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仗了没还的有房贷的房子怎么卖还需要吗,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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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房子塌了,房贷是不是还要还?如果还,是不是还和以前的一样还?
来自微博 //ztLZXBnNR:@Ars_Veyron:今儿群里讨论了一个问题:地震房子塌了,房贷是不是还要还?如果还,是不是还和以前的一样还?求科普~~@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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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得了重病, 欠下了巨额账单, 还不是要付么?如果天灾可以作为合理的理由, 免去个人的损失, 那要保险还有什么用?虽然这么说, 很不近人情, 甚至有些冷酷.但实话实话, 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可笑的世界呢.我们希望能有契约精神, 就应该承受履行契约带来的种种痛楚.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哪几种房子会有拒贷的风险呢?今天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给大家实际的帮助。
以下6种房子可能申请不到房贷!买房需知
1、要还2、房子灭失了,土地还在的3、房子不值钱,土地才值钱,对于房主和银行(抵押权人)都是这样4、房子可以保险的,你自己木买啊
要的,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没了,不能成为不还房贷的理由。
房贷是肯定要还的。贷款和房子是分离开的两个事情。你向银行借了钱,就该向银行还钱。不管这钱买的房是什么状况。至于办理房贷过程中的房产抵押手续,是指你向银行抵押你的房产,在你不偿还借款时,银行可以通过变卖你的房产来清偿你的债务。值得指出的是,如果真的到了银行靠出卖你抵押的房产来清偿债务的时候,卖掉房产所得的现金不足以偿还借款的部分,仍然是要你还的,所以不是把房产扔给银行就可以了事的。反之,如果卖掉得到...
房贷是肯定要还的。贷款和房子是分离开的两个事情。你向银行借了钱,就该向银行还钱。不管这钱买的房是什么状况。至于办理房贷过程中的房产抵押手续,是指你向银行抵押你的房产,在你不偿还借款时,银行可以通过变卖你的房产来清偿你的债务。值得指出的是,如果真的到了银行靠出卖你抵押的房产来清偿债务的时候,卖掉房产所得的现金不足以偿还借款的部分,仍然是要你还的,所以不是把房产扔给银行就可以了事的。反之,如果卖掉得到的钱超过借款的部分,是你应得的。至于在这种自然灾害下,银行或者政府出面协调银行免除你的债务,是另外一件事。在债务被免除前,你仍然是有义务偿还房贷的。
楼上已经有不错的答案了,另外补充一下,现在按揭贷款一般都有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险,中资银行一般是要求贷款人购买,外资银行一般都是银行购买,这个保险就是为防止意外事件造成房屋损毁使银行抵押权灭失而债权得不到保障的风险发生的。另外房屋不在了,但是土地还在,土地的使用权还在房屋所有人手上,政府想要收回土地也还是要把土地使用费返还给权利人的,不过遇到这种情况倒是省了政府一大笔拆迁费,不用搞拆迁就能收回土...
楼上已经有不错的答案了,另外补充一下,现在按揭贷款一般都有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险,中资银行一般是要求贷款人购买,外资银行一般都是银行购买,这个保险就是为防止意外事件造成房屋损毁使银行抵押权灭失而债权得不到保障的风险发生的。另外房屋不在了,但是土地还在,土地的使用权还在房屋所有人手上,政府想要收回土地也还是要把土地使用费返还给权利人的,不过遇到这种情况倒是省了政府一大笔拆迁费,不用搞拆迁就能收回土地捞一笔,他们应该很高兴吧。PS:这种情况不能只看到受灾的人值得同情,房屋没有了,银行的抵押权也灭失了,如果贷款人不还钱,银行的债权也没有了保障,这也是银行在承担的风险。而且银行贷出去的钱也不都是自己的,银行也要为使用别人的资金支付利息的,银行因不能收回贷款而遭受的损失要自己承担。PS2:今天查资料,看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汶川地震后对受灾居民贷款买房的一些规定: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优惠1个百分点的政策保持不变。
抵押物的风险当然是由抵押人,在这个案例里也就是买房人自己承担。但是呢。。。说真的。。。不还也没什么大事真的这么倒霉摊上这种事情就去地方政府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吧,法律不外乎人情,把我逼死了银行什么好也落不到,为了社会稳定舆论压力,法律之上还有政策,这点小钱给你免了也就免了,胶州路大火的房贷就是上海政府给银行还了,汶川地震后银监会也针对贷款出了“四不政策”。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怎么说在这种大灾...
抵押物的风险当然是由抵押人,在这个案例里也就是买房人自己承担。但是呢。。。说真的。。。不还也没什么大事真的这么倒霉摊上这种事情就去地方政府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吧,法律不外乎人情,把我逼死了银行什么好也落不到,为了社会稳定舆论压力,法律之上还有政策,这点小钱给你免了也就免了,胶州路大火的房贷就是上海政府给银行还了,汶川地震后银监会也针对贷款出了“四不政策”。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怎么说在这种大灾下,不会让你横死街头的,不管平时怎样,这个时候政府都会做出一副我们要脸的样子。。。肯定要有人说我没有契约精神了,这里真是因为中国国情特殊,我们也从来都不是法治国家。首先就是国人和政府都崇尚道德或者标榜自己崇尚道德,这个案例的实际操作大家都懂,但是也都会觉得这么做不人性不厚道有落井下石之嫌,还有中国的房子太贵,很多人倒了也真没有第二套房,总不见得睡大街吧,总要再找地方住吧,真的是没钱还啊。再有在中国银行基本上就等于国家了,而我们的银行也太一本万利了,社会责任几乎为零,担点风险它也不亏。。。话说如果我继续还款,然后这边要重建了,我拿着没有房子的房产证做钉子户不让重建怎么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14.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灭失、毁损的,抵押权人如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抵押物在抵押人处灭失、毁损的,应当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抵押人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
把跟房屋开发商、跟银行、跟保险公司的关系分开来开就明了了。
彻底塌了应该就不用还了我买房的时候银行强制对贷款的部分要求我买过保险 然后才办的贷款手续
可以试试这样:不还了,押在你那的房产证就给你了
第1-10条,共1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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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房子都被烧没了 房贷还需要继续还吗?_金融证券_生活_北京晨报网
房子都被烧没了 房贷还需要继续还吗?
每个还房贷的人,心中都感觉压力山大。做一个最坏的假设,假如你家的房子因为意外被大火烧没了,那让人“咬牙切齿”的房贷还要继续还吗?说来也是巧,最近这几天,帝都净是着火的事儿。先是4月10号海淀那边的一个工地挖断了燃气管道,造成爆燃引发居民楼火灾,导致了1人死亡,2人轻伤,疏散了160多人;然后是4月12号,丰台一个灯饰城也着火了,听说去了50多辆消防车。大家还记得去年既然自己的房子被意外事故牵连造成损坏,相关部门还不赔偿,那么问题就来了:房子被烧没了,剩余的房贷还用继续还吗?直接给出答案:要!房贷,说白了就是你跟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你欠银行的钱,只要你人还在,就得把钱按时按量的还,否则可能会因为违约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就算房屋所有者因为事故身故了,只要有人继承你的遗产,继承人也得偿还剩余房贷。但是,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用继续还贷,那就是房屋抵押贷款已经办理,但是房屋尚未交付便遭毁坏。哎~前半辈子攒首付,后半辈子还贷款,买套房不容易。摊上这种事儿也是够倒霉的,好端端的家,转眼就变成废墟了。  生活的压力太大了,都是悲伤的故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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