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江西农信社江西生源地助学贷款款毕业信息确认怎样在网上进行确认?

关于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进一步通知
你好,游客
关于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进一步通知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5〕214号)的通知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毕业确认。请各系督促还未进行毕业确认的2015届获贷学生尽快在5月25日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毕业确认具体操作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
(一)登录系统
)&,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输入随机码,点击&登录&选择框,完成登录(若登陆密码忘记,请致电贷款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
(二)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学生登录上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后,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三)考取专升本学生需办理的手续
的学生,须由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在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或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个人信息变更后,无需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只需在6月25日之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了2012级国开行贷款QQ群(群号),请通知在国开行获贷的学生加入QQ群。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
(一)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并于5月25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根据合同约定,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两年后开始归还本金以及利息。学生可在毕业当年9月份之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若成功还款,则不需承担毕业后的利息。若获贷学生在毕业前提前还款,则无需签订《还款确认书》,只需要在5月25日前将还款后银行给予的&收回贷款凭证&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
(三)对于考取专升本的学生,请在6月25日之前,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在8月底之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了2012级学生农信社贷款QQ群(群号),请通知在农信社获贷的学生加入QQ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 & & 2015年5月7日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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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上饶的,去年申请了生源地贷款,今年要毕业确认,但是登入在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时,没
15-12-9 上午2:55
我是江西上饶的,去年申请了生源地贷款,今年要毕业确认,但是登入在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时,没上饶的助学贷款时农村信用社负责的,跟开发银行没关系。可以到教育局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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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校学工[2016]18号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一、学生还款有关流程
&&& (一)网上确认:变更信息及毕业申请
&&& 贷款学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 (注:1.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毕业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继续深造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 2.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请通知毕业生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更新。)
&&& (二)还款常识
&&&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2年(或3年,因宽限期政策从2015年开始调整,是2年还是3年以学生系统中实际情况为准)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 4.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 (三)还款查询
&&& 登陆网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 1.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
&&& 2.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 系统登录查询步骤:
&&& 1.点击登陆网址,(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或“登录名登录”。
&&& 3.如果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和申请贷款时设定的密码登录。如果选择“登录名登陆”,输入贷款申请时设定的登录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 4.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 方式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 (四)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 请学生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 申请时间:1-10月的1-10日内、12月的1日-10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0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1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0日申请,下月受理)
&&& 如2016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0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 (五)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方法
&&&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 (六)支付宝账户还款
&&& 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网上操作演示“功能演示”或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查看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
&&& 1.使用贷款时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知道支付宝密码、开通了网银的学生)
&&&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点击网址,在右侧个人用户下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 (2)登录后,在界面右侧点击立即充值;或直接点击“应用中心”——“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
&&& (3)选择网上银行通道(需要先开通对应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或通过其他人员支付宝对本人支付宝进行充值,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申请),目前有: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等。
&&& (4)按照应还本息填写充值金额,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 (5)页面跳转到对应银行网页,填写网银卡号、密码等完成充值。
&&& (6)每月20日,支付宝自动扣款。
&&& (7)下月1日后,登录支付宝或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咨询县级资助中心,查看自动扣款是否成功。
&&& (8)如未自动扣款,可拨打24小时支付宝热线支付宝唯一客服热线95188。
&&& 2.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忘记贷款支付宝密码、未开通网银的学生)
&&& (1)输入网址,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登录;
&&& (2)在每个月的15号以后,20号之前的时间段内,通过点击网页首栏“应用中心”后的“还款”按钮,申请还款;
&&& (3)进入还款页面后,点击“还款”下的“助学贷款还款”按钮;
&&& (4)进入“助学贷款还款”页面后,点击“我要还款”;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出还款信息;
&&& (5)确认还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可以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快捷支付三种方式还款(推荐使用快捷支付进行,无需开通网银,业务额度和次数限制)。
&&& (6)按照支付提示,确认付款。
&&& (七)注意事项
&&& 1.每年11月2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请学生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如未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偿还,但需支付逾期本金罚息(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 2.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 3.如需提前还款(提前归还一个合同上贷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和12月的1-10日内提出,11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 4.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2010年后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分别作为支付宝登陆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以及绑定的新浪邮箱登陆密码三码统一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 5.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尽快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 6.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还款方式及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 二、贷款毕业不按期还款违约之后的后果
&&&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 三、具体工作
&&& 请各学院根据《201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另行下发),组织相关毕业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留存一份),在2016年6月3日前将填写妥当的《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和《各学院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见附件2,含纸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存档备查,并通知相关毕业生在6月10日前完成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网上毕业确认工作,学生工作处将另行下发《2016年毕业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
&&& 四、工作要求
&&&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解决学校欠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教育工作,集中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告知学生还款流程,提醒学生积极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主动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新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 2.由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配合情况以及毕业生违约率情况审批下一年度学校贷款规模,并在年终评比时予以扣分,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务必通过电话、网站、集中开会、逐个通知等多种方式通知到每个相关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清楚了解还款相关政策。
&&& 附件:
&&& 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 2.各学院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 2016年5月17日
附件【】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信息后 应到农信社继续办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8月15日讯(记者党培 实习生刘新希)8月14日,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官方微博询问申请助学贷款时,网上提交基本信息后下一步该如何申请。
据网友介绍,其为就读于陕西的河北籍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压力的缘故,希望得到资助,了解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网上提交基本信息后,显示信息提交成功。在当地信用社三次没有找到负责人,不知下一步如何申请,希望得到帮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河北省教育厅,据教育贷款办公室科长杨博介绍,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河北学生需首先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填写身份证号等信息。所有信息提交成功后,应携带录取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和贫困证明,到县级或乡级农信社继续办理即可。据了解,因助学贷款直接转给学校,所以如果学生到省外学校就读,还需提供学校回执单。
【责任编辑:党培】
##rep-end##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疑问解答
摘要: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什么是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江西省的本县(市、区);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其他贫困家庭。
(6)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已经获得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商业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4、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江西省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和额度具体规定是: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需求确定。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5、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经办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
6、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如何支付?
答: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7、学生如何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借款人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按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8、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可以使用军人证或武警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贷学生须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申请表需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
(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如证明材料:低保证、待业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特(贫)困户(民政部门登记在册);孤儿等可用于证明符合八种重点照顾对象的相关材料。
9、江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江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县资助中心(或就读中学)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在被高校录取后,和共同借款人(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等)持盖章的借款申请表(通过高中或高校预申请确定借款资格的借款学生,需持高中或高校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 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留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再次申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持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3)学生持借款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 20个工作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报到后 30个工作日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回执,视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10、请问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承办银行是哪个银行?
答: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承办。今后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也可能是主要承办银行之一。
11、请问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开展,目前是不是全省各县都可以受理此项工作?
答: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09年7月正式启动,目前已有29个县成立了县学生资助中心,专门受理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其他县市也会相继开展,目前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在积极协调。
12、如果成功办理江西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怎么还款?
答: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晨星小编上面的介绍,有没有给江西的大学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呢?想要了解更多的大学生助学贷款吗?我们来看看先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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