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请问手写查字的附加条款效力一定大于印刷的固有条款吗?

公司强制签订劳务合同 且有部分附加条款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请问这样的文件签署后有法律效力吗?_百度知道
公司强制签订劳务合同 且有部分附加条款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请问这样的文件签署后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看到具体的合同书 无法准确判断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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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来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而不原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规定得到经济补偿。只不过,你要另外找工作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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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详情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上两个地方都是免费的,不用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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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宝马4S店附加条款不履行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1月中旬在宝马4S店购买了一台车子,当时签订合同就有买车送手机一条,但是4S店拖了3个月之久还是没有准确靠之手机什么时候给。当时合同没写明送手机时间。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算违约?能否有途径解决
我于12月13日租房,合同半年。合同上附加条款,如提早退房,押金退还予以考虑。同时二月5日的时候,和房东提出,我三月底退房。房东也将退房申请写在了2月的租金跳上,证明,我曾经和他提及我需要退房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房东说,假如我三月底搬走,他找不到下家,则不退押金,直到他找到为止。
也不允许我转租。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准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打算在原约定的工作地址后附加“甲方可以根据单位经营或工作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是否合法。我是公司固定行政人员,几乎没有什么出差的情况。公司有打算将公司经营地址搬迁到离目前地址较远的地方,加此条款是为了防止此后变更合同而引发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一定要添加这个条款,我该如何处理?
半年前和某品牌加盟商签订了加盟合同,缴纳了一定的加盟费和管理费,当时在合同上附加了一条,内容是:“甲方承诺乙方,若乙方在一年后找不到合适的店面,甲方可退还其加盟费和管理费,此条款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请问现在过了半年,一点头绪都没有,手头又需要用钱,能否要求其退还加盟费和管理费呢?另外如果不能,那一年后这笔钱能拿回来吗?
希望有了解这方面的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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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宝山买了一套房子,需要贷款,现在上家在该合同上附加了一条“必须在日前完成过户等一系列的交易流程”条款,但是我现在送贷款合同到银行去,如果银行没有在12月30日之前给我审批通过的话那么我就不可能过户成功,银行的审批流程在2到3周之间。如果到时候因为银行的审批原因没有在31日前过户成功,打官司的话这个附加条款是否会被法院认可!!!非常着急!!我是外地农村人,为了给儿子结婚买房子的,所以不可能有钱赔偿给上家!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谢谢了
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附加条款手写在双方合同里面,双方没有盖章,但签合同有见证人,合同有效吗?
本人在上海有一套房,产证上是三个人的名字,该房屋满五年但不唯一。
在和买方、中介签居间协议时,三个人先根据条款签了字,其中一人有事走了,其后中介在协议上又加了一条“卖方承诺此房屋唯一,如果过税时通不过则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这时买方不愿承诺,后在中介反复引导下,其中一个人签了字。后来有事先走的人看后认为房屋是不唯一的,而要承诺唯一欺骗交易所,这是违法的行为,反对按协议继续下去。
问题如下:
1) 居间协议上如果手写的补充条款,是否...
本人在上海有一套房,产证上是三个人的名字,该房屋满五年但不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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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否可依据居间协议上有导致违法的条款,不继续履...
关于买房的网签同合再附加霸王条款是否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看了群里在的人有些人签了还有些人没有签。本人准备签的。所以还在纠结!!!
本人最近购一住房,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发现夹在合同中有几页没有页码的附加条款,个人觉得很难接受其中款项,不公平,请问是否可以拒签?售楼员说不签影响贷款,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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