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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1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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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按手印哪个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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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按手印才有效吗?
2011年10月份签了份婚前协议,内容是电脑打出来的,最后双方都签了字,但没有按手印,这样有效吗?
问题来自:湖北 - 武汉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1:45 咨询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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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内容上是合法的就有效。
回复时间: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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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较为复杂,可以将有关材料请律师具体审核一下,与律师详细面谈
回复时间: 17:1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只要内容上是合法的就有效。
回复时间: 20:1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双方都签署了姓名,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是否按手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回复时间: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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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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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违法就有效。
回复时间: 12:0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双方都签署了姓名,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是否按手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回复时间: 12:2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双方都签署了姓名,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是否按手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回复时间: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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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必须双方在民政局,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面签署。
回复时间: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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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强迫的情形,一般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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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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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协议其实是一个东西,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样的。个人与单位之间签订的书面文件叫合同或协议或契约都一样。重要的是要在里面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写清楚、约定明白。
呵呵,当然不是永远生效了。合同的有效期限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如果合同双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权利得到实现,合同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工程承包合同中,双...
通常付钱方为甲方。不过,在合同最后签名处,一般会写甲方、乙方,在其后签名盖章的即可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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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签字,不签字,按手印的合同有效吗?
wl5167jipz
能签字,不签字,按手印的合同有效吗?
山东 烟台 蓬莱市发表时间: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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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2 条
你好。通常按手印视为有效。
回复时间: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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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983****
有效。。。。。。。。。。。。。。。。。。。。
回复时间: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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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这种借据是无效的,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一般借据诉讼时效为两年,就是说超过了两年的借据就是无效的.
者:xghsyjm1120 回复日期: 13:42:49
这种借据是无效的,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一般借据诉讼时效为两年,就是说超过了两年的借据就是无效的. ================ 为什么无效?难道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 债权可以继承的。 无论是签字还是按手印,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有效。 当然这只是从法律上讲的。 真正落实,自然有困难。
建议你重新再签过一张欠条!中断诉讼时效。。。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没有时效限制.
你现在还有没有权利要求人家还钱要看具体情况: 1、欠条上有还款日期,且该还款日期距今已经超过2年。这种情况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你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 2、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期限不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应当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款,诉讼时效从合理期限结束时起算。简单说,你可以作为债权继承人要求对方还款,如对方不肯,你可以凭借条及与你父亲的父子证明(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上当地法院起诉,100%胜诉。
手印和签字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且大多数情况法律之规定签字即生效。 所以,只有签字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楼上说的,不完全对 如果真是欠条,没写还款日期的,是即刻计算诉讼时效两年的。 只有借条没写,才是还款期限不明。
越看越不明白了! 照楼上的说法,就是从借款日期起(没写明还款日)开始计算两年后,这借条就无效了?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Lancer1请再看一遍法条。你的问题在于:没有理解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起算时间点应该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那么什么时候知道权利受侵害了呢?当然是到了说好的还钱时间你却不还,这个时候我才得知权利被侵害了。既然之前没说好(欠条上没有还款期限),那就等说好了,然后对方不还,然后才开始算嘛。 时效制度设置的原因可能你还理解得不够,诉讼时效制度是对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一种惩罚,原因是法律需要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债权人长期不行使权利会造成既成的社会关系长时间出于动荡之中,因此规定时效制度来减少这种动荡。 但是,一张借条上如果没有规定还款期限,就应当视为当事人允许这种不确定的关系长期存在,基于合同自由之精神,当事人共许之意意志高于合同法任意性规定,所以时效制度在债权人希望不确定关系稳定下来之前并不适用。
总不能说欠条一签好债权人的权利就被侵害了吧,呵呵
楼上的,你没看明白作者:Lancer1 的意思 他把这事搅和到未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和借条的区别上了。 想太多了……
作者:guest4130 回复日期: 14:20:03
2、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期限不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应当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款,诉讼时效从合理期限结束时起算。简单说,你可以作为债权继承人要求对方还款,如对方不肯,你可以凭借条及与你父亲的父子证明(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上当地法院起诉,100%胜诉。 -------------------------------- 楼主用的是借条,你可用的是欠条,也搞不清是你分不清两者的差别呢,还是你用错了字。
借条和欠条有区别吗? 不就是债务人写给债权人的、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凭据吗?相对债权人是借,相对债务人是欠 不知楼上的有何高论?
楼上的,欠条借条区别大了,你什么学校毕业了,建议回炉继续深造
两者莫非真有法定区别?请望不吝赐教
网上搜一下吧,很多的,我得睡觉了,呵呵
收条、借条、欠条三者的差别 这三个词经常有人混用,当然如果在行文中说明详情,还是可以分别实际是什么意思的。最怕的是写的也很简单。那就不好办了。 如果一个人找甲借了5000元,在一张纸上写下下面不同文字: 1.收条 今收到甲5000元。 2.借条 今借到甲5000元。 3.欠条 今欠甲5000元。 那么会有什么不同法律后果? 1.单凭这张收条根本无法证明有借过钱,这完全可能是还钱,也可能是交还货款。必须和其他证据配合才能证明借钱事实,如借款合同等。 2。这个单独就能证明借款事实,并且由于没写还款时间,由于借钱第二日就有归还义务不合乎情理,一般认为要催要后并甲明确拒绝后才开始计算2年时效,当然也受最长20年时效限制。 3。这个证明有欠款的事实,这可能是因为借款,也可能是生意往来货款,当然也可能是打伤人后写下的条子。因为是欠人钱,那么马上就有归还之义务,因此从立下欠条之日起计算两年时效。
无论是否有还款日期,都超过了诉讼时效。因时效不丧失实体权,可以想办法让对方承诺还款。 当然,如果借条没有落款日期,倒有办法。那就是补上最近的日期。
作者:guest4130 回复日期: 14:20:03
你现在还有没有权利要求人家还钱要看具体情况: 1、欠条上有还款日期,且该还款日期距今已经超过2年。这种情况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你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 2、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期限不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应当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款,诉讼时效从合理期限结束时起算。简单说,你可以作为债权继承人要求对方还款,如对方不肯,你可以凭借条及与你父亲的父子证明(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上当地法院起诉,100%胜诉。 ============= 没有还款日期,也超过时效了。没还款日期的,借款当日就有归还义务,其权利已受到侵害,时效从借款当天起算。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借款,只要债权人不提出索要,其权利就没有被侵犯。这种观点其实是很荒唐的,如果按这个说法,这种借条就100年也不会超过时效。因为20年时效也是从权利被侵犯日起算,既然不索要就没有侵权,那么这个时效也不会起算。各位是不是觉得这个结论有点荒唐呢?
作者:尊重历史999 回复日期: 23:45:39
没有还款日期,也超过时效了。没还款日期的,借款当日就有归还义务,其权利已受到侵害,时效从借款当天起算。 ===========美丽的分割线=============
假若债权人没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的“当日就有归还”的义务是哪来的??
强烈建议有些人不要乱发表意见,再学习学习
作者:yangyong0207 回复日期: 12:05:52
强烈建议有些人不要乱发表意见,再学习学习 ====================== 同意,有些人不懂法律,还来乱发表,怂勇LZ起诉,还说什么100%胜诉,这不是浪费LZ诉讼费、时间并车费外,害人吗?
作者:传说中的一楼 回复日期: 1:37:16
作者:尊重历史999 回复日期: 23:45:39 没有还款日期,也超过时效了。没还款日期的,借款当日就有归还义务,其权利已受到侵害,时效从借款当天起算。 ===========美丽的分割线============= 假若债权人没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的“当日就有归还”的义务是哪来的??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难道债权人不要,你就不用还吗?没有风度。 在法律上,无论债权人是否索要,债务人都有归还的义务。即使超过诉讼时效,这种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也不会消失,但丧失了胜诉权。 如果不索要就不侵权、不起算时效的话,不仅无还款日期的借款永远不失时效,而且其他合同也有类似的荒唐结果。如买卖合同,只要合同规定付款时间,同样永不超过时效。 最后,奉劝还是多学点再来,不要误导别人。
更正,上贴第3自然段倒数第2自然句,少了“没有”,全句应为“只要合同没有规定付款时间”,希望版主有空能帮更正。
完全有效
手印不是欠条的必要条件 只要签字是合法的 欠条就是有效的 至于时效问题 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
你可以随时主张权利
但要给义务人一个宽限期
宽限期过后 正式起算诉讼时效 时效为2年 超过20年的
法律不予支持
作者:哈尔滨彭律师 回复日期: 17:03:30
完全有效 手印不是欠条的必要条件 只要签字是合法的 欠条就是有效的 至于时效问题 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 你可以随时主张权利 但要给义务人一个宽限期 宽限期过后 正式起算诉讼时效 时效为2年 超过20年的 法律不予支持 =============== 你是当兵出生的律师吧!希望你多学学《民法通则》中关于时效的规定再来。2年时效与20年时效的起算点的差别,只是在于权利被侵犯,但是受害人不知道,这时候,2年时效不起算,但20年时效起算。而其他的情况,两种时效都同时起算。 既然你说2年时效不起算,20年时效同样不起算,这样就会导致100年不过时效的荒唐结论。 从上不难看出,有你这种“律师”的存在,也是中国不能法治的原因之一。
签字就有效力.没有问题. 至于实效问题,要看是借条还是欠条: 欠条的实效是两年,也就是说如过去十年中,你们应当经常去催要,否则就是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如果是借条,那么自你首次主张权利起才开始计算时效. 如果是借条,一般情况下没有时效问题的.
上面的吵得好热闹 我认为首先手印的效力是和签字一样的 然后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是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起算。
作者:lpszx 回复日期: 18:16:45
上面的吵得好热闹 我认为首先手印的效力是和签字一样的 然后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是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起算。 ============= 多翻翻书再来吧,2年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不是从实际知道时。象LZ的案例,有白字黑字的借条,属应当知道。至于LZ是否懂法,不能作为不知道的理由。
作者:a正义之剑a 回复日期: 17:58:01
签字就有效力.没有问题. 至于实效问题,要看是借条还是欠条: 欠条的实效是两年,也就是说如过去十年中,你们应当经常去催要,否则就是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如果是借条,那么自你首次主张权利起才开始计算时效. 如果是借条,一般情况下没有时效问题的. =============== 借条和欠条,在时效上没有实质区别,法律上可以咬文嚼字,但不是这里。
我不太同意lancer的说法,欠条虽然没写日期,但也不能就说是从签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欠条诉讼时效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写成欠条的,一般没有相反的证据,都认定为借条 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可能,就认定为不超过诉讼时效 这样比较保险,法官都喜欢..
没写日期就当做20年
a正义之剑a同志 : 我不是当兵的
但请不要对当兵的有什么不友好的看法 我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 从事律师工作3年
取得资格2年 关于以上问题 请把我的回复
和你的解释 转发给不同的法律论坛 我相信全国的律师应该和我一样的观点 而且在从事具体法律工作中 不会有第二种解释 至于你的解释
本律师愚笨 不能领会你的意思 但我不能说你的不对
因为本身法律就是有弹性的 允许有不同的见解
做学说可以
但要是真的走上法庭 我希望您还是在研究一下 农民当事人不容易 别无故的耗费其仅有的那点钱 !! 哈尔滨彭律师
有什么区别吗 不要玩什么文字游戏好不好
a正义之剑a同志 : 从你的名字就能看出 你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关心 感谢您能维护中国的正义。 不访说一下你的工作
哈尔滨彭律师的意见是完全正确的,支持他的意见。这方面石油司法解释和判例佐证的
尊重历史999,听你的口气好像你的水平很高,可以当我们之中很多人的老师,请你对网友们多点尊重好不好?不要老是要这个去看书那个去看书好不好?我们在一起商量如何给楼主帮助,这是个大家各抒己见的地方,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意见,每个人都可能有失偏颇,但这不影响我们的互相尊重。
首先肯定地说此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一个合同的效力如何取决于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内容不违法,不违悖当事人的意志,签字或盖章后便有效。 我看上面的朋友讨论的不是借条的有效性的问题而是讨论其诉讼时效的问题,合同的有效性与诉讼时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其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得看具体的情况。由于可能的情况太多了,不便在此列举了。
借条和欠条是完全不一样的,具体区别楼上已经有人说过了。 补充一句,借条是建立民事关系的书面凭证, 因此不能从立借据之日开始起算时效, 而欠条则是对业已存在债务的书面认诺, 可以起到中断并重新起算时效的效力。 当然本案中楼主已经说了是借据。 尊重历史999,你的观点学术上可以讨论, 但是在实践中,是危险的。
很高兴大家的热情相助,妹妹我这里谢过了,,
不过我对法律一窍不通,现在有点糊涂,先去研究下相关的资料,
现在不是在乎这些钱,只是觉得善良的父亲很冤,不应该这样被人欺骗,所以我认为良心泯灭的人都是应该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作者:guest4130 回复日期: 14:20:03
你现在还有没有权利要求人家还钱要看具体情况: 1、欠条上有还款日期,且该还款日期距今已经超过2年。这种情况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你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 2、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期限不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应当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款,诉讼时效从合理期限结束时起算。简单说,你可以作为债权继承人要求对方还款,如对方不肯,你可以凭借条及与你父亲的父子证明(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上当地法院起诉,100%胜诉。 =----------------------- 强 没有按手印不印象借据效力 只要签名是你父亲和对方的手迹就可以了
照上面的说法 如果借钱给别人 条子上开头是“借条”二字的,该份文书就是合同,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两年内。 条子上开头是“欠条”二字的,该份文书就是未还款凭证,诉讼时效从欠条上日期往后算两年。 是这样理解的吗?
欠条上是没有写还款日期的, 还有现在在同一个省内但是不在一个城市,如果起诉应该去哪里的法院呢?,
欠条直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不需要另行主张,其原因可能是借钱,也可能是别的;借条只是证明了借贷关系的存在,根据该借贷关系才能主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所以诉讼时效计算不同。 实践中,因为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注意区分二者,无论是“欠条”还是“借条”,一般根据有利于权利人的原则,都按照借条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出于借钱之外的其他原因而出具的欠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日,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此复
1前些日子回家又核实了一下,抬头是“欠条”。 2.欠条的内容大概如下:今有赵*和郭*欠***伍仟元整
97年*月*日 3.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父母都是本分的庄稼人,不懂什么法律。当时父亲将办工厂剩下的一些设备卖给赵*、郭*,当时写下这个欠条。然后,赵*郭*提出要父亲前去为其工厂提供技术支持,并许诺丰厚的待遇。谁知两个月后,赵只给父亲1000元钱,并要求父亲写下以前的欠条作废的字据。父亲生气,没有拿钱也没有写字据就回家了。没有想到,父亲回家后就生病了,这一病就是四年,四年后父亲去世。这中间母亲曾经打电话催要,但是郭赵两人拒不理睬,母亲也想前往其所在城市催讨,但是因为要照顾病重的父亲,实在无法分身。
因为赵的老家是在距我们这里几公里的一个农村,赵还有一个哥哥在老家。母亲也曾前往其哥哥家中询问,不巧赵家有丧事,而此时赵也回到了家中。为了让老人入土为安,母亲同意第二天再行商讨。结果当母亲第二天赶去,却得知赵已经离开。后来赵的哥哥只是敷衍了事。母亲也想前往赵所在城市催讨,但是因为残疾的哥哥还有当时年幼的妹妹,母亲放心不下,也就一直拖到了现在。直到我大学毕业以后在家中发现这张欠条,母亲才向我们说起此事。 因为我也不懂法律,所以在这里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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