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这种高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在哪开,直接是明抢

西甲风云25:西甲大佬们的逃税疑云
上回书说到,西甲会员制给门徒遍天下的皇马巴萨浇灌了一片金钱的沃土,让球队和球星们都能在这里生根发芽生钱发财。按理说,西甲巨星们生长在这种良好的大环境下,应该会认真踢球踏实赚钱然后回报社会。然而事实却是,他们在认真踢球踏实赚钱和回报社会之间往往还会顺带引起某些常见争议,那就是……涉嫌逃税。
从巴萨到皇马,从梅西到C罗,从马斯切拉诺到马塞洛,各位足坛大佬最近几年都或多或少和逃税、法庭、判决、“再不补交税款就送你去踢监狱大联盟”等词汇联系在一起。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他们赚这么多,为什么会逃税?税务制度这么完善,他们怎么有机会逃税?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西甲的逃税风波,了解球星们在账目上的那些小算盘和辛酸泪……
【贫穷,限制了你的纳税能力】
现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都是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这政策的大概意思就是规定若干个等级,然后把你的收入里每个部分按照对应等级来适用不同的税率。
拿中国来说,2011年9月开始实行的是新版7级超额累进税率。简单来说,如果你的月收入在3500以下,实在是不忍心让你交税了;如果你的月收入在3500元到5000元之间,超过3500元的这部分要收“温饱税”,税率是3%;如果你的月收入在5000元到8000元之间,仍然要收“温饱税”,然后再对超过5000元的这部分收“小康税”,税率为10%;如果你的月收入在8000元到12500元之间,那么国家要收“温饱税”、“小康税”的同时,再对你超过8000元的部分征收“中产税”,税率是20%。
以此类推,层层递进,不同的层级有不同的税率。一旦你的月收入超过83500元——恭喜你到达土豪级,超过83500元的部分要交的税率为……45%。
是的,你没有看错,赚的越多纳税越多是全世界的通行法则,欧洲五大联赛所在国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档税率基本都在40%到50%之间,而中国的“土豪税”也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保持同步。
那么,我们关心的西班牙人民要交多少税呢?
2017年,西班牙对于个人年收入超过6万欧元的部分征收最高档“土豪税”,税率恰好和中国一样,都是45%。不过,西班牙中央和地区政府会对各个自治区设定不同的税率,加泰罗尼亚地区一般比西班牙整体水平(包括马德里)略高几个百分点,而巴斯克地区差不多只有全国通用税率的一半。
当然,严格来说超额累进税率下计算应纳税额需要减去速算扣除数,但对于年收入远远超过6万欧元的这些顶级球星来说,基本上可以直接将他们的税前收入乘以45%,就可以计算出要向国家交多少公粮。
于是,梅西也像我们一样拿出计算器,工资+奖金+品牌代言……在按下一长串数字之后,他惊奇的发现:如果把自己的年收入全部向西班牙政府交税的话,那么他万欧元的收入至少需要交税3400万欧元;而他2017年涨工资之后收入暴涨到1.26亿欧元,这笔收入则要交纳接近6000万欧元的税款!
看到这个数字,梅西擦擦眼泪:“我一个阿根廷人,不远万里来到西班牙,把加泰罗尼亚人民的足球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然后西班牙政府要拿走我接近一半的收入去给西班牙修公路搞福利……哎哎哎,你们怎么不去抢?”
其实,西班牙政府这个还真的不是明抢。向居住在本国的外籍人士收税,基本上是这个星球上所有国家的共识。比如在中国,偶尔来华的外国人只需要在为境内所得纳税,但是你如果住在中国超过5年并且依然长期居住,那就必须为自己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你已经在其他国家为某些收入交过税那就可以减免,具体先去哪交、怎么减免则要看两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现在,明白C罗一个葡萄牙人,为什么要因为自己去日本拍的广告给西班牙政府交税了吧?
所以,大多数球星面对巨额税款时的心情都格外复杂。尤其是外籍球星,更会有一种“自己的钱都捐给别国做贡献”的不甘心。
甚至,西班牙的“土豪税”还不是最夸张的。法国政府在2014年出台过新的个税法案:“企业必须为年薪超过100万欧元的高级员工交纳75%的税收。”以当时效力于大巴黎的伊布为例,如果要满足他1400万欧元的税后年薪要求,算上必须交纳的税款和社保等其他费用,俱乐部一年花在伊布身上的钱实际要9288万欧元。对于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来说,这又是一个从元谋人就开始搬砖的数字。好在法国政府没过多久就取消了这项过于奢侈的奢侈税,不然大巴黎签下内马尔的总支出又要多出几个亿。
在这种情况下,球星们的智囊团就开始一起研究税务制度中的漏洞,争取帮客户钻个空子合理避个税什么的。考虑到工资、奖金这些都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不好做文章,所以球星们都把目光投向了自己收入中最容易动手脚,也是最模糊不清的部分——肖像权。
在这方面,有一个英格兰人绝对是个中高手。他就是拥有天然的肖像权优势、明明可以靠脸却偏偏要靠球技的……
贝克汉姆。
【避税之路,从小贝说起】
在英格兰踢球的时候,贝克汉姆在避税方面主要有两招。
第一招,避重就轻。
操作原理很简单:既然个人所得税太高,那我就把收入往企业所得税上靠。于是,小贝成立了一个公司专门用于经营自己的颜值,这样他代言品牌获得的广告费就可以直接在公司入账,当自己有需要时,再通过向公司“借款”的方式来获得资金。这么一折腾,小贝所需要交纳的税费不仅变成了远低于个税的企业所得税,而且公司的各项支出也可以在计算利润时进行扣除,绝对是一本万利。
第二招,浑水摸鱼。
操作原理更简单:多年以前,英国政府为了推动电影业的发展,曾经制订了一项通过投资拍摄电影来减免税款的计划。不少银行和金融机构借此机会,推出了一系列利用其条款漏洞协助客户避税的投资工具,受到了很多富豪的欢迎,小贝夫妇也欢欢喜喜的参与其中省下了不少税收。而那些投资的电影,反正电影院是看不到的……
其实,“合理避税”几乎是每一位顶级球星的必修课。在法律范围以内的,被认为是“合理避税”;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则成为了“逃税”。而“合理避税”和“逃税”之间的距离,大多数时候就是一层薄薄的窗户纸。至于这层窗户纸是否会被捅破……咳咳,主要取决于国家想不想跟你较真。
当国家不想跟小贝较真的时候,贝克汉姆就是“合理避税”的典范。后来国家觉得你们这些公众人物总这么玩是不是太不场面了,于是2014年英国税务海关总署针对电影融资逃税事件进行了严格的调查,涉及到了贝克汉姆等诸多名人。
最终,税务机关向小贝寄出了逃税通知函要求他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税款。对于小贝来说交钱还是小事,更得不偿失的事情在于——他那年本来已经入围了英国的封爵名单,这本是他盼望已久的人生目标之一。但因为“逃税丑闻”,女王的权杖再也没有可能落到他的头上。
虽说小贝这一出最终玩砸了,但这种税收筹划方式却被英超球星们争先效仿并且跟随着他一路漂洋过海来到伊比利亚,西甲众球星又把它进一步发扬光大。当然,主要运作的部分仍然是肖像权。
与工资合同在哪儿干活就肯定在哪儿交税不同,肖像权更像一道复杂的数学+地理题。
假设:梅西把肖像权以1000万卖给了阿根廷的公司,但肖像权实际是用于巴西和西班牙;然后梅西的这家公司又用肖像权收益和500万投资在美国开了个饭店;赚了300万之后,又追加投入200万在香港开了个分店……
请问:梅西赚的这些钱怎么交税?哪些算个人哪些算公司?分别在哪个国家交税?
于是,梅西的团队眼前一亮:怎么合理利用各国税率之间的高低落差呢?
【皮包公司,避税利器】
作为梅西钱袋子的首席管理者,梅西的父亲和哥哥在伯利兹和乌拉圭等美洲国家设立了多家公司。这些国家的特点都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很低,甚至在某些优惠条件下可以完全免除。然后,再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Step1.梅西把肖像权低价卖给自己在乌拉圭的公司;
Step2.由乌拉圭公司出面与全球各大企业商谈广告代言;
Step3.谈妥之后,高额的广告费直接支付给乌拉圭公司,享受低税或免税待遇。
经过了这个斜跨大西洋的折腾,梅西的团队完美绕开了西班牙那高昂的个人所得税,最终让广告费里的绝大多数都能流入自己家公司的腰包。
其实,这种操作在西班牙高收入人群里并不罕见。但问题是,西班牙政府也不是傻子,他们手中挥舞着西班牙税法,近几年对规避“土豪税”的问题进行了严打整治。
还记得前面提到的外国人也要交税原则吗?西班牙税法里是这么规定的:一个纳税年度中在西班牙居住183天以上的外国人就被视为居民纳税人,他们应该根据自己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和财产向西班牙政府纳税。
总之,你是我们这疙瘩的居民,就得在我们村纳税,不管你这钱是在哪儿赚的。再把这条法律往梅西身上一套……哟,梅西你一年在西班牙起码要住300天啊;哟,梅西你在2005年就取得了西班牙国籍啊。那,不要做无谓的抵抗了。
2013年6月,加泰罗尼亚地区检察官宣布起诉梅西涉嫌税务欺诈。剧情几经反转之后,巴塞罗那法庭于2016年7月宣布了最终的判决结果:梅西和他的父亲涉嫌在2007年到2009年间逃避税收410万欧元,被判入狱服刑21个月并交纳罚款370万欧元。但在西班牙法律中对于监禁小于24个月的经济类初犯人员,只要他们交清欠款和罚款,并且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不必真的入狱服刑。
交钱还是入狱?这不是个问题。所以,梅西全数补交了税款并交纳罚款,西班牙政府心满意足的拍拍口袋:继续踢球吧,西班牙人民依然爱你。
然而,这条“在我们村住就要在我们村交钱”并不是所有球星都害怕。比如C罗,同样的法律往他身上一套,西班牙政府发现……没辙。
这是因为,C罗的避税使用的规则是《贝克汉姆法案》。
是的,还是贝克汉姆。
【曼联双名宿,避税同一路】
说起来,这个坑其实是西班牙政府自己挖的。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西班牙一直是欧洲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但由于西班牙经济过度依赖房地产,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下泡沫很快破灭,对经济造成了暴击伤害。从2000年到2008年,西班牙的私人债务和公共债务以平均每年14.5%的速度递增,其中大部分都涉及到房地产投资。
西班牙政府觉得这么下去不行了,必须要发展我们自己的核心科技来提高竞争力。于是在2005年,西班牙通过了《第687号皇家法案》。这条法案对第一次来到西班牙居住的高收入外国人设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的是吸引优秀的科技人才来西班牙技术扶贫。
可以说,这法案就是一篇活广告。
——你想规避高额税务吗?来西班牙吧。只要你是个初次来西班牙的外国人,就可以在工作当年和之后5年里自主选择作为西班牙居民纳税还是作为非西班牙居民纳税。选了非居民,那么你只需要为自己在西班牙境内获得的收入和拥有的财产履行纳税义务。(谁会选居民?!)
——你想享受特权待遇吗?来西班牙吧。只要你是个初次来西班牙的高收入外国人,你就不需要像西班牙“土著豪”一样按照个税最高档税43%的税率(当时)交税,而是享受“外国豪”的特殊照顾,在上述期间内个税税率跳楼价折到24%。
西班牙政府本想着法案一出,外国的科教文卫高端人才会如雨后春笋般来到。然而万万没想到,还没等看见高精尖人才的影子,这税收福利却先被外国球星们享受上了……
比如,早在2003年就加盟皇马的贝克汉姆愉快地成为了《第687号皇家法案》的首批受益者之一。鉴于小贝的名号比什么687号更加响亮,于是这项法案有了一个更加著名的别称:《贝克汉姆法案》。
看到这里,梅西又叹了一口气,因为他从2000年起就在巴塞罗那打工,所以并不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而且,《贝克汉姆法案》引起了本国民众和本土球员的强烈不满,在“要平等”、“反特权”的舆论压力下,西班牙政府不得不先后两次对法案进行了修改。
从2010年开始,所有年收入不到60万欧元的外国球员可以继续享受24%的税率优惠,年收入超过60万的取消特权。从2015年开始,此项外国人才税收优惠条款不再适用于任何运动员,《贝克汉姆法案》从此退出了体育界,变回了《第687号皇家法案》。
不过,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贝克汉姆法案》2010年修改之前初次加盟西甲的外国球员,依然可以在最长6个自然年的有效期内适用于旧法案。也就是说,如果有球员恰好在2009年来到西甲踢球,那么他直到2014年都可以享受原法案带来的超级福利。
这个恰好的球员,叫做C罗。
【C罗的避税工作,从加盟前开始】
帮C罗进行税务筹划的,是C罗的经纪团队和著名的经纪人门德斯。有这种足球经济界的大咖坐镇,C罗的避税工作也比别人更加未雨绸缪。
早在2008年,也就是C罗从曼联转会皇马的前一年(前主席卡尔德隆已经基本谈妥了次年的加盟),C罗的团队就开始认真研究西班牙的各项优惠和漏洞,然后为自己的客户策划了一场来回大西洋两岸的避税之路。
首先,C罗的团队去英属维京群岛进行了考察学习。他们发现这个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的群岛风景秀丽、盛产甘蔗,更重要的是税收法律不透明而有着很多可以进行避税操作的空间,是个典型的“避税天堂”。然后,Tollin公司闪电成立,接过了C罗肖像权的所有权利。
这样一来,C罗转会皇马之后的各种品牌代言费、广告费、冠名费、“清扬就是这么自信”费都可以划归为非西班牙境内收入,从而直接在英属维京群岛享受低税率的滋润。
不过,后来C罗的团队发现英属维京群岛虽然有各种好,但最大的问题是……没发票。
是的,由于英属维京群岛在税收方面的灰色属性,导致他们发出的发票欧盟国家都不认可,严重影响招商引资。没办法,C罗的团队只能寻找避税的第二战场。这一次,他们把目光投向了爱尔兰。
这里依然风景优美气候宜人,而且还有全欧盟最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2.5%。再加上爱尔兰人可以向各大赞助商开出被广泛认可的正式发票,所以很多高收入人群甚至跨国企业都把这里作为纳税地,其中就包括被咬了一口的那个苹果公司。
于是,英属维京群岛的Tollin公司就把C罗的肖像权代理资格出售给了爱尔兰境内的MIM公司和Polaris公司,而这两家公司的老板正是C罗的经纪人门德斯。C罗代言品牌的广告费,也会先打到爱尔兰,再从爱尔兰穿越大西洋来到维京群岛,再从维京群岛穿越大西洋回到C罗自己的账户……经过两趟跨洋之旅,C罗的广告费损失的仅有爱尔兰公司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几家自己人公司的一点儿中介费。
关键是,这样的做法是完全符合西班牙税法和《贝克汉姆法案》的。于是,在C罗的团队策划下,C罗从2009年到2014年的7480万欧元广告代言收入,其中有80%走了爱尔兰和维京群岛的路子;另外20%左右属于西班牙境内的收入,也只需要按照《贝克汉姆法案》中的优惠税率交纳这部分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赚的盆满钵满有没有!梅西和一众西班牙国脚都很羡慕有没有!
然而随着2014年的到来,《贝克汉姆法案》即将失效,这种好日子很快也就到头了。所以,为了抓紧时间享受最后一次特权,C罗的团队决定玩儿个更骚的。既然法案马上失效了,那么我们干脆就把未来的税先在法案有效期内全交了。
于是,Tollin公司在2014年底将C罗未来6年的肖像权以7500万欧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同属维京群岛的Adifore和Arnel两家公司。而这两家公司的老板,正是瓦伦西亚主席、门德斯的合伙人林荣福。
按照C罗团队的小算盘,既然这7500万欧元是2014年产生的,那也理应在2014年纳税,并且享受《贝克汉姆法案》中的全套优惠。所以,C罗一次性向西班牙财政部申报了过去6年和未来6年肖像权共计1.5亿欧元的总收入,把税款一直交到了2020年……而这12年的税务总额是多少呢?560万欧元。
西班牙政府一口老血吐在C罗的申报单上,然后彻底暴走了。2016年底,西班牙税务部门和检察官向法院递交诉状,指控C罗偷税1470万欧元。
为啥指控呢?他们的主要着眼点是下面这两个:
首先,C罗的申报单里广告费收入只有20%来自于西班牙境内,税务部分认为该比例可能存在猫腻。虽然C罗代言的品牌遍布世界各地,但他的个人形象与皇马球员身份密不可分。
其次,尽管C罗2015年到2020年的肖像权收入发生的时间赶在了优惠期失效之前,但这笔一次性收入属于来自于未来的收益,不能适用于原来的《贝克汉姆法案》。
如果所有指控成立,那么C罗的可选项只有两个。
A.补交税款和罚款,两项相加约为2570万欧元。
B.拒不交税,然后面临最高可达15年的牢狱之灾。
于是,双方开始激烈的扯皮。据《阿斯报》报道,C罗之前曾提出用380万欧元进行和解,但税务部门不同意;据科贝电台的消息,C罗已经和西班牙的税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讨价还价,预计最多能接受1000万欧元的价码;据《太阳报》爆料,为了让C罗留在伯纳乌,弗洛伦蒂诺甚至准备为他补缴税款;据《世界体育报》透露,C罗的团队要求法庭按照梅西的案例进行审理,因为同样的条件加上《贝克汉姆法案》这个“队友”,他们有100%的胜算……(梅西内心os:我这也能躺枪?)
总之,直到2018年4月,C罗这桩逃税肥皂剧依然没有上演大结局。综合以往,我们不禁担心,这些是是非非会不会影响到C罗和梅西的公众形象?
答案是,不怎么影响。
因为在世界足坛,大牌球星的避税逃税其实是常态。西班牙媒体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名言:“100个球星里99个逃税,还有1个正在研究怎么逃税。”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年一起逃税的球星。
【那些逃税路上的大牌明星】
要说把逃税变成足坛大新闻的祖宗,首推马拉多纳。
早在1984-91年效力于那不勒斯期间,马拉多纳就一边当着全民偶像一边当着逃税大户。离开意大利之后,他曾经留下了高达1800多万美元的未缴税费。2005年,意大利法庭裁决除非马拉多纳补交所有债务,否则禁止进入意大利境内。老马直到2013年才赢下官司获得了重返意大利的权利,随后却再度被税务机关冻结了财产。
而巴西方面的逃税代表,首推罗纳尔迪尼奥。
他在2001年加盟巴黎圣日耳曼那会儿,除了给格雷米奥留下一笔转会费之外,还从巴黎主席那里额外得到了1000多万的“签字费”。后来,这笔没有交税的收入被税务机关查出,小罗和他的经纪人团队因此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后来加盟大巴黎的阿根廷球星帕斯托雷和迪马利亚,同样因为与梅西类似的“利用肖像权逃税”被法国税务机关指控,前者家里被强制搜查,后者登上了“长期调查名单”。
而在西班牙,这事就更多了。
2014年,时任皇马队长的卡西利亚斯被查出有偷税行为,最终补交了200万欧元税款。紧接着,包括哈维-阿隆索、拉莫斯在内的6名皇马球员都因为涉嫌逃税遭到了调查。如果你继续挖掘这份涉嫌逃税名单,还会发现马斯切拉诺、莫德里奇、法尔考、苏亚雷斯、马塞洛、内马尔、穆里尼奥甚至夏奇拉等一大堆闪着金光的名字。
甚至,连俱乐部都会帮着球员避税……毕竟,球员拿到的实际收入越多,俱乐部才有更多的买人、续约资本。
比如,最为富裕的英超俱乐部被普遍认为会在税收上替球员省钱。曾有媒体曝出阿森纳自己建了个离岸公司,以股东分红的方式帮助球员逃避在英国境内的纳税义务。还有消息指出,曼联曾经协助鲁尼像小贝那样成立经营自己肖像权的公司,用借款的方式省掉了超过60万英镑的税费。此外,鲁队长也曾经先后4次被税务海关总署调查,原因都是他投资了某些被认为有“逃税企图”的海外项目,有的查到最后发现结局居然是钱被骗走了。
至于什么阴阳合同(表面签个2万周薪,实际支付10万周薪)、借款套现、慈善捐款、名义移居低税率国家、经商转移收入什么的,都是包括NBA、NHL、F1在内的体育联盟在多年和税务机关的斗智斗勇中总结出来的先进经验……
当然,政府也不是吃干饭的。西班牙税务机关这几年的上镜率就不用多说了;德国曾经有很多球员都住在瑞士和奥地利这样的低税率邻国,后来被税务部门全都“追”了回来;意大利税务部门在2017年突击检查了多达41家足球俱乐部,来获取球队、球员、经纪人之间的合同;英国税务局在2018年初开启了史上最大规模的逃税调查,涉及到了129位在英超效力过的球员,媒体预计最终的罚单总额可能达到2亿英镑以上。
所以说,球员和税务部门之间斗争的这些戏码,以后不仅不会停止,还可能会愈演愈烈,越闹越花。
至于球员的上述行为,我们也没必要过多去苛责。因为这里面的避税策略,他们其实多半都搞不明白。毕竟,大多数球员从小就一心扑在足球事业上,数学都是体育老师捎带着给上的,脑袋里压根就没有能去研究税务操作的回路。所以,一般都是球员的运作团队去设计避税方法,然后在某一次晚餐上边吃边告诉球员。
经纪人:那啥,我们算了算你要交两千万的税,吓不吓人?现在有个方案是这样的,我们可以按照ABCD的步骤做,然后就可以少交一千五百万,你说好不好啊?
球员:好啊~~
所以,球员“合理避税”和税务局认定“逃税”之间说穿了就是一场猫鼠游戏。今天,明天,后天,依旧会继续上演。
至于最后要不要上法庭甚至被判刑,那就全看运气和愿不愿交钱了……
好了,本期的话题就和大家聊到这里。下期预告:除了咱们都熟悉的国家德比,西班牙还有哪些关于德比的恩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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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融360
  近期,娱乐圈关于明星阴阳合同及偷税漏税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女明星范**和男明星陈**被卷入其中。
  拍电影4天就可以拿到6千万的酬劳,并且还是阴阳合同,阳合同1000万,拿的是税后酬劳,阴合同5000万,有可能根本不缴税。拿那么多钱还不缴税,民愤不可谓不高。
  其实明星偷税、漏税的现象向来都非常严重,比如刘晓庆就曾经因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多达1500万元,被判入狱1年。除此之外,毛阿敏、韦唯、吴宗宪、萧蔷等也曾深陷偷税、漏税丑闻,就连足球界的国际巨星梅西去年也差点因为偷税漏税而坐大牢,最终用巨额罚款解决了问题。
  明星为什么会偷税漏税?很简单,还不是因为酬劳太高、缴的税太多了。
  明星的收入该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呢?
  明星参演影视剧、综艺节目、商业演出等取得的收入为劳务报酬,与普通职工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同。个人的劳动收入是按照个人所得税的七级累进税率计算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
  劳务报酬指的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得,比如某明星受邀参加某档综艺节目,但是该明星不属于该综艺节目背后公司的员工,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收入就是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适用税率为20%,但是对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收税,具体税率为: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2-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5万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0%。
  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需要缴纳个税的金额,比如普通职工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单次劳务报酬不足4000元,收入减去800元;单次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收入扣除20%之后的金额。
  举个例子:某明星参演电视剧获得酬劳为1000万元,扣除20%之后是800万元,这些钱要缴税。800万显然超过5万元了,对应税率为40%,另外根据速算扣除数,最后还要减掉7000元,最终计算得出的个税为:
  %-元,也就是将近320万元。
  明星最终拿到手的收入是680万元左右。
  神奇的霍尔果斯
  融360小编要提醒大家注意了,虽然说明星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是这样扣税的,但实际上在现实中,大部分明星并不是这样缴税的,主要是因为现在明星签订的劳务报酬合同很少是以个人名义签订,而是以经纪公司或是工作室的名义签订。
  最近几年我们经常看到某明星成立个人工作室,普通大众来看好像是明星厉害了要出去单干,但实际上成立工作室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那就是避税。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霍尔果斯这个地方,是新疆的一个城市,在国界边上,但就是这样一个不出名的城市,竟然扎堆了1400家京企,很多明星的经纪公司、个人工作室或传媒公司的注册地也都在霍尔果斯。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企业入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霍尔果斯是“避税天堂”。5年免税5年减税,助你提升净利润55%……
  虽然有这么多企业入驻,但实际上实体企业只有2%,剩下的98%都是注册企业,也就是说没有实质性经营业务,而是由当地的代理公司在打理。从注册公司类型来看,90%以上都是广告影视、股权投资、电子科技等轻资产企业。
  上述的明星如果所在经纪公司或个人工作室在霍尔果斯,劳务报酬税率可由40%大幅下降至5%-35%,1000万的收入能少缴几百万的个税,你说吸不吸引人!
  偷税、漏税和避税有天壤之别
  当然了,如果公司真的在霍尔果斯,这可以算是一种合理的避税方法,但是偷税、漏税和避税有天壤之别。
  所谓的阴阳合同或者大小合同显然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法律灰色地带的避税方法
  为了减少缴纳个税,明星们还有很多种方法。比方说,A明星在参演某电影之前,可以临时注册一个公司,作为投资方进入到电影制作项目中,方便日后走账。实际上有可能入的账根本不是投资入股所得,就是明星之前谈的报酬而已。
  所以,有很多名不见经传的小影视公司,什么作品都没有但是营业收入却非常高。
  另外,明星参演影视剧,制作方需要把酬劳打入明星旗下的工作室,如果酬劳很高,可以投资理财的名义打入明星名下的其它A公司、B公司、C公司,层层转账,直到将需要缴的税点降至最低,最后再通过现金、置业等方式转回明星相关账户中。这里面会有专业的机构代为代理,确保万无一失,不会被查出。
  收入高不是明星的错,但偷税、漏税就是大错特错
  这些年,社会上有很多批判明星收入过高的声音,比如某宫斗剧男女主角两个人的片酬就高达1.5亿元,而且现在很多一线明星议价权很高,谈的都是税后的收入。
  融360小编认为,收入高并不是明星的错,归根结底是普通把明星的身价推上去的,现在明星的粉丝效应非常强,流量小生更新换代非常快,偶像代言一款产品粉丝立刻哄抢一空,粉丝愿意花钱你有什么办法?
  不过明星偷税、漏税就是大错特错,你拿的收入本来就非常高了,却还想着偷税、漏税,显然就说不过去了。娱乐圈偷税漏税现象非常严重,是时候该下手整治了。融360小编认为,凡是有过偷税漏税行为的明星,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还要限制其今后在娱乐圈的发展。
责任编辑:李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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