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时,要退的进口货物退货税务处理是自己包装吗?

只要商品未损坏 拆了包装也能退_新浪新闻
只要商品未损坏 拆了包装也能退
  消费欺诈赔偿
  最低500元起步
  消费者疑问:
  是不是买了1毛钱的假货,也可以申请500元的赔付金额?
  消协答疑:
  作为新消法的一大亮点,《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新《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只要消费者遭遇到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就可能获得购买金额3倍的赔偿。如果3倍后的数额仍低于500元,消费者也可获得500元的赔偿。这意味着即使只花一毛钱买到了存在欺诈行为的商品,消费者也可以维权获得500元的赔付。这个条款实施后,以前认为维权事儿小金额少而自动放弃自己权益的消费者,将会主动拿起维权武器。
  商品包装拆了照退不误
  消费者疑问:
  外包装拆了的商品还能无理由退货吗?
  消协答疑:
  新《消法》赋予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除规定有不宜无理由退货的四大类商品外,在退货前新法还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该完好”。部分消费者提出疑问,网购回的商品一般都会拆掉包装查看,那包装拆了、衣服剪了吊牌,这样的商品还算不算“完好”?这样的商品还能无理由退货吗?
  聂云东认为,退货的商品指的是商品本身,消费者准备退货时的商品本身没有产生毁损,就是完好的,就可以无理由退货。对于商品的包装等,由于需要验看、试用,允许拆封。包装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相背的。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是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
  网购族有权“后悔”
  但要付“路费”
  消费者疑问:
  网购化妆品不适合自己皮肤,可以退货吗?
  消协答疑:
  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网购货品有小瑕疵,和商家展示的图片存在明显差异等问题时,商家推脱责任,或者拿出2日内进行退货申请等限制条款逃避责任。此次新《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但是,7天反悔权仅适用于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消费者直接到商店购买的物品,不适用该条规定。
  另外反悔权的期限是七日内,且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4类商品: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不在此列。另外,在销售时商家已经明确告知的不能7天退换货的商品,也不在后悔权范围内。比如,消费者购买的化妆品、药品、内衣,还有密闭包装商品等,除非出现损伤或者明显质量瑕疵外,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并且,为遏制消费者滥用无理由退货权利,新《消法》也明确规定:消费者应当自向经营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七日内将商品退回,退货运费消费者自己负担。
  消费场所出了安全事故
  商家应该负责任
  消费者疑问:
  我在饭店不小心滑倒了,是不是饭店该给赔付医疗费?
  消协答疑:
  在饭店就餐因为地面太光滑摔倒了,在商场购物不小心被电梯挤伤了……这些因为消费场所安全导致的消费投诉,是我省往年投诉中的一大难点。新《消法》中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再因为场所不安全遭遇到伤害,有权利向经营者进行索赔了。
  明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上岗。昨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聂云东针对消费者日常消费维权中遭遇最多的现象,对新《消法》十大亮点进行了深入解析,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此次新《消法》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的55个条款修改了20条,近40%的条款都修改了,在消费维权进程上迈了一大步。”聂云东介绍说,新《消法》新增了11条,比如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购物等相关规定都是当前消费者维权投诉中的新问题;对“三包”、格式条款、缺陷产品召回等规定也更详尽,改变了商家习惯“我说了算”,消费者维权困难的现状。
  “举证责任倒置”仅限
  耐用商品和装修装饰服务
  消费者疑问:
  是不是只要超过6个月的大件商品出了故障,消费者都可以直接找商家处理?
  消协答疑:
  不少消费者面对家电甚至汽车还有房屋装修质量问题等,往往因为举证难,拿不出证据证明商品或者服务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而自掏腰包维修。
  新《消法》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确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但是这条规则仅适用于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
  “7天”后悔权
  指自然日非工作日
  消费者疑问:
  规定中的“七天”是不是不包括周六日和节假日?
  消协答疑:
  新《消法》提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无理由退货的期限是7天,这是“自然日”的7天,包括了节假日、周末,不是办事一般提到的“工作日”。
  另外,新《消法》中还引入了合同法。超过7天后,只要商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来解除合同。
  “霸王条款”再也行不通了
  消费者疑问:
  我去影楼参加一个团购,影楼列出了“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但是其中有些条款不是很合理,我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吗?
  消协答疑:
  这个现象是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商场规定购物返券的解释权归本商场,干洗店规定“顾客须知中的不赔偿范围”等等,都属于霸王条款。新《消法》明确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其内容无效。此外,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内容,如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
  网购平台、广告代言
  也须负连带责任
  消费者疑问:
  我在淘宝网上买的衣服不合身,店家明确说不给退货,我是不是可以找淘宝赔付?
  消协答疑:
  新《消法》专门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了一个规定: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而作为第三方的网络交易平台,如果不能提供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则要先行赔偿。而且,新《消法》还规定,网购平台明知道电商利用平台卖残次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下,未去制止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网购平台除了要告知消费者卖家的真实信息外,还要建立赔偿机制、保证消费者支付安全等。所以消费者找到网购平台,网购平台应协助调解。
  另外,新《消保》法明确虚假广告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广告发布者、个人代言者要承担连带责任。
  商家应采取举措
  防范个人信息外泄
  消费者疑问:
  我从4S店刚买了车,第二天就有保险公司打电话推销,我是不是可以找4S店质询或者索赔,为什么外泄我的个人信息?
  消协答疑:
  日常生活中,很多市民都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的烦恼,刚生完孩子就接到了孕婴产品销售商的问候电话;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上门“拜访”……消费者往往因为弄不清信息泄露的源头,只能放弃维权。此次新《消法》作出了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规定,对于指导具体领域的维权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商家不得以不知情或者其他原因推诿自身责任,除了不得出售个人信息外,如果因保护技术不到位导致用户个人信息外泄,同样要承担责任。
  商家证明产品没问题
  鉴定费仍由商家出
  消费者疑问:
  我的电脑有时会自动关机,不知道是产品问题还是中病毒了。如果找商家,结果产品没问题,是不是鉴定费得让我来承担?
  消协答疑:
  举证维权难、索赔成本高,是很多消费者在与经营者“较量”中遇到的难题。新《消法》引入的“举证责任倒置”,对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服务,6个月内出现瑕疵产生纠纷,得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说,经营者要举证自己没有问题,如通过鉴定方式,就需要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即使最后鉴定该产品没问题,消费者也不必支付这笔鉴定费。但是举证责任倒置并非免除了消费者的全部举证责任,除了规定的耐用商品之外,出现瑕疵,仍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消费者仍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原标题:只要商品未损坏 拆了包装也能退)
&&|&&&&|&&
,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新闻热线:021-
工商解释“新消法”:拆包装剪吊牌不影响退换货
原标题:工商解释“新消法”:拆包装剪吊牌不影响退换货
  南宁工商人员给读者解释“新消法”――
  拆包装剪吊牌不影响退换货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黄凤丹
  核心提示
  刚在某楼盘收房,立马收到装修公司的电话或短信;购买的衣服或鞋子尺码不合适,想退货却被商家拒绝;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想送检却因高额检测费而放弃维权……这是1月2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召开的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培训会上,工商人员、律师给大家解答的一些常见问题。而此前,本报热线也接到不少读者反映这类问题,为此,记者在这里一一为读者释疑。
  退换货时
  “完好”商品怎么算
  问:对于新消法中赋予消费者网购时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一些经营者表示,实体店或线下交易中,一直都是这么承诺的,但都带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首先要看商品是否完好,会不会影响到二次销售;另外,贴身的衣物,如内衣、内裤一般是不能退换的;而衣服一旦穿上身,肯定会先拆掉包装、剪掉吊牌。这种情况下,商品还算不算“完好”呢?
  答:“包装、吊牌又不是用来穿的。”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泽明认为,这些附属部分不是商品的功能部分,商家不能以此来拒绝消费者。但欧阳泽明也提醒消费者,这些附属部分最好要保存一段时间,以防遇到需要退换商品的情况发生。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接受访谈时也强调,消费者准备退货的商品本身没有产生毁损,就是完好的,就可以无理由退货,包装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相违背的。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换货,是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
  被骚扰时
  消费者如何维权?
  问:刚在某楼盘收房,就收到装修公司发来的装修广告;刚买了一辆新车,就接到推销保险的电话……这些都是商家泄露或兜售消费者信息行为惹的祸,消费者如何维权?
  答:新消法规定,对收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要经消费者同意,并且不得泄密、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同时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工商人员说,新消法已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对于超市、商场等消费场所登记和使用消费者信息时,必须正当、合理,并经过明示,取得本人同意;而对于泄露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欧阳泽明提醒说,在认同商家的一些服务条款之前,要留意对个人信息使用的约定。比如,当成为一些消费场所的会员后,手机时常会接收到会员商场的降价信息、促销活动、产品介绍等短信,不好界定商家是否违法;但是,如果该商场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提供给其他商家使用,或是在终结合同之后消费者仍收到短信,则可认定为骚扰短信,消费者可根据新消法进行维权。
  检测举证时
  消费者不用 收集证据了吗?
  问:新消法中增加的内容包括:“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是否意味着,消费者不用收集证据了么?
  答:“新消法实施后,要经营者承担检测费用。”工商人员说,以往的情况是消费者先垫付检测费用,检测后由责任一方来承担。
  欧阳泽明表示,这一规定对举证责任的分配更为合理,能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负担。按照法律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商业服务中,消费者大多属于弱势一方,举证能力有限。新消法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经营者不能充分证明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欧阳泽明也提醒消费者,举证责任倒置并非免除消费者的全部举证责任,比如消费事实的存在,商品或服务瑕疵的存在,消费者是要提供证据的。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仍是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仅拆包装 退货算商品完好
新闻爆料:finance@ 电话:(010)
免责声明:中国网财经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财经app
中国财经微信公众号
中国新三板APP
中国新三板微信公众号
对此,李军表示,制定《监管办法》主要是以商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明确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的质量义务和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明确经营者义务与消费者权利的基本法,规定了经营者提供商品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产品质量法》是一部涉及商品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的专门法律,专门规定了销售者的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义务的原则规定,《监管办法》对商品经营者的质量义务做出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是明确了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停止销售及退换货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义务,确保商品的来源可溯和质量合法,对不合格商品要停止销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要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二是明确了禁止销售的商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以及其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不得销售,销售的商品应当。
从而倒逼经营者坚守商业道德,担起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 通过保护消费者。
针对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也做到共同适用。 监管办法对销售者不得销售的商品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等六类。
针对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也做到共同适用。 监管办法对销售者不得销售的商品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等六类。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对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点击查看更多
集中精力转变生产方式,少挖地矿资源多挖"脑矿"资源,变靠肢体贡献GDP为靠知识贡献GDP。
“回归本源、恪守本质是保障金融安全的首要条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表示,加强监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任何金融业务都要有牌照。
希望看到以公开申购方式发行可转债,这样参与的群体会变成大机构,为三板市场注入更多的活力。
未来交易制度和市场定价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再配合转板机制,新三板独立交易市场的功能将更完善。
企业因非IPO因素选择从新三板摘牌但议案遭到股东大会否决,说明大小股东的利益诉求未达成一致。
得益于基建相对完善,致使行业准门槛及成本较低,此外网速快、家庭经济能力提升等也是重要因素。
24小时点击排行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中国网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本网通过10个语种11个文版,24小时对外发布信息,是中国进行国际传播、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
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网财经”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电话:81166
传真:81900
邮箱:finance@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牡丹科技楼A座2层 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 原创&&]&& 作者:
■ 退货之三:收货后拆开包装退货--失败&&& 对于网购收到货物后打开包装再退货,也是很多人容易遇到的情况。比如说收到的物品和实际型号不相符,或者不是自己所选择的颜色等等。因此在方案3中,我们在京东商城中购买一款电源插座,支付方式选择在线支付,收到货物后打开包装并选择退货,看看京东商城是如何处理这样的退货问题的。进入电源插座页面,选择一款插座&&& 笔者先浏览京东商城网站,在插座中,选择一款(PHILIPS)SPS位总控双排一体芯结构插座3米,价格为49元。放入购物车并进行支付,使用光大信用卡进行在线支付49元&&&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笔者就接到京东快递送货员的送货电话,告知笔者快递已经送达银网中心写字楼。&收到快递,包装完好京东商城购物发票和出库单&&& 笔者收到这款飞利浦插座,为一次性密封包装,我们用剪刀剪开包装,通电试验,插座并无质量问题。将一次性包装打开&&&& 这时候,我们向在线客服咨询,如何退货,客服给出的答复为,需要在线填写退换货申请即可。客服同时还表示,提交后48小时内处理完成。与客服交涉应该如何退货在线提交退货申请京东客服来电处理退货事宜&&& 笔者于11点41分申请退货,理由为认为产品做工不好。当天下午15点06分,收到0京东客服来电,询问产品退货理由。笔者向客服表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但是做工不太好,想要退货。客服询问插座是否是一次性密封包装,如果是的话就不能选择退货,因为打开包装后会影响二次销售。笔者表示是一次性包装,客服表示不能进行退货处理。&&& 小结:无质量问题退货,如何一次性包装完好,可以无条件退货。一旦包装打开,除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否则均不可退货。这样的结果也在意料之中。&&& 点评:无条件退货虽败犹荣,因为这样做确实会影响二次销售,毕竟谁也不希望买来一个包装已经打开的产品,京东客服处理速度也让人满意。
提示:支持键盘“← →”键翻页
产品定位 屏幕尺寸
投诉欺诈商家:
天津重庆哈尔滨沈阳长春石家庄呼和浩特西安太原兰州乌鲁木齐成都昆明贵阳长沙武汉郑州济南青岛烟台合肥南京杭州东莞南宁南昌福州厦门深圳温州佛山宁波泉州惠州银川
本城市下暂无经销商
4¥40995¥30996¥36997¥65998¥79999¥509910¥3699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淘宝多货物订单退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