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同十年,做了五年,做不下去了,我想解除合约

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将不能正常浏览和使用知乎。租赁合同合同期包含免租期吗?
999966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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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中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这个二十年所指的会包括免租装修期或免费使用期吗?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装修免租期的租金如何认定?
关于房屋租赁免租期的问题
关于房屋租赁免租期的问题
房屋租赁免租期是按照直线法分摊确认收入,那么免租期是否需要确认相应成本,具体是要确认哪些成本呢?
租房合同包含哪些方面
房屋出租时,甲方给予乙方1个月免租期,日期为合同签订时起1个月,假如合同是1月1日签订,正式租期从
合同签了两年,当时谈好给一个月免租期(对方说要装修,但合同里没有写),对方也没有装修,
刚签完租房协议,房屋中介就以房屋没水、空调坏了等理由一再提出要我们给他顺延免租期,我该怎么办?
商贸城租个门面:合同签了五年,免租期一年、租金一年一付,付了2年的房租、现在做不下去了、房租能退吗
/jingyan/ask/34/1320830.htm 租赁合同合同期包含免租期吗?猜你感兴趣
&热门合同范文我租赁了5亩山林,零五年租的,租赁期限是七十年,现在村委换届,村主任不承认这事了,我想办林权证,他拒不配合,请问这样情况怎么办?如果能赢吗?请麻烦说的详细些吧!非常感谢!
你这个问题,主要适用《相关信息土地承包法》,你自己可以在网上搜来来看一看。
你先看其中的以下几条: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
你这个问题,主要适用《相关信息土地承包法》,你自己可以在网上搜来来看一看。
你先看其中的以下几条: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看了以上内容,心里应该有点底了吧。
至于你提到的,你曾经延误支付过承包费,只要你已经支付过了,这应该是你一个不算很大的违约行为,不能成为村委会解除合同的理由。
另外告诉你:承包和租赁时有所区别的,承包一般是初始取得,如果你是从村委会手里取得的,应该叫承包经营,叫租赁就有些不规范了。租赁是流转的一种方式。比如你就可以把这片森林出租出去。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钱找我,我直接就做掉他。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供参考:
1、这是一个关于山林承包合同问题;
2、由于你的表述过于简单,不知道你公司跟村委会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3、你可来电咨...
这个是按年来算的
是有一定的补助的。
我的意见与楼上诸位网友的观点不尽一致,但我的这些观点都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决无信口之言。
一、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
二胎妈妈们,你们都是超生还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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