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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皖辉达:公开转让说明书(已取消)_中皖辉达(870561)_公告正文
中皖辉达:公开转让说明书(已取消)
公告日期: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72号宏图大厦16层)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列示的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并提醒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开转让说明书正文内容,以准确理解全部事项:
(一)政策风险
近年来房地产及相关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国家相关政策不但直接作用于房
地产中介行业,同时还通过对其它行业的规范,间接影响房地产中介行业市场。
在近年来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规划变化较快的情况下,为市场发展带来了不
确定性,也为房地产中介行业带来了较大风险。
(二)行业风险
我国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准入制度执行不严格,因此门槛较低,行业规范性相
对较弱,行业整体发展状态较为混乱。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相关制度的
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专业化水平和细分程度的不断提高。互联网与房地产的不
断融合、大型房地产中介企业全国范围布局经营,房地产中介行业也将面临更加
激烈的市场竞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细化的服务需求,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专
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业不能顺应行业政策的规范,将面临较大的
被淘汰风险。
(三)周期风险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期性较强。房地产中介行业作
为房地产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受房地产业周期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
场,特别是住房市场呈现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等状况,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关
注。同时房地产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较大,近年来宏观经济的波动也导致房地
产呈现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近年来,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房地产进
行宏观调控,但行业的周期风险并未完全消除。公司业务存在受房地产地周期变
化的影响风险。
(四)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在股份公司设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
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
度的执行尚未经过一个完整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
要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同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
也将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存在治理风险。
(五)技术革新风险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
使得新的商业理念与商业模式不断涌现,O2O、B2C、C2C 等优秀模式提升了
企业的经营效率,但同时对行业传统模式及企业造成了较大冲击。目前以移动互
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和以 O2O 为代表的新模式已经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产
生了影响,并在未来可能促使行业发生变革。虽然公司目前立足于合肥市的二手
房经纪等业务受影响较小,但若公司不能保持其在行业中的创新能力,可能会丧
失其竞争优势,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人力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如
果人工成本快速攀升,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规避及应对措施,将对公司经营产生
较大不利影响。
(七)人才短缺及流失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房产经纪等业务的专业人才。在行
业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公司如不能及时引进和培养足够
的高素质人才,将面临人才短缺的风险。另外,目前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及高素
质的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如果公司的专业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带来
不利影响。
(八)购买互联网金融平台理财产品
公司报告期内日、日及日,理财产
品投资额分别为6,503.00万元、2,332.70万元和0万元。系公司从深圳市赢众通金
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购入保本的理财产品,购入的理财产
品虽有本金担保,但存在利息不能如期收回的可能性。
(九)代处置抵押房产业务存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代付款”余额分别为2014年末144.05
万元、2015年末633.52万元、2016年6月末542.93万元。应收代付款根据子公
司安达公司与深圳市赢众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安达公司推荐的
借款客户以房产抵押向赢众通借款,如出现不能按期还款时,安达公司向抵押权
人代付相当于借款人应付款项金额100%的资金,安达公司代理抵押权人处置不
能按期还款的抵押房产,待抵押房产处置完毕处置抵押房产所得款项安达公司冲
抵应收代付款;如借款人自行偿还逾期借款,抵押权人将返还安达公司的代付款。
虽然借款人抵押房产的抵押率在60%左右,借款时的抵押房产价值完全覆盖借款
金额。但也存在抵押房产处置时如市场价格暴跌,抵押房产处置价值低于代借款
人支付借款金额的风险。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中皖辉达有限
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
中皖辉达股份、中皖辉指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安合盈
北京安合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帛瑞投资管理咨询中心(个人独资企业)
合肥益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辉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赢众通
北京赢众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赢众通
深圳市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赢众通担保公司
深圳市赢众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康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新安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东怡酒店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说明书指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推荐主办券商、国融证券指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现行有效的《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近两年及一期、报告期指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月―6月
人民币元、万元
特别说明:本转让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
四舍五入所致。
声明......ii
重大事项提示......iii
释义......vi
目录......viii
第一节基本情况......10
一、基本情况......10
二、股票挂牌情况......10
三、公司股东及股权变动情况......13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49
六、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情况......54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58
八、本次挂牌有关机构情况......60
第二节公司业务......63
一、公司业务概况......63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生产流程 ......65
三、公司业务关键资源要素......75
四、公司业务相关情况简介......79
五、公司商业模式......89
六、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基本风险特征......89
第三节公司治理......99
一、最近两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99
二、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102
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103
四、重要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103
五、公司的独立性......106
六、同业竞争情况及其承诺......107
七、公司权益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损害情况的说明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112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发生变动情况及原因......115
第四节公司财务......117
一、报告期的审计意见......117
二、报告期的财务报表......117
三、公司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更正......137
四、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156
五、报告期主要资产情况......165
六、报告期主要负债情况......175
七、报告期股东权益情况......180
八、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181
九、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182
十、需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189
十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资产评估情况......190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190
十三、控股公司基本情况......191
十四、特有风险提示......192
十五、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192
第五节有关声明......198
第六节附件......203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章程
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第一节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59,780,743.00元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72号宏图大厦16层
董事会秘书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
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K70房地产业”中的“K7030房地产
中介服务”及“K7090其他房地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10月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K70
房地产业”。根据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
公司所处行业为“K70房地产业”中的“K7030房地产中介服
务”及“K7090其他房地产业”。
房产经纪、房贷中介、物业管理。
房地产信息咨询、代理服务、家庭装饰、物业管理、房地产抵押
咨询服务、理财信息咨询等。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股票代码、股票简称等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中皖辉达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股票总量:59,780,743股
挂牌日期:【】年【】月【】日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1、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同时,可参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七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
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
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
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挂牌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
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
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
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
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2、公司股份限售情况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截至公司股
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股份公司成立不足一年,许鸣、胡皖忠、许健、
阮翠云等41位发起人持有的20,000,000股不具备公开转让条件。
股份公司设立后至申请挂牌前增加的39,780,743股中,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10,752,496股,该10,752,496股在上述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新增股份总数的25%,即2,688,124股。因此,截至公司
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公司共计有37,092,619股可以公开转让。
3、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的承诺
许鸣、胡皖忠、许健、刘朝华、张旭东、杨效忠、阮翠云、夏晓冬、曹波、
邓双喜、张旭、王晓海、贾铁军13名一致行动人作为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自
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之日起接受以下股份转让限制条件:“自股份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在担任中皖辉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
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后,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
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
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自愿将本人所持的安徽中皖辉达
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
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股东及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胡皖忠、许健、许鸣、刘朝华、张旭东、杨效忠、阮翠云、夏晓冬、
曹波、邓双喜、张旭、王晓海、贾铁军是公司主要成员,分别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等职务,并合计持有公司37.72%股权。日,上述十三
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之前,会先行进
行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如存在不同意见时,则以许鸣的意见为准。”“本协议自
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36个
月。”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第一大股东许鸣持有10.1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日实际控制人由许辉变为许鸣,除此之外,报告期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变化。
许鸣,男,1987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
理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
心信贷总监等职务,现为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交
易服务中心总经理、董事。
2、前十名股东
持股数(股)
质押或其他
北京安合盈投资管理中
25,990,477
3、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中皖辉达10.13%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简
历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东及股权变动情况”之“(二)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之“1、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2)张建国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中皖辉达6.94%股份,简历如下:
张建国,男,1968年1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
年至1989年,在宿松卫校读书;1989年至1991年,苏州武警支队机动中队服役;
1992年至1994年,供职于合肥市铁四局,担任职员;1994年至2000年,供职于合
肥市元件五厂,担任销售科经理;2000年至2008年,供职于合肥红太阳家电公司,
担任总经理;2009年至2013年,供职于安徽乡巴佬酒业公司,担任总经理;2014
年至今,供职于安徽玉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黔酒销售负责人。
(3)王晓海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中皖辉达5.53%股份,简历如下:
王晓海,男,1950年4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安徽大学经济系
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1年评为经济师职称。1966年至1997年供职于合肥无
线电二厂,先后担任团委书记、车间党支部书记、销售科长、经营公司总经理。
期间1972年至1976年于空降兵某部服役,1984年至1986年安徽大学经济系学习。
2001年至2003年供职于合肥辉达房产代销销售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
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4)北京安合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中皖辉达5.02%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安合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云会里金雅园过街楼三层3315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策划;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
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
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会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北京安合盈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类别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三)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安合盈投
资管理中心
上海帛瑞投资
个人独资企
管理咨询中心
合肥益安投资
有限责任公
管理有限责任
司(自然人
59,780,743
37,564,805
(四)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股东许健与股东许鸣为叔侄关系;股东许
健与许亮是父子关系;梁树芳持有合肥益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且梁树芳与许鸣为母子关系;股东杨俊与陆君霞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股东
之间不存关联关系。
(五)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03年9月,公司设立
日,梁树芳、王晓海、胡皖忠、花新生、吴钢、杨效忠、孙
荣高共同签订《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章程》,明确设立安徽中皖
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日,安徽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皖正信验字(2003)第67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人民币。拟成立的中皖辉达有限股权结构为:
出资金额(万元)
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为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住所
为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06号和信大厦A座303;法定代表人为梁树芳;注册
资本为100.00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参股);经营范围为房
地产信息咨询、代理服务;家庭装饰,物业管理。
2、2004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梁树芳将持有的公司35%
股权以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据此修改公
日,转让双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3、2005年10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许辉将其14%股权以14.00万元、王晓海将其8%股权以8.00万元、胡皖忠
将其4%股权以4.00万元、花新生将其4%股权以4.00万元、吴钢将其4%股权
以4.00万元、杨效忠将其4%股权以4.00万元、孙荣高将其2%股权以2.00万元,
分别转让给曾红诚、曾宏伟、许健、张建国、张自敏、黄强、贾铁军、李大钧、
陈正贵、周跃明、卢永兴、尚敏、夏晓冬、阮翠云、黄洁、杨梅、李志、桑永梅、
刘建淮、杨俊、崔绪平、乔金贵、许峰、吴小刚、刘朝华、陆君霞、陈蓉、黄朝
军、张旭东、李勇、张家平、王锐、汤小艳等人,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4、2006年4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李志将其1%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许辉;黄强将其0.5%股权以0.50万元
转让给徐雷,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5、2007年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张建国将其1%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朱江萍,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6、2008年5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曾红诚将其4%股权以4.00万元转让给许辉;曾宏伟将其3%股权以3.00万
元转让给许辉;孙荣高将其3%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许辉;吴小刚将其1%股
权以1.00万元转让给许辉;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7、2010年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新增五个自然人股东:曹波、张朝、张旭、邓双喜、彭敏霞;同意许辉将其
所持12%股以12.00万元转让给张旭东、夏晓冬、阮翠云、桑永梅、刘朝华、陆
君霞、陈蓉、黄朝军、李勇、王锐等10名公司股东及曹波、张朝、张旭、邓双
喜、彭敏霞等5名新增股东,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8、2012年1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许辉将其2%股权以2.00万元转让给李德着;同意股东王锐将其2%股权以
2.00万元转让给许辉;同意股东黄朝军将其1%股权以1万元转让给许辉,并据
此修改公司章程。
日,黄朝军、王锐分别与许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2
年2月20日,许辉与李德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9、2014年3月,第一次注册资本增加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900.00万元人民币,由原来的100.00万
元增加到1000.00万元,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资,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073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10、2014年9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作出以下决议:同意许辉将
持有本公司21%股权以210.00万元转让给许鸣;同意许辉将持有的本公司1%股
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刘朝华,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11、2015年4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本次会议全体股东通过以
下决议:同意汤小艳将持有的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0.5%股权以5.00
万元转让给许鸣。同意李勇将持有的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1%股权
以10.00万元转让给许鸣,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资金系出资人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12、2015年12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日,中皖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安徽中皖辉达房地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
至2000.00万元,同意新增法人股东合肥益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股
东王永胜和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在职股东共同认缴,具体方案为:
合肥易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18.88万元,增资后持有公
司0.94%股权;王永胜以现金方式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持有公司0.5%股权。
本次增资1000.00万元的剩余部分由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在职股东以其持有的公
司股权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进行增资。公司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会验字[号《验
资报告》,对此次增资予以验证。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
合肥益安投
资管理有限
2015年 12月 30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63259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股份公司的出资系有限公司的净资
产进行折股。
13、2016年2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日,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皖
辉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皖辉达股份”)。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2016)
京会兴验字第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日,中皖辉
达有限净资产总计34,678,640.16元。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
字[2016]第560003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日公司净资产的
评估值为5,023.97万元。
据此,中皖辉达有限净资产总计34,678,640.16元按1:0.折合为股
份公司股本20,000,000股,每股人民币1.00元,共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
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4,678,640.16元计入资本公积。
日,中皖辉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
协议》,同意以上述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并确定相关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
名称、住所、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发起人出资、公司
组织机构、筹办事项、争议解决和协议生效等。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2016]
京会兴验字第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日公司账面
净资产34,678,640.16元,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本20,000,000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00元,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安徽中皖辉达房地产
代理销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对董事会
成员、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情况、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决议。
公司发起人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和持股比例如下:
持股数量(股)
5,202,745.00
2,774,797.00
1,387,399.00
1,387,399.00
693,699.00
600,000.00
600,000.00
462,466.00
462,466.00
462,466.00
346,850.00
346,850.00
346,850.00
300,000.00
231,234.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31,233.00
200,000.00
合肥益安投
资管理有限
188,75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20,000,000.00
2016年 2月 5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63259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为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72号宏图大厦16层;法定代
表人为胡皖忠;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整;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一般
经营项目:房地产信息咨询、代理服务;家庭装饰,物业管理。
14、2016年3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日,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本由2,000.00万股增加至3,701.86万股,
新增股本1,701.86万股,由北京安合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帛瑞投
资管理咨询中心2名法人及刘程、范先政、张旭、许鸣、王晓海等74名自然人
股东认股。本次认购价格为1.62元/股,认购总金额2,751.01万元,其中,1,701.86
万元计入股本,1,055.1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
会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予以验证。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5,655,754.00
3,306,560.00
北京安合盈投资管理
3,000,000.00
中心(有限合伙)
1,727,254.00
1,667,448.00
1,146,728.00
1,113,861.00
1,072,789.00
1,000,000.00
1,000,000.00
996,003.00
986,541.00
637,751.00
600,000.00
545,227.00
545,227.00
537,968.00
533,241.00
459,004.00
427,277.00
384,601.00
375,502.00
367,610.00
362,563.00
354,108.00
344,485.00
323,135.00
311,546.00
上海帛瑞投资管理咨
300,000.00
288,754.00
271,922.00
268,984.00
268,984.00
268,984.00
268,984.00
268,984.00
266,881.00
245,458.00
237,751.00
231,233.00
229,756.00
213,252.00
204,548.00
188,757.00
合肥益安投资管理有
188,750.00
限责任公司
183,805.00
175,501.00
159,204.00
152,269.00
152,269.00
137,751.00
137,751.00
137,751.00
135,961.00
130,920.00
100,000.00
100,000.00
37,018,623.00
2016年 4月 11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63259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资金均为出资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15、2016年5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日,中皖辉达股份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以下增资方案:公司股本由 3,701.86 万股增至 5,978.07 万股,新增股本
2,276.21万股,本次增资由公司中层及以上员工认购,认购价格为1.91元/股,认
购总金额4,347.56万元,其中2,276.21万元计入股本,2,071.35万元计入资本公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
会验字第号《验资报告》验证新增股份全部缴足。认购总金额4,347.56
万元,其中,2,276.21万元计入股本,2,071.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6,055,754.00
4,147,751.00
3,306,560.00
北京安合盈投资管理
3,000,000.00
中心(有限合伙)
1,942,448.00
1,727,254.00
1,588,754.00
1,415,227.00
1,406,728.00
1,400,001.00
1,251,942.00
1,213,861.00
1,202,789.00
1,050,101.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996,003.00
965,218.00
833,241.00
800,000.00
713,757.00
700,000.00
637,751.00
614,485.00
576,025.00
550,001.00
550,001.00
500,000.00
497,277.00
487,610.00
471,233.00
459,004.00
437,751.00
400,002.00
400,000.00
368,984.00
362,563.00
360,000.00
350,000.00
336,922.00
329,756.00
323,135.00
上海帛瑞投资管理咨
300,000.00
268,984.00
266,881.00
265,000.00
263,805.00
255,961.00
250,000.00
245,458.00
237,751.00
230,000.00
227,562.00
220,000.00
213,252.00
212,269.00
207,000.00
204,548.00
200,000.00
200,000.00
合肥益安投资管理有
188,750.00
限责任公司
186,269.00
165,000.00
160,951.00
159,204.00
150,951.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41,819.00
137,751.00
130,920.00
130,502.00
126,134.00
121,819.00
120,502.00
120,000.00
116,134.00
115,000.00
110,000.00
110,000.00
107,000.00
105,000.00
102,562.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59,780,743.00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63259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资金均为出资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公开转让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持有公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董事兼总经理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董事兼财务总监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1)胡皖忠
胡皖忠,男,1956年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9
年至2000年,供职于安徽合肥无线电二厂,先后担任车间副主任、主任、党支
部书记及售后技术服务处处长等职;2000年至2003年供职于合肥辉达房产代理
销售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许健,男,1960年9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1982年
至1998年,供职于安徽省合肥市半导体厂,任设备科副科长;1999年至2002
年,供职于创维集团,任安徽皖北片区总经理;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
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简历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东及股权变动情况”之“(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之“1、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刘朝华
刘朝华,男,1981年9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解放军
合肥炮兵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1年至2003年供职于合肥辉达房产代理销售
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业务员、业务主任、分公司经理、营销中心副主任、营销中心主任、子公司总
经理;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张旭东
张旭东,男,1975年6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5
年至2002年,供职于合肥钢铁集团,任调研员;2002年至2003年供职于合肥辉
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业务员、分公司经理、营销中心主任、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中
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6)杨效忠
杨效忠,男,1963年8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0
至1999年,供职于合肥无线电二厂。2000年至2003供职于合肥辉达房产代理销
售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安
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
(7)阮翠云
阮翠云,女,1969年5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师范大学本
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2年9月至1996年5月,供职于
中国机械工业第五安装公司;1996年5月至1998年3月,供职于安徽绿宝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1998年4月至2003年12月,供职于安徽永安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3年12月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8)夏晓冬
夏晓冬,男,1960年0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职工科技
大学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2003年12月前,供职于合肥海尔信息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管理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15年12月,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
理销售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运
营总监、董事。
曹波,男,1976年9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
4月至2003年供职于合肥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
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分公司经理、区域中心副主任、子
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
(10)邓双喜
邓双喜,男,1982年3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3月至2003年供职于合肥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供职于安徽
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
公司经理、区域营销中心副主任、区域总经理、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中皖辉达信
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1)张旭
张旭,男,1973年5月生,中国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3至
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分公司经理、区域中心
副主任、区域中心主任、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公开转让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持有公
监事会主席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1)王晓海
简历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东及股权变动情况”之“(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之“3、持
有5%以上股份股东”。
(2)贾铁军
贾铁军,男,1955年10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70年至1977年南京军区83402部队服役;1977年至1997年,供职于合肥无线电
二厂,历任车间工人、保卫处干事、组织干部处干事、副处长、处长、物价管
理处处长等职;1998年至2004年,供职于合肥海尔电器有限公司,任资产管理
处处长助理、物流储运处副处长等职;2004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区域总经理助理、发展中心副
主任、督查办公室督查员、加盟店运营中心主任、交易信息督查中心主任,交
易中心管理部经理等职,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
心管理部经理、监事。
陈菊,女,1982年1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广播电视大
学大专学历,计算机应用与管理;2004年9月至2013年2月,供职于安徽中皖辉
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2013年3月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
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信贷员;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开转让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5名成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持有公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董事会秘书
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简历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工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张旭东
简历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工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3)刘朝华
简历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工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4)阮翠云
简历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5)桑永梅
桑永梅,女,1976年9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
年至今,供职于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历任广告部副经理、广告
中心副主任、广告中心主任、企划中心主任等职,现任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员工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签署日,公司核心员工共7名,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股)
1,406,728.00
6,055,754.00
1,213,861.00
614,485.00
1,000,000.00
996,003.00
1,050,101.00
刘朝华、许鸣、张旭东、邓双喜、曹波、张旭简历见前文简历见“第一节基
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之“(一)董事
会成员”。”,桑永梅简历见 “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家依法存续的全资子公司,为安
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家间接控股
公司,为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招行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
投资管理;房地产抵押咨询服务(除专项许可);投资咨询服务;项目投
资(除专项许可);理财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研及营销策划;房
屋租赁(以上凡涉及许可的项目均凭许可证件经营)。
注册号/统一社 942
会信用代码
500.00万元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史沿革
(1)2012年9月,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投资”),系于2012年9
月12日,由许辉、王晓海、黄强、胡皖忠、刘朝华、许健、夏晓冬、杨效忠、
阮翠云、邓双喜、吴宁、张朝、曹波、张旭、李勇、张自敏、李德着、杨俊、吴
小刚、程飞、张旭东、周跃明、贾铁军、黄洁、陈蓉、卢永兴、桑永梅、刘建淮、
彭敏霞和计玉兰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皖工商)登记名预核准字
[2012]第9769号《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日,安徽创富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创富验[2012]82号《验资报告》,对出资予以验证。日,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942(1-1)的《企业法人营业
(2)2013年6月,安达投资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经安达投资股东会决议,同意许辉将持有的公司14%股
权,以5.00万元价格分别转让给朱江平、尚敏、张建国、陈正贵、花新生、杨
梅、许亮、张欢欢、王林各1%股权,以2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峰5%股权。
转让各方均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2014年9月,安达投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经安达投资股东会决议,同意许辉将持有的公司17%股
权以8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鸣。日,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
(4)2015年4月,安达投资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经安达投资股东会决议,同意李勇将其持有的2%股权
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鸣。转让双方已经签订《个人股权转让协议》。
(4)2015年12月,安达投资第四次股权转让
日,经安达投资股东会决议,同意许鸣,邓双喜,张旭东,
刘朝华,桑永梅,许峰,胡皖忠等39位股东将其持有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的 100%股权转让给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
611.50万元人民币。同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合肥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合肥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江晨园B-9幢5层
法定代表人
物业管理;市场开发及经营管理服务;劳务服务(除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
场地、房屋、摊位、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
注册号/统一社 039044
会信用代码
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合肥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1)2006年11月,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达物业“)系于2006年11月
28日,由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孙荣高和阮翠云共同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由安徽中皖辉达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
元,孙荣高出资10.00万元,阮翠云出资10.00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2000
年11月16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皖合)名称预核(2006)第013497
号《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日,安徽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皖正信验字[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出资予以验证。日,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130(1-1)的《企业法人营业
(2)2008年4月,辉达物业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经辉达物业股东会决议,同意孙高荣将其持有的辉达物
业20%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黄朝军。同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2011年4月,辉达物业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经辉达物业股东会决议,同意黄朝军将其持有的公司20%
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德着。日,双方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
(4)2015年12月,辉达物业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经辉达物业股东会决议,同意李德着将其持有的20%股
权、阮翠云将其持有的20%股权分别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安徽中皖辉达房
地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转让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芜湖市镜湖区侨鸿国际商城1302
法定代表人
房地产抵押咨询,投资咨询(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统一社 MUE3D8M
会信用代码
100.00万元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历史沿革
(1)日,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达”)系于 2016
年4月8日,由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
本100.00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日,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芜)登记名预核准字[号《企业名称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016年 4月 8日,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MUE3DBM(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数据、指标
资产总计(万元)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股本(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权益
合计(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毛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股
(二)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合计(母公司)/资产总计(母公司)
(三)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四)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五)毛利率=(营业收入C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六)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本期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七)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本期存货平均余额
(八)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九)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计算方式均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八、本次挂牌有关机构情况
(一)主办券商
机构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项目负责人:张志敏
项目小组成员:张志敏、杜宸、吴丹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400-660-9839
传真:400-660-9839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世贾
联系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87号金鼎广场A座8层
经办律师:朱世贾、朱炳炜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胜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5层
电话:86-010-
传真:86-01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伟明、李旺林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向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5层
电话:86-010-
传真:86-010-
经办资产评估师:戴贵林、林雨仁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电话:010-
传真:010-
(六)拟挂牌场所
机构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
电话:010-
传真:010-
第二节公司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况
(一)主营业务
1、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房地产信息咨询、代理服务、家庭装饰、物业管理、房地产
抵押咨询服务、理财信息咨询等。
2、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房产经纪、房贷中介和物业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房地产中
介服务商。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中皖辉达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公司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上述业务。
公司及各子公司、间接控股公司从事的业务如下:
具体从事的业务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安达金融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中皖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将房产经纪、房贷中介等业务相结合以实现房地产服务领域的多方位服
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在合肥市全方位布局设点,辐射滨湖、经开、
政务、高新、北城等周边区域的全覆盖式营销服务网络体系,是目前安徽省在拥
有门店数量、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等方面排名前列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公司近
两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致力于逐步实现房地产服务领域的多方位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有房产经
纪、房贷中介等。
1、房产经纪服务
房地产经纪服务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房地产交易而从事居
间、代理等经纪业务的经济活动。其中的佣金,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受委托
事项后,由委托人向其支付的报酬。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向个人客户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该类业务主要向合肥市
及周边区域提供二手房买卖服务。
2、房贷中介服务
公司提供房贷中介服务,主要致力于促成平台机构与个人之间的贷款交易,
减少金融机构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市场效率。一方面为资金需求
个人提供贷款业务咨询等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符合条件
的贷款需求方,并积极促成双方的贷款交易赚取相应居间服务费。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生产流程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1、组织结构图
注:分片区下设若干家营业部,详见下表。
分片区名称
营业部数量/家
2、各部门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领导为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统筹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
部门的相互关系,沟通社会各方面的联系;督促、检查各项指示和会议决定的落
实情况,为总经理制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各类协助。
负责公司相关制度体系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文件下发、归档;
负责合同执行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资产的管理与采购;
负责相关资质、证件的年审、更换;
负责本公司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责与政府、客户及各外联机构保持融洽的沟通合作关系;
公司重大会议或活动中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协调用车计划,满足用车需求;
公司门店装修和重大维修的组织协调,确保按计划实施,并在工程结
束后进行验收工作;
公司各类印鉴章的使用管理工作,按制度审核用章手续,并进行登记
研究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和重大
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负责起草或参与制订并汇编整理公司规章制度,审查其合法、合规性;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事务;
负责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复议、听证、公证、鉴证等诉讼或非诉讼
负责公司本土公司新设、变更等登记事务;协助外部项目公司新设、
变更法律事务;
审查公司经济合同,并起草重大合同;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2)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的主管领导为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税收制度和法规的前提下,对公司发生的每笔经营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控制,并
对公司资产进行管理。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各项制度,组织公司会计核算
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年度预算编制,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监控与分析。
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
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合理资金调配,
确保资金安全。
按照国家税法体系制定税务计划,办理税务申报、缴纳及汇算清缴工
作,对税务合法、筹划有效负责。
监控公司财务支出,审核并控制公司及各单位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负责公司财务票据、有价证券、现金和财务印章的管理。
负责公司资产的清核,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协助各部门(单位)
库房进行物资盘点。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
负责对各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主管领导为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同时对下属
机构的业务进行相关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实现。
对公司内部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其他反映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等进行检查;
审核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
负责监控、审核公司业务相关团队的经营预算完成及执行情况。
(4)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为常务副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根据企业整体发展战
略,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体系,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提升和合理
配置,确保满足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根据本企业的业务发展要求,在工作调查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分析
人力资源规划
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一段时间内人力资源的供需情况,编制公司
人力资源规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法。
根据企业发展并结合人力资源规划,负责组织并实施招聘工作。
根据本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企业薪酬制度、设
计薪酬方案、计算员工薪酬和组织落实薪酬发放等工作。
培训与开发
根据本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实施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计划,组
织实施培训计划、培训评估等工作。
根据公司对绩效管理的要求,绩效管理体系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
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控制;
负责员工聘用、劳动合同、调动、退休、离职、解聘及人事档案等日
劳动关系管理
常管理,组织员工职称与技术等级评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司人
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协调企业内部员工工作,维护公司良好
的劳动关系。
(5)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主管领导为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房产业务咨询、二手房销售、按
揭贷款、抵押登记及房屋交接等。
接待客户咨询、投诉、纠纷协调处理,并对客户信息、分析提报相关
部门及领导;
与业务部做好沟通协调,为客户及业务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了解和掌握税务局、公证处、房产局、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变化,
及时调整对应措施,并维护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对合同交易实施过程每个节点的闭环、监控、纠偏、跟踪和考核,做
到及时、快捷。
洽谈合同,充分了解房屋基本信息、确定买卖双方协商的合同内容,
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
已签合同的接收、建档、流程录入、传递、闭环、业绩的分配;
网签合同的录入;
与业务员对接审验过户材料及中介服务费缴纳的情况,协助客户办理
资金托管、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收取客户贷款相关材料,协助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协助客户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接待前往交易大厅办理事务的嘉宾和访客;
洽谈室的使用、登记、安排。
(6)企划中心
企划中心主管领导为常务副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对内和对外的宣传工作。
对内,企划部进行公司文化的宣传,向内部员工提供一线的需求信息,传达企业
文化,提高企业员工精神面貌;对外,企划部积极推广公司形象,提高企业形象
和企业知名度。
负责企业内外形象设计、宣传、执行工作;
策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活动,塑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
和美誉度;
对二手房行业品牌营销策划及发展趋势深度研究,为更好开展品牌营
销策划提供依据;
开发媒体发布渠道,组织、策划媒体活动。
设计和策划
日常素材采集及编辑;
公司公众号的日常维护;
店面形象及宣传物料的设计,内刊设计及公司与各子公司的物料设计。
(7)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主管领导为副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实施系统信息化技术体系(包
括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等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
负责制订公司信息化中长期战略规划、当年滚动实施计划,制定企业
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化标准规范;
负责公司信息化网络规划、建设组织、制订IT基础资源(硬、软件)
运行流程、制定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实现IT资源集
负责公司网站建设计及总体规划;
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与运行,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组织实
施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与更新,协助信息管
信息化管理
理工作;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其软件、打印机)的维
护、管理工作;
企业信息资源开发,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信息化战略要求,负责企业
内外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导入知识管理,牵头组织建立企业产业政
策信息资源、竞争对手信息资源、供应商信息资源、企业客户信息资
源、企业基础数据资源五大信息资源库;
建立信息化评价体系,根据公司信息化战略和企业实情,建立公司信
息化评价体系和执行标准、制定全员信息化培训计划;
信息处理,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究,定期编写信息分析报
告报公司领导决策参考;参与公司专用管理标准和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信息平台的开发及实施,负责公司计算机开发应用计划,有步骤地开
发使用应用管理软件,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信息化。
(8)海外置业部
海外置业部主管领导为副总经理,其主要职责为针对海外楼盘通过现场服务
引导客户购买,促进楼盘销售,为客户提供投资置业的专业化、顾问式服务的综
合性人才。
负责意向客户的咨询工作,为客户解答海外置业过程中的各项疑问;
负责业务跟进及签约后的相关手续办理;
开拓新的销售渠道,维护现有销售合作伙伴关系;
负责开拓线下合作推广渠道,维护与第三方公司推介合作;
提出项目推广活动的建议并与合作渠道联合举办活动的方案;
与相关媒介对接,搞好公司各类推广项目,做好活动的策划、包装、
宣传、跟进等实施工作;
寻求符合中国客户海外投资需求的国际房产开发商和项目;
和开发商构建可行的商业条款,通过各种线上和线下渠道向中国投资
者或代理商宣传他们的项目;
作为国际开发商和中国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协助双方达成交易。
(二)主要业务流程及方式
1、房产经纪
公司在进行二手房房产经纪业务时,首先根据各方需求,初步撮合适当的业
主或置业方/租赁方,初步撮合后带领置业方/租赁方实地看房,双方满意后签订
相关二手房买卖/房租租赁协议及房地产经纪合同并收取佣金。
图:房产经纪流程
房产交割流程全国各地存在细微差别,以合肥当地为例:买卖双方达成初步
意向后,相关业务部门协调买卖双方约见,双方谈妥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及房
产经纪合同。如需贷款,公司根据多年行业经验初步核实买方贷款资料,判断买
方是否具备贷款条件。公司业务人员协助卖方办理物业结清及派出所出具的空户
证明后在地税局核交相关税费。上述环节完成后公司获取中介费等收入。根据合
房[号《合肥市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买房首付款
或购房全款需托管至房地产管理局指定账户,防止资金盗用等情况发生。资金托
管后,如需贷款,公司业务人员协助办理贷款双方交接,无需贷款则直接办理交
图:二手房交易流程
公司获取相关房产信息的渠道主要通过三个方面:(1)公司一线房产经纪
人员对业务辖区内的楼盘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和整理制作完善的楼盘字典(2)
有需求的客户通过电话或到店咨询的方式主动向公司提供相关房产信息(3)公
司业务人员通过网络查询与电话访谈的方式搜集有有交易需求的客户信息。公
司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已经对信息来源渠道作出规范,除前述渠
道外,公司不接受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
对于收集来的信息公司会逐条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首先,实现了房源信
息从采集、审核、编辑、发布、动态跟踪每个环节的规范化操作。其次,对房
源信息提供者进行身份确认并通过实地拍照和房产信息查询的方式对房屋所有
人和房屋权属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最后,公司基于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各方
当事人所签订协议的约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对每笔交易配备一到两名业务
人员跟踪服务对交易房屋的燃气、水电的过户一并完成交接,消除潜在纠纷。
2、房贷中介
公司目前通过与平安普惠、赢众通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为有资金需求的
客户匹配适当的融资产品,根据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的要求,对客户进行初步筛
选,将符合标准的客户信息资料上传至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平
台审核后,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款项汇入客户账户中。公司目前为客户匹配的互联
网金融平台融资产品有:抵押贷、赎楼贷、尾款贷和优房贷。
图:房贷中介产品流程图
抵押贷是指当借款者有资金需求时,借款者以房产作为抵押物保证向互联网
金融平台取得借款的一种产品;
尾款贷是指在房屋产权人出售房产之后,因为过户时间及银行放款时间差导
致房屋出售款不能及时到账,出售人在急需用钱情况下向互联网金融平台取得借
款的一种产品。
赎楼贷是指卖方为了赎楼向互联网金融平台申请借款的一种产品;赎楼是二
手房交易中的常见操作,意指付清卖方房产的抵押贷款本息并注销抵押登记,将
房产赎出,房产赎出且抵押登记被注销后,视为赎楼完成。
优房贷是安达投资与深圳赢众通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的一款产品。当市场
上有客户急需资金急卖房时,借款人获知该信息,前期办理相关手续后客户以独
家代理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借款人推荐到深圳赢众通互联网金融平台,
提出借款申请,金融平台审核后发放借款,待借款人将房产处置后归还平台资金
的一个过程。
房贷中介业务具体流程和内容
(1)公司以其在合肥地区的品牌、网点,以及人力资源优势,为该地区有
融资需求的个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并将客户推荐给银行或互联网金融平台;
(2)公司协助客户打征信并上门拍照将整理齐备贷款的相关资料上报至风
控部审核部审核并由风控审核部上传至银行或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方进行风控
审批,审批合格后借款人向银行或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反担保措
施的,公司为银行或互联网金融平台核实相关房产的抵押情况;
(3)公司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至银行或互联网金融平台名下手续;
(4)公司为债权人及银行或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贷后管理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借款或费用的支付提醒、逾期催收等。
(5)公司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协助处置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
人协商变卖抵押物、申请财财保全、协助银行或互联网金融平台向法院起诉。
三、公司业务关键资源要素
(一)服务和产品所使用的主要技术
公司作为房地产服务业企业,公司的核心业务为房产经纪及房贷中介,并不
具备一般意义上生产型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技术等资源要素,公司业务的关键因
素是多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渠道资源和业务骨干的行业经验。其核心竞争力来
源于长期的客户数据、资源积累及专业的服务体系,主要如下:
技术/项目名称
主要用途及特点
由企业专设的集房产交易签单、过户、按揭办理一体化
的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在硬件方面,计划实现房产局、
税务局、银行、评估所、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
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
公司等多部门联合进驻办公,真正的实现一站式服务。
利用现代化服务管理系统,简化流程,为客户省时省力,
提高效率。软件方面,秉承“追求卓越服务”的企业理
念,工作人员通过严格的培训与筛选,以真诚的态度,
实效的服务来提升客户及经纪人的体验度。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在合肥市全方位布局
设点,辐射滨湖、经开、政务、高新、北城等周边区域
的全覆盖式营销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公司门店一百余家,
是目前安徽省在拥有门店数量、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等
方面排名前列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商。
房租中介管理系统是集人力资源管理、楼盘字典、房源
管理、客户管理、交易管理、办公管理于一体的管理信
息系统,实现了从委托、配对、带看、撮合、签约、产
房屋中介管理系统
权过户、银行按揭到房屋交接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在
公司内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数据信息流。
极大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了公司在
房产中介市场的竞争力。
(二)业务许可及资质情况
公司目前取得的业务许可和资质情况如下:
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
合房经备证字第
房地产经纪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物管1904号
(三)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特许经营权情况
特许经营权名称
扫房网合肥频道
广东扫房网络
及代销相关产品
科技有限公司
103,000.00元
日至2021年1
广东扫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扫房网”网站平台、相关扫房微门店平台
及扫房ERP软件、扫房网新房电商平台等软件的着作权和所有权。其特许本公
司承包扫房网地方(合肥)频道、代理销售其相关软件产品、代理销售其房产经
纪相关法律服务及培训服务等。目前本公司主要在承包的扫房网地方(合肥)频
道上维护待售房产信息,暂未开展特许经营权允许下的其他业务。
2、商标情况
安徽中皖辉达信
息服务股份有限
安徽中皖辉达信
息服务股份有限
经核查,公司上述商标尚未由辉达有限变更至中皖辉达名下,目前公司正在
办理变更手续。
3、专利技术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专利技术。
(四)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
10,238,701.60
4,116,502.30
6,122,199.30
5,656,552.16
1,840,481.90
3,816,070.26
695,802.00
410,587.41
285,214.59
1,678,082.75
765,732.73
912,350.02
18,269,138.51
7,133,304.34
11,135,834.17
公司目前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O)
招商银行股
合肥市庐阳区阜
份邮箱公司
南路169号招商银
行大厦11层
合肥东怡酒
合肥市庐阳区阜
店有限公司
南路169号金融广
公司自用房产全部对外出租,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O)
房地权合产字第
临泉路江晨园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权合产字第
临泉路江晨园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权合产字第
临泉路江晨园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权庐产字第
翡翠路翡翠花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五)员工情况及核心员工情况
1、公司员工整体情况
截至日,公司共有员工2442人,基本构成如下:
(1)岗位结构
人数(名)
占员工总数比例(%)
(2)学历结构
受教育程度
人数(名)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本科以上
(3)年龄结构
人数(名)
占员工总数比例(%)
50岁及以上
2、核心员工情况
公司核心员工包括许鸣、刘朝华、张旭东、邓双喜、曹波、张旭及桑永梅。
详见“第一节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之“(四)核心员工情况”。
3、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情况
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员工2442人,中皖辉达已严格按照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皖辉达已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员工办理住房
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规范情
况。针对该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鸣承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
文件规定, 或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决定,若公司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
纳不规范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追缴或处罚及因此而引起任何纠纷,公司受到的一
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纳金、罚款、赔偿等)皆均由全体股东承担,毋须
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保证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处罚情况,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公司自2014年至该证明文件
出具之日止,不存在违反国家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其
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劳动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中皖辉达已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劳动
法律、法规而受到处行政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四、公司业务相关情况简介
(一)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
见 “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四、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三)
按产品(服务)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分析”。
2、报告期内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月前五大客户(单位:元)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73,380.00
505,505.00
2015年前五大客户(单位:元)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356,618.00
深圳平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45,185.00
193,333.00
130,000.00
105,000.00
1,130,136.00
2014年前五大客户(单位:元)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212,500.00
125,000.00
105,000.00
100,000.00
638,800.00
3、个人客户及现金收款情况
(1)销售收入金额占比如下:
个人客户销售金额(万元) 公司销售总金额(万元)
(2)现金收款:
现金回款金额(万元)
公司销售总金额(万元)
因为公司主营业务是房产经纪以及房贷中介,行业特点使其主要客户大多
为个人,个人客户由于生活习惯等,2014 年用现金交款方式较多。公司报告期
内现金收款金占销售额比重逐渐降低,辉达公司和安达公司已安装 POS 机,此
后经过几个月过渡,公司逐步从现金回款到通过银行收款方式实现。从上表可
以看出尤其 2015 年以后现金收款金额和比例都下降较多,改善程度明显。虽
然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个人客户收入,但是个人客户收入结算方式也以银行结算
方式为主,收现的比例较低。
个人客户的合同签订: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个人客户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房屋租赁/买卖佣金合同》,合同条款包括:服务内容、结算方式及期限协助客
户房产交割等;以公司所提供的房产经纪服务达到房地产经纪合同的约定,即
需求双方对该项服务共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后,按照房地产成交金额和佣金收
费标准计算的服务佣金为依据,在正确的会计期间确认相关业务收入实现,并
且同步向客户开具发票。
发票开具与取得 :营业税、增值税销售环节开票流程:对客户的销售,完
全在需求双方对该项服务共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后,将交易款项汇入房产局要
求指定账户前,公司按照房地产成交金额和佣金收费标准计算的服务佣金为依
据,在正确的会计期间确认相关业务收入实现后开具发票;对销售收取中介服
务的个人客户严格按销售制度进行处理。业务中会存在个人无需发票情况,公
司也按照正常程序开具发票作为记账依据;项目组在实施审计程序时按照从税
控系统里导出报告期内所有销售发票明细数据与企业账面记录核对,以确认收
入发生的真实完整。
款项结算方式:销售结算:公司在进行二手房房产经纪业务时,首先根据
各方需求,初步撮合适当的业主或置业方/租赁方,初步撮合后带领置业方/租
赁方实地看房,双方满意后签订相关二手房买卖/房租租赁协议及房地产经济合
同在买房双方按合同约定再在前置手续办理后到指定账户付款前按照收入确认
要求收取的佣金服务费依照财务流程核算。
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制定了销售与收款循环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①房产经纪服务:
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房产经纪人撮合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与买卖双方分
别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如有佣金折扣,房产经纪人需要取得业务部门经理、
公司总经理的审批。
②房贷中介服务:
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房贷中介为子公司安达的主营业务。提供对应服务时,
安达业务人员需检查相应的证明及办理贷款人员的综合信息,如房产证、委托
书等,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与其签订居间协议、审批申请单、借款合同
等,由合作的平台提供借款。收款、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双方对服务共同达
成意思表示一致后,将交易款项汇入房产局要求指定账户前,公司按照房地产
成交金额和佣金收费标准计算的服务佣金为依据,在正确的会计期间确认相关
业务收入实现后开具发票;对销售收取中介服务的个人客户严格按销售制度进
行处理。业务中会存在个人无需发票情况,公司也按照正常程序开具发票作为
记账依据。由于房产经纪业务客户绝大多数为个人客户,且佣金数额为几万元,
个人客户缴费时习惯于以现金形式缴款。公司对现金收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
行,能够有效控制现金收款相关风险,实现日清日结。
(二)采购情况
1、上游行业基本状况
在房地产价值链中,主要的参与者包括: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通过土地
供应和金融税收等政策调控管理市场;开发商主要负责土地获取、建筑商的招标
和管理,部分开发商还自行负责施工和完成物业销售;银行和房地产投资机构等
为开发商提供资金;建筑设计院和景观设计机构等为开发商提供设计服务;建筑
商负责建筑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顾问策划及代理销
售、为消费者提供房产经纪、房贷中介等服务。
公司涉及的房产经纪及房贷中介业务主要为三级市场服务,在房地产开发价
值链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在三级市场上,公司业务与终端消费者的置业和
居住活动直接相关。房地产三级市场的二手房包括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和各类已购商品房,二手房的交易形式包括买卖和租赁。
2、公司业务成本情况
见“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四、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之“(三)按
产品(服务)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分析”。
3、报告期内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月前五大供应商(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占采购总额比例
合肥华伟装饰有限公司
1,440,000.00
合肥东怡酒店有限公司
906,849.00
合肥旭辉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76,000.00
北京搜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2,930.00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240,116.00
3,115,895.00
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占采购总额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248,651.60
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579,167.00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546,160.00
237,680.00
安徽华侨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236,625.00
2,848,283.60
2014年前五大供应商(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占采购总额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248,651.60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458,854.00
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445,670.00
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407,160.00
合肥三六五网络有限公司
359,230.00
2,919,565.60
个人供应商采购占比如下:
个人供应商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总额(万元)
现金付款:
当年采购现金付款金
当年采购付款总额
占当年采购付款总额
额(万元)
个人供应商合同签订:公司与个人主要供应商签订《XX合同》,合同条款包
括:服务期间、单价、付款时间、预计总金额、送货期限等。由于行业特性,
我公司多为向个人租赁门面房租合同,取得相关发票、将预付款支付给个人,
在按照使用期限合理摊销分期确认成本费用。公司对外的采购也都已取得发票。
采购结算: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制定需求采购计划,询价后确定供
应商及合同起草,交货等相关事宜。采购经理将取得的发票及经过签字确认的
款项支付凭证交由财务部出纳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根据采购部门核定的金额
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采购款。
采购循环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流程
对应控制措施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其
他采购协议
审批通过后,由会计根据付款依据开具付款凭证,
2.支付款项并及时入账
由出纳按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
续,财务入账。
公司已建立了采购、销售等内部控制制度,对采购、销售等流程进行规范,
以保证采购、销售等业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如下:
1、房租租赁合同
(平方米)
安徽东怡酒店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银行借款合同
3、房屋认购合同
日,公司与东怡有限就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招商大厦B座2
层 B201 商及杂物间号房订立《安粮东怡金融广场认购协议》。约定房屋总价
40,304,400.00元,公司于日前,支付6,000,000.00元作为购房定
金,日前再支付首付款14,304,400.00元并与东怡有限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在对上述房产解抵押之前,公司需于日前将首付款
转至双方共管账户,待东怡有限对上述房产解抵押后转至东怡有限账户。后续房
款在东怡有限规定期限内支付或完成按揭审批。
日公司与东怡有限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因东怡有限未能
按照日签订的《安粮东怡金融广场认购协议》约定的在6月30
日完成过户手续,因此东怡有限需在9月30日完成认购协议所列示的过户条件。
从6月30日至9月30日期间不需向东怡有限支付房屋租金,如因东怡有限的原
因导致9月30日仍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有权视情况再次签署补充协议
或解除与东怡酒店签订的《安粮东怡金融广场认购协议》、《合肥东怡酒店有限
公司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东怡有限除需履行
上述条款外还需另外向公司支付30.00万元违约金。
4、业务合作合同
部分重要条款
1、合作方式为:乙方利用其品牌、网点,以及人力资源优势,将其自有客户中有投资或贷款需求的非平安客户,推介至甲方。甲方独立向乙方推荐来的客户
完成投资或贷款咨询服务,并向客户推荐甲方合作贷款方的贷款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产品的宣传材料,确认乙方对外推介的宣传口径。
甲方:平安普惠投
2、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得误导客户,不得造成客户误会甲方或乙方为贷款机构。乙方向客户介绍甲方信息时,应当标明贷款产品的介绍及说明均应以甲方
资咨询有限公司
及甲方工作人员的表述为准。乙方不得对客户能否通过审核、获得贷款以及贷款的息费标准作出任何承诺。
乙方:安徽安达投
3、甲方依据贷款方的委托对客户提供贷款咨询服务并进行独立的初期风险评估及审核。贷款方将根据客户相关资料、信息及评估结果独立决定是否向客户发
资管理有限公司
4、客户向贷款方成功申请贷款且收到贷款方放款的,方视为乙方推介成功。客户收到的房款金额为成功发放额,收到房款的日期为成功放款日期。
5、甲方根据贷款方所提供的数据,在客户授权和合法范围内,整理统计成功放款的信息,向乙方反馈,以此作为向乙方支持推介服务费用的依据。
1、在各方合作期间,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对乙方推荐的有融资需求的个人客户(“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及审核;
(2)借款人向甲方提供抵押物作为反担保措施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并在通过审核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甲方:深圳赢众通
(3)对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即在借款人还本或还息逾期八十日内(含该日)甲方将向债务人(即出借人)代偿;
非融资性担保有
(4)甲方或其关联方协助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资金匹配,并完成放款、还款等资金分配操作,确保出借资金及借款行为合法有效;
(5)为债权人提供贷后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的还款提醒、催收、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求处置抵押物、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起诉或提起仲裁等。
乙方:安徽安达投
2、在各方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资管理有限责任
(1)乙方以其在合肥地区的品牌、网点,以及人力资源优势,为该地区有融资需求的个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并将客户推荐给甲方;
(2)借款人向甲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为甲方核实相关房产的抵押情况,并收集借款人资料;
(3)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至甲方名下手续;
(4)为债权人及甲方提供贷后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或费用的支付提醒、逾期催收等;
(5)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协助处置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人协商变卖抵押物、申请财财保全、协助甲方向法院起诉。
五、公司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集房产经纪、房贷中介为一体的房地产综合服务商。公司从房地
产综合服务角度出发,在房地产三级市场中为业主/置业方、出租方/租赁方及其
他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当房屋业主有出租、出售的需求时,公司能够为其提供房产经纪等服务;同
时,对于有资金需求的客户,公司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合作,对符合标准
的客户为其提供房贷中介服务。通过向上述客户提供不同种类的服务,公司获得
收入并赚取利润。公司各类业务都独立运营,都有各自独立的业务人员、业务模
式和客户,但各类业务有一定交集,能够做到业务间的资源共享和相互支持。
公司各业务板块之间通力合作,结合公司上述主营业务,协同发展。形成了
良性、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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