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出口纠纷最好的处理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隔两地,合同中所涉及的货物难以当面验收交付,大多数都经由第三方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再由进口商接收货物。在这个过程中,一旦货物发生毁损,那么货物发生毁损的原因就需得到证明。为了明确各有关方面的责任,避免风险和减少贸易纠纷,需要合同双方对货物的品质、检验时间、地点、人员和检验方式、检验标准等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国际货物检验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风险1:货物检验标准约定不明确所产生的风险合同签订前充分沟通,制订明确、详细的品质条款和检验标准条款
风险2:在发生货物检验纠纷时,举证有难度在整个流程中注重对相关材料或证据的保留、收集,以备不时之需。
风险3:约定的索赔期限过长,加重出口商质量责任对于进口商的复验时间和地点进行合理约定,特别是易腐易生锈的物件时间尽量缩短。
风险4:约定的货物检验地点对己方不利根据货物的储存特点,易损程度及航运安全系数等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检验地。
风险5:产品不符合海关检验规定被海关扣留了解进口和出口国海关对于产品的检验标准和流程,按照要求出口产品。

风险1:货物检验标准约定不明确所产生的风险

按照公约的规定,出口商即卖方负有品质担保义务。按照一般原则,如果合同已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有具体规定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品质和规格交货;如果合同没有具体规定,则卖方所交货物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根据合同或法律所作出的检验结果,是判断卖方提交的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的标准。如果买方提出高于一般标准的,卖方应与买方充分沟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由于检验标准约定不明而产生的纠纷。

2006年3月12日,进口商中国X公司与出口商韩国Y公司签订了一份单面铜版纸售货合同。合同规定: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韩国产90克单面卷装铜版纸500吨,品牌为北极熊牌,单价为USD980/MT CIF上海港,总价款为USD,付款条件为2006年3月20日前开出不可撤销的见单后90天远期付款信用证。合同签订后,进口商依约开出信用证,货物于2006年4月30日运抵上海港,进口商接收货物后随即发运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将货物投入使用,发现纸张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现场复验,得出结论该批铜版纸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进口商据此请求出口商赔偿损失,因多次协商未果,于是提请仲裁。仲裁庭认为,由于合同仅仅注明品牌为“北极熊”牌以及规格,没有订明质量指标及检验标准,难以衡量合同上规定的纸张的质量要求,所以本案货物的质量应依中国商品检验局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得出的检验结果并结合生产厂商韩国Y公司提交的“技术资料”作为衡量基准。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纸张的外观标准问题。出口商的答辩理由主要是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不包括外观标准,该批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标准,至于外观标准,由于合同没有予以具体规定,所以不能作为进口商进行索赔的依据。根据《CISG》相关规定,本案中,进口商在接收货物随即转运至其生产厂家,其应当要求在货物正式投入生产前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复验,复验结束后将结果通知出口商,再决定是否正式投产。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由于层层中间贸易商的存在,进口商在接收货物后,往往无法自己直接验收,而是运往生产厂家后才能进行,这时就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足够长的检验期限,在验收合格之后,再正式投入生产。如果由于生产厂家的疏忽,接受了货物,那么风险就应当由其来承担。最后应该注意的也是由第二点所引发的,进口商有复验权,但是也不是终局性的,如果出口商人对其复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应当约定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本案中,由于进口商没有良好控制生产厂家,导致未能及时对货物进行检验,使得进口商也处于不利地位,从而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品质条款和检验条款是质量纠纷中最重要的依据,对合同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对于出口商而言,需要做到:

第一、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应制订明确、详细的品质条款和检验条款,同时,对于质量检验的允许幅度范围或质量标准的变更也应进行书面约定;

第二、检验机构一般应约定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公信力,减少纠纷;

第三、品质条款的制定应当注意科学性、严密性和准确性,并且应该便于执行,避免使用空洞的描述,如“上等材料”、“优质产品”等;

第四、对于凭样品交货的,一定要注意对样品的选择。出口商还应注意进口商对于货物品质的特别要求,根据商品的特点和自身的实力量力而行。避免依有关法律或国际公约承担货物不符合的责任。

第五、对于复杂产品,鉴于技术规格复杂,内容繁多,在合同中难以评述的,可以列入附件;

第六、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样品进行生产,加强生产管理和监控;

第七、注重对货物的检验,充分把握检验机会和时间,切忌漏检、不捡,发现质量问题立刻与生产商联系,提出异议。

风险2:在发生货物检验纠纷时,举证有难度

有些公司对于产品的售后服务有完善的登记制度,但大部分公司却不太重视质量检验相关的文件的保存,包括检验证书、质量异议函件、售后服务确认函件、会议记录等等,当纠纷发生时往往有口难辩。

2008年3月,中国C公司从加拿大D公司进口机械设备一批,总计货款400万美元。货款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30%预付款,其余货款为即期信用证结算。同时,合同约定产品品质保证期为1年,如果在安装、机械测试、试运行和性能测试期间发现设备和材料有任何缺陷,这些缺陷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合同签订后,2008年9月,加拿大D公司向C公司交付了设备。10月,D公司派专家到C公司开始进行安装调试,至2009年4月止共派出7批专家调试都未能达到进口商要求的产品性能,由于这种机械设备的性能在中国国内无法进行检验,C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的在质保期内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退货,请求D公司退还货款及赔偿其他损失。但D公司辩称系C公司在操作和维护设备时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无法运行,C公司系无理拒收货物。本案中,由于在D公司专家七次来中国调试设备期间,双方未形成书面备忘录,因此,调试设备的过程及结果都无法证明,关于D公司设备质量存在缺陷的证据并不充分,后双方达成和解,加拿大D公司调换了设备。

中国C公司在质量保证期之内提起仲裁,但由于无法提供设备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且未保存好能够证明设备调试过程及结果的证据,进口商主张进口货物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因证据不足难以得到支持。

1.应当熟悉产品的检验机构和检验规则,如果本国无法检测的,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2.进口商在某些市场情况下,对于商品的品质可能会有些允许范围或修改,出口商应注意此种许可或修改的书面文件的保存;

3.一旦国外买家向国内出口商发出索赔,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内生产商书面通报索赔情况并声明保留追索权,邀请国内生产商参与处理索赔事宜。同时在处理索赔过程中,要求进口商在检验报告中详细列明与货物有关的船名、提单号码、集装箱号、铅封号码、外包装状况、唛头、检验地点、照片等必要文件。证据形式上可以依法要求经公证机关公证、使领馆认证等程序。

风险3:约定的索赔期限过长,加重出口商质量责任

由于货物的质量与储存和运输的条件以及使用时间都密切相关,一般来说,质量异议期越长,卖方的质量保证责任就越大,对卖方越不利。质量异议期不同于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卖方一般只需要负责免费维修,而在质量异议期内如果检验结果显示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买方除了主张维修外一般还可以提出退货、换货、解除合同以及违约赔偿的要求。因此,对于买方而言,质量异议期不宜过长。

进口商中国A公司与出口商韩国B公司于2005年9月22日签订铝箔订购合同,购买铝箔40吨,价格术语为CIF汕头,装运期限为2005年10月20日前,付款条件为信用证见单后60天支付。合同规定:商品品质以货物到达目的口岸后30天内经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并以该机构所签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如经检验发现产品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除属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责任外,进口商可拒绝收货并凭借商检证书向出口商索赔。出口商收回不合格货物,并进行赔偿。

合同签订后,出口商于2005年10月20日将货物装船。并取得了船方的清洁提单。27日货物运抵汕头港。进口商收到货物,于11月1日经中国海关批准开箱查验,当时未对货物数量及质量提出异议。约两周后才发现货物短缺,并有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进口商三次致函出口商,请出口商进行书面答复。出口商回函称其将妥善处理。此后,银行将信用证下货款支付给出口商,进口商申请广东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货物,该局出具的检验证书认定,货物短少四木箱,共计2087.5公斤;47卷铝箱表面存在皱纹、划痕。鉴于铝箱木箱完好,说明上述货物短少是发货时漏装所致,商品品质问题系运输过程中产生。据此检验证书,进口商提出索赔,双方协商未果,于是进口商提请仲裁。

本案的焦点是质量和数量质量异议期限的问题。根据合同的约定,进口商有权在货物抵达目的口岸后30天内进行复验,本案中,如果进口商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的合理时间内把货物短少情况通知出口商,且属于出口商的责任,则出口商无理由推卸。但本案中进口商在海关查验时并没有告知出口商货物短少,而是将货物再次进行运输,并在已打开原封装情况下告知出口商,实际上已无法确认货物短少情况发生的时间。且进口商在超过30天的时限后才向商检局提出检验申请,按照合同规定,如非货物本身质量缺陷,进口商不得向出口商主张索赔权。

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避免争议,减少损失,双方应对索赔期限进行合理约定,索赔期限的长短应视商品的种类和特征、检验设施和条件、是否进行复验及复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有无质量保证期等因素而定,一般以货物当大目的地后30到60天为宜。还应当对货物紧密跟踪,发生情况要予以及时通知,收到货物后在合同约定的复检时间内进行复检并尽早提出书面索赔。

风险4:约定的货物检验地点对己方不利

货物检验结果不仅会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也会影响货物的报关和纠纷的处理。对检验结果产生直接影响的除了货物本身的生产加工质量以外,检验期限和检验地点也是重要的因素。检验地的检验标准、检验技术、检验制度都会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如果检验地点选择不当,很可能最终的检验结果会对己方不利或引起争议。

对于约定的货物检验地点是否有利于交易顺利进行并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办法是熟悉常见的检验条款,对交易双方进行合理的利弊衡量。常见的检验地条款如下:

检验阶段检验条款对出口商有利对进口商有利

装船前检验1.装船前由出口商自己检验货物,并凭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结汇√

2.装船前由出口商委托第三人检验,并凭检验合格证书结汇√√

3.装船前由进口商授权的代理人验货,并凭进口商代理人签署的质量合格证书结汇√

货到目的地后的检验1.货到目的地后由进口商自己检验货物,并在到货后一段时间内提出异议和索赔√

2.进口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验货物,并凭检验报告提出异议和索赔√√

3.进口商委托出口商制定的或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验货,并凭检验证书提出异议和索赔√

4.买卖双方联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验货,并凭检验证书结算合同项下货物的尾款或提出品质异议和索赔√√

风险5:产品不符合海关检验规定被海关扣留

产品的进出口需要经过进口国和出口国海关的检验检疫,对于有些产品例如酒类产品的检查尤其严格。比如红酒中干邑产品就常因塑化剂含量较高而被挡在了中国国门外,还有奶粉等食品和药品常因抽检品质不合格而被海关扣货,给进出口双方都造成损失。

在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对双方海关的产品管制和产品质量检测情况了解清楚,可以通过货代、海关工作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或法律专业人士等进行咨询。例如沙特阿拉伯王国— 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

1. 药品不得递送给沙特阿拉伯王国的任何特定个人。

2. 不得进口维生素或用于增肌的类固醇,除非该药品由沙特阿拉伯的注册公司经销,且取得MOH(卫生部)的批准。

3. 任何药品进口至沙特阿拉伯,必须事先取得MOH(卫生部)的批准

4. 任何药品进口应采用温控包装。

违反以上规定将导致托运货物被没收,并由海关销毁,同时沙特阿拉伯有关部门将对收货人处以罚款。

澳大利亚海关规定,以下物品不得进口至该国:激光笔、弹簧刀以及新型电击装置,如电苍蝇拍和香烟打火机。这些物品在进入澳大利亚境内时,将被海关及边防拦截和销毁。确保所发运的货物中无上述物品。

目前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货物检验,并且都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标准。货物检验正朝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所以企业应结合《公约》和各项法律法规分析在货物检验环节所会面临的风险,并审慎规避,企业还应重视国际贸易合同中关于货物检验相关条款的了解和熟悉,以避免其法律风险。

【篇1:国际贸易实务实习心得】

通过近一周的国际贸易实务的模拟实验,在simtrade的上机实习,使我大致熟悉了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同时也遇到了许多问题以及课上没有涉及到的许多知识。我们组三单用的是cif l/c、fob l/c、cfr l/c三种方式。

在整个实验的流程开始,是要将资料填好,要注意不能随意修改。在之后的填单据、签合同等地方都需要用到。在决定选择产品种类时,我们决定先和样本一样选择食品类产品。事实证明,食品确实是最简单的,之后我们小组做的茶餐具以及高跟鞋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问题。在发布广告信息等方面都进行的很顺利,但是在进口商询盘时遇到了一点小问题。由于进口商发盘询盘的邮件要全部使用英文。虽说英语也学了那么多年了,但是真正的要使用到正式的用途上还真没有经验,最后我们是参考说明书上样本的模式,艰辛的完成了进出口商的发盘询盘。从这里我们就隐约的感觉到之后所要用到的专业英语知识有很多。

在出口商与工厂建立业务关系时,工厂要通过核算成本、费用、利润等来最终给出口商报价,之后出口商再加上合适的利润就可以向进口商发盘。在使用cif时,出口商必须要计算出海运费、保险费以及成本价然后宰加上合适的利润才能得出一个较合理的报价。所以说用cif出口商所担负的责任是最大的,进口商获利就比较大。使用fob出口商最划算,而使用cfr两边就差不多了。老师在课上讲的时候有那么点糊涂,但是在自己亲身经历过三种报价才理解为什么进出口双方要在使用哪种贸易术语上争论不休了。

作为新手,我们遇到的第一个很大的挑战就是起草外销合同了。外销合同的填写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首先合同因为是外贸合同,所以是全英文。其次,有许多的专业术语我们不是特别了解。最后,合同的填写格式也遇到了很大的问题。在我们大致的写了合同再检查的时候,发现了很多的错误的地方,例如商品的描述、唛头等等。到最后我们是照着样本一步一步的修改,才使得整个合同没有错误的通过了。 再来就是进出口预算表的填写了,刚开始的时候认为这个并不重要,没有想到到到最后还需要评分,这让我们的预算表的正确率都很低。不过虽然后来有仔

细核算,我们依旧正确率不高,这让我意识到可能我们还不是真正的了解怎样去计算那些价格,就是自己掌握的知识还不够。但是由于这并没有影响之后的流程,所以并没有对此付出很大的时间。但是要是以后在工作时有这样的工作就必须要严谨对待,不能马虎。

在以l/c方式的结算方式下,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信用证通知书的使用对我们来说也是相当繁琐的。其中最让人头痛的要数进口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了。我们小组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力求每个单证的正确率都要最好。但是对于信用证,其中有一个“应具备单据”的填写一直是错误的,使得我们组做的三单的信用证正确率都是99%。虽然信用证已经可以通过了,但是我们就算是按照样本来操作也没有一个是完全正确,这使得我们收到了很严重的打击。就算到现在我们的这个问题也依然没能解决。我想,这不仅仅是我们的专业英语不过关,还和我们对于国际贸易实务这个专业的细点也没能完全掌握有关。老师在课上教授的是让我们如何来学习,让我们掌握学习的方法,但是我确没能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这也是让我对自己有点小失望的地方。当然,我们并不是专业的做国际贸易这方面的人,所以也不可能太了解当中的所有含义,我也只能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该做的地方做的最好,不能懈怠。

出口商接到信用证通知书并且检查无误之后就可以开始着手于建立与国内工厂的买卖合同了。当初做到这里的时候很疑惑为什么出口商不先和工厂签合同让工厂准备好商品再和进口商联系,后来经人指点才明白,如果先让工厂备好货的话,一旦进口商毁约或者双方的合同有什么要更改的地方,出口商的货物就可能出现卖不出去的情况。为了达到更好的资源配置,出口商应当在审核信用证通知书确认无误后再与工厂联系,这样三者的利益都能较好的实现。

备货完成之后,接下来就是出口商所要填制的一系列单据了。有先前的单据做铺垫,货物出运委托书、出境货物报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等单据就不算难写了。但是要注意的就是报检所要选择的单据,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就会出现错误。

再来就是相当重要的保险问题了。在使用cif时,出口商需要办理保险业务,而fob、cfr时就是进口商办理保险了。我们小组第一单用的是cif,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的时候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就十分简单。但是之后的两单进

口商中办理货物运输投保保险单时保险金额就必须要完全正确,否则就不能通过。我们小组由于将保险金额错当成了保险费,当时我们都以为是要精确到小数点后好几位,一直用了一个多小时在计算保险费,虽然其他的地方都完全正确,但是只要保险金额没有正确,一直都没能通过货物运输保险单的审核。幸亏之后在经过中午休息后,终于恍然大悟,想通了错误的地方,是要填写保险金额,而不是保险费。虽说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在计算保险费上,但是经过这一个教训,我们也将保险费、保险金额的计算方法铭记于心,并且了解了货物运输投保保险单的重要性。

我们小组在之后的送货、报关、发送装船通知、押汇、以及银行的业务、以及之后的进出口商的业务流程等方面都没有出现很大的问题。但是周边的其他组的同学有遭遇到系统随机出现的船员罢工、货物损毁等情况,出现了进口商向谁索赔的问题。如果出现的是货物损毁的话买了一切险还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如果是出现的是船员罢工的话,没有办理罢工险这一单就会作废,重新再做一遍。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多投保罢工险的话,能避免比较大的损失。

总之,这次国贸实务的模拟实验让我学到了许多课程上所不能深入了解的知识。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和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英语的重要性。在模拟操作中我们能深刻体会到英语在其中的理要性。进出口合同中、进出口贸易中的各项单证中都是英文单证,若英语基础弱的话对业务工作是种阻碍,降低了工作效率。阅读能力弱往往会导致错误若是实际交易则有可能引发纠纷。英语的造诣不深也可能直接导致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蒙受损失,所以说英语能力在国际贸易中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加强相关知识以及实际操作的了解。国际贸易实务作为综合性很强的一门专业课,和其他相关学科联系很紧密,充分掌握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使我们在做起贸易工作来能对各种流程应付自如,提高效率。多做一些实际的操作,充分理解和掌握已经学到的理论知识。有机会的话还应多去海关、进出口公司等参加实习,或者参观询问,了解情况,提高业务水平。??

第要有良好的对待事物的态度。国际贸易工作人员要求具有非常良好,非常过硬的心里素质。因为贸易过程的复杂和风险是无法估量的,要有充分的心里准备,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备选解决方案。贸易人员要做到有耐心,有信心,有恒心,

有真心。同时还要做到严谨仔细,责任心强,勇于承担责任。??

【篇2: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学习心得】

《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学习心得

摘要:本文是一篇学后感,是学习了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课之后的一点心得、体会。主要讲了通过学习了解到了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这门课程的缘由,以及在这门课程中学到了有关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知识。此外,还谈到了对授课老师范巧的认识和他所讲的内容。最后,总体概括了我对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课之后的心得、体会。

关键字: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能力 范巧 心得 ? 为什么要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这门课程?

大一下学期以来,我所在的专业老师们为了让我们这些从未接触过有关国际经济与贸易知识的门外汉能够首先对这个专业有一个基础的认识,能够在大二学习专业知识的时候不至于感到很迷茫、找不到学习的方向和重心,于是便有了针对我们专业的学生的入门指导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此外,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导论这门课程也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正式上专业课之前的一个传统,为的也是使各个专业课的老师可以在与同学们正式上课之前有一个认识,相互了解,建立起第一印象,以便以后更好的交流、学习。 ? 我学到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包括哪些内容?通过课程学习使你掌握了哪些知识?本专业要学习哪些知识?掌握哪些基本技能、具备哪些能力?怎样才能学好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你认为哪方面的课程是你最应该掌握好的?

通过几位老师的悉心教导,我学到了很多。

首先,我学到了本专业的学生应该掌握哪些技能。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其次,我学到了本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将要学习的课程有哪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受到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学习的主要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

再者,我学到了怎样去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一专业知识。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真正会教书的老师是不会只是管给学生讲解那些理论知识,而更重要的教会学生如何去学习。作为大学生,不再是像以前一样过度的依赖老师,而是要学会独立自主地学习,这时,老师的角色不过就是给我们方法,给我们钓到鱼的方法。要想学好这个专业,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我们要“有耐心的听讲、有针对的阅读,有疑问的分析,有理想的研究”,这是其中的一位授课老师给我们的忠告,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做到。

最后,学习没有贵贱之分,无论是哪门课程都是我们应该重视并认真学习的。一个人要想有所收获,那么他就必须要比别人努力,比别人更加认真,无论是哪门课都应该努力去学习。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所以,每门课都有它的独到之处,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我们应该一视同仁,共同学习。 ? 印象最深的老师——范巧

授课老师总共有8位,但这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范巧老师。范巧老师确实是有真才

实学的,他不但博古通今,知晓中外,而且风趣幽默,让人不得不佩服!当然其他老师也一样优秀,但我相对更喜欢范巧老师的风格。

范巧老师主要给我们讲了经济学是干什么的。他用八个字给我们做了最简洁、明了的高度概括——描述、解释、预测和决策。接着他便逐个给我们讲解它们各自的含义。描述的是文字,是统计,其中统计又包括统计数据的获取、统计数据的初步处理和统计指标体系;解释的行为分析(有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等),结构分析,制度分析,社会福利分析和均衡分析;预测分为计量经济学预测(按方程、数据形式)和数量经济学预测两种;而决策则有很多种,有层次分析法,期望值法,最大最小收益值法,最大最小后悔值法,决策树法,马尔称夫链法,和运筹学决策等。虽然我还不完全明白这些东西,但我能体会到它们对我的重要性。 让我最兴奋的是范巧老师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鲜花一定是插在牛粪上的”!这确实是一个能吸引人的话题。范巧老师通过我们已经学过的博弈论来证实这一结论的必然性,既让我们感到所学知识的有用性,又让我们对于更深层次的学习有了兴趣,同时也是得课堂气氛活跃起来。

最后范巧老师给了我们一个学习,特别是学习经济的一个口令:有耐心的听讲、有针对的阅读,有疑问的分析,有理想的研究。这是老师经过长期出来的经验,他能无私的讲给我们,我们确实没有不用的道理。学习是不能走捷径,但好的学习方法是有效率学习的前提条件。

总之,应该就是这种种的原因让我对范巧老师的印象特别深刻吧! ? 学习之后的心得体会

通过几位老师的耐心教授,我知道了开设这门课原因,也了解到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它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就业前景,这不仅让我体会到了老师们的良苦用心,也把握了自己未来的方向,让自己有一个可以朝之而奋斗的目标,而不是浑浑噩噩的学习,不关心世界甚至周围的大事小事,到后来都忘了自己所谓的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碌碌无为。我认为一个人最重要的事不是一味的学习,而是有目的的学习,我相信那将使我永远地受益匪浅。

【篇3:国际贸易实务单证实务学习心得】

国际贸易实务单证实务学习心得

弹指瞬间,一个学期的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即将结束了.通过郭老师结合自身体会的悉心授课,使我深深体会到国际贸易学有多么的错综复杂。

学习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前,我对国贸的认识是很表面的,认为就是单纯地做国际交易买卖.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后,我才领悟到,国际贸易学是一门覆盖面广(包括经济学、会计学、法律学、保险学、管理学等),细节颇多的交叉学科.课堂上老师除了给我们讲授纯粹的理论知识外,还会结合一些典型的贸易案例分析,感觉身临其境一样,不仅巩固了我的理论知识,还吸取了在以后业务上的经验.案例分析,让我领略到了,国际市场不只是一个聚宝合,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就要求业务员除了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细心谨慎,有高度的责任感。这门课程主要教授我们要能进行简单的国际贸易交易磋商,会根据交易磋商的内容拟制外贸合同,运用所学知识合理选择贸易的结算方式;能根据进口合同的要求申请开立信用证;能按要求分析信用证的基本内容,会根据外贸合同审核信用证;能根据不符点和修改意见撰写改证函并处理信用证修改;能根据合同、信用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正确缮制发票、包装单据、出口托运单、产地证明书、出口报检单、出口报关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汇票等出口单证;能按流程规范缮制全套进口单证;能根据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快速审核相关单据并找出其不符点;能按信用证指示或合同条款交单并按业务和其他部门要求将各类单证归档。 同时也要了解外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及重要性,熟悉单证的含义和种类;掌握国际贸易磋商的基础知识,熟悉国际贸易交易前的准备工作,掌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础知识,掌握汇款和托收这两种支付方式的含义及业务流程;掌握信用证的含义、内容、性质及操作流程,熟悉申请开立信

用证的程序,分析信用证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掌握信用证的种类、内容以及信用证开证申请书的填写和信用证修改的注意事项;了解进口货物海运操作流程和进口订舱单、进口货物报检单、进口货物报关单等常用进口单证的缮制要点;掌握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托运单、原产地证书、出口货物报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投保单、海运提单、装船通知、受益人证明、汇票等出口单证的内容和缮制要点;掌握审单的一般程序及审单的要点;掌握交单结汇的含义和信用证交单的规定,熟悉单据归档要求。心理素质上同时也要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与人合作能力;具有较好的诚信品质和敬业精神;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安全、环保、成本和质量意识;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较好的开拓精神。

做国际贸易除细心谨慎外,业务员还需要有丰富的知识面和实践经验.如买卖过程中,选择何种贸易贸易术语(fob、cfr、fca……)、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全额险、战争险……)、选择何种收款付款方式(信用卡、汇票、电汇……)、选择怎样的运输路线、面对贸易争端时,该选择何种方式处理(双方协商解决、法院起诉……)等等。还需熟悉每个国家的政治局面是否稳定、汇率是否经常波动以及那里人民的生活习惯和港口的环境分布情况等。

课堂上,老师除了给我们讲授贸易专业知识外,还教会我们怎样记些贸易专业术语.例如,国际贸易术语分为:e组(到达组)、f组(主要运费未付组)、c组(主要运费已付组)、d组(到达组).f组和c组为象征性交货(交货地点都在出口国的某个地点),e组和d组为实际交货。cfr是在fob的基础上加运费,而cif则在cfr的基础上加保险费。通过老师的指导性学习,使我对国易实务有了个系统的认识。

学习这门课程不但能了解国际贸易界讯息,同时也使我对国际贸易界有了个

加入wto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趋加强和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大浪潮中.全球范围内的科技竞争、贸易竞争已越演越烈。从根本上说,这是一场争夺21世纪经济制高点和和控制国际市场的斗争,即竞争的实质,归根到底是人才.最近的十多年里,中国经济取得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国际贸易。这不仅仅说明,国贸除具有挑战性外,还具有很大的诱惑力。通过对外贸易,扩大出口,为我国创汇,同时也快速推动了我国企业扩大再生产规模,从扩大了我国人民就业与再就业的机会。因此学好这门课程对我们的人生规划以及今后的就业是很有帮助作用的。

我们这学期上机实验没有完成,但我自己上网搜索学习了下,这让我认识到了贸易工作的复杂性,变化性,灵活性,困难性,也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优秀的外贸工作者应加盖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在网上学习的过程中,有许多环节的操作,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虽然一笔进出口业务也没完成,但每天都有新收获,可以说是受益匪浅,这也令我感到非常的满意。我也逐步意识到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和其独有的特点:国际贸易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涉外活动的一个方面;它属于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面临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大,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商战不止,竞争异常激烈。所以,作为从事国际经贸的人员,不仅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而且还应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的能力和善于应战与随机应变的能力。

基于以上要求,结合本次实习的情况,我总结了自己今后学习这门课程应该注意的事项和学习方法: /jiaoxue/jiaoxuexinde/616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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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强化对所谓“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打击,追求“对等贸易”等问题上,日本、欧盟与美国所持立场比较接近,但与发展中国家成员分歧明显.面对种种复杂局面,8位候选人中谁能推动wto成功应对挑战,确保多边贸易体制对全球新的经济现实做出反应,还有待XXXXXXXXXX

(记者 李晓喻)世贸组织总干事8位候选人7月15日起将开始“竞争上岗”.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考虑到主要成员之间的利益纠葛,这场角逐很可能变成一场“混战”.

围绕wto总干事一职展开竞争的8位候选人分别来自墨西哥、尼日利亚、埃及、摩尔多瓦、韩国、肯尼亚、沙特阿拉伯和英国.按照流程,他们要在15日至17日举行的wto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上与wto成员见面,就相关议题陈述观点,并接受成员提问.此后,总理事会将与wto成员协商,缩小候选人范围,并最终做出人选任命决定.

8位候选人都履历不凡.其中,肯尼亚候选人阿明娜XXXXX穆罕默德几乎主持过wto所有关键职能部门的工作,有关贸易问题的协调能力受到好评;来自尼日利亚的奥孔乔-伊韦阿拉也有在国际组织任职的丰富经验,曾担任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有外媒认为,这些特征将使奥孔乔-伊韦阿拉成为非常有力的竞争者.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wto并不会因为历史上从未诞生过非洲籍总干事,就在此次遴选中对非洲“开小灶”.而且,8位候选人中有3位来自非洲,表明非洲阵营内部存在激烈竞争.考虑到wto总干事遴选需要164个成员协商一致,内部意见不统一将给非洲带来不小困扰.

韩国候选人是该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通商交涉本部长俞明希.她主张引导wto在推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谐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韩国高层曾表示,“挑战总干事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全面动用我们拥有的网络”.

不过,因光刻胶出口与韩国爆发贸易摩擦的日本对此态度耐人寻味.《日本经济新闻》报道说,如果俞明希成为总干事,且日韩在wto的诉讼全面启动,“或将出现对日本不利的裁决”.

目前,wto正深陷困境.“皇冠明珠”争端解决机制已经瘫痪,无力解决主要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冲突;多边贸易谈判和贸易政策监督功能也被明显削弱.

分析人士认为,此时wto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总干事,才能有效应对内忧与疫情冲击“外患”,推动wto改革,拯救多边贸易体制.同时,新任总干事还必须在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之间做好协调,妥善处理各方意见分歧.但要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

例如在wto改革方面,中国、欧盟、日本都主张维护并强化争端解决机制,但整体利益诉求并不完全相同;在重新界定“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标准和待遇,强化对所谓“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打击,追求“对等贸易”等问题上,日本、欧盟与美国所持立场比较接近,但与发展中国家成员分歧明显.

面对种种复杂局面,8位候选人中谁能推动wto成功应对挑战,确保多边贸易体制对全球新的经济现实做出反应,还有待观察.

通常情况下,wto总干事候选人的“竞选”环节长达三个月,但此次情势特殊,该环节被缩短为两个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各方要就新任总干事人选达成一致,恐怕难度不小.

按wto规定,如果到8月31日,也就是wto现任总干事阿泽维多离任之时仍无法确认新总干事人选,总理会将指定一位现任副总干事担任代理总干事,直到任命新任总干事.)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来源:驻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

.转载自商务部食土商会网

16.浅析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路径

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如何划定侵权与合理使用的边界,业内存有争议.本文以适当引用情形为例,探讨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路径,总结出基于“三步检验法”的认定方式、基于两步法的认定方式等4种认定合理使用的路径,并提出两点建议,希望对问题的探讨有所启发.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针对原告的侵权主张,被告经常会辩称被控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其立法目的在于平衡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与鼓励、促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关系.如何划定侵权与合理使用的边界,将直接影响当事各方及社会公众的权益.此时,司法机关在实践中认定合理使用的路径,值得探究.笔者以涉及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适当引用”情形的几个案例为基础,归纳总结认定合理使用的4种路径.

基于“三步检验法”的认定方式以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作为法律依据,依次审查被控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列举的特定情形、是否会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是否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判定被控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行为.

立法体例上,我国关于合理使用的制度框架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的“三步检验法”基本对应.其中,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列举的12项特定情形对应“三步检验法”的第一步“某些特殊情况”;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和“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与“三步检验法”的第二步和第三步完全相同,属于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

在“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展示了这种认定方式的标准模式,依次对被控行为是否属于适当引用的情形、是否会影响涉案作品的正常使用、是否会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审查.

法院认为,被告提供涉案图片集的目的并非介绍或评论,而是迎合用户在短时间内获悉剧情、主要画面内容的需求,不属于适当引用的情形;被告提供图片集的行为对涉案剧集起到了实质性替代作用,影响了作品的正常使用;对原作品市场价值造成实质性影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据此,认定合理使用抗辩不成立.在该案二审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原判.

基于两步法的认定方式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作为判断依据,重点审查被控行为是否会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以及是否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拘泥被控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特定情形.

认可认定方式的理由在于,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发展,公众对作品的利用方式越来越灵活多样,除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以外的其他行为也可能构成合理使用情形.此时,应综合考虑合理使用制度的设立目的、是否会影响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正常利用,是否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不合理的损害,通过从严掌握认定标准来解决问题,而非仅以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为由,不予考虑.

在“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互联网新兴技术的发展,著作权法规定的12种情形无法完全解决现实需求.在遵循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合理使用要件的基础上,适用合理使用制度衡量某一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合乎著作权法立法原意与合理使用制度设计初衷.因此,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未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这种使用可以构成合理使用.

该案中,网络用户使用涉案截图是为了在介绍评论涉案影视作品时,更加形象直观地抒发和交流对影视作品的预期与观感,这种使用方式有利于扩大涉案影视作品的宣传影响,符合著作权人利益需求;并且,涉案截图数量有限,客观上未对涉案影视作品起到替代作用,不足以对其市场价值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被控行为属于对涉案影视作品的合理使用.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基于四要素的认定方式没有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层面的依据,主要参考司法政策列举的4个因素,即作品使用行为的性质和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被使用部分的数量和质量、使用对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综合判断被控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之所以出现这种认定方式,主要是因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构成要件的内涵外延模糊,在个案审理中不易论述,而司法政策所列举的4个要素相对清晰,便于应用.换言之,这种方式是目前立法体系下,司法机关应对现实情况的一种变通性做法.

在“人民出版社等与汪黄任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确认被控行为是否属于“适当引用”,需要考虑该种引用的目的、被引用作品的性质、被引用作品的数量及占作者整体作品的实质程度、引用行为对被引用作品潜在市场和价值的影响等因素.

法院明确指出,引用59首全诗的方式,超出了介绍、评论诗人及其创作特点的必要,将对汪国真诗作产生替代作用.同时,诗歌作品本身具有短小精炼的形式特点,不能仅从诗作占附录字数比例来判断引用是否合理.据此认定引用涉案汪国真诗作缺乏必要性和适当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基于转换性使用的认定方式

依现有规则体系无法妥善解决现实问题时,会促使法官查找类似问题的域外解决路径,并尝试以吸收转化的域外法规则来解决现实问题.基于转换性使用的认定方式即属于这种情形.我国法院在判决中引入转换性使用这一域外术语时,没有明确说明转换性使用在我国目前的合理使用体系中的法律依据,也没有对转换性使用的定义、构成要件作明确界定.

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诉浙江新影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上海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享有“葫芦娃”“黑猫警长”角色造型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电影《80后的独立宣言》由浙江新影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新影年代公司)投资制作,于2014年2月21日正式上映.为配合电影上映宣传,新影年代公司制作了被控侵权海报,提供给华谊兄弟上海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其官方微博上使用了该海报.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新影年代公司为了说明某一问题,即涉案电影主角的年龄特征,适度引用涉案作品,被控侵权海报的使用也未对涉案作品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认定新影年代公司在电影海报中对涉案作品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一审法院据此判决驳回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诉讼请求.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涉案电影海报使用有代表性的少儿动画形象“葫芦娃”“黑猫警长”及其他具有当年年代特征的元素,不是单纯展现“葫芦娃”“黑猫警长”美术作品的艺术美感,其价值和功能已发生转换,且转换性程度较高,属于转换性使用,而且不影响涉案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故构成合理使用.

结合上述法院认定合理使用的具体实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议在合理使用条款中增加“其他情形”,作为目前列举的12种特定情形的兜底条款.从“两步法”的认定方式来看,法院认为,虽然新出现的一些情形没有被包含在目前著作权法明文列举的“特定情形”中,但考虑到著作权人与公众利益的平衡,仍应予以救济.此时,如以“其他情形”作为“特定情形”的兜底,即可将“两步法”并入“三步法”的轨道.

其次,建议对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是否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是否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内涵外延进行界定.从“四要素”的认定方式来看,考量因素清楚明了、便于应用是其主要优势.明确定义前述抽象的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进而以相关考量因素作为细化补充,体系上更有助于认定合理使用的规范化.(廉成赫)

17. 欧盟明确经特定处理方式的禽肉类产品进口条件

2020年7月9日,欧盟发布(eu)号法规,明确以经特定处理家禽鲜肉为原料的加工制品进口条件,并同时修订“自第三方国家进口修订肉制品和经处理的胃、膀胱和肠等肉类产品卫生证书”模板.

鉴于原证书仅声明了经决议/ec附件2中规定的“a”类非特异性处理的禽肉类产品的进口要求,但没有针对经“b”、“c”、“d”类特定处理方式的禽肉类产品的相关证明规定,因此于原卫生证书模板中“家禽(包含养殖和野生鸟类)鲜肉制备的肉制品及膀胱、胃肠类加工制品”项下添加声明内容,对于以经“b”、“c”、“d”类特定处理的家禽鲜肉为原料的肉类产品,其进口欧盟需满足:

2、鲜肉原产自条例(ec)no798/2008附件i中第1部分所列的第三方国家,且其养殖或捕杀10km(包括邻国)内至少30天内未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新城疫.

对于2020年10月10日之前签发的修订前证书可继续过渡使用至2020年11月10日.

18.美国fda宣布启动“a”级牛奶搜索系统

2020年7月14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宣布启动“a”级牛奶搜索(gams)系统,该新工具使利益相关者可以轻松搜索fda的在线“a”级牛奶备忘录数据库.

新的可搜索目录包含fda发行的所有与“a”级计划监督相关的有效备忘录,包括会议行动备忘录(ims-a)、信息备忘录(m-i)、解释备忘录(m-a)和牛奶法规设备合规备忘录(m-b).gams系统的搜索功能包括基本功能和高级功能,并具有允许附加搜索字段的选项,包括文件标题/主题、备忘录类型和具体日期范围..转载自wto咨询网

19.中国-柬埔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完成 外交部:将带来切实利益和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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