举对韩元特别是人民币的国际化大有裨益。[4]
日中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公告称,央行已批准深圳前海地区试行开展深圳和香港两地间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在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此举建起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新里程碑尽管该项目还处于试点性质,实施范围也非常有限,但如果加以扩展,则最终将有助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与中国大陆金融系统的整合。
中央银行世界央行
中央银行亚洲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银行(中国台湾地区,包含1949年以前的中国及以后的台湾地区)
(,行使中央银行部分职能,除了10元纸钞的发行由它负责外,发钞权由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及中国银行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日成立, 行使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发钞权由大西洋银行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负责)
(朝鲜语:????;英语:Bank of Korea)
(日文:にっぽんぎんこう,或者:にほんぎんこう;英文:Bank of Japan)
中央银行欧洲
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
(英语:European Central Bank,缩写ECB意语:Banca Centrale Europea,德语:Europ?ische Zentralbank ) 简称欧洲央行,总部位于德国,成立于日,其负责的金融及货币政策。是根据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约》的规定于日正式成立的,是为了适应欧元发行流通而设立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产物。
(Bank of England,香港称英伦银行,缩写BOE)成立于1694年,英国的中央银行,最初的任务是充当英格兰政府的银行,这个任务至今仍然有效。英格兰银行大楼位于的Threadneedle(针线)大街,因此它有时候又被人称为“针线大街上的老妇人”或者“老妇人”。
(Swiss National Bank,缩写SNB)瑞士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05年联邦宪法创建的联合股份银行。资本额为5000万瑞士法郎,实收资本2500万瑞士法郎,多数股份由州政府和州银行持有,其余股份由私人持有。1907年在、、、、圣加伦开始营业。董事会大部人选由联邦政府指派,向联邦议院负责。
(德语:Deutsche Bundesbank,缩写DB)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同时也是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SCB)的一部分。由于它的实力和规模,德意志联邦银行是此组织中最有影响力的成员,德意志联邦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同位于德国法兰克福。
中央银行美洲
(FRB)的核心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美联储;它的全称叫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它是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其办公地点位于美国(Washington D.C.)。
(BOC)是加拿大的中央银行,旨在推广经济和加拿大的财政稳定,主要负责加拿大的货币发行。
中央银行大洋洲
(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是澳大利亚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59年,总部设在南威尔士州,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管理外汇储备,发行纸币和代理国库等。[5]
(The Reserve Bank of New Zealand)拥有新西兰唯一的法定发钞权(发行新西兰元),是新西兰政府的中央银行,负责新西兰货币和货币政策的执行,维持金融制度的稳定和有效。
中央银行中国央行
中央银行起源
大清户部银行旧址
户部银行。户部银行是清末官商合办的银行,1905年8月在北京开业,它是模仿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而建立的我国最早的中央银行。
大清银行。1908年,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6]
辛亥革命时期和北洋政府时期中央银行
。1911年的辛亥革命,促使大清王朝复灭,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成立之初,曾自我标榜为“纯属商业银行性质”。但事实上,它后来成了北洋政府的中央银行。1913年,交通银行取得了与中国银行同等地位的发行权。1914年,交通银行改定章程,已经具备了中央银行的职能。
以上两行,共同作为北洋政府的中央银行[7]
中央银行发展
台湾中央银行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政府为了保障战时财政需要,大量向中央银行借款,并且纷纷强迫中央银行停止或限制银行券兑换,从而造成战后经济混乱的局面,通货膨胀非常严重。
与此同时,由于前一阶段各国中央银行的创立和发展总结出了具体经验,这时候推动中央银行的成立也已经有了良好基础。所以总体来看,这个时期是中央银行发展历史上最快的阶段,中央银行职能也有了进一步扩大。[8]
孙中山创立的中央银行
1924年8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在广州创立中央银行。1926年7月,国府移迁武汉,同年12月在汉口设中央银行。原广州的中央银行改组为广东省银行。1928年,汉口中央银行停业。
国民党时期的中央银行
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当时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法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责。
1949年12月,中央银行随国民党政府撤往台湾。[9]
革命根据地的中央银行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在建立根据地以后,就成立了人民的银行,发行货币。如1927年冬,闽西上杭县蚊洋区农民协会创办了农民银行等。
日,苏维埃国家银行正式成立,苏维埃国家银行还在各地设分支机构,以带动根据地银行走向集中和统一。
1934年10月,苏维埃国家银行跟随红军长征转移,1935年11月,它改组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同年10月,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总行设在延安。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解放区迅速扩大并逐渐连成一片,整个金融事业趋于统一和稳定。1948年11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完善
一方面,各国纷纷对中央银行进行国有化改造,直接接受国家控制与监督,任命中央银行负责人;另一方面,颁布专门法律来规范中央银行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保持币值稳定方面的主要职责,强化宏观调控职能。与此同时,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也更加频繁和紧密。[10]
年的中国人民银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宣告成立。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随军迁入北京,以后按行政区设立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办事处),支行以下设营业所,基本上形成了全国统一的金融体系。
这一时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一方面全部集中了全国农业、工业、商业短期信贷业务和城乡人民储蓄业务;同时,既发行全国唯一合法的人民币,又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并管理金融行政,这就是所谓的“大一统”的中央银行体制。
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继恢复和建立,对过去&大一统&的银行体制有所改良。但从根本上说,在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宏观调控能力和政企不分等方面并无实质性进展。同时,随着各专业银行的相继恢复和建立,“群龙无首”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年的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专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的金融事业。
日,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1998年以后的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10月始,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组,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全国设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已经形成。
中央银行革新
央行此前对于、、的一纸暂停令引起轩然大波。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副会长蔡洪波在中国支付体系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等二维码支付相关标准体系等建立以后,鉴定达标后可能还可以做。这也是央行下属协会高管对此发表的首度回应。
央行限额令遭网友纷纷吐槽暂停支付宝及二维码支付引风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演讲中也指出,金融本来就是经营风险的,如果过分关心风险,就有可能扼杀创新。[11]
虽然有了“暂停”的说法,但体验发现,在很多地方,二维码支付仍然是消费者钟爱的付费方式。可以网上支付。[11]
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会上表示,2014年将扩大银行业对内对外开放,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央行计划的50万元限额,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假如储户在单一银行的存款不高于50万元,万一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将获得与实际存款金额相等的全额赔偿;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则最多获赔50万元,超出部分或者不能获得赔付,或者像美国和中国台湾一样,按一定比例赔付。并且只赔存款,不赔理财产品;只赔个人,不赔企业[12]
逆回购操作
日,央行公告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开展8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35%。[13]
洪葭管 .中央银行史料:中国金融,2005年
.腾讯[引用日期]
.中证网[引用日期]
.金融界[引用日期]
《华东政法大学》 2009年 中国近代银行组织法律制度研究()
《上海经济研究》 2006年03期 北洋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的商业化经营
.网络课程资源[引用日期]
.广州文史[引用日期]
.中国在职研究生网[引用日期]
.新华网[引用日期]
.腾讯财经[引用日期]
.搜狐财经[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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