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广告法明起实施公布后炫迈还有打广告吗?

站内网址搜索
本页最后更新: 14:04:54 广告联系QQ:
【药酒请明星代言 太安堂成为新广告法的首犯】
网站分类:
网站名称:
网站地址:
站长邮箱:
站长QQ:
收录时间:
报告错误:
已报错(0)次 如果你打不开该网站请点击:
收录查询:
站长推荐:
数据统计:
近30分点入:0 今日点入:0 昨日点入:0 总点入:0 今日点出:1 总点出:64
网站简介:
药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这是昨天正式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中的规定。昨天,由于药房内有大量由陈宝国等明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店堂广告,市工商局对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衡山路店进行立案查处。这也是新《广告法》实施以来,上海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广告的首个立案。
  有商家试图“暗渡陈仓”
  记者在太安堂大药房看到,其玻璃门等处,都贴有鸿茅药酒的广告,而此药酒属于药品。据介绍,根据新《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店堂内,记者还发现了多款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也使用了姚明、唐国强等明星的形象进行代言。天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绍,保健食品的广告同样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这些保健食品如果是9月1日前生产并进入流通环节的,则不属于违法;如果是9月1日之后生产的,就属于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广告使用代言人,同样属于违法,需要被查处。
  虽然明示广告已被撤下,但是商家也暗地里准备了不少宣传单,试图“暗渡陈仓”。在南京西路的一家冬虫夏草专卖店,销售人员就拿出了不少灵芝孢子粉的宣传单,称其有“保肝、护肝、抗肝纤维化”、“减毒增效,辅助抑制肿瘤”的疗效。
  南京东路市场监管所对上述宣传单当场取证,并进行进一步调查。该所执法人员苏尚理说,原《广告法》对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比较原则性,根据原有的食品广告暂行规定,保健品宣传疗效等行为最高的罚单只有三万元。而在新《广告法》中,对保健食品的功效宣称哪些可以写、哪些不能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处罚力度也大幅增加。
  “销量好到违反广告法”表述涉嫌违法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由于规定了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也在这几天引发了众多调侃,不少文案人员表示创造出“销量好到违反广告法”等表述。
  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应钧认为,广告法并没有禁止宣传销量好坏,但“好到违反广告法”本身是一种不真实、不清楚、不明白的表述。这些文案如果作为朋友圈的图片或者文案人员的调侃进行发布,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作为广告发布,反而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原《广告法》已执行了20年,很多企业和媒体依据过去法律做广告养成了习惯,对新《广告法》变化应尽快了解,工商部门下一步也将加大培训和宣讲的力度”。
加入健康交流、夏季养生()千人群,热心医生在线解答!返回99健康
【最新来访网站】
?&?&?&?&?&?&?&?&?&?&?&?&?&?&?&?&?&?&?&?&?&?&?&?&?&
【相关点出网站】
?&?&?&?&?&?&?&?&?&?&?&?&?&?&?&?&?&?&?&?&?&?&?&?&?&
免责声明:一起搜搜搜所展示的网站资料、数据、广告等均来自互联网,仅供大家参考。一起搜搜搜对可能产生的好坏结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强烈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中国证券网提示信息
您要查看的微博已经不存在了
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Powered by
& 2005 - 2013您所在的位置: &&&&>>正文
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行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将被禁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将正式实施。与旧法相比,“新法”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尤其对明星代言和未成年人代言进行了严格限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将被禁止代言三年,还将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昨日,记者跟随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南京东路步行街实地开展了预警巡查,发现不少商店、药店广告牌存在违反“新法”的情况。市工商局表示,违法使用广告代言人的情况将成为监测重点,如在9月1日前这类广告不撤下的话,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均将受到重罚。
  据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应均向记者介绍,“新法”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明确规定了禁止广告代言的几类商品和服务,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等均在其列,明星代言不得涉足这类领域。
  另外,“新法”规定,明星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如作虚假代言的,3年内将被禁止代言。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中作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在南京东路步行街第一医药商店,乘电梯上二楼,就能看到一张大大的西门子助听器广告,上面是健康形象大使孙淳作代言人。
  “这也是违反新《广告法》的。”工商局执法人员向记者解释,新法第十六条规定,除了医疗、药品外,医疗器械也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过,对于同一品牌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判断广告是否违法的标准,就是看明星代言的究竟是哪类产品。比如如果明星代言西门子电器,是合法的,但是代言的是助听器这样的医疗器械,明显就是违法的。”
  在南京东路步行街上的宝大祥青少年儿童购物中心,记者在二楼一家品牌童装店门口看到,这里挂着一幅醒目的广告牌,上面是由参加“爸爸去哪儿”而走红的童星天天做代言人。而9月1日后,这样的广告牌也将被禁止。
  应均向记者介绍,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是“新法”的一大亮点。包括不能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做广告,也不能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校车等做广告;不满十周岁的小朋友不能作为代言人。不过,应均解释,广告中用普通儿童和模特并不违法,判断儿童做代言人是否违法主要看该代言人在广告商家的受众群体中,是否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广告法|明星|虚假
稿源: 新闻晨报  编辑: 郭婧婧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用户可以发布评论……
如果你对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我要提建议】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
活动抢先看海清发声明回应被诉:不代言任何问题产品|海清|代言|问题产品_新浪娱乐_新浪网
海清发声明回应被诉:不代言任何问题产品
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海清因代言问题被诉。9月2日,海清公司发声明回应被诉事件,力证海清不代言任何问题产品。
  新浪娱乐讯 9月1日,在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之际,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则市民控诉为该案办理了立案手续,将谷比利R禾润片的生产者营养屋(成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其代言人海清同时列为被告。对此,海清所在经纪公司发表声明表示:并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对于此新闻,海清所在经纪公司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并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海清的经纪团队表示“在新广告法实施之前,我们的团队已经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并同时与所有的相关合作客户进行了业务内容上的沟通,督促其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处理代言内容。对于和营养屋的合作,我们的合作期是从2013年的9月1号开始,在今年的8月份,代言合约已经结束了。对于此次事件,我们将发布声 明,绝不代言任何与法律法规相悖的产品,并感谢广大媒体和网友的监督。”
  声明全文:
  就互联网等媒体中出现的声称我工作室签约艺人海清女士为营养屋旗下产品谷比利R禾润片代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事,为澄清事实,我工作室现作出如下公开声明:
  1、海清女士为前述产品所进行代言的期限于2015年8月,即日新广告法颁行之前即已届满,在上述期限之后,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双方之间的代言关系即已经终止。营养屋公司亦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清理任何含有海清女士姓名、形象的相关广告。
  2、海清女士所进行的上述代言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本工作室及海清女士一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新广告法正式颁行之前,本工作室已经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严格、审慎地审查了海清女士的相关代言,并已主动联系相关主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广告代言事宜。
  本工作室真诚地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客观事实,协助报道和传播事实真相。
  特此声明。
  北京喜天影视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
水煮娱专栏
为了《聂隐娘》,70后和90后打起来了!到底是有深度还是看不懂?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广告法 极限用语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