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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本公司网站()
香 港:香港联交所网站(.hk)、本公司网站()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银行2016年中期业绩。
期为2013年8月22日的A股配股说明书。
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招商局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承诺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并将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的日期为2015
就本公司所了解,截至本报告刊登日,前述股东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4.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4.4.1关联交易综述
本公司关联交易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有关交
易条款公平合理,亦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以担保
贷款为主,严格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非
授信类关联交易中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占绝大多数,未获豁免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均履行了香
港上市规则要求的有关申报及公告程序。
4.4.2授信类关联交易
本公司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和资金业务,本公司向大股东及关联方发放的
贷款严格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开展。
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经董事会审批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有2项,分别为对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向关联公司发放的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折人民币165.17亿
元,占本公司贷款总额的0.59%,本公司关联贷款风险分类均为正常。从关联交易的数量、结构、
质量及面临的潜在风险角度分析,现有的关联贷款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大关联公司贷款明细如下:
关联公司名称 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0 7.3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46 5.73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61 4.6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00 3.63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526 3.18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0 3.03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500 3.03
赣州远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1 2.55
从上表来看,本公司最大单一关联贷款余额为36.50亿元,占期末全部关联贷款余额的22.10%;
前十大关联贷款余额为112.44亿元,占全部关联贷款余额的68.08%。本公司关联贷款集中度相对
较高,但关联贷款占本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不足1%,所能产生风险的影响程度十分有限。
截至2016年6月30日,直接持有本公司5%及5%以上股份股东的贷款情况如下:
(%) 关联贷款余额 关联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13.04 0 0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72 0 0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6.24 0 0
截至2016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在本公司的贷款总额为79.90亿
元,占本公司贷款总额的0.29%。本公司与该等公司发生的关联贷款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截至2016年6月30日,贷款余额超过本公司净资产0.5%的关联公司贷款情况如下:
关联公司名称 贷款余额 占净资产比例(%)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650 1.00
4.4.3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本公司非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为本公司分别与招商基金及其联系
人(简称“招商基金集团”)、招商证券及其联系人(简称“招商证券集团”)和安邦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安邦保险”)及其联系人(安邦保险及其联系人合称“安邦保险集团”)之间的交
2014年8月2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公告了与招商基金集团2015年及2016年年
度持续关连交易上限均为30亿元;2015年4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公告了与招商
证券集团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年度持续关连交易上限均为5亿元;2015年6月16日,经本
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公告了与安邦保险集团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年度持续关连交易上限
均为12亿元。有关详情分别刊载于本公司2014年8月26日、2015年4月28日和2015年6月16
日发布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中。
本公司向招商基金集团提供基金销售代理服务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拥有招商基金55%的股权,招商证券持有招商基金45%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招
商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2014年8月26日,本公司与招商基金订立了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由2015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该协议按公平磋商及一般商业原则订立,招商基金集团按照基金发售文件及/
或发售章程列明的费率计价,并根据协议支付本公司代理服务费。
本公司与招商基金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2016年年度上限为30亿元,该服务费用年度上限不超
过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有关百分比率的5%,因此该等交易仅需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
申报、公布及年度审核的规定,并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招商基金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金额为98,588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向招商证券集团提供的第三方存管业务、代理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及集合投资产品等服务
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本报告期末,招商局集团持有本公司29.97%的股权(包括透过联属公司视为持有的权益),
而招商局集团持有招商证券50.86%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招商证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2015年4月28日,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订立了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由2015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该协议按公平磋商及一般商业原则订立,招商证券集团根据服务合作协议按照
正常市场定价支付本公司的服务费用。
本公司与招商证券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2016年年度上限为5亿元,该服务费用年度上限不超
过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有关百分比率的5%,因此该等交易仅需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
申报、公布及年度审核的规定,并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招商证券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金额为24,719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向安邦保险集团提供保险销售代理服务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主要股东。于本报告期末,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7.56%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0.72%的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
安邦保险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2015年6月16日,本公司与安邦保险订立了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由2015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该协议按公平磋商及一般商业原则订立,安邦保险集团根据服务合作协议按照
正常市场定价支付本公司的服务费用。
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2016年年度上限为12亿元,该服务费用年度上限不超
过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有关百分比率的5%,因此该等交易仅需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
申报、公布及年度审核的规定,并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金额为102,736万元(未经审
4.5重大诉讼、仲裁和重大媒体质疑事项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发生的日常诉讼如下:本公司未取得终审判决
的诉讼、仲裁案件总计24,603件,标的本金及利息总金额折合人民币712.4亿元,其中,截至2016
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取得终审判决的被诉案件(含诉讼、仲裁)总计466件,诉讼标的折合人
民币19.15亿元。未取得终审判决的标的本金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案件共32件,标的本金总金额折
合人民币109.06亿元,利息7.40亿元。随着经济下行,本公司采取法律手段向债务人追索的案件
和金额上升,但本公司认为上述诉讼及仲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或经营结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媒体质疑需公告澄清事项。
4.6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签署的重大合同中没有在银行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
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事项情况。
担保业务属本公司日常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除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
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4.7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于本公司2015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届满。参照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财金
[号)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境内附属子公司2016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及境外附属子公司2016年度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上述聘请的期限为一年。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文件及相关决
4.8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就本公司所知,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本公司资金等问题。
本公司外部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对本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
披露要求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同意本公司截至
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业绩及财务报告。
本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编制的中英文两种语言版本的中期报告,可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查阅。在对中期报告的中英文版本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半年度报告编制规则编制的中文版本半年度报告,可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查阅。
第五章 股本结构及股东基础
5.1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233,862户,H股股东总数37,782户,A股股东总数为196,080户,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基于公开资料并就董事所知,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一直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
5.2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期末 占总股本 报告期内 有限售 质押或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增减 条件股 冻结
(股) (%) (股) 份数量 (股)
限公司-传统产品 A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
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注2:上述前10名股东中,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和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的子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通过股权/控
制/一致行动关系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97%,其中,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增持
的股份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控制的招商智远增持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招商智远增持宝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份(223,523,762股A股)。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
注3:国务院国资委以无偿划转方式将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划入招商局集团的相关权益变动触发要
约收购义务,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收购涉及的股
东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
务事项,并于2016年6月8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本公司网站的相关公告。
注4:上述股东没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6.1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情况
出生 期初持股期末持股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出生 期初持股期末持股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1、郭雪萌女士及王良先生的任期情况详见本章“聘任及离任人员情况”。
2、本表所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6.2聘任及离任人员情况
2016年6月,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了换届工作。
根据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许立荣先生、张健先生、王大雄先生、张峰先生新当
选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王仕雄先生新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许立荣先生、张健先生、王大雄先生、张峰先生和王仕雄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核准。马泽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李引泉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立荣先生为副董事长,其副董事长任职资格尚待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王仕雄先生任职资格获批前,郭雪萌女士仍需继续履职。
根据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温建国先生、吴珩先生新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股东监事,丁慧平先生、韩子荣先生新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朱根林先生、刘正希
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股东监事,潘冀先生、董咸德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外部监事。根据本公司于2016
年5月2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徐立忠先生新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
期自2016年6月28日起生效。原职工监事熊开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根据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聘任王良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良先
生在取得中国银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之后正式任职。
因年龄原因,董事会不再聘任王庆彬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许世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
上述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本公司网站的相关公告。
6.3董监事任职变更情况
1、本公司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田惠宇先生兼任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监事长。
2、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孙月英女士兼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董事长,不再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3、本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李浩先生兼任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互联网金融
协会理事、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和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
4、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洪小源先生不再担任招商局(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5、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苏敏女士兼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6、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锦松先生兼任香港南丰集团董事长。
7、本公司外部监事靳庆军先生不再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在职人员68,424人(含派遣人员),需承担费用的退休员工为
486名。本公司人员构成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稳步推进分支机构建设,境内有1家二级分行南阳分行获准开业,境外有伦
敦分行获准开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分支机构情况见下表: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邮编 人数
划分 数量 (百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
上海自贸试验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基隆 29 5,090
区分行 路6号外高桥大厦
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鸿盛锦园2、4、
北京代表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9 1
环渤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255号、前进
唐山分行 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44号 147 1,761
三角 厦门市思明区湖东路309号宏泰工
海西泉州分行 泉州市丰泽街中段301号煌星大厦 444 23,262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12
地区 哈尔滨分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3号 994 40,630
海口市世贸北路一号海岸壹号C栋
成都分行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号 1,474 51,212
兰州分行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号 796 26,154
乌鲁木齐分行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行大厦 657 21,585
地区 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9号 645 25,420
西宁分行 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4号 250 10,299
台北代表处 台北市信义区基隆路一段333号 - 1 2 1
7.1公司治理情况综述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责、积
极有效运作,保障了本公司的合规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各类会议34
次。其中,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7次;监事会会议5次,监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次。
本公司通过认真自查,未发现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
范性文件要求存在差异。
7.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即2016年6月28日在深圳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议案的相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本公司网站的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7.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表决会议5次),审议批准
议案50项,听取专题汇报9项。本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17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3次,
提名委员会2次,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5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次),研
究审议议题50项,听取专题汇报14项。
7.4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表决会议3次),审议各类
议案22项,听取汇报事项5项。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
议议案4项;监督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案1项。
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2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监事长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6次,其中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2次,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2次。
7.5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的《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为本公司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
易的行为准则。本公司经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后,已确认他们于截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一直遵
本公司亦就有关雇员买卖本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公司
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行“一
体两翼”“轻型银行”的发展战略和打好“资产质量、结构调整、体制改革、从严治行”四大战役
的工作部署,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在完成首批11家行体制改革的基
础上,进一步推进第二批分行体制改革,网点块块管理为主的格局逐步被打破,分行直营直管的能
力不断提升;持续开展端到端流程梳理,不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深入推进战略客
户名单制经营,建设核心客户跨区域协同服务体系,全面推广“铁三角”作业模式,强化核心客群
经营管理。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分行分类督导,强化不良资产管控和不良资产现金清
收。完善分行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全方位评价分行经营管理情况,通过设置战略绩效指标,引导分
行转变粗放式经营模式。组织干部竞争性选拔,落实“能上能下”重塑“六能”机制;持续完善管
理岗位后备人才库和海外后备人才库,加大派出交流力度,关注核心人才培养。积极应对票据市场
出现风险事件,组织开展了多轮风险排查和业务检查,进一步完善票据业务管控措施,防范票据业
务风险。继续推进理财产品销售的录音录像工作,加大对理财产品销售和飞单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控和预防“飞单”的发生。持续开展对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检查管理平台
的推广运用及优化升级,依托检查管理平台推广实施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员
工违规行为整治活动,组织员工系统学习《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合规手册》
《招商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禁令》等行为规范,并对全行员工进行了“在线合规知识测试”;结合整
治方案工作要求,组织各单位对员工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核查。深入开展“十项铁律”宣传教
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纪律意识,绷紧纪律之弦;分两批对8家单位开展了巡视,全面
助力从严治行;以重大审计发现等为重点,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现场和非现场审计
力度,落实后续跟踪整改评估措施,保障全行战略决策实施和依法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本公司组织总、分行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对2015年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评价,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查,未发现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7.7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声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应用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并已遵守所有守则
条文(包括经修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原则)及建议最佳常规(如适用)。
8.1载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正本;
8.2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8.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8.4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中期报告;
8.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章财务报告(见附件)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其中: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 2
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152 132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续)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1 193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其中: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86 109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法定 未分配 其中:建议 少数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利润 分派股利 小计 股东权益 合计
(三)因股东变化引起的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法定 未分配 其中:建议 少数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利润 分派股利 小计 股东权益 合计
(三)因股东变化引起的股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法定 未分配 其中:建议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利润 分派股利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法定 未分配 其中:建议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利润 分派股利 合计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存放中央银行净减少额 - 4,418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183,348
同业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85,482 54,395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2,814 -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63,683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贷款净额 1,280 667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240,082) -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69,928) -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 - (6,175)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418 62
收回合营公司贷款 5 -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512) (4,2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收到的现金 - 38
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资金 (42) (15)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存放中央银行净减少额 - 3,693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159,387
同业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80,471 76,993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63,374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贷款净额 1,278 6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35 8,341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88,023) -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 (423) (1,005)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238,298) -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397 41
对子公司永隆永续债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936) (1,5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获董事会批准。
李建红 田惠宇 李浩 汪涛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行长 分管财务常务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21页至第136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是于中国深圳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本行A股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行的H股已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
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纳入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及缴足资本 投资比例 主营业务
招银国际金融 香港 港币4,129 100% 财务咨询
有限公司 深圳 人民币210 55% 资产管理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国际”)原名为“江南财务有限公司”,为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银
复[号文批准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2]30号的批复,于二零
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正式更名为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五月,本行对招银国际增资港
币7.5亿元。二零一六年一月,本行对招银国际增资4亿美元(等值)。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租赁”)为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银监复
[号批准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四月正式开业。二零一四年五月,本行对招银
租赁增资人民币20亿元。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永隆银行”)为本行于二零零八年通过协议收购,并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
日成为本行全资附属公司,同时永隆银行已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起撤回其于香港联交所的上市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原为本行的联营公司,本行于二零一二年通过以63,567,567.57
欧元的价格受让荷兰投资公司所转让的招商基金21.6%的股权。本行于二零一三年以现金支付对价
后,占招商基金的股权由33.4%增加到55%,取得招商基金的控制。招商基金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二十八日成为本行子公司。
本行及其子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公司及个人银行服务、从事资金业务,并提供资产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行除总行外在中国境内及香港、纽约、新加坡、卢森堡、伦敦共设有
50家分行。另外,本行在北京、纽约、台北和伦敦设有4家代表处。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会计政策
本行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司。本集团编制的财
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二零一四年修
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本集团报告期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均与2015年度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本行适用的税项及税率如下:
按应税营业收入的5%计缴,计征截至2016年4月30日止。
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
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等相关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
金融业停止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销项税金方面,贷款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要业务应税收入按6%税率计缴,部分
其他业务根据政策分别适用17%、13%等相应档次税率。进项税金方面,视购进货物、服务、不动
产等具体种类适用相应档次税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按实际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的7%计缴。
按实际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的3%—5%计缴。
中国境内:按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明确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过渡办法》有关规定,二零一五年本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项业务所得(包括离岸
金融业务所得)按25%计缴。
中国境外:境外分支机构、子公司的税项以相关地区适用的现行税率计算。
注1: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境外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此款项不能用
于日常业务。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缴存比率为人民币存款15%及外币存款5%(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存款15%及外币存款5%)。存款范围包括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
款、零售存款、企业存款、委托业务负债项目轧减资产项目后的贷方余额及境外金融机构存放于本
注2:超额存款准备金包含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境外中央银行用于资金清算的款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a)按交易对手性质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b)客户贷款和垫款分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b)客户贷款和垫款分析(续)
(i) 按行业和品种(续)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b)客户贷款和垫款分析(续)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b)客户贷款和垫款分析(续)
(c)贷款减值准备变动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c)贷款减值准备变动表(续)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c)贷款减值准备变动表(续)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d)已逾期的贷款和垫款
逾期 3个月 以上至 逾期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3年以上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d)已逾期的贷款和垫款(续)
逾期 3个月 以上至 逾期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3年以上 合计
逾期 3个月 以上至 逾期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3年以上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d)已逾期的贷款和垫款(续)
逾期 3个月 以上至 逾期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3年以上 合计
上述逾期贷款和垫款中,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未减值贷款和垫款中抵/质押贷款和垫款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客户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贷款和垫款评估的已减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总额占贷款值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准备按组合准备按个别 和垫款总额款中抵质押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的百分比物公允价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客户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续)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贷款和垫款评估的已减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总额占贷款值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准备按组合准备按个别 和垫款总额款中抵质押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的百分比物公允价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客户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续)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贷款和垫款评估的已减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总额占贷款值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准备按组合准备按个别 和垫款总额款中抵质押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的百分比物公允价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客户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续)
按组合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贷款和垫款评估的已减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总额占贷款值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准备按组合准备按个别 和垫款总额款中抵质押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的百分比物公允价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b)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2 882
1.该债券为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分别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本行定向发行的永续债美元各130百万元,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向本行定向发行的永续债人民币1,000百万元。
2.二零一六年一月,本行对招银国际增资4亿美元(等值)。
各子公司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已记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内。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对主要合营公司投资分析如下:
本集团的主要合营公司:
招商信诺人寿 招联消费金
保险有限公司 融有限公司 其他 合计
本集团持有所有权百分比
已发行及缴 本集团所占 所有权 所有权
公司名称 商业模式 注册地 足的股本 有效利益 百分比 百分比 主要业务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 投资交易平台及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对主要合营公司投资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有重要影响的合营公司为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其
主要财务信息列示如下:
(i)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资产 负债 权益 收入 净利润
(ii)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资产 负债 权益 收入 净利润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对主要合营公司投资分析如下:(续)
单项而言不重要的合营公司的财务信息: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收益总额
注1:本行与信诺北美人寿保险公司各持有招商信诺50%股权,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和亏损。招商信诺是本行银行层面唯一的合营安排,本行对该投资作为合营公司投资核算。
注2:本行子公司永隆银行与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已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获得银监会批准开业。出资双方各出资50%,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
注3:本行子公司永隆银行持有该公司普通股之14.29%及拥有该公司宣派股息之13.33%权益。
注4:本行子公司永隆银行为五位创办成员之一,并共同拥有该公司之控制权益。永隆银行持有该
公司发行予其创办成员普通股之20%及拥有该公司宣派股息之2.88%权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c)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的初始投资成本 55
加:本期新增联营企业投资
按权益法核算的调整数 -
本集团占非上市的联营公司的权益详情如下:
本集团持有所有权百分比
已发行及缴 本集团所占 所有权 所有权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足的股本 有效利益 百分比 百分比 主要业务
联营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收益总额
本集团的有效权益 - - -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收益总额
本集团的有效权益 1 - 1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 17 16 85 -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 66 65 66 65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土地及 飞行设备 运输
建筑物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装修费 及船舶 及其他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土地及 飞行设备 运输
建筑物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装修费 及船舶 及其他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装修费 及其他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装修费 及其他 合计
(a)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认为没有固定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二零一五年:无)。
(b)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无重大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二零一五年:无)。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认为没有投资性房地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二零一五年:无)。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土地使用权 软件 核心存款 合计
土地使用权 软件 核心存款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永隆银行 招商基金 招银国际 合计
注1: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本行取得永隆银行53.12%的股权。购买日,永隆银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2,898百万元,其中本行占6,851百万元,其低于合并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人民币10,177百万元。永隆银行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持牌银行,提供各类商业银行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注2: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行取得招商基金55%的股权。购买日,招商基金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752百万元,其中本行占414百万元,其低于合并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人民币355百万元。招商基金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3:招银国际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以人民币3.86百万元取得招银融博科技有限公司(“融博”)100%的股权。购买日,融博的可辨认净资产为人民币2.60百万元,其低于合并成本的差额人民币1百万元确认为商誉。融博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电脑技术信息咨询。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分析列示如下:
可抵扣/ 递延 可抵扣/ 递延
(应纳税) 所得税 (应纳税) 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可抵扣/ 递延 可抵扣/ 递延
(应纳税) 所得税 (应纳税) 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减值准备 重估储备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减值准备 重估储备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递延所得税的变动(续)
减值准备 重估储备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减值准备 重估储备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本行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二零一五年:25%)。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回 本期收回 核销/处置 折现回拨 汇率变动 期末余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 资产减值准备表(续)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收回 核销/处置 折现回拨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 资产减值准备表(续)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回 本期收回 核销/处置 折现回拨 汇率变动 期末余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 资产减值准备表(续)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回 本年收回 核销/处置 折现回拨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1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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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续)
(b)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a)已发行次级定期债券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券如下:
债券种类 期限 发行日期 年利率 面值总额 账面价值
(百万元)6月30日 12月31日
8.90(第11个计息年度起,
于资产负债表日永隆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券如下:
债券种类 期限 发行日期 年利率 面值总额 账面价值
起,若本行不行使赎回权)
* T为美国5年期国库券孳息率。
(i)本行于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得到银监会以银监复[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市场许准予字[2008]第2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了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60亿元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及人民币40亿元的浮动利率次级债券。
本行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行使赎回权,赎回了190亿元和40亿元两个品种共计230亿元的次级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a)已发行次级定期债券(续)
(ii)本行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得到银监会以银监复[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以及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得到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市场许准予字[2012]第91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次级债券。
本行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17亿元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
(iii)本行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得到银监会以银监复[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以及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得到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市场许准予字[2014]第22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发行人民币113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
本行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人民币113亿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发行长期债券如下:
债券种类 期限 发行日期 年利率 面值总额 账面价值
* R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首个计息日的基准利率为3.50%。
(i)本行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得到银监会以银监复[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以及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得到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市场许准予字[2012]第2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发行人民币200亿元的金融债券。本行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额分别为人民币65亿元的固定利率金融债券及人民币135亿元的浮动利率金融债券。
(ii)本行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得到中国人民银行银函[2014]第3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招商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批复》以及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民币10亿元的金融债券。本行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赴香港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b)已发行长期债券(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长期债券如下:
债券种类 期限 发行日期 年利率 面值总额 账面价值
(i)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监复[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3]第33号)批准,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发行了2013年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第一期金融债券20亿元,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发行了2013年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第二期金融债券20亿元。其中,本行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持有招银租赁发行的金融债券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
(ii)经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以沪银监复[号《上海银监局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和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276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招银租赁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发行了二零一五年招银租赁第一期金融债券人民币2亿元。
(iii)经《上海银监局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沪银监复[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276号)核准公开发行,2016年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iv)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6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监管部《关于招金2016年第一期租赁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备案通知书》,招银租赁于2016年5月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8.55亿元的招金2016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发起人招银租赁持有人民币7.45亿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b)已发行长期债券(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招银国际下属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行长期债券如下:
债券种类 期限 发行日期 年利率 面值总额 账面价值
(i)招银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了于二零一九年到期的美元5亿元、年利率为3.25%的有担保债券。
本行股本结构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本行所有发行的A股和H股均为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6个月期间 年度 6个月期间
期内批准、拟宣告及分派上年度股利:
已批准、宣告的2015年度现金股利
已批准、宣告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
二零一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项目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
提取法定一般准备 10,720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提交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16年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母公司股 本期前期计入 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 所得税其他综合 税后 税后 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前发生额收益当期所得税归属于 归属于 综合收益
项目 期初余额 影响转入损益 费用母公司少数股东 期末余额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1 其他综合收益(续)
母公司股 本期前期计入 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 所得税其他综合 减: 税后 税后 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前发生额收益当期所得税归属于 归属于 综合收益
项目 年初余额 影响转入损益 费用母公司少数股东 年末余额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1 其他综合收益(续)
2016年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母公司股 本期 前期计入 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 所得税 其他综合 税后 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前发生额 收益当期 归属于 综合收益
项目 年初余额 影响 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 母公司 年末余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1 其他综合收益(续)
母公司股 本期 前期计入 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 所得税 其他综合 税后 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前发生额 收益当期 减: 归属于 综合收益
项目 年初余额 影响 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 母公司 年末余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注: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对已减值贷款计提的利息收入人民币583百万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439百万元)。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3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租金收入 289 194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利润表所列的所得税含: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1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年化)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每股收益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每股收益
注:(i)加权平均股本数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股本变化的加权平均数 - -
(ii)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减: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69) (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2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
(a)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2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续)
(b)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c)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情况:
截至6月30日止 截至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乃为零售及批发客户提供存贷款业务、资金业务、资产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集团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理。
2016年起,本集团为适应客户端、产品线的协同机制,改按批发金融和零售金融两大业务条线及其他业务分部进行业务决策、报告及业绩评估。司库损益按比例分摊至两大业务条线。调整后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报告分部如下:
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构类客户和同业机构类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贷款及存款服务、结算与现金管理服务、贸易金融与离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拆借、回购等同业机构往来业务、资产托管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及其他服务。
向个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贷款及存款服务、银行卡服务、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及其他服务。
其他业务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及除永隆银行外的子公司、联营合营公司投资等相关业务。这些分部尚不符合任何用来厘定报告分部的量化门坎。
就分部分析而言,外部净利息收入/支出是指报告分部通过对外部提供银行业务而获得的净利息收入/支出。内部净利息收入/支出是指报告分部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所承担的损益。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已考虑资产及负债组合的结构及市场回报。成本分配是根据各报告分部的直接占用成本及相关动因分摊而定。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a)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批发金融业务 零售金融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a)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续)
批发金融业务 零售金融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注:资本性开支是指在各期间内购入预期使用一段时间以上的分部资产所产生的费用总额。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b)报告分部的收入、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以及其他重要项目的调节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境内地区经营,分行遍布全国主要省份、自治区和中央政府直辖市。本集团亦
在香港、纽约、新加坡设立分行,在香港、上海设立子公司及在伦敦、美国、台湾设立代表处。
按地区分部列报信息时,经营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的所在地为基准划分。分部资产和资本性开
支则按相关资产的所在地划分。
作为配合银行运营及管理层对于绩效管理的用途,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总行」指本集团总行本部、总行直属的分行级专营机构及合营与联营公司,包括本部、信用
卡中心和小企业信贷中心等;
「长江三角洲地区」指本集团下列地区服务的分行: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
「环渤海地区」指本集团下列地区服务的分行: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河北省;
「珠江三角洲及海西地区」指本集团下列地区服务的分行:广东省和福建省;
「东北地区」指本集团下列地区服务的分行:辽宁省、黑龙江省和吉林省;
「中部地区」指本集团下列地区服务的分行: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山
「西部地区」指本集团下列地区服务的分行: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
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青海省;
「境外」指本集团处于境外的分行及代表处,包括香港分行、纽约分行、新加坡分行、卢森堡
分行、伦敦分行和美国、伦敦、台湾代表处;及
「附属机构」指本集团的全资及控股附属机构,包括永隆银行、招银国际、招银租赁和招商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总资产 总负债 利润总额 收入 非流动性资产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4 资产负债表外风险项目
本集团在任何特定期间均须有提供贷款额度的承担,形式包括批出贷款额度及信用卡透支额度。
本集团提供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同。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
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会同时与客户偿付款项结清。
承担及或有负债的合同金额分类载于下表。下表所反映承担的金额是指贷款额度全部支用时的金额。
下表所反映担保及信用证的金额是指假如交易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最
注:其他付款承诺是指本集团作为承兑人的信用证付款承诺。
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只包含对境外及境内的银团贷款及境外机构对境外客户提供的贷款授信额度。
除上述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外,本集团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有金额为人民币1,485,413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96,021百万元)的可撤销贷款承诺。这些贷款承诺是本集
团可于任何时间无条件地取消的,或按相关的贷款合同约定因借款人的信贷能力变坏而自动取消的。
上述承担和或有负债承受资产负债表外的信贷风险,在履约或期满前,本集团管理层会合理评估其
或有损失,并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由于上述信贷业务所涉及金额或不会被提取,上述合同金额
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4 资产负债表外风险项目(续)
或有负债和承担的信贷风险加权数额:
或有负债和承担的信贷风险加权金额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根据
银监会2014年4月核准的范围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权重法计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已授权资本承担如下:
根据不可撤销的物业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须在以下期间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4 资产负债表外风险项目(续)
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若干未决诉讼案件,涉及起诉金额约人民币
1,200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100百万元)。其中多数诉讼是有关本行追收拖
欠贷款及执行有关贷款抵质押品权利引致。本集团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不会因这些未决诉讼而遭受
重大损失,故未于本中期财务报表内就有关事项计提准备。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国债,本集团有责任为债券持有人兑付这
些债券。国债于到期日前的兑付价是按票面价值加上兑付日应计提的未付利息。债券持有人的应计
未付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则计算。兑付价可能与于兑付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承兑责任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本集团的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本集团根据委托人确
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本集团的委托贷款业务均不需
要本集团承担任何信用风险,本集团只以代理人的身份,根据委托方的指示持有和管理这些资产及
负债,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手续费。
由于托管资产并不属于本集团的资产,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多余资金于客户存款中反映。提供
有关服务的已收和应收收入在利润表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委托资产及负债如下:
本集团的理财业务主要是指本行将理财产品销售给企业或个人,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家债券、央行票
据、政府性银行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信托贷款以及新股认购等投资品种。本集团作为发起人成
立理财产品,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本集团从该业务中获取的收入主要包括理
财产品的托管、销售、投资管理等手续费收入。
理财产品投资及募集的资金不是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因此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从理财业务客
户募集的资金于投资前记录为其他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资金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信用风险是交易对手或债务人违约,使本集团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当所有交易对手集中在单一行
业或地区时,银行信用可能面临较大风险。这主要是由于不同的交易对手会因处于同一地区或行业
而受到同样的经济发展影响,可能影响到其还款能力。
本集团专为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信用风险而设计了系统架构、信用政策和程序。董事会委任的风
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组织架构、工作程序和效果。
日常操作方面,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参与、协调配合并监控各业务部门和法律合规部等部门实施风险
管理工作。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工作贯穿于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信贷审批、贷后管理等各流程环节。
在公司金融业务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制定了信贷政策指引,完善了公司及机构类客户信贷准
入、退出标准,实施限额管理,促进信贷结构优化。
在零售金融业务方面,本集团主要依靠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估作为发放个人信贷的基础,对信贷申请
人收入、信用历史和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本集团重视对个人贷款的贷后监控,重点关注借款
人的偿款能力和抵质押品状况及其价值变化情况。一旦贷款逾期,本集团将根据个人贷款标准化催
收作业流程体系开展催收工作。
为降低风险,本集团在适当的情况下要求客户提供抵质押品和担保。本集团已为特定类别的抵质押
品或信贷风险冲抵的可接受性制订指引。对抵质押品组合及法律契约均会做定期审核,确保其能继
续覆盖相应的风险,并符合市场惯例。
贷款分类方面,本集团采纳以风险为本的贷款分类方法。现时,本集团的贷款以十级分类为基础,
进行内部细化的风险分类管理(正常一至五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次级、可疑及损失)。存在
因一项或多项损失事件证明减值的客观证据,并出现减值损失的贷款被分为已减值贷款。已减值贷
款的减值准备须视乎合适情况以组合或个别方式评估。
或有负债和承担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贷款和垫款的风险一致。因此,这些交易需要经过与贷款业
务相同的申请、贷后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要求。
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当一定数量的客户进行相同的经营活动、处于相同的地理位置或其行业具有
相似的经济特性时,其履行合约的能力会受到同一经济变化的影响。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反映了本
集团业绩对某一特定行业或地理位置的敏感程度。为防范集中度风险,本集团制定了必要的限额管
理政策,定期进行了组合监测、分析。
有关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客户性质、贷款组合的分析已于附注8列示。
本集团对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控制标准相同于对其他交易的风险控制标准。为降低衍生金融工
具带来的信用风险,本集团与若干交易对手签订了套期合同。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财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在不考虑抵质押品或其他信用增级的情况下,本集团及本行所承受的信用风险最大敞口金额即为资
产负债表中相关金融资产(包括衍生工具)以及附注44(a)中信贷承担的账面金额合计。截至二

长期以来,招行被认为是是银行里的零售之王,在银行零售业务方面比较有特色,也是零售业务营收在总营收中占比最高的银行。不过最近几年以来,所有的银行几乎都在大力发展零售业务,而互金领域也崛起了不少在消费借款、支付、理财方面有不错成就的公司,招行也面临着不小的竞争压力。

银行零售业务是银行针对C端的业务,一般包括包括个人存款、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信用卡、投资理财、支付结算、汇兑等。相比于对公业务,零售业务的优势是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而对公业务的收益受经济周期影响大。不过零售业务小额分散,服务成本较高,单笔业务收益低,起量不太容易,做对公业务,规模相对更容易做起来。

从目前的数据看,在银行界,招行零售业务领域的地位依然很高,表现为零售业务营收与利润占比均在行业内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

今年上半年,招行零售金融业务营业收入629.12亿元,同比增长12.10%,占集团营业收入的49.87%;税前利润320.90亿元,同比增长15.92%,占集团业务条线税前利润的57.25%。营收与利润占比均在五成左右。

相比之下,工行建行这些大行体量非常大,零售业务规模大于招行,但零售业务占比小于招行。工行今年上半年个人金融业务营收1559亿元,在总营收中占比40%。个人金融业务利润788亿,在总利润中占比40%;建行今年上半年个人金融业务利润总额807亿,在利润总额中占比44%。中行数据略低,上半年个人金融业务营收861亿元,占比34%。

在股份制银行中,比较受关注的是平安银行,这几年来平安的零售业务突飞猛进,今年上半年,平安银行零售业务营业收入 293.16 亿元、同比增长 34.7%,在全行营业收入中占比为 51.2%;零售业务净利润 90.79 亿元、同比增长 12.1%,在全行净利润中占比为 67.9%。

可以发现,平安银行现在的零售业务营收与利润占比都已经到了五六成,已经高于招行,但绝对规模还不及招行。

除了这些银行,这些年新兴起的新金融公司也在理财等业务上取得不俗业绩。支付就不用说了,微信支付宝在交易笔数上有绝对优势;理财方面,今年上半年天天基金网的基金销售额为3025.55亿元,同比增长90.80%,而蚂蚁金服旗下的蚂蚁基金营收规模更高,业界猜测蚂蚁基金的销售额已经超过天天基金。另外,类似于信用卡的蚂蚁花呗用户规模早已破亿,2017年底的余额达到992亿元。

现在招行的零售业务依然不错,不过面临的竞争也是空前激烈。招行的零售之王位置能否保住?

零售业务以APP为中心,不再以卡片为中心

面对零售业务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招行也在求变。

回顾招行的零售业务发展之路,基本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在零售1.0阶段,推出了一卡通,把传统银行服务通过一卡通来实现,替代传统的存折;在2.0阶段, 2004年左右推出了财富管理体系,零售业务进入到财富管理阶段。

近年来招行开始零售3.0转型,推出了移动互联网战略,零售业务正在经历从卡片经营向APP经营的转变,以招商银行和掌上生活两个App为核心,做客户的集中经营。

这背后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用户的行为都在转至线上。APP运营相比于卡片,可以承载更多的功能,可以带来更多的用户数据,而银行业务新零售的核心也是数据。现在不只是招行,各大银行都在APP上做文章,基本每家大银行都有支持基本功能的APP,还配备了信用卡APP、借款APP、生活服务APP。平安银行则整合了口袋APP、直销银行橙子银行APP及平安信用卡APP,形成了口袋银行APP。

客户端的地位越来越高。招行在当下执行先App、后卡片的理念,App在零售业务处在核心地位。考核方面,今年把APP的MAU()作为北极星指标,北极星指标是整个零售业务甚至全行里最重要的指标。过去北极星指标是AUM(),现在从AUM变成衡量用户规模与活跃度的MAU指标。

招行研发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其他银行讲中收、讲利润的时候,招行讲AUM,当时的逻辑是,只要AUM上了,客户交互多了,必然会带来收入、利润增长。现在招行又转向MAU,MAU是比AUM更底层的东西,只要有了活跃用户,并不担心AUM少,AUM自然会上来,产生更多的利润和收入。

当下很多业务都在向移动端转移,走数据化运营的路子,以APP为中心取代以卡片为中心,符合行业趋势,当然,相比于卡片运营,基于APP的运营难度更大,需要运营社区,开发时需要照顾各种机型,需要优化使用体验,要做强的话还需要基于APP构建生态,需要在安全上下功夫,难度比运营卡片要高一个量级。这对于招行以及整个银行业而言都是一个挑战。

招行在2010年推出了APP,发展到现在已经迭代到7.0版本,在2014年之前,在1.0-3.0的阶段,主要是工具型App,目标是把交易从PC端转向移动端。2015年,推出了4.0版本,开始把APP作为银行和客户接触的渠道,APP向场景和经营平台转型,开始有财经内容呈现在首页,5.0、6.0陆续上线智能理财,包括智能投顾应用摩羯智投。

目前是7.0版本,在以下几点进行了更新:

在财务管理方面,推出了收支2.0,其两大特色是收支账本与预算管理,可以查询2016年以后的收支情况。截至8月末,收支场景占到App月登录用户的52.32%;

升级内容社区,构建泛理财知识交流社区,已有几十位财经领域的专家进驻内容社区,为用户提供了市场动向、投资热点及理财决策参考。

做社区的原因在于,金融属性的功能,除了支付以往,其他都频次偏低。招行APP做内容,增强互动,把用户关系沉淀下来,当下正在做的是三方面:邀请财经大V加入发表观点;引入投票、观点PK等机制增强互动性,一旦用户有新评论或关注,立即向用户做推送;基于算法引擎做智能内容推荐。社区MAU最新数据达到300万;

APP使用场景向非金融场景延伸,拓展了公交、地铁、停车等出行场景,以及饭票、影票等生活场景;

在对线下的支持方面,App扫码替代银行卡,嵌入网点取号、ATM、VTM等业务办理、产品销售流程中;

支持用户线上用手机号完成注册,非招行用户也可以使用招行APP的支付等金融服务,以及饭票、影票等生活服务。

总体来说,APP所承载的东西在不断增加,一些线下的业务搬到线上,并通过线上平台延伸了很多线下没有的业务,另外也做线上线下的衔接。

第一是金融场景,包括收支、总揽、贷款、信用卡、理财等纯金融场景;

第二类是泛金融场景,包括目前发力的财经社区;

第三是生活场景,生活缴费、两票、城市服务。

从大的分类来看,基本上是朝这三个方向进行布局。

借贷业务方面,闪电贷今年发放量超过千亿。除了闪电贷,还嫁接了招联金融的“好期贷”,对于不符合闪电贷资格的用户,就为其提供好期贷。

理财场景方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黄金、储蓄存款、国债等都有覆盖,打通售前、售中、售后,通过招呼号推送信息给客户,进行维护和服务。

城市服务方面,目前所有的44家分行都已经在招行App7.0上开设了城市服务专区,提供本地化的便民服务,包括饭票、影票、商城、生活缴费、出行等。

同时,有超过62家的网点线上店在招商银行App上线,把网点业务搬到App平台上,服务网点客户,另外也服务网点周边的客群。如网点周边两公里商户的优惠信息,可以通过网点线上店发布。

这样,把App全行集中经营转变为分行级经营,建立本地化的经营体系,从总行到分行到支行的体系,全部搬到App平台上,这是招行未来零售3.0想打造的理念,未来招行零售经营将主要基于两大App。

目前APP的活跃情况与规模情况如下:

日活超过700万,月活达到了3542万;

账户收支功能,月活用户数超过1720万,占比超过50%;

贷款方面,App闪电贷累计放款数超过千亿;

理财投资方面,理财投资销售笔数占全行理财销售笔数的76.58%;理财投资销售金额超过4万亿元,同比增长49.06%,占全行理财投资销售金额的56.56%。

APP带来的是银行和客户的连接更多,2017年,在APP、柜面、ATM、电话全渠道,招商银行App的流量占比从79%涨到了86%,绝大部分客户接触通过App发生。

这样,以APP为中心,打造从金融到生活消费方面的多种场景,力图形成自己的生态。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分行的城市服务专区,以及网点线上店。难点在于,运营起来比较重,且可能短时间内带来的效益不会很明显;在用户端,大众的感知度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

招行零售业务面临哪些挑战?

以APP为中心开展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已经不单单是银行,还有各类互联网企业。在当下,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都重视零售业务,对新技术也是趋之若鹜,也在产生一些新玩法。

如建行推出了无人银行网点,融入了机器人、VR、AR、人脸识别、语音导航、全息投影等技术,提供机器人、智慧柜员机、VTM机、外汇兑换机以及各类多媒体展示屏等设备,业务办理由客户自助操作完成,通过智能化流程来实现。互金公司里,除了支付,理财、消费金融等业务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招行面对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就线上化运营这方面而言,招行还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怎么跟互联网公司拼获客

功能不断延伸,但不代表用户会使用这些服务,毕竟现在能提供这些服务的APP太多了。支付领域有支付宝、微信支付,餐饮服务里有美团,电影票方面有猫眼,都是大流量平台。用户为什么要去选择招行APP?互联网公司天生有C端影响力,跟互联网公司比拼获客,银行并不占优势。

获客是一个难题。招行相关人士对此表示,获客分两个层面,一是针对招行存量客户,把业务体系都搬到App里面来,如取号,网点VTM、ATM的操作,收支、账户总揽,生活缴费、两票等业务,再通过场景的强化,以及城市服务的扩展,将招行客户转化为APP用户。另一方面,只要有手机号就可以注册使用App,对接第三方支付,让用户使用饭票、影票、生活缴费场景等服务。以此来触达外围的用户。

此外,联盟合作、联名卡、交叉营销、数字化获客平台等手段,也都在尝试。在线下网点,当客户来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会向其推荐用APP取号或者办理其他业务。APP的获客规模也已经成为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之一。

在支付方面,微信支付宝的地位无人能撼,在商家资源方面,美团优势明显。招行APP要加强获客,并不容易。目前招行的做法是,在C端,在测算模型可控情况下,持续给客户一些优惠,吸引客户去使用App。

理财方面,互联网巨头带来的新势能非常明显,上半年蚂蚁基金销售额超过了老牌基金销售平台天天基金。互联网平台的竞争优势明显。对此,招行相关人士表示,天天基金网和蚂蚁财富优势在于类活期产品,权益类产品、复杂产品销售能力不够强。招行优势在于有七千个客户经理,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去实现复杂产品的销售。

功能越来越多,其中,针对招行客户的转账功能比较刚需,其他功能大多可以通过别的APP来完成。微信与社交可以划等号,天猫淘宝可以与购物划等号,支付宝可以与支付甚至零钱投资划等号。而招行APP给人的印象却不够清晰。要成为超级APP,还需要有一个主导性的功能来沉淀用户。

招行相关人士对此表示,招行App本身有比较强的金融属性,账户总揽、收支、转账等金融场景是现在的主打场景。如果只有金融场景,客户的黏性、频次没有办法做提升,所以在做社区、城市服务。此外理财、积分活跃度也较高。将来有很多场景,每个场景都有自己的流量和用户,但是不会单靠某一个场景包打天下。多场景可以支撑较大的流量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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