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签合同房主反悔后房子被查封了,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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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房产中介欺骗签了合同,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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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二手房还可能被查封
签合同后二手房还可能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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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在房管局查询时可售,签购房合同一个月后,所买房子却被法院查封。市民陈小姐前年底买房遭遇波折,一年来不断奔走法院、房管局及业主家中,直至日前才收到应得的房产。业主避债务卖房◥2011年12月,陈小姐通过某中介与业主黎先生签署购房合同,以约80万的总价购买黎先生名下一套房产,当天按合同要求支付了10万元定金。2012年1月初,双方去了房管局递件,60万元首期款也支付给了业主。未料,2012年1月底,陈小姐接到房管局电话告知,所购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不予登记交易。在此后长达一年的奔波中,陈小姐方悉自己买了一套债权房。律师观点◥签购房合同应约定房产遭查封时有权解约索赔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刘怀勇律师分析:业主购买到存在债权可能被查封的查封房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买卖合同前已经被法院查封,二是签订买卖合同后被法院查封,后一种情况产生纠纷比较普遍。一般情况下,签约前要到房管局相关窗口查询是否存在查封情况,如存在,尽量不要购买。而为预防第2种情况,可以在支付定金后,通过银行将房款提存在银行,约定业主领取房产证后才支付全部房款给卖方,而不是现行的递件成功当日支付首期款后自动划拨银行贷款给卖方,或者在缴税完毕之日支付首期款或全部房款,缩短领取房产证和付款之间的时间距离相对风险也小一点。刘律师表示,为避免遇到债权房,买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如房屋被法院查封,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退还房款本息给买方,并支付总房款30%的违约金给买方。这样如果无法解封,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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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被查封的二手房 交易不成卖家担责
(原标题:房屋买卖未完成 卖家违约须担责)法院一审判决屋主赔偿中介服务费、律师费日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房子因卖主与案外人存在债务纠纷而被法院查封,卖主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其与案外人的债务纠纷,进而解除查封措施、消除交易障碍,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瑕疵担保义务。
回顾:房屋被查封无法交易倪先生表示,2016年10月初,他在网上看到中山市一加房地产有限公司乐意居分行(以下简称“一加房地产”)在某网站上挂出的二手房信息,之后该分行中介带着他看了多套二手房。“当时他们极力推荐我买旭景花园的那一套房子,说是他们公司力推的房源。”倪先生说,由于着急买房,再加上房价也算合理就答应了下来。10月25日,倪先生和卖主周先生、陈小姐在中介的服务下,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显示房屋总价为56万余元。倪先生说,签订合同后他向卖方支付了3万元定金,同时向一加房地产支付了3万元的前期中介费(中介费总额为46500元)。签订合同后,倪先生开始等待中介公司办理房屋的买卖及过户手续。然而一等就是一个月。11月25日,当倪先生找到中介公司,对方才告知他所购买的房子因涉及其他产权纠纷,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办理交易。后来倪先生发现,涉案的房屋早就在一年之前因为纠纷问题进入了法庭审理阶段,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一直因卖家周先生与别人的纠纷没有厘清。但在自己的整个买房过程中,却没人告知这一点。对此倪先生认为,本次交易不成,是因为卖家或中介公司从中隐瞒。起诉:退还中介费、律师费倪先生告诉记者,《房屋买卖合同》上已经注明:卖方保证对物业享有完整产权,并应在交易过户完成前将有关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等事项处理完毕等。现在卖方已经违约,应退还定金并赔偿。而一加房地产乐意居分行作为中介方,有责任对房屋进行查档及确保交易完成。如果交易没能完成,中介公司理应退还佣金。倪先生说,经过沟通,卖家退回了他此前交付的3万元定金,并赔偿5000元。但一加房地产却一直不愿退回3万元佣金,“他们说让我走法律程序。”2016年年底,倪先生一纸诉状将一加房地产和出售方陈某和周某东告上法庭。倪先生诉称,合同签订后,他依约向陈某和周某东支付定金30000元,向一加公司支付30000元前期中介费。日,当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三被告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准备办理按揭贷款时,被一加公司告知因涉案房屋被法院査封无法办理交易。“我认为涉案房屋被查封,合同无效,我所交费用均应退还。”倪先生称,事后一加公司拒不退还中介费。且三被告存在一定程度的欺诈,严重侵害原告利益,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倪先生向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退还原告3万元中介服务费,以及律师费4000元。中介:因债务问题被查封,卖方担责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陈某和周某东辩称,他们已经向原告退还定金3万元办并补偿了5000元,因此两被告不需承担责任。被告一加公司则认为,涉案房屋被查封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一加公司认为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各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一加公司称,此次居间服务是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程序办理的,一加公司在签订合同前严格审查了卖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并到涉案房屋现场查看、确认房屋属实方才对外放盘;按照交易习惯,只有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过户前,中介方才带买方到国土局查档,因此一加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并不知道涉案房屋已被查封,而且原告在签订合同前并没有出资委托一加公司到国土局查询涉案房屋是否被查封,法律亦无规定居间人有此义务。同时,确保交易房屋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或者及时排除交易障碍、是卖方的合同义务并非中介公司的义务。一加公司还认为,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是一个复合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即使原告以卖方存在欺诈或者房屋被查封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也只能依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而不能解除居间合同;一加公司不存在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另外,一加公司还称,该公司虽有向原告如实报告交易财产状况等相关信息的义务,但如实报告的信息范围仅限一加公司已知道的情况,对于尚未获悉的情况并无调查义务且法律规定获得居间报酬的法定条件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法律上并不要求居间人必须在确保房屋买卖合同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才有权要求支付居间报酬,合同能否完全履行取决于合同双方能否诚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不取决于居间人,因此原告以涉案房屋被查封为由,要求一加公司退还中介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涉案房屋因陈某、周某东的债务问题被查封,应由陈某、周某东承担其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虽然规定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该规定系对房地产被查封期间所有权转移进行的限制,并不因此影响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效力。因此、原告与被告陈某、周某东、一加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也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合同各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该《房屋买卖合同》系复合合同,包含原告、陈某、周某东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原告与陈某、周某东、一加公司之间的居间合同。关于本案《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法院认为,涉案房地产因陈某、周某东与案外人存在债务纠纷而被法院查封。被告陈某、周某东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其与案外人的债务纠纷,进而解除查封措施、消除交易障碍,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瑕疵担保义务,故房屋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原告要求解除其与陈某、周某东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本次交易支出的中介服务费及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同时被告陈某、周某东虽主张与原告方达成赔偿协议,但原告不予确认。且被告方并未就该主张举证证实,故原告要求被告陈某、周某东赔偿中介服务费30000元、律师费4000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又因被告陈某、周某东已支付赔偿款5000元,因此被告陈某、周某东应向原告赔偿中介服务费、律师费差额29000元。解除居间合同无依据,不予支持关于本案《房屋买卖合同》中居间合同部分是否应当解除,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负有向相对人如实报告交易财产状况的相关信息的义务,但该如实报告的信息范围应限于居间人所已知道的情况,对于尚未知悉的情况并无尽力调查的义务,而原告方并无证据证实被告一加公司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知悉房屋被查封的事实,因此原告称一加公司存在欺诈主张合同无效,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原告主张一加公司违反查询义务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居间合同,亦无依据,不予支持。日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陈某、周某东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原告赔偿中介服务费、律师差额费29000元。图片来源于网络作者: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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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婚期定在十一前后,没想到买的婚房却过不了户。如果不能及时办手续,恐怕连婚期都要往后拖延。”近日,市民小于遇到一件闹心事。他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在甘井子区榆情街7号楼购买了一套住房,可当他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发现房产证已经被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尽管小于和中介公司、原房主一起积极办理此事,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小于今年28岁,和女友相恋几年,两人打算在今年十一前后结婚。去年6月,小于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看中了榆情街7号楼的一套住房。“房屋面积63.8平方米,我们都觉得挺合适的,就决定将住房买下来。”小于告诉记者,经过房屋中介公司的调查,这套住房已经做了贷款抵押,房产证押在银行,只要将贷款偿还房产证就可赎回。总房款为50.5万元,房屋抵押贷款为29万元。三方约定,小于支付首付17.5万元,中介公司支付11.5万元钱,先将房产证赎回。
  去年6月23日,小于和中介公司、原房主三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将29万元钱交给银行,拿回房产证。可6月30日,小于和中介、原房主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房产证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手续。“当初买房子时我们根本不知道这套房子有问题,中介公司调查也没发现问题。而且被查封的时间就在我们签订购房合同的当天下午。”这个消息令小于有些措手不及,经询问得知,原来房主的丈夫生前有债务纠纷,房屋已经抵押出去了。房子没法过户,小于心里像堵了块石头。他想要回首付款,但房主却没钱支付。小于将房主及中介告上法庭。“我们都接受了私下调解,但问题也没解决。房子我已经不想买了,就想让她把钱还给我,否则我只能用法律维权。”小于郁闷地说,没有房子他的婚期恐怕也要推迟了。
  对此,记者采访了该房屋中介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他告诉记者,当初小于买房子时他们确实做足了工作,就怕房屋有问题而引来麻烦。“我们查几次,都没有案底,这才介绍小于买房子的。”该经理说,中介公司确实垫付了11.5万元钱,现在这笔钱也要不回来了。目前,中介公司也在积极协调此事。
  随后,记者又与房主冯女士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房子被查封的事她之前并不知道。“如果我知道房子有问题,怎么可能会对外出售。”冯女士说,丈夫生前确实欠了钱,但房子被抵押一事她却不知道。由于小于急于买房结婚,冯女士便同意让他先搬过去居住,过户的事以后再说,但小于却有自己的顾虑。“他一再问我是否收他房租,说实话我挺反感。我想他将来是想拿过不了户这件事再往下砍房价。”冯女士说,她根本没想过要小于的房租,但他的不信任让冯女士很恼火。不过冯女士表示,房子的事她一定全力配合小于解决,争取尽早过户。“我也在等法院给出关于查封房子的缘由,及最终解决办法。一旦有消息,我会及时通知小于。他要等不及也可以继续走司法程序。”冯女士说。  记者嘉风 实习生鄂婧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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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过户时才知道房子早已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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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一套120多万元的房子,付了定金,过户时才知道房子被查封了,根本没法过户。30多岁的孙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儿。房子拿不到,定金眼见也要打水漂了。无奈之下,她把房主刘女士和房产中介都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20多万的违约金。近日,秦淮法院作出判决,房东返还2万元定金,赔偿6万元违约金。
  现代快报记者姚茜
  签合同后才发现房子已被查封
  2014年,30多岁的孙女士打算在秦淮区买一套房。看了几回刘女士家的房子,觉得很满意。跟家人商量后,她决定买下这套房子。
  当年11月底,孙女士跟刘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孙女士以120多万的价格购买刘女士名下的房子。合同签订后,孙女士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还按约定支付近3万的中介费。
  可就在过户时,孙女士发现房子根本不能过户,一查才发现,原来在合同签订之前,房子就因为涉及另一起官司,被法院查封了。查封的期限竟然还有2年,根本没办法进行房产过户。
  孙女士联系了刘女士,刘女士说,再等一个多月,房子能解除抵押和查封的状况。约定的时间到了,可房子仍旧还在查封状态。房子没到手,定金也没拿回来。孙女士把房主刘女士和中介公司都告上法院。
  房价又涨了不少,不能过户买家称损失大
  孙女士诉称,因为房子不能按约定的时间过户,房价又涨了不少,她损失很大。签订买房合同时,她曾经跟房主约定,如果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则违约方需要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现在,她不仅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连预付的2万元定金也在刘女士手里。
  此外,孙女士还认为,中介存在刻意隐瞒,没有告诉她房屋已被查封了,应该共同承担她的损失。
  房产中介则辩称,房主刻意隐瞒了房子已经被查封的情况,中介并不知情。在买卖合同上,写明了如果出现产权纠纷,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的情况,应该由房主刘女士来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在签约过程中,中介不了解房产情况,所以只让孙女士付了2万元的定金,已经尽量减少了她的损失。
  中介还表示,知道房子有问题,不能顺利过户后,已经把中介费退给了孙女士,所以不应该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隐瞒房子被查封事实,房主违约要赔偿
  在审理中,房主刘女士没有出庭。法院认为,她应为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刘女士的房子就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刘女士隐瞒了房屋被查封的事实,在约定的时间内没能解除查封,造成了违约。法院判决刘女士返还2万元定金,并且赔偿6万元违约金。不过,对于孙女士提出的房价上涨,遭受损失的说法,法院认为孙女士没有提供损失的证据。
  此外,对于孙女士要求中介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求,法院认为,中介不是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与刘女士并不构成共同违约。如果孙女士认为中介的服务合同违约,可以另案诉讼处理。
原标题: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过户时才知道房子早已被查封
&&责任编辑:李D、崔欣&&
在经过了连续几天的暴雨之后,南京溧水区的多处农田被毁,房屋被淹,防汛形势非常严峻,当地也启动了防汛的紧急预案,一共6000多人奋战在抗洪抢险的第一线。记者来到溧水区灾情最严重的洪蓝镇青锋村,这里也是石臼湖的西北圩,积水已经没过了人的脚踝,很难再往前行走了。为了到达抗洪抢险的第一线,记者乘坐村民们的小船前往,经过十多分钟的行程后,终于来到了大堤上。
题图为暴雨中的南京、苏州、常州街头。苏阳王建康陈ド阕蛉眨叽竟费と嗽闭谧急阜姥次У参镒省U沤芸捉萆鄣ど惚┯辍⒋蟊┯辏〗刂2日14时,太湖水位4.48米,超警戒水位0.68米。苏南运河常州、无锡和苏州水位分别为5.62米、5.08米和4.71米,分别较前一日上涨1.04米、0.81米和0.61米,超警戒水位1.32米、1.18米和0.91米,其中苏州站超历史最高水位0.11米……1日、2日,我省江淮之间及沿江地区普降暴雨、大暴雨。
考完的学生们走起了红地毯赵杰摄英国脱欧、巴黎恐怖袭击、屠呦呦获诺贝尔奖、二孩政策……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些热点昨天都出现在了南京外国语学校2016小升初英语能力测试题中,不过,很多都是作为背景出现的。校方表示,知识面广、学习能力强的孩子有望取得好成绩。据悉,今年有近2700名小学毕业生参加考试,将录取340人。因为南外小升初明年改面测,今年是笔试的最后一年。
最近的南京梅雨天潮湿闷热温度高,不少乘坐地铁的市民都在途中出现意外,有的是因为低血糖引起眩晕,有的甚至出现了中暑症状。地铁警方提醒,颅脑疾患病人、老年人以及体质不好的乘客乘坐地铁出行时,尽量避开早晚高峰,随身携带一些防暑药品和补充能量的小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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