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角度考虑债权管理制度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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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制度中的利益衡量和逻辑贯彻 ――以双重让与为主要分析对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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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缘起我国新合同法主要效仿欧陆各国立法例,就债权让与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对债权双重让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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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债权的财产性因其自身的请求权性质和期限性而表现为一种预期的利益,债权人往往在需要时感到不便和不安。因此,在债权能予实现之前,只有允许其自由转让,才能使债权人将这种预期的利益转化为现实利益,从而推动债权的资本化。由此观之,债权让与制度首先应该是为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近现代各国民法逐步扩大可让与债权的范围,以至于将来的债权也可让与,莫不以实现债权人之利益并推进债权的资本化为其立法指导思想;并且,只要是可让与的债权,各国立法趋势不再要求其让与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此亦为债权财产化(这意味着债权本身可成为支配权的客体)的逻辑结论。
债权人得自由让与其债权,只是在法律上使债权转让成为可能。然而,从经济角度观察,债权是否容易转让,债权让与是否有法律障碍并非决定因素,保障受让人安全地位才是决定性因素。(注:我妻荣:《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王书江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页23。)换言之,债权让与的安全性,须受让人能完全取得债权而受保障,这就要求:第一,债权的让与应不受被让与债权的成立、存续及内容上之瑕疵(无效、消灭及附有抗辩权等)的影响;第二,应不受连续让与中之瑕疵行为的影响。(注: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页709。)第一方面的保障涉及受让人和债务人之利益的兼顾,第二方面的保障则关涉受让人和第三人(实际上也是延伸环节中的受让人)之利益的冲突和协调。对此,我们将在以下两个部分分别讨论。
除此之外,在笔者看来,债权让与制度能否发挥其效用,关键还在于如何确定债权让与行为本身的法律性质。对于这一问题,应区分不同立法例予以回答。法国法坚持"广义财产权"理论,其所谓的财产,包括物、物权、债权和无形财产,没有物权和债权的科学划分。(注: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页14。)同时,法国法也不区分债权让与行为和原因行为(如买卖、赠与等)。因此,法国民法典将债权和其他无形权利的转让安排在一章,从而将其定性为的一种。于是,和移转物之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一样,债权的转让也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发生,债权应在转让合同有效成立时移转。(注:张元再、孙卫华:"合同权利转让若干争议问题研究--兼评《合同法草案》有关债权让与之条款",《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页32。)相反,在德国法系,债权让与本身和其应移转债权之债权契约(原因行为)是有区别的。后者仅发生应移转债权之债务,(注: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页704-705。)属于负担行为的一种,而债权让与则为准物权行为,属于处分行为的一种。
初看之下,法国立法例程序简单、直观明了,较德国立法例为优。因为,在法国法上,只要债权买卖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即发生债权移转的法律效力,此点颇有利于受让人即时取得债权。而在德国法上,由于原因行为只是产生应移转债权之债务,与它相独立的债权让与行为才产生债权的移转效果,所以完全可能与其物权行为理论一样,备受"人为拟制、歪曲实际生活"之责难。
然而,姑且不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之区分是否为法律生活中的客观存在,不容置疑的是,该区分在导入无因性原则后对债权让与中受让人之安全地位的保障确有实益。因为按照区分原则和无因性原则,债权让与虽基于买卖、赠与、代物清偿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发生,但无论其原因行为有效与否,对于债权让与本身并无直接影响,受让人仍有效取得债权,其安全地位由此得到切实保障。反之,在法国法上,原因行为和债权让与行为被视为一体,无因性原则更无从谈起,于是债权买卖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也就意味着受让人不能有效取得债权。相形之下,法国法对受让人之安全地位的保障远为逊色。
上述结论的链条如果再被拉长,区分原则和无因性原则对受让人之安全地位的保障作用更是显露无遗。其中原因很简单:受让人受让债权时完全可能具有再向他人为转让的意图,如果其受让的债权并无无因性原则的保障,则其后手受让人就有所顾虑而踌躇于继续受让。如此制度安排,致使受让人于受让之前即有顾虑,债权之资本化的目的如何达成?何况,这一问题还涉及到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容后详述)。
如果说区分原则和无因性原则在指名债权让与中的作用尚不明显的话,那么就证券化债权而言,这些原则构成其安全流通的基础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无论是在法国法系、德国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原因行为和票据行为(其实质就是证券化债权的让与)相区分,以及票据行为的无因性,都是得到承认的。然而,不难发现,只有在德国法系,指名债权之让与行为的独立性及其无因性才在民法上被承认,同时,也正是该行为的这两种性质,沟通了民法与的关系,使其在整个私法的层面构建了一个以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之区分为基础的和谐一致的逻辑体系。于是,从这种意义上说,既然债权的加速资本化已成为全球立法的导向,而受让人安全地位的保障又是债权自由流通的前提之一,那么在法国法系和英美法系,为何要厚此薄彼,在承认证券化债权之让与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的同时,却否认指名债权之让与的独立性和无因性,从而导致私法体系上的不协调?
三、债权让与中第三人的地位:利益平衡抑或逻辑贯彻?
由以上论述可知,债权的非人格化使债权的自由让与成为可能,同时,各国立法为促进债权的财产化,也力求从债权人利益尤其是保护受让人安全地位这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扩大债权的可让与性。然而,这种制度安排只是假设了一种简单模式,在债权让与的这种模式中,只存在着让与人和受让人两个抽象的人。但事实上,债权让与并非如此简单,第三人的介入往往使此种模式更趋复杂。一般而言,在有第三人介入的债权让与图景中,我们可以比照买卖法律关系,将第三人描述为以下两种:(注:此处借用了孙 宪忠教授的分析模式,请参见其文:"物权法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的反思(上)",《中 国法学》1999年第5期,页54-55。)(1)受让人将债权再让与给他人,或无权利人将债权 让与给他人后,该他人对原让与人或真正权利人而言为第三人。(2)与让与人有法律关 系的第三人,其典型例子就是双重让与。在此情形,会产生两个以上的受让人,而这些 受让人在法学上互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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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精选从经济的角度看制度及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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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的角度看制度及理想国
从经济的角度看制度及理想国
&&& 现在写一篇正能量的东西。也就是民主、专制制度与经济的关系,还有理想中的国度和制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虽然儒家说利益跟正义是相冲突的,但是这只是一种短期的利益和长期的利益的冲突,要是一种义在长期阻碍经济的发展,那么这种义的规则就是过时的错误的会被淘汰。我们人都是利己的,但是也有利他的行为,例如在战场上,为了战友而牺牲自己。仔细分析这种利他性,其实是有利于族群,是一种长期的利己性。要是有谁去救自己的敌人,我们一定会说他脑壳有包,这样的族群也一定会灭亡。  经济是人类社会的根基和最基础的东西,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谈论其他的需求。对于一种制度而言,能够长期促进经济的发展才能够存在下去,否则长期会被淘汰。  那么,民主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吗?确实,欧美等老牌资本国家发达国家实施的都是民主制度,这样看来民主确实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世界还有上百个实施民主制度的国家一直处于贫困之中,如非洲的诸国、菲律宾、拉丁美洲的国家等等。而更让人困惑的是拉丁美洲的国家在右翼军政府独裁执政的时候经济高速发展,民主化后左翼上台搞福利国家吃大锅饭反而爆发了债务危机,陷入了经济困境之中。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更民主或者专制制度无关。要想经济发展那么就要做对经济发展有帮助的事情,做正确的事情经济就自然发展了,做错了经济就停滞倒退了。  无论是民主还是专制制度都有一些对经济有利的因素也有一些不利的因素。那么对于经济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什么呢?楼主认为应该是激励机制。经济学研究的什么?就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的财富。那么一种正向的激励机制,也就是说创造更多的财富的人们分配得到更多的财富,那么社会上人人都在研究如何创造更多的财富,这样一个正向反馈和循环,自然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如果依靠权力来分配,一线出力出汗、搞科研研发的不如用权力来寻租的收入高,经济自然就会衰退。政府的作用就是理顺激励传导机制,改革阻碍激励机制的,经济就自然发展了。  专制制度对于经济的危害在于一是权力垄断导致寻租,而是压制思想不利于创新,有利的方面是能够提高决策的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如果有一个明确的经济发展路径可以学习模仿,那么专制国家的发展速度是大大高于民主国家的。如亚洲四小龙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都是出于开明专制的阶段,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做正确的事情,经济迅速发展,而菲律宾等国家则处在无休止的扯皮之中。拉美军政府独裁经济迅速发展也是同样的道理,独裁的军人都是右翼思想的,他们保护私有产权、促进市场开放,这些其实都是对人有一个正向的激励作用,因而经济迅猛发展。  民主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是一是思想开放、利于创新,发现新技术革命;二是通常没有权利垄断,开放的市场竞争激烈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三是分配相对于专制国家通常要公平一些,更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同样存在的权力垄断,这种现象特别在落后贫困人口众多的民主国家更为明显。在专制国家,权力是上级给的,因而官员们媚上;但是在落后的民主国家,政府的官员靠选票当选,因而媚下,出台的政策讨好人数众多的底层民众,实施高福利政策,这会导致经济失去活力——其实民主主义运动更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是同时的,二者又这内在的关联,共产主义运动不过是一种激进的民主主义运动而已。为何共产主义能够认为打土豪分田地是正确的?不久是因为民主、我人数最多、少数服从多数,所以我就是正确的。共产主义计划经济的失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经济上失去了激励效果,大家都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还有谁会努力工作呢?人人都偷懒耍滑,经济自然就衰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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