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是评估价的6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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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16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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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条件2016一、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一)职工及所在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二)具有稳定的和经济,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五)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计算为:(一)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单位应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开立的专户内,计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公积金缴交额。(三)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四)由于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三、购房取得房产证后申请贷款时间的计算为:(一)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未能及时转贷的职工,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的,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三)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四、“征信状况良好”的标准为:申请人的个人信用的审核标准是: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Credit Card)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受委托银行应当拒绝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受委托银行根据个人信用报告做出拒贷决定的,要将拒贷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书面说明,并及时将拒贷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拒贷说明上报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普通房)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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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6378办-理条件:1、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4、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5、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6、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7、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8、非第3次或3次以上的公积金贷款申请。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2、购房材料:(1)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2)《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3)购买90平米以下自住商品房的,预付2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fa票;购买90平米以上自住商品房的,预付3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fa票(4)购买非本市范围内自住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供外地所购房的契税fa票、《所有权证》。(5)因拆迁安置,自付房款差价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拆迁。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材料:身份证、证、户口簿,夫妻一方在本市、另一方在其他城市汇缴的,非本市汇缴方需提供外地汇缴,《》()。4、担保材料:(1)以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2)以非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如抵押房产非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有,还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3)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有价证券(如银行的各类存单、邮政储蓄存单、未载明不可用作抵押贷款的国家债券)、有价证券拥有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办-理时限:贷款申请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在7个日内将贷款办-理完结。办-理费用:采用住房担保的,抵押登记费:80元需评估的,评估费:300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16 [篇2]借款人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上(如果贷款人为自由执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在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购、建、自住住房行为真实;能办-理合法的抵押担保手续;信誉良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程序(1)凭购、建、装修住房手续和借款人夫妻、担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贷款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书(借款人夫妻双方、担保人要亲临现场签印,不得代签)。(2)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3)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查合格后,通知借款人到指定银行办-理借款发放手续。怎样计算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额度一、房产价值1.购买商品房:贷款额为≤合同价值的70%;2.购买:①面积>90O,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60%;②面积≤90O,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70%;3.装修贷款: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60%。4.购房贷款金额最高得不超过25万元,装修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二、工资收入1.一般以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报的工资为准;2.如果单位申报的工资有误,则职工可以提供收入的证明。三、年龄及期限1.男职工的贷款年龄至60岁;2.女职工的贷款年龄至55岁;3.对于要求贷款年限较长的职工可以放宽3年,但需要提供除配偶以外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偿还人。4.购房贷款期限最高得不超过25年,装修贷款期限最高不得超过15年。四、计算1.公式:①贷款金额=月收入总额×35%×贷款年数×12②公积金质押可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担保人公积金余额)×1.32.说明: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此三者(A.按公式计算的结果、B.25万元、C.规定房产价值的可贷款限额)中的最低者;其中,装修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此三者(A.按公式计算的结果、B.10万元、C.规定房产价值的可贷款限额)中的最低者;(质押贷款不受面积的限制,最高可贷10万元)②月收入总额,为夫妻双方的月收入总额(个人贷款的即为个人月收入)。借款人能否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借款余额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借款余额。受托贷款银行将不计收借款人提前还款部分的借款利息,对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退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1)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和状况的有效证件。如:借款申 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全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常住人员登记卡、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须提供证)、身份证。(2)有担保人的,要提供能证明担保人身份的有效证件。(3)能证明购、建、装修自住住房行为真实的材料。①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合规的购房合同和首付30%预付款fa票,期房贷款还须提供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书。②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交易契约及契税fa票。
③装修贷款的,须提供借款人的房屋产权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16 [篇3]贷款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 贷款条件: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2、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加贷款金额等于所购房产总价款;3、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即购房人)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所需材料: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复印件2份。6、首付款fa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2份。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2份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注:①上述1-7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结婚的、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最近30日内出具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162    〖预览〗宁夏公积金贷款条件一、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一)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五)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计算为:(一)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单位应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专户内,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公积金缴交额。(三)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四)由于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163    〖预览〗湛江公积金贷款条件一、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一)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五)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计算为:(一)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单位应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专户内,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公积金缴交额。(三)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四)由于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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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职工正常连续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年限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其项目开发单位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申请贷款时间与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一)首付款比例: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条件再次申请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购买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4.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首付款支付方式:
1、借款申请人自有资金支付;
2、可划转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
(三)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80%;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6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
2、根据贷款额度公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只有一人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余人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四)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按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五)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承诺书;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发票;
4、开发公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和《丹东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5、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且《不动产权证书》未过户至借款申请人名下
(一)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条件:
购买的二手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且房屋建成时间不超过20年。
(二)贷款额度:
1、买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顶层房屋、单独阁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50%。
2、根据贷款额度公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只有一人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余人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三)贷款年限:
其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最长期限按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
(四)需提供的材料:
1、卖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3、已婚借款申请人需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承诺书。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4、未过户至借款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
5、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二手住房买卖协议;
7、税收完税证明(过户后提供);
8、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且《不动产权证书》已过户至借款申请人名下
(一)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条件:
购买的二手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且房屋建成时间不超过20年。
(二)贷款额度:
1、买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顶层房屋、单独阁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50%。
2、根据贷款额度公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只有一人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余人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三)贷款年限:
其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最长期限按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
(四)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承诺书;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由公积金中心或房产部门认定的原《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4、已转移至借款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二手住房买卖协议;
7、税收完税证明;
8、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项目开发单位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申请贷款时间与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二)首付款比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三)贷款额度:
1、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80%;
2、根据贷款额度公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两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只有一人半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其余人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四)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按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五)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承诺书。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协议》、付款凭证;
4、开发公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和《丹东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5、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一)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住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2、商住贷款还款正常,逾期还款记录未超过三次;
3、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商住贷款尚未结清;
4、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贷款额度:
1、商转公贷款额度不高于原商住贷款余额(取千元整数),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2、具体额度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办法确定。
(三)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商转公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住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长期限。
(四)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承诺书;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原商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商住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4、办理原商住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应提供住房买卖合同)、与原商住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5、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办理流程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抵押登记&发放贷款
九、温馨提示
涉及业务表格请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公积金网站下载。
十、公积金住房借款月还款额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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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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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由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所需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出租车从业者不提供该项资料,但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注:①上述1-7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验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结婚的、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最近30日内出具的婚姻记录证明;②购买郑东新区住房的,提供《郑东新区房地产个贷抵押档案袋》、《郑东新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③配偶不是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户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证明和缴存明细记录;未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收入证明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符的,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有效的收入认定辅助资料,不能提供辅助认定资料的,最高按缴存基数的1.2倍或郑州市最低收入标准认定收入。④购买二手房不提供5-9项材料,但需提供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资金监管凭证。⑤转按揭不提供5-9项材料,但需提供房产证、原贷款合同、原抵押合同、原购房合同、原贷款近24期的银行还款记录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证明等材料;以商贷购买二手房或市区以外住房的,暂不能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规格纸张。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二手房、转按揭)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且房产评估总价的60%,以及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30万元。
5、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规定综合借款人年龄、家庭收入等情况认定。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同购房人)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
(二)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15年以上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房龄≤30年;
3、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有高级职称的可在最长贷款期限内延长5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程序
1、排号办理贷款手续(期房)或认定贷款资格(二手房、转按揭);
2、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3、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5、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领取《委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注:贷款办理需要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如果有)同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出具公证委托书。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提前还款
正常还款满一年后,无未还逾期时,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剩余贷款本金。每月6-10日的工作日办理该业务(节假日顺延)。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偿还本金额须大于1万元,同时申请缩期的,提前偿还本金额须达到贷款余额的40%以上。贷款当月正常还款日不办理该业务。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备注
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在中心同一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并办理贷款的,申请贷款时或正常还款1期后可办理公积金自动冲还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查阅对应业务须知)。
3.申请地点:在郑州市区内购房的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内各办事大厅办理;在上街区及县(市)购房的到对应分中心和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4.受理时间:每月1-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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