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矿劳务工与合同工区别合同不到期不让干了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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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违纪、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和劳动争议处理(深圳,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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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自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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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深圳 上海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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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违纪、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和劳动争议处理(深圳,11月24日-25日)(上海,12月1日-2日)(北京,12月8日-9日)
【培训日期】日-25日 日-2日 日-9日
【培训地点】深圳 上海 北京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并可安排老师前往企业培训。
【培训对象】用人单位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法务总监(经理/主管)、工会干部等
【培训背景】
&&& 随着《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人事管理法律规定的颁布实施,由于不专业、不规范的人力资源操作所引发的劳动争议呈井喷的趋势。如何有效建设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体系,提高员工关系实务操作水平,预防劳动争议,控制用人风险,实现卓越员工关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者关注的重点问题。
【培训收益】
&&& 理解和把握员工关系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规定、方法和技巧,避免陷入各类误区;全面、系统提高员工关系管理实操能力;帮助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员工关系风险管控体系,合法有效地控制员工关系风险。
【课程大纲】
一、劳务派遣实务应对策略& ●劳务派遣、人事外包、人事代理、业务外包等的区别、利弊、成本对比& ●劳务派遣“七宗罪”及其法律风险:同工不同酬、所有岗位都用派遣、派遣人员多于正式人员、社会保险基数不足额……& ●派遣、外包风险控制与用工模式筹划
二、如何有效进行调岗调薪&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的法律依据& ●如何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操作& ●薪随岗变的实现条件
三、离职员工管理& ●员工离职的四大种类& ●员工辞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方案& ●辞退员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方案& ●与员工协商解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方案& ●员工劳动关系终止时的法律风险及控制方案&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的运用及风险控制& ●特殊员工的离职管理
四、如何有效处理违纪违规员工& ●处理违纪员工的几大要素& ●违纪员工处理的权限及流程& ●处理违纪员工过程中的调查取证问题& ●处理违纪员工所必须的证据问题&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人员的处理及注意事项& ●员工不接受违纪处分的处理方式
五、《社会保险法》实务应对策略& ●《社会保险法》的新规定及企业应对策略& ●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的误区解析& ●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方案& ●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之间的统筹& ●社会保险与劳动报酬之间的筹划与平衡& ●社保、个税、工资及劳动关系的综合权衡& ●新法下的人力成本控制
六、《工伤保险条例》实务应对策略& ●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变化及企业应对& ●工伤认定标准、流程及企业注意事项& ●工伤待遇及用人单位的工伤赔付成本分析& ●工伤待遇与非因工负伤/患病员工待遇的对比分析& ●关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待遇与工伤待遇的对比分析& ●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处理
七、企业常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对策& ●招聘管理不合规引发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管理不合规引发的劳动争议& ●薪酬、奖金管理不合规引发的劳动争议& ●工时、假期管理不合规引发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策略:时效、举证、管辖等
【讲师介绍】
&&& 魏老师,资深培训讲师,法学硕士,《员工关系》主编。长期从事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咨询与培训工作,担任数十家知名企业的劳动法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跳槽防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员工违纪处理、裁员管理、用工成本控制、改制重组、劳动争议预防及应对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才能和丰富的经验。&&& 魏老师曾服务过的部分企业有:蒙牛乳业、通用电气、中国五矿、约翰迪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华润集团、美国强生、IBM、柯尼卡美能达、赛科石油、阿尔斯通、贝尔阿尔卡特、杜邦、飞利浦电子、联想、宝钢、阿迪达斯、中国银联、英飞凌、马士基、施耐德电气、拜耳、吉列、立邦涂料、梅特勒托利多、趋势科技、埃森哲咨询、澳美制药、富士施乐、贝塔斯曼、李宁体育用品、太平洋安泰、东方航空、微创软件、中国电信、京东方、戴德梁行、复星集团、美施威尔、迪比特、上海黄页、江铃汽车、上海外建、永乐家电、国美电器、太平洋建设集团、橡果国际、中国银行、德邦证券、易初莲花、友邦保险、中外运敦豪等。&&
&&& 李老师,资深培训讲师,劳动关系管理高级咨询师。曾在《法制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管理》等知名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长期致力于劳动法领域的司法实务、理论研究和咨询、培训工作,在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违纪处理、工伤责任控制和转嫁、女员工劳动管理、防范和应对劳动争议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担任超过10家大型企业的劳动法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 李老师曾服务过的部分客户有:德国拜耳、富士施乐、复地集团、 ABB 中国、奇瑞汽车、扬子江药业集团、如新(中国)、电装(中国)投资、佐丹奴、上海液化天然气、上海化学工业气体、隆兴特钢、江阴福汇、梅特勒--托利多、海德控股、利渤海尔、比亚迪、英特儿多美滋、宝信软件、万都底盘、苏果超市等。
&&& 石老师,资深培训讲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国内实战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擅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hr及法务人员劳动法律问题实务操作指引。已出版的劳动法系列作品近20本,内部出版物近10 本。已在杂志报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 易老师,资深培训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硕士,曾先后在知名猎头公司、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担任专职劳动法顾问、法务经理等职务,管理逾十万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入职风险防范、员工日常管理、员工违纪处理、裁员管理、用工成本控制、劳动争议预防及应对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易老师曾服务过的部分企业有:华为、索尼、联合利华、通用、爱普生、中国移动、松下、中信银行、摩托罗拉、渣打银行、阿里巴巴、中粮集团、劲量、Dior、强生、辉瑞、Gucci、达能、百事、雀巢、腾讯、DHL、立邦、交通银行、李宁、上好佳、招商银行、光明乳业、花王等。
【会务报名】
& 1.培训费用:2600元/人(培训费、讲义费、午餐费)& 2.报名电话:010-0-0-& 3.值班手机:,杨老师;传真:010-& 4.广东客户报名专线:020-& 4.上海客户报名专线:021-& 5.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6.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7.网址: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
& 1.报名学员可获赠一本最新的管理书籍,详细书目请浏览网站& 2.申请成为个人会员,更可享受积分累积,并兑换U盘、MP4和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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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收到您的举报信息,我们会尽快核实并处理,感谢您的信任与帮助~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_百度知道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用工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劳务公司终止派遣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退工回派遣公司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一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要求补偿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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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劳务工,与公司签了2次2年的合同,现在已经合同到期,公司效益不好,现在要退回劳务公司,请问我的经济赔偿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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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只与劳务派遣单位(俗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支付经济补偿或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有前提的,即双方必须存在劳动关系。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依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是不可以向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
3、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工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将员工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维权路径只有一个,即向用人单位反映,要求他们依据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追究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4、本案中,用工单位将你退回是因为你的合同到期,所以公司并没有错,公司将你退回以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你从新安排工作,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5、综上所述,你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你是不可以向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如果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你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行动建议1、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依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是不可以向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
2、用工单位将你退回是因为你的合同到期,所以公司并没有错。
3、公司将你退回以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你从新安排工作,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如果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如果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你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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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通知消息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能得到赔偿吗_百度知道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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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主张都可以用来做铺垫。申请劳动仲裁你就记得一件事,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其次是你没有工资条,而这种情况下,仲裁庭认可的是在职员工的书面证明,你就能搞定,记住证据、依法与合法这三个关键,但是可以用工资卡打流水单,即便中途更换过工资卡,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没有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们派遣公司仍在用工,所以申请前几年无合同期间的工作需要赔付双倍工资,你们派遣公司为了避免赔付你双倍工资,必然要自己拿出你当初的劳动合同来证明你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均可前往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当然这里面有些你是要注意的,比如之前几年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你没有,你不用负责出示,你只需要在你的仲裁主张中提出一条前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为了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工作了这么久,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所以你依法申请经济补偿金,你之前的流水单也依然管用,只要你没销卡就行,那就是目的明确,那么你在上交仲裁的所有书面文件中,一定要围绕这个核心来,比如你是为了要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对已离职员工的书面证明很少采纳,顶多是参考意见,那么你就无法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离职的经济补偿,如果你销卡了的话,就只能找同事证明,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通知过你的话,那么你的派遣公司是否对你做出过任何通知呢?作为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通知你不再续签,是口头通知的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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