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农合报销比例二次报销用患者本人存折可以吗

我省参合农民将可二次报销医药费
10月1日起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封顶线为30万元
&&&&□记者李晓敏实习生李鹏程&&&&阅读提示丨昨天,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相关负责人通报,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督促实施。&&&&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8月7日,71岁的黄女士出院了,因为炎性肠病而紧急住院的她,在医院内花了6.5万元,新农合报销后,她还自付了3.5万元。幸运的是,她赶上了我省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全省的大病保险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过,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以黄女士为例,经过核准,新农合报销后,她自付的3.5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3万元,届时,她的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再举一例,78岁的肺癌患者刘先生住院共花费40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自付20万元,经核查,20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15万元,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则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5万元×65%=7.75万元。&&&&此外,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钱从哪来不再交钱,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参合农民不需要另外交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说,筹资标准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今后,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将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据戴能光介绍,2014年度,我省的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收入高的地市筹资水平也高,比如郑州市是每人16元,周口市是每人14元。”&&&&不过,每个地市的筹资水平虽然不同,但是老百姓享受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补偿办法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戴能光介绍,即时结报也就是病人出院时即进行结报,目前,我省共有295家医疗机构实现了跨地区“即时结报”。&&&&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凭有效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手续,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通过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参合患者进行补偿费用结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为省外住院及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提供结算服务,也可在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大病保险分档&&&&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分三个档次报销:&&&&1.5万到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您有可能遇到这些情况……&&&&省外住院咋办?&&&&自付部分打六折再按规定报销&&&&蔡先生长年在北京工作,并将父母从老家南阳农村接到了北京。今年6月份,因为突发脑梗,蔡先生的父亲在北京一家医院住院,前后花了9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蔡先生的父亲还自掏了6万元。蔡先生疑问,父亲属于省外住院,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吗?&&&&“可以,不过标准不一样。”戴能光介绍,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以蔡先生父亲为例,因为他家自付了6万元,他的合规医疗费用为6万元×60%=3.6万元。以此计算,他的二次报销钱为(3.6万元-1.5万元)×50%=1.05万元。&&&&多次住院咋办?&&&&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高先生因胃肠道疾病,今年一年内住了三次院。对于这样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患者,新农合二次报销怎么规定?&&&&《方案》规定,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扣除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以高先生为例,第一次住院,扣除新农合报销后,他自付费用中合规费用1万元;第二次是7000元,第三次是1.5万元,那么,高先生二次报销的钱为(1万+0.7万元+1.5万元-1.5万元)×50%=0.8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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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活报新农合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手续_百度知道
新农合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报销方法: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由于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数据还未统计出来,所以具体报销工作暂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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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后发放补助,上面加盖新农合公章到民政部门申请,或者去第三方保险平台进行咨询,建议你打12333进行咨询,你需要拿着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且手续合格你好,如沃保网。当然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民政部门是不可能给你钱的,一般当年度应该将补助款项交给患者;如果已申请,如果你不进行申请、新农合报销三连单复印件(有的地方要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院证复印件:新农合报销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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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患大病可二次报销 每年报销最多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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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大病可二次报销 每年报销最多可达30万元
发布日期:&&&文章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啥标准?今年前9个月住院能否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10月1日在全省全面实施后,相关专家对此进行解读。
二次报销10月1日实施
10月1日起,我省在郑州、新乡、洛阳三市率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省份。
根据《方案》,我省所有参合人员均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保障范围是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新农合大病保险是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大病保险给予二次补偿。
每年报销额30万元封顶
参合农民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补偿封顶线30万元。
如:参合患者在某省级医院住院共花费40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自付20万元,经核查,20万元费用中个人合规自付费用为15万元,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则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5万元×65%=7.75万元。
二次报销实行即时结报
10月1日后,在我省即时结报医院出院的参合患者,其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实行即时结报。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医院就医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实行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算。
前9个月的住院患者也能享受
9月底前住院的患者是否能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有关专家说,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按照《方案》,参合农民在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也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参合年度内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可于10月8日后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或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大病保险补偿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及复印件、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结算单、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大病保险补偿结算所需材料,201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年的补偿。(据《河南日报·农村版》)
&&&责任编辑:付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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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新闻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可二次报销 实际报销比例可达78%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中国网
  中国城乡居民大病可"二次报销" 实际报销比例可达78%  作者: 张艳玲  日,江苏省海安县举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咨询活动。  中国网8月5日讯白血病、癌症、心脑血管病等是人们谈之色变的大病。这些病治疗难度大,周期长,医疗费高,很多家庭因与这些病攀缘而致贫。而“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正是很多家庭因病致贫返贫的真实写照。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50%以上,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这或许为大病患者及家庭带来福音。  何时布局?进展如何?  3年前布局 目前31省份试点16省份铺开  其实,早在2012年,我国就开始布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当年,为了解决群众看大病难,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2013年10月,据人社部介绍,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28个省份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大病保险共补偿123万人次,农村医疗保障重点也向大病转移。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20种病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  到了2014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再次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50%以上,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  截至目前,我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  “大病”如何界定?  以高额医疗费用为准 不以病种起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今年年底前,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其中城镇职工不在所属范围。保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通俗地讲,就是生了病先由医保报销一部分,个人承担部分还能用大病医疗保险再报一次,钱没多缴,但报销比例更高了。  那什么是“大病”呢?“大病”其实就是让一个家庭因病致贫返贫的病。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家庭剩余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后)的40%,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近日再次重申“大病”的界定标准。他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2种疾病。  “这次意见明确‘大病’不是医学病种的概念,而是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梁万年说。  这意味着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可能会超出这22种疾病。这对于减少或者防止居民因病致贫返贫有一定帮助。  有专家坦言,大病保险多报一点意味着负担再轻一些,有助于在居民的承受力和合理的制度安排中取得平衡。对个人而言,因病致贫的概率在降低;对社会而言,找到了一条疏解社会矛盾的出路。  能报多少?  实际报销比例可达78%  “家里老人患了糖尿病,希望以后医药费负担能少一些。”老家在湖南湘西的务工人员陈宇对“大病医保”充满期待。其实,早在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2013年7月,国务院又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  那么,在70%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制度还能报销多少?孙志刚说,大病患者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比如一个参保城镇居民,患大病花了1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8万元,报销了约70%,共5.6万元。剩余4.4万元,超过了当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至少可以再报销50%,达到2.2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7.8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达到78%。  各地政策怎样?  甘肃个人支付超5000元即可“二次报销”  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各试点地方有不同做法:如河南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只要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累计发生的费用超过1.8万元,就可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获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  甘肃省规定,只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后,都可以得到大病医保报销。  江西省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2014年初北京市推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定,居民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同时,北京大病保险实行上不封顶的报销政策。  专家建言  谨防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倾向  我国从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到新农合,再到如今的大病保险;从一部分人的特权到全民的福利。这些传递出国家社会个人共同面对人类疾病挑战的信心。  当然,大病保险还不能确保每位重病患者能彻底减负。国家医改办表示,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人,还可能面临困境。  因此,专家提醒,大病医保除了解决个人看病贵问题,还需要在医疗改革上加一道保险。如果医改不能在医院环节取得突破,完备的医保或助长一些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倾向。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基础上,保持社保体系足够的弹性,才能确保大病医保的利好惠及普通民众。
(责任编辑:UF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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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大病患者将享受“二次报销”
  来源:常德晚报 
时间: 10:55:10  
作者:蒋文辉&&通讯员&&彭洪伟 字体:
  武陵新闻网综合讯 据常德晚报 记者近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结算起止日期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有望享受&两次报销&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虽然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经办,但并不是商业保险,而是政府主导的一项基本公共福利政策。今年起,购买新农合的农民看病后自付费用在8000元以上的,有望享受&两次报销&,对于大病患者来说是一大福音,极大缓解因病致贫现象。而且相比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更加优惠,减少了对于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大病病种限制,农民只要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自付医疗费超过8000元就可以报销,受益面更广。
  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今年起,参合人在原有基本医疗报销的基础上,自付医疗费用分段制定补偿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自付8000元(不含)至2万元(含)部分按50%予以补助;自付2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部分按55%予以补助;自付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部分按60%予以补偿;自付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部分按65%予以补偿;自付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70%予以补偿。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一站式&即时结算更方便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完成招标,共有两家保险公司中标,各医院正在积极进行网络建设等工作,预计今年4月1日前可完成,届时参合人可在治疗医院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等服务,而对于1月1日至4月1日的费用,还会进行相应追补。
  相关链接
  大病保险试点始于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出一部分,为大病患者提供&二次报销&,以防&因病致贫&。
  国务院医改办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覆盖城乡居民2.9亿人。而截至2013年8月底,大病保险已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国务院医改办近日给出的最后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份要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编辑:李其陵]&&&&&&&&&&&&&&&&&&&&&&&&&&&&&&&&&&&&&&&&&&&&&&&&&&&&&&&&&&&[签发: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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