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购买法院查封房产的规定吗

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搜房网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搜房网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因为债务纠纷,我家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们还能住在里面吗?
浏览次数:0
回答被采纳后将共获得120
如果属于违法,你们就没有资格住了,房子一经查封你们就已经属于违法犯罪,未处理对象了,如果居住的话要征得他们同意才能居住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二手房买卖期间,如果出现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情况,由于证据等原因,多数买受人的房屋产权主张都被法院驳回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受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房子到底归谁呢?
房产买卖期间被法院查封 房子该归谁?
深圳查封房解封4%/月,  深圳专业办理银行贷款服务(杨经理:132+&amp4764+&amp4370可以加vx好友咨询szgdy666),红本抵押贷款额度八成以上,利息低至3.98厘,可做30年,房龄大可做,当天放款,按揭房短拆利息2分5/月,当天放款,赎楼万5.8起,过桥千1.2/天,当天放款,现金空放8分/月,东莞、惠州房产抵押贷款利息8.1厘,三天放款。
可以住 不过产权不能有变更
能住在里边,只是不能买卖了
如果,法院不派人驱逐你们就一直可以啊。。
没有正式封房,还是可以住的。
还能住在里面
不能住在里面,应该搬走
可以,如果法院处理了,比如拍卖,你是住房一样可以住在里面
要看查封是在哪种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你想住也难了。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只要你的房子是的只有一套,那么法院也不会强制把你赶出去的,因为也要考虑到债务人基本的生存权
第1-10条,共33条 &
位提问人正在寻找答案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搜房通行证,
ask:2,asku:0,askr:234,askz:23,askd:136,RedisW:0askR:3,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5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您当前位置:
是否可以购买法院查封的房产
  购买被法院查封的房地产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一旦出现纠纷,不仅仅无法顺利获得房地产产权,连已经缴纳的房款都很难追回,不过特定情况下的查封房地产是可以购买的。  不论法院查封房地产的原因是什么,如抵押给银行、欠工程款、股东间纠纷等,开发商对被查封的房地产需要继续对外销售的,必须在法院的监管之下进行,有关销售款项用于偿还相关债务,即购房者的房款直接支付给开发法院或法院指定的其它单位,如果法院能同时解除设定在房地产上的查封,购房者就不会有付款不安全的风险产生。  所以欲购买此房,必须做到:  第一,查明所购房屋被查封的真正原因,如果真的是股东权益纠纷,相对其它的原因的诉讼要好些。不过查封不动产的期限可以为二年,且还可以续封一年,所以可能影响周先生产权证的办理。  第二,要和开发商、法院就房款支付、解除查封等问题进行协商,获得法院解除查封的书面承诺,不过周先生有可能面对开发商不愿意配合,不熟悉法律手续等困境。  第三,付款后要求开发商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或现房过户手续,确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律师。
相关服务:
相关文章:
法院查封房产
法院查封房产效力
房产查封手续
"是否可以购买法院查封的房产"相关词条
百科知识推荐律师
热门词条榜
看该词条的用户还看了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我是公寓运营商
发布房源,更快找到租客。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如何购买被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子?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法拍房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子就是所谓的法拍房。 产生原因: 1、产生。 2、民间借贷产生。 3、司法没收产生。 4、无主财产。 购买风险: 竞买法院拍卖房屋可能存在实际费用负担过高、市场价格变化、因存在其他居住权人而导致取得后不能实际入住、产权不清、法院轮候拍卖等不同风险因素。& 购买流程: 通常法院民事执行不动产拍卖的,会在拍卖前进行公告,竞拍者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通常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之后竞买人凭借本人身份有效证明及保证金收据参与房屋拍卖,出价高者得房,竞得者可根据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房屋拍卖销售确认书办理登记手续。竞拍失败者,可申请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7×24小时热文榜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杭州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杭州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购买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有风险吗-随州房产在线|&&& 正文购买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有风险吗 09:07来源:网络故事回放 小情侣买婚房 相中查封房小杨与小王在大学期间认识并恋爱。毕业后两人准备结婚,想买房,但刚毕业没有积蓄,只好向双方父母求助。为让孩子们能够好好生活,双方父母同意出资付首付,贷款由小夫妻两人来偿还。购房款解决了,小两口开始留意买房了。一天,两人路过一家中介公司时,看到橱窗中张贴的房源中有一套商品房价格很低,红色的“急售”字样特别醒目。进去询问后才知道,房东因为资金紧张,急于将这套房子出卖后偿还债务,但目前这套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这套房屋让夫妻俩很心动,但购买这样的房屋有风险吗?律师点评 购买查封房可能无法过户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赵鸿江律师介绍,司法机关对房屋的查封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房屋一旦经司法机关查封,任何人未经采取查封措施的法院同意,不得解除查封或对该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在查封措施解除前,房屋登记部门无法为该房屋的购买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所有人出卖这类房屋的前提就是设法解除法院的查封。”赵鸿江表示,房屋所有人解除查封的途径有两种:一是提前清偿引发查封的债务,使债务消灭,查封的基础丧失后,法院自然应当解除查封;二是向债权人提供其他与债务数额相当的财产担保,以替代被查封的房屋。风险提示 尽量不要购买查封二手房赵鸿江提醒,对于处于查封状态的二手房屋,建议市民不要购买,否则需要承担拿不到房子的风险。“大部分市民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往往单方面听信中介公司的说法。如果极个别中介公司对市民隐瞒查封实情,市民可以凭借与房屋中介的合同前往房管中心投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中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如已经购买了被查封的二手房屋,购房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及购房款支付情况通过提起执行异议的方式主张相应的权利。购房建议 要买查封房 先和法院联系赵鸿江建议市民,购买被查封房屋,务必注意三点:一是及时和债权人、法院取得联系,查明产权人的债务状况和查封的具体情况;此外,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务必进行“网签”程序,还要通过“资金监管”办理钱款交接,这样一来,过户之后,卖方才能拿到钱款。应当确保所付房款用于清偿查封房屋所涉的债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各方在场时由购房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或通过法院清偿,以避免房款被产权人挪作他用。在获得法院的解除查封裁定后立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避免被其他债权人捷足先登再行查封或抵押。
责任编辑:子涵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新闻排行周月12345678910精品栏目4100元/㎡3800元/㎡4700元/㎡4100元/㎡3900元/㎡3800元/㎡3900元/㎡3900元/㎡ 微信扫一扫当前位置:
法院是否有权查封已卖出但未过户的被执行人房屋?
作者:崇仁县人民法院 陈永琴 戴文辉&&发布时间: 15:24:17
  【案情】
  日邹某向邓某借款20万元,后邹某拒不偿还,邓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邓某申请执行,执行中查封邹某住房一套,法院预对该房进行评估拍卖,案外人罗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说邹某已在2010年6月就已经将该房卖给了他,并提供购房合同一份,罗某要求法院解除对该房的查封。法院是否有权查封该房呢?
  【分歧】
  法院是否有权查封该房呢?
  观点一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只要买受人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并且没有过错,即使没有过户,法院就就无权查封。故本案中应支持罗某的主张,解除对该房的查封。
  观点二认为,《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实施在先,《物权法》实施在后,《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应是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修正。不动产的物权公示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只要未办理过户登记,产权人就应是登记在册者。既然房子产权还在被执行人名下,法院就可以查封。
  【分析】
  笔者认为,法院的查封行为合法有效,应维持查封。理由如下:
  一、新法优于旧法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施行在先,《物权法》制定在后,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若《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的规定与《物权法》中的规定相矛盾,我们当然应该适用《物权法》中的规定。既然《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只要房屋买卖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人就仍为出卖方,而非买受方,而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所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字面上理解,我们也看不出该条赋予了不动产买卖双方可以不经过户登记就可以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而且基于《立法法》来考量,《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并不是法律,它只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规定,其也无权赋予不动产买卖未经过户登记行为可以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物权变更效力。
  二、对“对此没有过错”界定困难
  若按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来落实,司法实践中,在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下,法院对买卖的不动产能不能查封,关键取决于第三人“对此有没有过错”。首先,什么叫“对此”,是对“迟延过户”呢?还是其他事项呢?若将“对此”界定为对“迟延过户”存在过错,那么即使买受人迟延过户也不存在所谓的“过错”,因为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购房合同签订后多久就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将“此”界定为其他事项,则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很难去把握第三人是否存在所谓的过错,这无疑会从某种程度上起到纵容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窜通转移财产的效果。
  三、从准不动产物权变更看不动产物权变更。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二十四条又对准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作出了特殊规定,即“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准不动产在我国实行,“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变更原则。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还是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对登记公示信息的信赖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打个比方,如果不通过查询准不动产的车辆登记信息,一般人是不敢轻易买受别人自称归其所有的车辆的,再打个比方,如果不通过查询准不动产的车辆登记信息,民间借贷中的出借人也不敢轻易将钱随意借给一个自称有多少辆车的借款人。准不动产往往比不动产的价值相对要小,其买卖未经登记都无法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举轻以明重,何况不动产乎。具体到本案,法院无从知晓被执行人邹某所言的买卖事实,法院基于对房屋登记公示信息的信赖,查封邹某名下的房产,并无不当,而且法院的查封也是在保护出借人邓某对房屋登记公示信息的信赖利益。
责任编辑:元春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院查封房产如何解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