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到期房东收回店面,租户向房东索要装修费合法吗

店面到期装修费谁来出?律师给了一个说法店面到期装修费谁来出?律师给了一个说法畅爽大魅百家号来源 掌中九江—浔阳晚报近日,市民莫先生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他一年前将自己在步行街的一个门面租了出去,现在合同已经到期,然而租户不肯搬走。对此,租户冯女士也表示很委屈:“我去年装修就花了近两万元,不可能说走就走。”冯女士花了近两万元装修店面反映:合同到期,租户不肯搬走昨日中午,浔阳晚报记者跟随莫先生来到他在步行街的店面。“日,我把店面租给了冯女士经营服装,租期为一年,上周到期。”在店门口,莫先生拿出他与冯女士签订的租赁协议称,去年12月,他就多次找冯女士,商谈到期后续租的问题,双方就租金问题没能达成一致,于是莫先生给了一周的时间,要求冯女士在日前搬走。“但是今天我到店里来看,她还没有一点动静。”莫先生表示,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甚至差点动了手。随后,浔阳晚报记者进入店面找到租户冯女士。对于莫先生的说法,冯女士表示不同意:“一开始签合同的时候说一年一签,现在到期了房东怎么也不肯出租了。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莫先生就直接要我搬走,说不再租给我了。”冯女士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如果是房东要求涨租金,只要涨幅合理她也能接受,但对方却直接要求她搬走。“当初我租下这个门面后就进行了装修,花了近两万元,房东怎么能说不租就不租了呢?”冯女士气愤地说。律师:应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对此,浔城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莫先生与冯女士的租赁合同关系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开始就形成,此后双方应按该《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各自义务。“租户违反协议拒不腾退房屋属违约行为,若造成了损失,房东可以要求租户赔偿。”律师说道。“租户征得房东的同意,是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他们应该签订补充协议。”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规定,在此情况下,若能够达成补充协议,就按照补充协议执行;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表示,由于冯女士与房东没有就装修费用进行补充约定,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因此装修房屋的费用要由其自行承担。(记者 李超铭 文/摄)责任编辑:吴雪倩原文链接:http://www.jjcbw.com/News/news/id/98426.html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畅爽大魅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利用百家号平台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大平凉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合同到期,店面收不回 装修费用谁来承担引纠纷_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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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店面收不回 装修费用谁来承担引纠纷
发布时间: 10:51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讯&近日,市民周女士向浔阳晚报反映,两年前,她把购买的一间店面租了出去,现在合同已经到期,然而租户不但不肯搬走,还拖欠了一个季度的租金,这让她很郁闷。
1 房东:店面到期后承租户不肯搬走
昨日中午,浔阳晚报记者跟随周女士来到她位于九瑞大道旁的店面。&2014年12月,我把店面租给了赵先生经营服装精品店,租期是日至日,租金除第一年外,每个季度支付一次。&周女士说,至今她都没有收到去年最后一个季度的租金。
去年年底,周女士找到赵先生,商谈到期后续租的问题,双方就租金问题没能达成一致,于是周女士给了15天的时间,要求赵先生在日前搬走。&但是直到现在,他还占着店面。&周女士表示,她多次找到赵先生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搬走,但他并不理会,甚至还对她恶语相向。
前几天,周女士再次来到店里,双方差点因言语不和而大打出手,最后还报了警。
2 租户:房东口头承诺后反悔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进入店面找到租户赵先生。对于周女士的说法,赵先生表示不同意:&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周女士找到我商谈续租,但她要的租金涨幅超过50%。&赵先生表示,租金涨价能理解,但涨幅过大让他不能接受。
于是赵先生开始考虑换租其他人的店面继续经营,但要求周女士支付1万元装修费用。&因为去年下半年房东还口头承诺租金不会涨太多,我就把店面重新装修了一次,大约花了1.5万元,现在她反悔了,必须要赔偿我的损失。&赵先生说,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协商好,他就没有支付最后一个季度的租金。
赵先生说,他现在已经租好了一间店面,将会在一周内搬走,但在周女士赔偿装修费用之前,他不会支付租金。
3 律师:装修店面应签补充协议
对此,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表示,如果合同没有对到期后租金涨幅的范围进行约定,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赵先生征得房东的同意,是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他们应该签订补充协议。&陈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规定,在此情况下,若能够达成补充协议,就按照补充协议执行;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案中,由于赵先生与房东没有就装修费用进行补充约定,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因此,赵先生装修房屋的费用,要由其自行承担。
(记者 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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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房东不租了,我的装修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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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租赁合同的约定,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适用其规定。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或者按下面规定办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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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对出租的房子进行了装修,合同到期后房东收回需要付装修的钱吗?
&06-06 11:24&&悬赏 0&&发布者:hg0051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3)
合同签订2年,租户要求装修,房东口头同意。现合同到期,房东房屋因自住要收回,租户以装修花了钱为由要求房东付装修的钱。&一般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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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日 14时11分
装修费依照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难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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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东使用装修&,可要求房东支付装修残值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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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约定则租户请求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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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青海 西宁|解答问题:33104条
当时关于装修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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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一间写字楼准备开办公司,写字楼是房东租给租户,租户合同未到期经房东同意通过中介公司转租给我的,而我是第三方租户。合同是跟租户通过中介公司签订转让的,请问我拿到的合同有作用吗?符合相关条例吗?
你好,房东同意最好有个书面的证明,更稳妥的方式是直接与房东签署。其他相关疑问和具体操作流程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电话咨询是免费的。
你好,我买的房子租户没到期,租户和房东没签合同,租户不倒房子,我应该用什么办法。
你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准备以下材料:1,,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到法院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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