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违约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卖方多少

二手房交易时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怎么办
你们合同里面应该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有选择继续合同履行,推迟一天怎么赔偿,还有一种就是合同终止,那就没收定金。
买卖二手房交易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买方恶意违约,那么卖方可以单独解除合同; 如果买房只是,比如说晚打款1天或是申请延长几天打款,卖方并不能单独解除合同; 关键看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确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还是以协商为主。3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况有哪些?卖方该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 房屋交易流程要办理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管是办理贷款,还是过户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查资料,而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违约,不卖房了,买方就...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你的权利。但如果房子已经出售,事实上继续履行已经难以实现,只能主张违约金。30
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办
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8
买二手房 卖方违约 买方付的中介费怎么办
具体只能看你们三方签署的协议了,买方违约这种情况一般卖房不承担责任,但假如协议里内容有写,那也没办法,所以合同之类的东东一定要看清楚后再签。切记!
请问一下,二手房交易买方违约,卖方如何得到赔偿?
1、有定金的,可以不退还定金。 2、有约定违约赔偿的办法的,按约定的违约赔偿办法索要赔偿。 3、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求买方赔偿卖方的实际损失。 4、以上要求:与买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1
合肥二手房交易已过户卖方违约怎么办?己过户,但银...
贷款是你申请办理的 ,没有审批通过也是你需要想办法解决的 ,不属于不可预见 ,如果你还有下一步解决方案 ,卖家以此做为反悔理由是错误的 ,你能及时给他付房款不卖也不行 ,已办理过户手续他就说了不算了 。1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怎么办,二手房卖方违约怎样赔偿
二手房买卖中会遇到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卖方反悔,不愿意完成交易,那买房应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由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小编以及社区法律咨询小编结合我国现...8
二手房卖方违约怎样赔偿买方?
具体情况要以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为准,通常为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 如重庆川页房产的买卖合同就这样约定”甲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乙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乙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乙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26
买二手房时,卖方因银行放款时间太长而违约,怎么办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银行放款的时间而没有放款,那么买方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方; 但银行放款时间属于不可抗拒因素,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不做约定; 所以,如果卖方违约可协商卖方继续履约,协商不成可起诉。1
二手房卖方有贷款怎么办 买方是否还能再贷款
业主清偿贷款赎回房证即可办理交易,交易时买受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1
关于二手房买卖,卖方反悔,买方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会遇到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卖方反悔,不愿意完成交易,那买房应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由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小编以及社区法律咨询小编结合我国现...4
买二手房交]首付给卖方后买方可以入住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防止贷款途中出现其他意外;如果双方约定明确,可以提前交付买方装修入住,如中途贷款出现意外,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办理完毕贷款,且买方不能全款支付卖方,买方可以自愿放弃全部装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为避免贷款出...1
二手房买方房款末付清,卖方可以换锁吗
一按合同行事 二协商解决 你换锁,他也可以换锁,最终高兴的是卖锁的,那又何必呢,坐下商量商量不行吗。
二手房买方违约我应该怎么办
按合同办。该赔偿违约金就按照合同赔偿,该退房就退房。 中介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起到应该提供的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如果银行贷款有难度,中介应该主动帮忙解决困难。收入证明这一项,其实中介可以代办的,需要买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尽...19
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帮卖方赎楼存在哪些风险
1. 如果卖家本身还有其他债务,并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那么在房产被赎回当即,可能会遭到法院查封冻结该房产。往往卖家会向买家或中介等第三方刻意隐瞒,造成多方损失。 2. 买方为卖方赎回楼之后,法律上产权在过户前仍属于卖家。如果此时卖方“...2
二手房交易时买方需要支付卖方前期缴纳的房屋维修...
维修基金是交给房管局物业科的,怎么着都轮不到卖方来收这笔钱。 不要上当的啊维修基金不需要再交纳的。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怎么办
起诉违约。 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2
如果购买二手房交易成功,买房不领取房产证卖方可以...
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前二手房交易对买方来说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管你交了多少钱。 二手房买卖交易手续的流程大致是:递件-问税-交税(完税)-过户-领证 在上述流程中,“过户”未完成前,该房产仍属于原业权人。所以通常对买方来说在此前的风险比较...3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前二手房交易对买方来说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管你交了多少钱。 二手房买卖交易手续的流程大致是:递件-问税-交税(完税)-过户-领证 在上述流程中,“过户”未完成前,该房产仍属于原业权人。所以通常对买方来说在此前的风险比较...3
有关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违约提出解除合同需向买方赔...
具体情况要以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为准,通常为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 如重庆川页房产的买卖合同就这样约定”甲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乙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乙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乙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11已解决问题
有关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违约提出解除合同需向买方赔偿违约金的具体责任问题
有关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违约提出解除合同需向买方赔偿违约金的具体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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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满意答案
您好:&商品房买卖是一个较长时间的行为,买卖当中常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影响行为,所以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都会存在过错导致房屋交易不成功。在本案来看,买方只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但不能二者都选择适用。&首先定金与违约金都是违约时对受害方的一种救济方式,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定金具有惩罚的性质,而违约金仅是对受害者的一种损失补偿。其次,在两种责任都有约定的情况下,法律是有规定的,《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以选择定金责任或者违约赔偿责任中的一种责任形式,而不能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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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买方不打算买了,违约赔偿?
我是买方,和中介卖方签了二手房三方合同,交了7000定金,3000中介费,隔一天,我不想买了,请问,我赔付违约金多少?能要回来多少?还承担其他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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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按照合同约定赔付的,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多少由对方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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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是定金不退,关键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你好,定金无法主张。
你好,具体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中介促成双方交易,是需要交中介费,所以中介费用不能要求返还。至于违约金,三方合同会有具体规定,你可以仔细看一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预约律师,请提前致电张涛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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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其他的责任你无需承担,只是钱要不回来了。
您好,如果是买房的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定金可以不予返还,违约责任需要结合具体合同内容分析,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你好,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您的描述,定金无法主张返还了。
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第1-10条,共1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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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如果卖方反悔不愿出售房屋,买方能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02:33:51
很多网友和小钱说,最近的房价有些看不懂,“好像一天一个价啊。”而房价的波动也直接导致了二手房的纠纷增多,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数量增速明显。小钱从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得知,苏州城区一季度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11%,甚至超过去年一年同类案件的总量。  据介绍,今年1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姑苏区法院共受理苏州城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共133件,其中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73件。而去年全年姑苏区法院共受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总计才50件。出卖方违约,成为二手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纠纷产生的阶段,多发生在网签之前。为什么二手房买卖会出现这么多的纠纷呢?姑苏区法院民五庭庭长沈录印说了,这其中有三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亟须规范。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当事人提交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五花八门,有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书、房地产居间买卖合同、房地产居间购买协议,也有房屋买卖合同。有些合同规范性不高,甚至缺少对于合同后续履行重要时间节点如网签时间、付款时间等的必要约定。第二,部分房产中介工作不到位。在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房产中介工作不到位导致网签时间一拖再拖,此时房价天翻地覆从而引发纠纷。第三,对于恶意违约的法律惩戒力度需要加强。在利益面前,部分房屋出卖方往往置合同于不顾,恶意不履行原先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这种行为不仅给买受方另行购买其他房屋带来压力和损失,也有违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因此,对于因房价上涨而恶意违约的出卖方应加大法律惩戒力度。二手房纠纷热点难点法律问答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发生卖方毁约,买方能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方不想买涉案房屋,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多少钱?二手房交易时卖方不肯迁出户口怎么办?姑苏区法院民五庭法官李尧针对今年一季度涌现出的二手房纠纷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给出权威法律解答。1.问: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如果卖方反悔,不愿意出售房屋,买方能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李尧解答:在买卖双方已签订明确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虽然卖方反悔,不同意继续出售,买方作为守约方,有权主张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是否可以判决履行,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主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已按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办理网签及资金托管手续等。如果买卖双方已办理存量房网签手续、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在此情况下,继续履行一般不存在障碍。买方只要按资金托管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购房款义务即可。如果买卖双方仅在中介处签订三方协议,且该协议对房屋坐落、房款等有明确约定,但双方并未办理网签手续,则在卖方不配合网签的情况下,买方可能无法通过银行办理贷款支付购房款,如果买方不能自筹资金解决购房款,则继续履行可能存在障碍。在此情况下,法院将对买方主张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行使释明权,告知买方可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2.问: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不同意继续履行,买方也不坚持继续购买涉案房屋,则买方如何主张赔偿责任?李尧解答:上述情况下,买方可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或定金双倍返还。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罚则不足以弥补买方实际损失的,买方可以按照实际损失主张赔偿责任。当然,实际损失一般是指如果能成功买受房屋的房价上涨增值部分。确定此部分增值部分,还需要结合出卖人告知买受人不同意继续履行的时间点的房价进行判断。也就是说,买受人在明知出卖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或履行确有障碍的情况下,也应当及时止损,可以考虑购买其他类似房屋。买受人所主张的房价上涨损失,不可被任意、无限放大。3.问: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要注意点啥?李尧解答:法院在承办案件中,确实也发现不少纠纷,是因为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够明确,给不想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钻到了空子。法官在此特别提醒两点:(1)网签时间要具体明确书面写死,避免因约定时间不明导致网签事宜久拖不决,需知夜长梦多。(2)对于出售房屋上还存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涤除银行抵押权的责任要落实到人。原则上涤除抵押权的责任在出卖人,部分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替出卖人提前归还贷款的,则买受人最好避免将提前还款的款项直接支付出卖人,还是双方一同到银行,由买受人将款项直接付至出卖人的还贷账户,确保涉案房屋银行抵押权已涤除,为继续履行合同扫清障碍。 4.问:二手房卖家不肯迁出户口,怎么办?李尧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问题并非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当事人无法在民事诉讼中主张要求对方迁移户口。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于交易房屋中是否存在户口、何时迁移约定明确,对于逾期迁移户口的违约责任也明确约定。特别是购买房屋用于孩子读书的,建议对交易房屋是否为学区房、在何年到何年该学区房内的学额是否可用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约定一个合适的违约金,以免将来出现争议后主张赔偿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卖房人不配合迁出户口,买房人并不能通过民事诉讼以强制卖房人将户口迁出。但如果双方约定了逾期迁出时,迁出义务方应向买房人支付违约金的,买房人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卖房人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客观上制约卖房人尽快将户口迁出。比如:双方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明确书面约定,几月几号前卖方必须把户口迁出,超过一天,须支付房款的百分之几作为违约金,并且违约金可以定的高一些、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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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卖方单方面违约,买方能否获得房屋增值部分的赔偿?
&随着上海房价的大涨,卖方违约的数量也在大涨,买方不得不面临卖方的违约。卖方自愿以双倍返还定金的方式来解除定金合同,然而双倍返还定金远远不能弥补买方所受到的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买方要自认倒霉,无法主张房屋增值损失。本人近期作为买方代理人代理的一个房屋买卖纠纷中,卖方违约,买方的房屋增值部分的赔偿主张获得了法院支持。这无疑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基本案情:
&&日,叶某与董某在上海御邸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居间介绍下,签订房,约定叶某购买董某所有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纬地路的诉争房屋,房价款435万元,双方约定签订居间协议后21天签订示范文本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屋买卖居间协议当日,叶某向董某支付10万元定金,后因原告叶某缴纳社保时间不够,双方于日签订补充协议,叶某向董某支付10万元(其中七万当场交付,三万出具欠条)补偿款,同时再向董某支付20万元定金,2015年11月,董某要求涨价到500万元,叶某坚决不同意涨价,董某提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董某提出,在补充协议上无另一产权人其女邵某的签名且其女邵某为未成年人,因此认为补充协议是无效的。后叶某起诉要求董某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退还补偿款7万元并返还3万元欠条、赔偿房屋价格上涨产生的损失70万元。后董某以52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另行出售,并申请了办理过户手续。
&& 裁判结果:
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判决:一、解除原告叶某与董某就宝山区纬地路XX弄XX号XX室房屋成立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二、被告董某向原告叶某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三、被告董某向原告叶某支付赔偿款70万元;四、原告叶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律师解读:
一、 就本案中,当事人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了具体约定,但未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有效?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实践中,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为办理过户手续之需要,大多约定双方再需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此,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有效应根据双方的合意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如双方明确以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
如双方并未作出上述约定,而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双方约定再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对买卖关系予以确认。当事人未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不影响原已成立的合同关系。
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就房屋的标的、总价、付款方式、过户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进行了充分约定,双方就系争房屋的买卖已达成合意,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原告一方原因导致签订示范文本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期限往后顺延,而网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为办理过户手续的前置条件,在内容上并不改变此前双方达成的所有买卖条款。
因被告作为其女儿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被告认为其女儿是房屋共有人,;未在补充协议上签字,主张补充协议无效的抗辩也于法无据,最终也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二、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 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 本案中,在双方约定的签约期限到来之际,被告提出就房屋转让价格重新协商,被告的涨价行为构成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对于被告涨价的要求,原告坚决不予同意。被告的行为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根据庭中被告自认其以远高于与原告约定的转让价将房屋以520万元另行出售并已办理了申请过户手续。被告的违约行为对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已远超过双倍定金的范围。
&&& 可见,在现今的大环境下,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是买方无法掌控的,但买方可以在签订居间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等交易环节更加谨慎,尽量形成书面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注意保留自己履约的凭证,日后,一旦卖方违约,买方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损失的。通过解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及近期相关的判例,不难发现,二手房买卖中,房价大涨,卖方的违约成本在大大提高,买方的维权力度也大大增强。这是一个好的趋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卖方恶意违约,维护二手房买卖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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