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更换后未交的的不交物业费被起诉交给谁

不交物业费就停电梯交过的凭啥跟着遭罪青山绿水小区业主遇上麻烦事日期:&&&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近日,多名市民向本报反映,位于李沧区的青山绿水小区1至4号楼电梯将要停运,由于小区居民楼是14层的小高层住宅,电梯停运给小区居民带来很多麻烦,一些年纪较大的居民更是忧心忡忡。据了解,因为小区供暖等问题 ,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方面便出“下策”暂停电梯。但已经交纳物业费的居民却感到很不公平。&&&&高层电梯下月要停用&&&&28日,家住李沧区青山绿水小区的吕先生向本报反映 ,他所居住的居民楼电梯中贴了一张通知,通知上说,请业主在11月30日之前到物业交齐物业费及电梯费,过期将停止电梯运行,所有后果业主自负。吕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月都会按时交纳物业费,“我家住在13楼,妻子刚刚怀孕,如果电梯停了,我天天爬楼就当锻炼身体,妻子可不能每天爬楼吧?”&&&&29日下午,记者来到青山绿水小区,发现居民楼电梯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据小区居民介绍,部分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方面准备在12月初暂停电梯。一部分按时交纳物业费的居民对此颇有微词。“我们按时交了物业费,如果电梯停运,对我们并不公平。”一位已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告诉记者。&&&&收不够费物业出此下策&&&&该小区物业为青岛宏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自2012年9月份交付后,一直由这家物业服务。小区物业的王经理表示,暂停电梯也是无奈之举,小区1至4号楼共有405户居民,其中有280户不交物业费,物业方面要支付卫生、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的费用,这样下去实在支撑不下去。王经理介绍,他也试图和小区居民沟通解决问题 ,无奈业主提出的要求超出物业的工作范围,物业方面无法与业主协商一致。&&&&王经理说,有些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因为今年还没有通暖气,但这不是物业的问题 ,因为暖气管道还未修好,物业也在和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春节之前能供上暖。还有业主提出小区大门太窄而且距公交车站过远,也不属于物业的工作范围。王经理表示,物业在平常工作中肯定存在一些问题 ,业主可以协商沟通,但是采取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而对于另一部分已经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王经理无奈地表示,只能把这部分业主已交纳的电梯费退还给他们。&&&&物业办希望协商解决&&&&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物业费用纠纷,岛城电梯停运情况近年来逐渐增多。物业公司只是代收其中一部分费用,电梯的电费和维修费用都应来自业主,想要从根本解决问题,还是需要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工作人员说,青山绿水小区200多户居民没有交纳物业费,所以现在电梯运行所需各项费用暂时只能由物业垫付。当然,小区物业方面也无权停运电梯,物业方面应该张贴公告,与业主说明问题,双方争取协商解决。&&&&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日,国家颁布了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电梯费用被归为物业费当中,其中电梯费用包含电梯维护费用和电梯用电费用,如果业主不能及时交纳物业费,将会给自己和他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记者 刘玉凡 实习生 修东方
&本版主要新闻
半岛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半岛网()是由半岛都市报所创建的大型综合性网站,所提的供新闻具有权威、真实、快捷特点,本网站所刊登的半岛都市报各类新闻p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半岛都市报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2、所有与半岛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半岛网对非本网站所属服务器上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3、此外,在中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有极少量内容是从内容合作方、免费资源提供方以及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合法转载、摘编获得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中国法律妥善处理。半岛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4、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登陆福建本土热门论坛
&&|&&&&|&&&&|&&
新房整改期间要不要交物业费?
-- 好房子·服务 --
&&&&案例:福州的林女士2008年在金山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2011年12月交房时,林女士发现该套住房客厅和卧室都有不同程度的渗水,于是在验房当天没有签订收房协议,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一年后,开发商称已经整改完毕,并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回林女士在收房协议上签了字。&&&&可是就在林女士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时,开发商却要求林女士补交此前一年的物业费。开发商和物业属同一公司,在林女士拒绝交纳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后,开发商也不予提供办理产权所需的材料。&&&&调查:收房不能乱“签字”&&&&现实中,在新房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要求进行整改,随后双方产生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为了规避风险和免于承担责任,在验房与收房的程序上,不少开发商颠倒了程序。&&&&一般到了收房现场,开发商会要求业主先签字办好收房手续,并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验房。而大部分情况下,业主当时虽然觉得不合理,可为了能看到自己花了几十万元买的新房,还是办了手续,并由物业工作人员陪同去验房。&&&&而办理了收房手续签订了验房协议就意味着业主对房产面积、装修质量的认可,之后即使发现房屋有问题,也都可能让自己陷入被动。而如果未签收房协议,开发商一般会有所顾忌,对房屋的整改也会更上心。&&&&因此,业内人士提醒,不管开发商陪同收楼的工作人员如何花言巧语,业主都应该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上记录下来,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确认。&&&&收房时首先要看自己所购的房屋有无一证三书:即房地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或分期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交楼书。同时要查验《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原件和《房屋面积实测表》。验房时主要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查看门、窗的开启关闭是否顺畅,门、窗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门、窗间隙是否太大,窗户玻璃是否完好;窗是否渗水,窗台下面有无水渍,还要特别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渗漏等,一旦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或瑕疵,一定要及时向开发商提出质疑,并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律师:对房屋不满要拒绝交房&&&&对于案例中林女士碰到的问题,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物业费的缴纳是以物业合同生效为前提条件的。根据行业惯例,物业合同是在交房时签订的,没有交房物业服务的主体即不存在。因此,如果之前没有签订物业合同,物业公司就无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如果此时物业公司不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林女士之前并没有办理交房手续,也就意味着房子没有正式交付,那么之前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承担的,且房屋渗漏已经影响居住,林女士不仅有权拒绝收房,还可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无法入住新房而租房等等产生的费用,这些均可要求开发商承担。&&&&卓律师还认为,验房时,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不清楚”“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只有坚持先验房后收房,才能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果要打官司,一定要在两年诉讼时效内,不然,一旦过了诉讼期限,自己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本报记者韩慧英
来源:东南快报,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东快网()
第B3版:好房子·服务&&
-- 本版目录 --
联系我们 | 关于东快网 | 广告服务 | 团队日志 | 网站地图
闽ICP备: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 号
 Copyright by .cn
东快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物业公司已经换了几次了,我们是刚接手的物业公司,我们可以对之前一直没交物业费的业主,可以进行收取物业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物业公司已经换了几次了,我们是刚接手的物业公司,我们可以对之前一直没交物业费的业主,可以进行收取物业管理费吗?
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内很多公共设施被用于非法用途甚至牟利。每次缴纳物业会,收费的人都说在筹办业主委员会。我自家楼道漏水后墙壁和油漆脱落,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因为个人的事,暂不予考虑。小区停车有很大问题,很多业主没有车位。然而,现有的车位宽度很大(不是一般的大,已经到了正常车位1辆半的宽度)。小区管理人员却说这是开发商划的线,这都已经10年了。不能改。小区物业不作为,不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公开物业费收取和使用。乱使用小区公共设施牟利。业主应该怎么办?
由于我们小区业委会一直没有成立,物业公司起初是由开发商委托进行前期管理的,委托期限是1999年11月至2001年11月,之后开始就没有委托合同,也没有业主的认可,但仍在该小区进行管理,请问这种情况,这个物业公司具备法律认可的管理身份么?有没有权利收取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公司在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按房屋面积收取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如业主要拆除墙体,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再收取拆除墙体的垃圾清运处置费?
网购了一些东西,因为上班不在家,让快递公司把物品放在物业,结果物业要向快递公司收取费用,以前买东西经常放在物业的,现在物业要向快递公司收取费用,这样合法么?
请问之前的业主欠了1000多的物管费,我们买后物业公司要求我们支付,说现在是我们在住,是否合理?
您好,我们小区一楼下水通堵了,物业进行疏通,要求我们这一单元的全部住户平摊,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每月都有交物业费的。另:我们小开区现在交房2年了,在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售楼部的人员跟我们说帮办理《房产证》和《国地使用证》,结果只帮办了《房产证》,《国地使用证》以“办不下来了”为理由,就不帮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
有住户七年来一直拒绝办理入住,因此,未曾交接钥匙。。物业费于一年前开始不支付。。想咨询。。物业费收取的依据是业主入住还是房产证的办理日期。。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意被业主赶出去,委员会这样合法吗?成立所谓委员会在小区发给业主说明纸上,介绍小区自己管理,不请物业公司实惠好处,然后在小区又收取业主物业费,停车费...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意被业主赶出去,委员会这样合法吗?成立所谓委员会在小区发给业主说明纸上,介绍小区自己管理,不请物业公司实惠好处,然后在小区又收取业主物业费,停车费...
几天前去法院起诉一个业主拖欠我公司物业费20000多,但是前天法官打电话来说,这个业主07年已经将房子卖了,当时也结清了物业费,那么我们现在是应该去撤诉吗?但是新业主的资料我们不知道,也没有人来交接,一直拖欠了4年,怎么办呢?相关热词搜索:
1、报料以提供新闻线索为主,包括第一现场目击的新闻事件、生活中的趣闻轶事、对事件的评论、权利受到侵害等等。
2、要求提交的内容原创、真实、客观,但不违背新闻和互联网管理规定。
3、在报料台栏目发布的文字、照片、影像(如有)的版权及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或用户已经获得一切应有的授权或权利可以提供给他人做出版、展示或发布用途,并且保证这些照片、图片和影像不是加工处理或剪接而成。
4、谢绝转载媒体已经刊发的稿件。
5、网友要对自己进行采访时的行为、途径、言行以及搜集资料的方法负一切责任;不能上传任何凭空想象、夸大、失实、未经查证或捏造的内容。
6、提供重要线索的网友将有现金和物质奖励。
报料本月排行
“报料台”是面向普通网友的新闻线索发布平台,齐鲁晚报网站将对网友上传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核和文字加工,但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对报料信息存有异议,请同本网联系。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专家盘点:交不交物业费谁说了算 哪些情况可拒缴
中国江苏网
   15:16:20
         分享到:
  中国江苏网12月30日讯 近日,杭州萧山法院通报的一项数据引起了物业行业的关注:2013年萧山区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达到1092件,同比增长近100%,这些纠纷中,99.45%都是因为业主欠缴物业费引发的。很多业主遇到问题、矛盾,都会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呢?下面我们列举几种最常见的不缴物业费的情形,供大家参考。
  交付后不入住是否能不缴物业费
  近年来,很多以投资为目的的业主在交房后将房屋空置,物业催缴物业费时则以自己并没有入住而拒缴物业费,这种情形《无锡市物业管理收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物业,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我们在这里要提醒业主两点:一是减免物业费,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经确认后才可减免,另外70%仅针对物业公共服务费;二是房屋一旦装修,就不享受空置房优惠政策。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否不缴物业费
  很多市民不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简单地说就是房屋质量问题是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因此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很多业主以此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多是对自己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没有仔细阅读,导致将责任转嫁到物业公司头上。不过物业企业应该做到积极协调和督促开发商及时高效地对遗留工程问题进行修复。
  业主财产遭损害
  是否可以拒缴物业费
  业主因家中财物被盗或车辆被盗、损毁而拒缴物业费的情形也比较常见,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全防范的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人身、财产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鉴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一般均会排除对业主财产安全予以保障的约定义务,所以财产受损的情况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否有关于财产安全的特殊约定。如果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具体的财产保管协议,那么 可以根据协议向物业公司索赔。如果与物业公司间没有关于财产保护的特殊约定,那么就要看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过失,进一步划分责任。从法理上说,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安全责任大小主要受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约定,业主要求赔偿应由法院经过调查和评估鉴定,判定物业公司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而不是业主自行不缴物业费来挽回损失。
  因邻里装修纠纷而拒缴物业费是否合理
  邻居违章搭建阳光房向物业反映后无果,隔壁装修噪音施工影响休息屡次告知物业也没用,楼上装修时将垃圾乱倒影响小区环境等等这些由装修带来的困境困扰着每一位小区业主,很多业主以此觉得物业管理不到位而拒缴物业费,那么是否合理呢?以违章搭建阳光房为例,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有义务制止业主搭建违法建筑,并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但物业公司并无行政执法权,物业公司自己无法对违建进行拆除。所以只要物业公司对违建业主提出过制止要求,并及时上报行政部门,就已经尽到义务,业主不得以此拒缴物业费。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除极少数业主恶意欠费外,绝大多数都&事出有因&,但是我们希望业主能够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拒缴物业费不但不利于维护自身的权利,而且还会侵犯了其他按时足额缴纳了物业费的业主的利益,甚至导致物业企业因经费不足进入&恶性循环&的地步。即便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双方也应本着真诚、友好协商的态度来解决问题。
编辑:廉昕朦、王瑶
  相关阅读:
  ? 14-12-30
  ? 14-12-29
  ? 14-12-26
  ? 14-12-26
  ? 14-12-25
  ? 14-12-24
新华报业网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国新网许可证: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主办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