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信息披露中维护公共利益投资人的利益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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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摘要上市公司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引起信息失真,必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随着一些上市公司舞弊案的查处与披露,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证券市场无法回避的焦点之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能力,会计变为 “实时”而非事后反映各类交易,会计信息披露提供者与使用者的时空障碍也将消失。的日益先进,也将为会计信息披露多种计量基础进行编报并增加预测性数据创造可能。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将逐步与国际接轨,银行和投资者的经营或投资理念,以及操作方式将发生变化,人们将越来越多地依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做出贷款或投资决策,以及操作计划。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对行业监管、公司自身的稳定及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外部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使信息需求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情况等信息,以便做出合理决策。本文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及原则入手,讨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成因,继而提出有效对策。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无论是在种类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是有差别的,通常情况下,卖方拥有较为完全的信息,而买方拥有的信息都不完全;经营者拥有较完全的内部信息,而投资者、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拥有的信息都是不完全的。上市公司亦是如此。信息不对称难题是造成证券市场失误的最重要原因,其中,经理人知识多于投资者知识可能是证券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信息使用者个人无力评估和监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另外,如果上市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经理可能会向股东隐瞒这些坏消息,从而加剧信息需求者的不对称信息问题。【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失真;证券市场;北京师范学院网络教育目录1 &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1.1信息披露不真实?????????????????????(1)1.2信息披露不充分?????????????????????(2)1.3信息披露不及时?????????????????????(2)1.4误导性信息的陈述????????????????????(3) 2 & &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及分析2.1会计制度,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不完善????????????(3)2.2巨大的利益诱惑?????????????????????(3)2.3违规成本低廉??????????????????????(3)2.4政出多门????????????????????????(4)2.5企业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4) 3 & &治理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对策3.1完善会计法律法规,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标准??????(5)3.2加强外部和内部的监督力度????????????????(5)3.3加大处罚力度,追究虚假记载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5)3.4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5)3.5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6) 参考文献????????????????????????????(7)前言众所周知,会计信息是经济决策的基础.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以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决定其投资和信贷活动,并进而影响到公司的股价表现和资金成本,保证资金向真正有价值的公司流动,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和效果.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经营活动,相关的决策必然缺乏可靠的基础,资源分配的效率就无法得到保证,必然会带来资源的浪费.同时,会计信息还直接参与价值分配活动,如不同会计政策的选用,将直接影响到当期的盈利水平和相应的股利分配.可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是十分重要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正确与否,充分与否无论是对公司本身而言,还是对投资者,债权人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使命就是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过程及结果,向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进行。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股市的国际化,规范化程序日益提高,我国股市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一套初步的信息披露制度。这对维护股市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会计信息披露所涉及的违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首先揭示出目前我国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其中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在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虚假会计信息种类繁多,表现现象各异。但依据证券法规定,可将虚假会计信息分为信息披露不真实,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及时和误导性信息的陈述四大类。1.1信息披露不真实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的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的方便等目的,往往采用操纵行为,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其中常见的现象有两种。第一种,虚构销售文件和数据。其操作手法的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库单以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如银广夏公司,通过虚构交易对象,伪造销售合同,伪造免税文件和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达7.45亿元,其中2003年虚构1.78亿元,2000年虚构5.67亿。《财经》杂志号《银广夏陷阱》一文揭示出这个带有高科技、西部开发、环保题材的优质“蓝筹股”,在2000年股份上涨44%的背后,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深圳中天勤会计事务所在为银广夏财务报告审计时,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对重要的应收账款进行发函询证,而是将询证函交给了银广夏公司,也没有采用分析性的审计技术来执行收入循环测试,现金及银行存款测试及成本分析,对于销售收入巨增而仓储费、运输费未相应增加等事实不作逻辑分析,为银广夏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二种,会计政策使用不当。对于那些希望在在会计账上做文章的上市公司来说,通过在意变更或使用不正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手法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如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开办费,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金路公司在2004年年报中,以多计资本利息,少转财务费用等手法虚增净利润0.34亿元。与此类似的情况还有不计或少提折旧,收支确认方法不当等。张家界公司采取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或者提前成本费用,推迟确认收入等方法等多宗土地转让协议进行会计处理,造成1996年收入虚增0.796亿元,1997年收入虚增0.34亿元。北京师范学院网络教育1.2信息披露不充分表现分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其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隐瞒不能正常的经营,生产的重大事实。如红光实业,在上市申报中隐瞒了其工厂的固定资产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事实,而是在会计报表中以虚拟资产挂账的手法处理。即将已没有生产能力,已经完成折旧的固定资产及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经超过受益期限的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等项目,常年累月挂账以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第二种,隐瞒大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重大事实。我国证券市场上“一股独大”的现象比比皆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往往各目众多,金额巨大。大股东往往以不知真实价值的实物资产,从上市公司置换走资金,经中国证监会调查,猴王股份在上市几年间,被猴王集团占用资金8.9亿元,还为猴王集团担保2.44亿元,两项累计11.3亿元,大大超出了其资产9.34亿元,造成资不抵债。这样重大的事实,因为有大股东在控制,往往故意隐瞒。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三九医药,在2003年8月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中,该公司与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定期存款协议,累计存款达到11.43亿元。业界人士认为,这实质上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因为三九集团拥有深圳金融租赁公司50.5%的股权。在市场经济中,关联交易是法律允许的,包括母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购销、委托经营、资金往来等。但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往往表现为大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第三种,隐瞒重大诉讼事件。诉讼事项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一旦败诉,可能会破产。在银广夏事件中,一个不为人注目的事件是,该公司在上市及上市期间一起存在与香港密苏尔公司涉及100多万美元的诉讼,但所有银广夏公司的公开信息均无此事件。第四种,隐瞒委托理财的重大事实。在市场经济中,委托理财也是一种经营方法,但作为上市公司,必须要向证券市场广大公众披露。2005年银广夏造假曝光,牵连一些股票价格大跌其中包括银鸽投资。银鸽投资在此前委托上海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德邦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管理1.2亿元资金,两理财公司全部用于购买银广夏股票,购入成本价为35元,到年底两理财公司无力还款,银鸽投资的损失不可避免,而当前广大投资者交不知情。第五种,隐瞒担保的重大事实。上市公司为其他主体作担保也有很大的资金损失可能,应向广大投资者披露。1.3信息披露不及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现象却时有发生。1.4误导性信息的陈述频频发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以下巨大的危害。会计信息中存在似是而非,故弄玄虚的语言,容易使公众产生歧义性题解,其中最多的是盈利的预测,最常用的方法是不适当地预测未来的销售量。在会计报表中,未来销售预测也不是空口瞎说,需要用合同说话的,但有时一份假合同,双方均设有诚意的合同都可以使化腐配为神奇,充当虚假预测的帮凶。东方锅炉为了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对2001年至2005年的利润进行调整,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并在此基础上预测了未来具有良好的收益前景。2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及分析上市公司为什么热衷于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且能够违规披露,控制信息,又屡禁不止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会计制度,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不完善这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和披露提供了诱因和可能。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在具有统一性的同时兼顾了一定的灵活性。如同一项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被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于方便之门,造成部分上市公司为了“扭亏”、“保壳”,兑现管理人员资金,平衡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等目的,利用准则,制度给予的“活动空间”进行会计操纵,从而使会计信息不公允、失真。如高估资产,延长递延资产摊销期,潜方挂账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以实现虚增利润的目的。2.2巨大的利益诱惑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得通过正常经营渠道无法得到的超额利益,从股票市场上“圈”到更多的资金,目无法纪。肆意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同时有些中介机构,管理部门为了从中“分得一杯羹”,增加自己的收入和利益,在虚假会计信息生成和传播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许多股份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的。有些国有企业为改组成功,获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就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做手脚,以求通过证券委的审批。不仅企业本身乐于这样做假,当地政府也往往支持这样做。因为成立股份公司既能筹集到数量可观的地方经济,又能提高地方政府的2体业绩。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其他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而公司上市后,有些经营方损的企业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例如:琼民源2002年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增6.57亿元资本公积,股价在两年中上长虹了1000%以上。2.3违规成本低廉违规成本低廉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被揭露的概率很小;二是即使被揭露出来,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公司会计信息造假,涉及到很多单位和人员,有些本来是执法者,但不认真执法,反而与公司串通一气,合伙作弊,使造假信息更具隐蔽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另外,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布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有相当多的比例,可以说查不胜查,被揭露的概率很小。再有,我国现已发布的一些治假法规,有关惩治造假的规定过轻过宽。例如《会计法》第45条规定:“指使、强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违反了怎样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不仅威慑力不足,而且明示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对于胆敢冒险的造假行为倒起了“鼓动作用”。这样,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行为可能获得的不义之财,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2.4政出多门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这一点在证券市场的立法上表现得十分明显。目前我国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有关的机构有:全国人大,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宝体改委等五大部门。政出多门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尽管中国征监会颁布了多项信息披露的准则,但作为报告主要部分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的生成则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制度制定的。由于两者职责北京师范学院网络教育不明又缺乏协调的沟通,披露要求缺乏一致性,造成执行中的混乱。2.5企业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必须产权明晰,管理科学,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方,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能力。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法律、法规沿不完备,加之旧体制的痕迹还没有完全消除,两权分离。没有彻底完成,人们观念的改变与经济快速的发展要求还差距,企业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这种现象尤以国企为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人一方面代表国家管理企业,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承担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全部职责,维护本企业利益。这二者往往是难以协调的,从而是利益的天平倾向企业,使企业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加大。 3治理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对策要逐步解决前述所反映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包括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内部等各个层面共同努力,采取各种综合。3.1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标准制定制度和准则的人员组成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目的是使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会计环境变化具有较科学性的和一定前瞻性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了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均做详细的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这样就不会给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规定上,尽可能少用“也可”等到词语,尽量使同一内容的规定一致。目前,国务院,财政部已经发布了若干与会计法配套的法规规律,如《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方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具体的几项会计准则。这突出了规范性和统一性的特征,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公司管理人员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弄虚作假3.2加强外部和内部的监督力度要建立以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尤其要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经常的,独立的外部会计监督。通过建立起科学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的真实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上市公司还应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作用,赋予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相对独立的地位。加强内部审计,有助于约束企业者出于私利而干预正常的会计过程的行为,有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完善的内控制度是保证及时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准确会计信息的基础。因此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因两个不相容职位缺乏相互制约而发生的舞弊和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的相互脱节。3.3加大处罚力度,追究虚假记载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制度的制定仅为其实施提供了依据,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弘扬正气,打击邪气。随着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执法部门做到严格执法,法律才能发挥其治假的威力。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于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给国家,投资者或其他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4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产权是企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产权明晰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合同,该合同广义地规定了哪项任务应当由企业中的哪些成员来完成,在这里,基本权利(收益索取权、使用权、让渡权)实际被分割给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于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采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3.5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无论做何种事情,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任的因素,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所有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体现的方式都与财务会计人员的思想行为和业务水平密切相关。要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在对财务人员的要求方面应从两方面着手:要在财务人员中建立起一种普遍的职业首先观念,一种为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观念,客观真实地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事项,在记录反映经济业务时,不受领导者意志的约束任意改变应有的规则,按照朱镕基总理对广大财会人员提出的“不做假账”的要求行事,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求约束。北京师范学院网络教育参考文献:【1】卢春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讲座》2006.6.【2】蔡晓聪.《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2005.7【3】张惠忠.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J].中国软科学经济论坛.2006.7【4】徐经长.唐圣林。从安然事件看会计监管[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6。【5】张凤林.《会计报表信息失真解决对策的探讨》,会计研究,2005.4【6】付百舸.《试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6【7】李志芳.《会计信息的博弈分析》,财会月刊,2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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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遭遇“集体诉讼”,给上市后持续上扬的股价浇了一盆冷水。事实上,此前兰亭集势与聚美优品等一批海外上市公司均遭遇“集体诉讼”。这几家公司问题均出在信息披露上,但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与准确性方面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律所征集投资者诉阿里巴巴,关键点在于信息披露不完整,认为阿里巴巴没有在IPO时及时披露国家工商总局对阿里巴巴进行行政指导的“白皮书”,造成“隐匿某些重大事实之”,导致“在当时实际情形下产生引人误导之效果”;律所征集投资者诉兰亭集势,关键点在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与准确性,认为兰亭集势在IPO过程中夸大了业务前景,在IPO文件以及随后的文件中没有及时披露相关细节,致使股价暴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律所征集投资者诉聚美优品,关键点在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认为聚美优品发表了虚假的、误导性的声明,上市时对股东承诺的是要继续发展电商平台,吸引第三方,却在上市后不久就改变了经营策略,将第三方平台逐步转为自营为主。
信息披露制度是美国注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投资者与高管层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安排,有利于缓解代理问题,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成为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的重要抓手。因此,随着我国注册制改革推进,如何建立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成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站位不同会导致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只有选准方向才能更好地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落实好注册制改革。从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到,虽然集体诉讼的首要发起人并不是投资者,而是律师事务所,但最终维护的还是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定是要基于投资者利益保护角度,尤其是在股权集中于控股大股东的我国更应如此,更要突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如果偏离了这个方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改革将难以成功。
注册制下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要从制度设计与制度执行两个角度进行,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信息披露制度设计搭建了信息披露的制度框架,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对信息披露的内涵、原则、范围、内容、标准、时间与事务管理等要素作出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与说明。信息披露制度执行需要建立一系列保证信息披露制度有效运行的保障措施与制度安排。
笔者认为,在设计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处理好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边界问题。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更不是越少越好,信息的“度”至关重要。因此,监管机构在设计信息披露制度时,一定要研究哪些信息是必须进行披露的,哪些信息是可以选择性披露的,哪些信息是不需要披露的,给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信息披露适当的自有选择权,界定清楚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外延。第二,关于信息披露标准问题。要解决第一个问题,需要首先搞清楚信息披露标准问题,笔者认为,信息披露要以决策有用为标准,信息只要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就是有用的,决策有用的信息是需要披露的。可能不同的人对相同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持不同的看法,此时就需要制度设计者基于投资者保护的视角作出合理的规定与说明,使信息披露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第三,关于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财务会计信息是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注册制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劣,因此,证券主管部门应与证券交易所、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大力协同,致力于持续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审计监督制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杜绝财务舞弊与串通舞弊。
设计再完美的信息披露制度,如果不能保证其得到有效执行,那也算不上好制度。只有保证设计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才算得上好制度。因此,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更重要。在一个设计合理、执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中,如果上市公司不按照游戏规则“出牌”,置信息披露于度外,那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受到相应的处罚。
为保证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执行,美国设计了集体诉讼制度,集体诉讼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通常由专门做集体诉讼的律所代表投资人发起;需要召集并选出首席原告成员登记,同时从投资人处收集证据;并不需要每个股东都起诉,只要有一个人即可;诉讼胜诉,全体投资人均可获得赔偿,而首席原告和主动登记的投资人获得赔偿较多,律所可获赔偿金30%;投资者维权几乎没有成本、门槛较低,在诉讼初期产生的费用也都是由律师垫付的。集体诉讼在美国证券业非常普遍,集体诉讼制度已经被证明是一种非常好的制度设计,成为了注册制下信息披露制度最有效的配套和补充,对于信息披露制度的高效执行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要结合《证券法》的修改,适时引入股东集体诉讼制度,建立健全以投资者保护为视角的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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