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有2个女儿,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有一个反对有效吗?

女方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不想变成女儿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_百度知道
女方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不想变成女儿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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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前财产公正就可以。  到公证处做财产公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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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十八条,第三小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之规定有此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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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新政策,父母过户给子女的费用应该怎样计算?
提问者:项丝萝|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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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的写下遗嘱指定孩子继承,或是打官司过户这几个法子,具体费用和你们选择的方式有关。
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千分之六评估费,2%的公证费,契税是全额契税3%--4%(各地不一样)手续费几百元,其他税费全免。你家孩子无偿得到赠与,以后再次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的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只要父母这房子满五唯一,买卖过户,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将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90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所有税费计算按照评估价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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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的房子产权证超过5年,直接办理买卖手续过户给女儿,产生费用最少。(如果不满5年,考虑到税负,赠与形式费用相对减少,但是女儿将来考虑处置房产就得不偿失了)。所以通过买卖过户的方式最好。
2、过户时女儿已经属于第二套房产。直系亲属甚至有关联的兄弟姐妹之间过户,一般银行都有限制的,是封杀的,除非你的个人条件很好还需找银行的朋友帮忙才可能办到,至于是否算二套,要看你们当地银行对国家这个政策执行的松紧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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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女之间过户房子,可以选择赠与和买卖,以及理论上的写下遗嘱指定孩子继承,或是打官司过户这几个法子,具体费用和你们选择的方式有关。
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千分之六评估费,2%的公证费,契税是全额契税3%--4%(各地不一样)手续费几百元,其他税费全免。你家孩子无偿得到赠与,以后再次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的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只要父母这房子满五唯一,买卖过户,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将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90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所有税费计算按照评估价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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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我一邻居把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女儿,女儿今年40,已婚,两孩子。过户时去办了公证要求女婿放弃该房产所有的份额。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将来有一天他们离婚,女婿跟这个房子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另外一邻居听说了也打算这么做,但是问题来了,这家是儿子。儿子30多,已婚,一娃。媳妇不愿意公证,到处说公婆算计她,她心寒,孩子都生了,还要防賊一样防着她,这是算计她。
楼主发言:105次 发图:0张 | 更多
  我觉得一方父母赠予的 去公证放弃没毛病 我是女的
  我觉得正常吧,谁爸妈给谁的孩子呗,不离婚不就是2个人共同的了吗,那就好好过啊
  这就要看双标党的口才了
  这是要挑事呀
  这两套房子市场价都在250万左右,过户原因是老人年纪大了,想以后少点麻烦,提前把房子过户了。第一家女婿安安静静去公证了,房产证上为女儿女婿两人名字,女儿百分之75,女婿百分之25。一旦离婚女婿百分之25就跟他没关系了。女婿父母对于此安排没有任何意见。  第二家媳妇死都不肯去公证,认为公婆实在太不像话了。算计到这个份上,太伤人心。媳妇觉得要么不过户,要过户不准公证,这套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想问问大家怎么看,因为我也面临这样的问题。
  没毛病
  不用女婿公证,老人公证赠予单人就好了
  不需要呀,应该可以指定给子女不给其配偶,根本不需要子女配偶同意。
  好像不需要公证的。
  遗产可以指定人,但之所以过户,还是想规避遗产税吧?不清楚楼主家房子以后要缴纳多少遗产税,若楼主顾虑配偶对此有意见,不妨考虑缴纳遗产税。
  如果是公公婆婆全款买的房,我没还贷款,只公证给老公,没意见,无所谓,同样,我父母给我的,全款买房,公证给我,不写老公的。只要是夫妻共同买房,写两个人,共同还贷款的写两人,其他的我从来不惦记……
  很明智的选择……
  先说一下,没有用赠予过户,是买卖过户。赠予过户以后税太高啦,买卖过户按照法律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必须要一方公证放弃才行。
  那下次老人生病了,让自己儿女照顾吧,女婿儿媳妇都当甩手掌柜吧,算的这么清楚干什么呢!
  别说了,我都想让我老公也去办理公证放弃房产
  没毛病
  这种做法挺伤人心的,但仔细想想也是合理的。只是男人一般比较粗枝大叶所以比较容易接受,女的一般感情比较细腻所以会更难接受。
  我是媳妇,如果买房,装修我都没出过钱的话,完全没问题。  如果我婚后有出过钱就不行了。
  这个有点尴尬,以后养老要女婿出钱出力照顾,怎么开得了口。现在处理财产太早了,非常不明智,简直就是一步臭棋。
  现在新结婚没多久,想的是那房子我又没出钱又没出力没我份正常,真结婚十几二十年了没准也会感觉老子给你家生儿育女的你们一家人就这么防着我,不稀罕你那房子也咽不下这口气,没遇上这事没法说啊
  我觉得挺正常的,毕竟这是人家父母赚来的,没毛病!我女的
  对了,看到有人留言。为啥第一家的女婿爸妈不也这么搞一趟处理他们的房产呢。很简单,女婿不是独生子女。。。。他有哥哥,他的爸妈怕活着处理这些财产,会导致没有房子的那个不再来看望他们。所以他们的决定是生前不处理,死后你们自己协商。
  光想着自己崩了,万一女儿有什么意外在老人之前走了怎么办?
  这个遗产税毕竟是身后事,养老也很重要。我岳父母跟我们同住养老,他们绝口不谈财产的处置,都已经快80了。我觉得他们的做法也是很聪明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觉得这个太正常不过了。我毕业后家里的置业就只写我的名字了,包括婚后。都是做公证的。我爸说避免遗产税。  其实有了女儿之后,我还考虑找个监护人,做个遗嘱,就是我的财产全部留给女儿。我老公也是一样的想法,万一谁有个意外。谁知道后爹后妈是个什么东西。不如早早在法律上明确财产。
  写孙子孙女名字不就万事大吉了,说实话,结婚三五年,你防我,我能理解,结婚二十年了,你再防我,我真理解不了,你可以不过户,或者可以赠予你儿子,你叫我去公证?我很忙,没空
  我自己家的情况差不多,最快明年也会这么处理,不是为了避税,是为了孩子上学。要我老公办公证我于心不忍,我老公的脾气那种,你打了我还要给我糖吃,还不如打死我。既然公证放弃就绝对不可能要份额在房产证上。所以我好难,该怎么做比较好。我老公家是宅基地,他们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很正常吧,我公婆要这么做我完全可以理解。  人家老两口一辈子的财产。  不贪图别人的,也保护好自己的。  这不是很正常么。
  我还主动提的放弃呢
  其实继承人用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继承遗产,只用花很少的钱。用不着这么麻烦
  第二家的媳妇得多读读书开阔一下自己的思想。人家老头老太太的爱咋整就咋整啊。她激动啥呢?法律就这么规定的,觉得不满意可以不结婚啊。与其惦记着别人的东西不如自己努力啊。她是和她老公结婚又不是跟公婆结婚。至于老人养老问题,她可以按法律来啊。养公婆又不是她的义务。
  女婿去做了公证心里也未必顺气,不过男人和女人不同,不会满世界哭诉罢了。这样处理财产看起来能避税,其实隐患挺多的。影响和女婿儿媳的感情,也容易影响夫妻感情。
  。。。
  感觉现在过个日子很糟心,算计太多,不管男方女方都一样,难道结婚不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有更大的责任,有相互护持的决心?父母可以理解,毕竟不管是女婿儿媳都是外人,但是作为妻子丈夫,要明理
  完全同意,真是太爱孩子了。通常人老了手里有钱才有安全感。这样处置,女婿心里有什么小宇宙就很难说了。反正如果我岳父母这样做,我老婆肯定激烈反对,她宁愿一分钱不要了,或者以后自己交一笔税费。我觉得老人就好好养老,别瞎折腾这些杂事。
  既然这样,那个媳妇还有照顾老人的责任不?
  这两家都是不娶不嫁的,所以生的孩子都是一家一姓,什么房子写孙辈写哪个都有矛盾的。这里也没有所谓啥媳妇不赡养婆家啦,女婿不赡养丈母娘家啦这种问题。是不是问题更复杂,还好我不是这种情况。。。。。。
  这不是很正常的嘛,自己爸妈的遗产关配偶啥事啊
  我感觉这是个无解的难题了,还好我不是不娶不嫁,或者我自己家处理问题的时候,可以直接写我儿子的名字。但是我儿子还很小,未成年子女房产处理很麻烦啊。我父母是绝对不可能答应当成夫妻共有财产来过户的,要我老公公证太于心不忍了。难难难!  国家的法律真是挑战家庭矛盾的好利器啊
  正常,我爸妈立了遗嘱,他们如果不在了,财产只归我个人继承,跟我老公没关系。因为我有一个不靠谱的公公,整天作发财梦,欠了一屁股的债要我们还。我妈怕他们的血汗钱贴了我公公。
  我觉得正常~人家父母的跟配偶没有半毛钱关系啊~父母想给个乞丐你都不能说~毕竟是老两口积攒的~如果夫妻双方都付出了努力得到的房子可以写两人名字~不知道多少人玻璃心了
  我记得七八年前,我爸妈买房想加我名字但是要我老公去签放弃协议,我直接拒绝了,让他们自己写名字别带着我。因为我觉得如果我公婆买房写我老公名字要让我去签放弃协议我会很气,搞的好像我图他们家什么似的,其实我根本不想要,但是就是不舒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真的吗
  可以理解,但是对这个具体作法不敢苟同  第一家明明不给女婿一点份额,表面上还非得写女婿占25%,说出去是老人给了女婿1/4套房,实际人家半毛钱便宜都没占,有本事直接买卖给女儿公证与女婿无关不就完了吗  第二家为了还没实行的遗产税可谓处处计算,老人还没过世呢先把家庭关系搞僵了,还不如直接公证遗嘱遗赠给儿子,换得现在家里安宁,再说了,真过世了这遗产给不给儿媳不还是儿子一句话?算来算去有什么差别,倒让儿子提前夹在中间为难
  就现在离婚的主要原因来看,男方出轨的还是居多,所以个人认为,女婿主动放弃是对的,这份财产可以作为老婆日后的保障。媳妇不一样,女性一旦遇到离婚这种事情,一般由于经济上的弱势(生活中要承担大部分照顾孩子和家务的责任,收入一般都会比男方低)往往都很被动,母亲对孩子的监护权看得更重,而且女性二婚也比男人困难一些,三四十岁的男人还能找个小姑娘,有钱的五六十都能找得到,三四十岁而且带着孩子的女人真的不一样(不是歧视女性呀,求别喷我)
  我觉得可以接受,给我老公的和给我没两样。为了老人放心,有什么不行呢?本来就是他们的东西,为什么不能他们做主?
  没有任何问题,本来就和我没关系。  这和结婚多久也没关系。结婚再久那也是他父母,不是我的,反之亦然。
  楼主是来钓鱼的吗?想省遗产税也不用过户啊,把子女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就可以了
  两者不能比较,女婿好歹还占了25%,不要白不要,媳妇半毛没有。但是公证合理的。
  没毛病
  父母为孩子着想很正常,就像上面层主说的,不离婚好好过日子不也是共同财产咩?
  哈哈,楼主一下就把两个例子同时放出来了,要先讲第二个例子,底下能是一片骂声,可是估计都看到女的家也这么做,没办法,只得找个台阶下,承认这个做法是对的哈哈
  觉得没毛病,别人家财关你什么事,等二老百年之后你俩愿意怎么分又是一回事了
  等我儿子成人了我就把房产过户给他,自己名下留一套,以后他结婚了房子算是他婚前财产,我们留下的那套等我们死后做他们共同财产。  这样处理没毛病吧?法盲求教
  我觉得很正常啊!当然也有可能是事情没到自己头吧
  我还经常开我老公玩笑说,你家房子跟我没关系。  我家老公是这样的。  我们小两口婚后几处房产都是写我的名字(我知道也一个人名字也算是夫妻共有,但是这是老公爱我的一份心意啊),老公父母家的房子日后直接过户我家二宝,我父母家的直接过户我家大宝。
  人之常情,没什么问题啊
  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很简单,房子即使配偶房无权分配,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一样是用于自己的小家庭,人应该出租租金不是也会用在家庭上么
  单独赠予一方,需要公证吗?  老人们很奇怪,还活着就把财产都分了,而且还是以给儿女家庭制造矛盾的方式,呵呵。。。财产留在手里,遗嘱公证一下不就行了吗?
  有没有懂法的来说一声,如果父母过世留下的遗产房子,自己的孩子继承以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我是媳妇我就提议和老公离婚,这样他们处理房子就和我无关了,照顾老人也和我无关了,双赢,搞定。
  就算我爸妈不去公证我都会拉着老公去公证,当然我也不惦记公婆的,各是各的
  如果双方老人财产情况相同,那怎么处理都可以了,肯定大家都没意见。要么女家的归女方,男方去放弃同时婆家的归男方,女家去放弃。要么就是大家都不用公证,全部是夫妻共有财产。  矛盾根源是两边财产情况不一样,第一家女婿家有哥哥的,第二家媳妇家是有妹妹的,并且妹妹是招女婿的。都是独生子女撞上了非独。出发点是独生子女的父母想保护自家财产,不希望自己的财产变成孩子夫妻共有财产。  我家情况稍微好点,我老公家虽然非独,但是宅基地分家出宅了。我公婆现在住的地将来是我老公弟弟的。这样分配没毛病吧,两块地一家一块,只要有户口在,权利都有。
  没毛病,我是女的,夫妻自己挣得当然是共有,人家父母赠予的,如愿意让你们夫妻共有那是人家真把你当一家人了,好好回报人家父母,懂得感恩,只愿意给人家儿子的也没问题,让我公证放弃我愿意,但以后有任何事情拜托去找他儿子,我一个外人没那义务。人都是相互的,没行春风,就别盼春雨
  我家房子过户给我的时候,老公就是签了放弃的公证书。不过房子不值钱,几十万。如果老公父母有房子过户给他,要我签,我也没意见。又不会离婚,写谁的名字都是肉烂在自己锅里。至于父母那辈人有防范心很正常,媳妇不会当公婆是亲爹吗,女婿也不会当岳父母是亲生父母。
  设身处地的想了下 真的没毛病 很合理
  今年5月时候 我去公证处问过,父母过户给子女如果已婚必须都到场才可以,对方放弃才可以过户,不放弃就是子女夫妻共有。我女的,我老公主动说放弃,如果是我我也放弃,不过最后没过户给我。
  我觉着无奈是媳妇还是女婿,这样明晃晃的讲心里肯定不舒服啊,其实过户的时候父母自己公证一个什么只赠予子女一人的不就行了,应该可以的吧
  其实客观的说父母把财产给自已的孩子无论儿女都是正常的!我是媳妇觉得父母财产给儿子正常!当然我以后也想把我的只给我女儿。所以只要两人能好好过这就不是问题了!
  同意公正!不分开就共同使用,分开就不惦记别人家的东西!
  没毛病,我爸妈的东西肯定留给我,他爸妈的东西肯定留给他,我们的东西肯定给自己孩子。
  我趴在地上想了想,如果一家特有钱,另一家怎么折腾也是笑看他们鼓捣仨瓜俩枣的财产,不放在心上吧。如果双方条件差不多都挺好,大概想的是那我也这么处理,谁怕谁。如果一方条件差点,或双方差不多都不是太有钱,钱都就那么多房都就一个,那大概会觉得对方防着自己……  所以,努力多赚钱,然后找个也赚钱多的,大约就没事了。
  没毛病。
  我是女的,我会有女婿的做法,有媳妇的心情,其实都能理解双方的做法,但人嘛~~~不可能是完美的,情感波动也会有嘛。而且之后可能也不会照顾公婆,谁的父母谁照顾吧,最多在老公忙的时候协助他,但心里面跟公婆实在亲近不来。
  这很正常啊,一套房子对于普通家庭的老人来说就是一生的积蓄了,谁都不愿意因为孩子离婚,财产就白送给别人一半吧,作为配偶一方,完全可以理解也该配合啊,毕竟这是一份你什么都没付出的财产、公证下也不损失什么啊
  在这种事情上嚎叫着男女平等谁都别占人便宜的,能不能真正了解一下国情。女性在事业,婚恋,健康等各方面,对于家庭的牺牲都远远大于男性。你不能一方面要求她因为不能改变的生理原因自动牺牲,又在另一方面要求平等,这凭什么呢?
  说白了还是门不当户不对,如果两家条件差不多就没这种纠结了
  法理上没问题,但是事实操作起来真的是各种尴尬  我父母家有2套房子,其中一套在建的房子准备把我和儿子的名字写上去,而我老公婚前有一幢房子,以后怎么处理都不好啊
  这有什么渣的啊,也应该呀,不离婚谁的不都一样么,离婚的话人家爸妈给的,凭什么分给对方
  你说你老公 看来你也是当儿媳妇的 你婆婆如果换成这种做法你心寒吗?将心比心吧!我觉得这些事最好还是不要搞 都是儿子儿媳的事 让俩人自己去解决自己的事情吧!本来啥事没有 闹这一出 让不让你儿子儿媳过了?
  经营一段婚姻其实挺难的,要两个人齐心合力、费尽心思才能抵抗育儿、小三、工作那么多那么多的问题,而最应该给小家保驾护航的双方父母又来个金钱诱惑,是真的挺不明智的。这事摊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不可能舒服的,根本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没有得到尊重,因为付出的真心没有回报。  永远不要考验人性,人性最经不起考验。
  经营一段婚姻其实挺难的,要两个人齐心合力、费尽心思才能抵抗育儿、小三、工作那么多那么多的问题,而最应该给小家保驾护航的双方父母又来个金钱诱惑,是真的挺不明智的。这事摊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不可能舒服的,根本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没有得到尊重,因为付出的真心没有回报。  永远不要考验人性,人性最经不起考验。
  我现在更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是独女,我公婆家条件不是特别好,两个儿子实在无力承担娶字。所以我老公是入赘的。老公户口没迁,在他的宅基地里。宅基地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  我和儿子的户口在市里,嗯因为确实看不上那点宅基地。。。所以就算将来怎么怎么,老公的宅基地跟我和儿子是没有关系的,我户口不在那里,没有权利的。我想要那个权利就要迁户口,我是看不上的。  我爸妈是抠门鬼,房子是心血,不可能跟我老公沾关系的。至于养老,他爸公开表示不需要。  我老公暂时不知道这件事,好麻烦,到底怎么做比较好。
  挺合理的
  先让小夫妻离婚,再把房子卖给儿子或女儿,然后让他们复婚,不就成了?
  公婆买了房,老两口的名字。其实是换房,之前一套婚前买的,有老公名字。  换了之后连老公名字都没了,换有些人是不是会气死?哈哈哈。
  这个正常、我的孩子和你离婚了、我的房子归我孩子不归你这想法绝对正常的、死活不去做公证才心里有鬼呢、什么叫孩子是帮你家生的、说的难听点公婆帮忙带大了孩子、等孩子独立了赚钱了享福的是父母、爷爷奶奶不知道还在不在了,应该是帮自己生的孩子,公婆还帮忙带大了呢
  这种事,最好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当然有些人会觉得,那样便宜就给政府占去了么。但是这样做对感情的伤害就是最小的。  为了省20%的赠予方面的税,就搞买卖,然后还要公证。这跟假离婚为了首套房优惠有什么本质区别啊,不就是为了避税么。但是这样转法律的空子,对婚姻和感情的保护就不利了。所以就看咯,你乐意冒着这个风险,省这样一笔钱,你就试试。我不乐意,我就不这样做。  女婿这是不吭声,未必就赞成岳父母的做法。这对老夫妻,看似保护女儿,其实最没事找事。生俩外孙,要自己家一个姓,先搞一个矛盾。然后想把遗产给女儿,又想避税,搞来搞去还要女婿公证放弃。是生怕女婿觉得岳父母信任他,把他当半个儿子看吧。这样给女儿婚姻制造事端,真是保护女儿么?真的智慧的父母,会让女婿媳妇感激他们,觉得自己被接纳被信任。这种自以为聪明的父母,往往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对他们的女儿来说,更重要的是25%的房产,还是一个没有隔阂的丈夫呢。  媳妇并没有贪心啊,她不是说了,要么就不要过户好了。公婆想把房子给乞丐也可以,那样也不需要她去公证。既然让她去公证,这代表了本来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她声明放弃掉了。让别人放弃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必须乐意,不乐意就骂人家贪心,这是什么道理?夫妻的财产本来就是捆绑在一起的。想单独给儿子,那么可以走赠予,法律并没有堵死这种可能性。想省钱跳过,那么就没办法了。  其实好多矛盾,好多小矛盾激化,起因都是为了想省钱,想钻个法律漏洞。可能我觉得感情更重要吧,我乐意用钱换取家庭和谐。而不乐意反之。
  不是父母过户给子女的就默认算一方的吗,公正搞得太难看了,留好证据,离婚时也分不走
  老人没去世之前都不该把财产给孩子。立个遗嘱才是正经,普通人也不会产生多少遗产税的。
  这个形式太难堪了,换种方式好点
  媳妇去公证有必要吗?老头老太太加儿子公证就够了,赠与合同不需要第三方同意
  如果这房是爸妈或对方爸妈自己以前买的,老人自己的房产,这样做没什么不可以的。至于以后照顾什么的,谁的爸妈谁照顾负主要的照顾责任,另外一个最多也就协助一下,不可能儿子不照顾完全要求儿媳来照顾,顶多帮帮忙,女儿女婿也一样。
  @没有话说aaa
22:19:16  这个遗产税毕竟是身后事,养老也很重要。我岳父母跟我们同住养老,他们绝口不谈财产的处置,都已经快80了。我觉得他们的做法也是很聪明的。  -----------------------------  写手吧,现在哪有遗产税
  前阵子,因为读书的问题,我爸爸就把房子过户给我了  因为赠予的话交税多,所以我们选择的是买卖,算我爸爸卖给我的  后来才知道,我爸爸的几个朋友就说他傻,把房子给我了,就我一个人的名字,万一我不给他养老了,或则是我老公跟我离婚了,这房子算婚后财产的,岂非便宜了我老公……  我爸当笑话跟我们说的,我们都笑死  现在想想,感觉我们似乎都挺信任彼此的
  我觉得没毛病 但是自己另一半可能会觉得别扭  现在房子都值钱   我们公司开公正的多得是 都是因为房子(我是北京的 随便一套房都千八百万)
  我们这里的学区房如果有父母一人的名字就可以上,不知道楼主那里什么情况。  我建议你可以在房子保留你父母名字同时,加上你的名字,这样既不伤感情也可以让孩子上学。这种房子不需要公正也是只属于你和父母的
  我们这边一般是直接过户给孙辈……
  20%税还是不少的,有些人说得轻巧,真得碰到还不是舍不得。  以现在一线城市随便就几百万的房价,20%就是几十、上百万的税,  房子摆在那里是死的,过户换个名字,就要拿这么多现金出来,大家真得愿意出?或者出得起?  心里不舒服,不愿意的,说到底还是有点贪心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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