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江阴阳光假日花园园车位还是只卖不租吗

车位只卖不租,惠州这个小区的业主终于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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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开车找车位已是一件烦心事
没想到,回到家下到车库一看更闹心
停车位大量空着
可开发商却只售不租
于是乎,惠州这个小区的业主终于怒了……
(网络配图)
小区入住率这么低,停车位大量空着却只售不租!
5月19日起,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的矛盾在雅居乐白鹭湖小区爆发。
停车位大量空着,开发商只售不租
5月19日起,雅居乐白鹭湖小区业主们“炸开了锅”。当天,雅居乐白鹭湖客户服务中心贴出一则《关于停止办理停车位租用的通知》,其称“为了业户无需到处找车位、抢车位,更避免因抢车位、乱停放导致邻里不和睦现象”,地下停车位停止办理月租,已办理租赁未到期的,租用到期后不再继续办理租用,并且该规定于当日起执行。
业主在今日惠州网上贴出物业公司的通知反映问题。
通知一经贴出,业主们就“炸了”。“现在小区里的入住率非常低,车位大量过剩,我那边每天只有几十辆车停放,可以说整个地下停车库就跟飞机场一样。”业主陈女士称,该小区许多业主是外地投资客,或者买来度假,一个月或者一年才来几次,所以入住率并不高。且因为小区位置偏远,真正的常住业主不得不每家至少买一辆汽车出行,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后,业主停车只能按临时停车一天15元/辆的标准交费,相当于一个月要450元,比原来250元/辆的月租要高出将近一倍。
昨日,记者拨打了通知上的小区物业公司电话核实,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事应该问售楼中心,物业是根据开发商的要求出的通知。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小区售楼中心,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开发商确实是决定停车场的车位只售不租,目前这一决定并没有改变。记者尝试联系开发商但未果。
(网络配图)
将约谈企业,让两方协商解决
对于白鹭湖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引发纠纷一事,市房管局产权科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将约谈开发商,协调双方协商解决。
他称,目前没有上位法规定禁止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没有法律限制,开发商的行为就谈不上是违法。2015年12月出台的《惠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暂行办法》确实明文禁止停车位只售不租,当时是看到广州有此类做法,觉得值得借鉴,故在《办法》中加入这条规定,引导开发商提供多种形式供业主选择,但《办法》并不是法规,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所以,通过协调双方,协商解决,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
事实上,在网上搜索就可发现,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的矛盾在全国各省陆续有发生,但并无一个全国通用的解决办法。例如《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虽明确禁止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但如何处罚却没有相关规定,检查整治以督促整改为主。目前可以查到有处罚的是《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其今年3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对车库、车位只售不租的,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宗旨
对于此纠纷,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邹朝贵认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法律可以作解读,从立法的宗旨和精神来作判断。
他认为,虽然上位法没有明确约定停车位只售不租是不是违法,但停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中“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求”的立法宗旨,不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是变相协迫业主购买。“有的业主可能经济条件不允许,有的业主可能觉得自己不需要购买停车位,开发商只售不租就相当于变相剥夺业主使用停车位的需求。”他称,这是他个人对相关法律的解读,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亦是正常。
对于如果业主走法律途径能否赢的咨询,他则表示,能不能赢是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走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其中一个办法,向行政部门投诉、双方协商解决也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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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江时报
编辑:方程 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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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有一种痛叫车位比车贵 还有一种痛叫只卖不租 成都车位销售冰火两重天
&&日前,家住城南红树湾的业主向成都商报投诉开发商暴涨停车位租金。该业主称其小区物管宣布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停车管理办法,按照车辆长度划分等级收费,最关键的是临时车位的租金竟然比周边楼盘高出一半以上;而业主更关注的则是地处中和的红树湾,最便宜的车位售价都达到25万元/个。那么红树湾车位情况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呢?近期成都商报记者选择关注度最高的城东、城南片区几个楼盘,进行了走访调查。&&案例 1&&华润翡翠城四期&&车位极度饱和,一挂出就被买走&&记者驱车至位于锦江区华润路1号的华润翡翠城四期,跟随业主来到了小区内的停车场。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停车场负一楼和负二楼停放了70%的车辆,而部分没有停放车辆的车位上方都悬挂了私家车位的牌照信息。在电梯间,记者发现有私家车主贴的出售车位告示,随即电话联系,该业主告诉记者,由于工作调动,不再在翡翠城居住,所以将车位出售,翡翠城的车位十分紧张,价格最少22万元(标准车位)。记者随后前往小区物管处查询是否有空余车位出售,工作人员说:“目前没有车位出售,前几天有一个车位空出来,第二天就卖出去了。”&&翡翠城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的停车位非常紧张,因为不少业主有几辆车,很多家庭都买了两个车位。&&记者来到华润翡翠城销售中心,销售人员表示,翡翠城的车位确实十分紧张。“为了保证业主的停车,公司规定一户最多购买两个车位,这样可以适当缓解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专业解析】翡翠城四期停车位租售率高,源于其高入住率,且车位较少仅2000余个。同时小区业主经济条件较好,周边道路也无可停放车辆的位置,这些因素都促成了翡翠城小区内部停车位的稀缺和紧俏。&&案例 2&&半岛城邦二期&&取消租车位,有业主停外面路边&&记者又来到城南三环外的半岛城邦二期,以租房查看车库的名义顺利将车开进了小区。在小区负一楼停车场,记者看到约有45%的车位上停放了车辆,空余车位上方仅有少数悬挂了车位租赁信息牌。下到负二楼,这里显得更加空旷,正在做保洁的阿姨告诉记者:“负二楼空得很,有大部分都没停车。”&&住在小区内的何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停车场很空,“开始可以租车位,所以很多人都是租来停车,现在不让租了,少部分业主买了车位,大部分业主则把车停到小区外面的路边。”&&记者在小区内发现张贴着出租车位的信息,按照电话拨打过去,对方称车位是标准车位,但是已经租出去了,租金为280元/月。&&随后记者来到物管处想了解一下车位的租赁方式,物管方表示,目前小区内大约有1500个车位,但是只卖不租。记者问为何不出租,对方回答:“看起来很空,其实大多数都被业主买下了。以前也租过车位,但是后来买的人越来越多,怕租出去后影响销售就取消了租赁车位,目前车位基本饱和。”&&【专业解析】半岛城邦入住率也较高,但车位依旧空置较多,一则是因为车位配比高,停车位较多;二是周边道路为业主提供了不少的停车位,有效降低了停车场的需求率。&&案例 3&&龙光天悦龙庭&&车位只租不售,价格还要涨五千&&接下来,记者来到位于锦江三环路科创路口的龙光天悦龙庭。记者在负一楼看到约有25%的车位上停有车辆,而空车位上方并未悬挂任何车牌出租的信息。负二楼基本无车辆停放,有部分机械车位同样处于空置状态。而在空置的车位上记者发现,都安装了地锁机械装置防止停放车辆,临停车辆都停放在机械车位上。业主李小姐告诉记者,小区2014年交房,“现在地下停车场好停车得很,基本都是空的,我都感觉车位买亏了。”&&物管方告诉记者,小区车位目前销售确实较少,车位只售不租,但原因不太清楚。随后记者以购买车位的名义电话联系了龙光天悦龙庭的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9月20日以后,车位将每个上调5000元。负一楼车位14.5万元/个(标准车位),负二楼13.5万元/个,机械车位的价格暂时还没有制定出来。&&【专业解析】该小区停车场空置率较高,可能是去年刚交房,业主入住率并不高,且车位比达到1:1.4,周边道路均可作为临时停放点,业主对车位的需求性还没有凸显出来。&&业内分析&&车位成刚需 滞销或因价格太高&&同处成都较好地段的上述三个小区,车位租售情况却冰火两重天。据悉,目前成都车位比一般按照住宅(含公寓)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备1个车位,根据楼盘档次不同,开发商会主动提升到1:1,甚至1:1.5或更高。针对各大小区车位租售的不同情况,记者咨询了睿意德董事兼西南大区总经理张建华,他表示:“车位销售收益属于开发商,租赁收益归属物业公司,而租赁收益在摊销管理成本,且利润短期内并不明显,开发商自然选择销售的较多。部分小区车位滞销主要是因为价格过高,有些开发商更是捂位惜售,待小区入住停车位需求凸显后再高溢价销售。”&&目前成都部分小区车位价格猛涨,张经理表示,对于主城区小区而言,车位是刚需产品,但大有“奢侈品”的发展趋势。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的背景下,给价格制定者带来太多心理预期,从而导致了车位价格的不断攀升。&&律师说法&&只售不租,侵犯业主选择权&&就部分小区内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行业资深律师。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车位应当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要,部分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实际是侵犯了业主的权利。“车位是商品,既然是商品消费者就拥有选择权,而部分开发商只卖不租,实际上是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形成一种强制交易。”&&专家支招&&最佳买车位时机&&销售初期或使用前&&对于目前车位是否可以购买?购买车位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睿意德董事兼西南大区总经理张建华建议,购买车位需求基于家庭持车计划而定。一般建议购买车位,即便短期不使用,也可以出租,而最佳购买时期是销售初期和使用前购买,关键点在于开发商出售价格是否符合业主选择标准。如果小区车位比配置较少、便利化需求显著的可以考虑优先购买车位;即便短期没有购车计划,在资金允许情况下,也可作为投资目的,但前提是车位总价不能过高。&&成都商报记者 张剑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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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ontent").html(html);想续租地下车位却被告知“只售不租” 07:17:57
租了4年的地下车位,准备去续租,却突然被告知只卖不租。家住杭州市滨江区贺田尚城的业主陈女士最近很郁闷,没想通为什么不买地下车位就没法停车,于是打了12345市长热线。
业主想续租车位却被拒
陈女士是小区最早一批租用地下车位的业主,她于2010年入住,4年多前,家里买了车之后开始租用车位,租金一年350元。由于车位是一年一租,1个月前,陈女士准备去续租时,却被告知开发商不再出租车位,改为售卖,这让陈女士大为不满。“我当初买的时候小区均价是1.8万,一个车位要17.8万,我觉得太不合理了。按物权法规定,地下车库为小区配套设施,我们业主理应可享受公共资源。”陈女士说。
和陈女士一样,家住46幢的张先生也有同样不满。“我们现在每天都要早点回家抢地面的公共车位,因为6点左右肯定就没有了。”由于抢不到车位,张先生只能把车停在马路上,每天早上7:20赶在交警贴罚单之前把车子开走。即便这样,张先生说光这个月,他就收到了4张罚单。
开发商:车位属自由投资产品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贺田尚城小区,地面停车位车辆满满当当,地下车位则有大量闲置。在靠近新合路的小区门口,看到了一辆黑色车子被贴了一张罚单,抄送时间为12:37。
小区开发商杭州钱江城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说:这里是小区的地面停车位,这些车子基本上都是业主的。这辆车子是在马路上被罚的,现在这里有空位了,他就开进来了。
物业郑经理说,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畴。他说,小区于2003年开盘,目前有1200多名住户,地下停车位有1000多个,地面停车位有240个,他们负责的是地面停车位,一天收取3元的停车费。
“前两年还好,现在车位比较紧张,车子多了,路面就停不下了。”郑经理说,为缓解小区的停车难,他们从去年开始,联系了对面的滨江海创园,租了八九十个车位,不过由于某些原因,到今年9月,那些车位也不出租了。
为什么之前的停车位都可以出租,一个月前就突然变成了售卖?杭州钱江城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董经理介绍:“我们不是不租,现在还在出租,但不是全部出租。我们有1000多个地下车位,目前已卖出了六七百个,空置率40%左右,现在我们拿出了10%相当于100多个车位进行出租。”董经理进一步解释,由于地下停车库是开发商自主投资的产品,属于开发商的产权,他们有权进行出租和售卖,价格为18万到20万不等。
律师:开发商可自由支配
那么,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记者为此咨询了浙江中杭律师事务所的王健律师。王律师解释,目前,小区地下车库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人防工程,这种开发商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地下车位只能租不能卖;另一种是开发商出资建设的具有完全产权的车库,该小区属于后者。
《物权法》对小区车位的物权归属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商在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可以通过出售、出租、附赠的方式进行约定,也就是说开发商拥有规划停车位的使用权,而占用业主公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此外,根据《物权法》规定,按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作为产权所有人,开发商对所持的物品具有自由支配的权利,即“可卖可租”。
王律师表示,业主若对开发商产权有异议,可到所在地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另外,针对地下车位出售价格问题及通知形式,定价是开产商的自主行为,只要开发商事先通知到所有业主,对通知形式并没有特别要求。至于产权人不出租而采取出售,完全是开发商的一种市场行为,属于其经营方式并不受限制。
但由于地下车位价格太高,而且“只售不租”不利于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并且至少造成两方面难题:一是车主乱停车,物业管理陷入困境;二是物管公司和住户之间造成冲突纠纷,导致物业费难以收缴。王律师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比如控制车库售价,让想买车位的车主能够承受,规定一定比例的空置地下车库必须出租,防止出现开发商宁愿空着也不出租的情况。物业公司也可以通过调整地上、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引导业主优先使用地下停车位。来源:青年时报&&&&作者:见习记者 许伊雯 文/摄&&&&编辑: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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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入需要买车位,我几年前买了,暂未入住,现在控制物业费不缴纳情况,基本都是只卖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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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 住建局要求边售边租
江宁一小区业主停车权利得到维护
  南京江宁青春水岸的业主,向晨报热线反映说,他们原先是在小区租用的停车位,但是最近几天,开发商同曦集团开始出售这些16万元产权车位,如果业主不购买的话,就无法再使用这些停车位了,产权车位只卖不租,业主们郁闷坏了。
  产权车位只卖不租,业主们郁闷
  前天下午在南京青春水岸小区,上百名业主围在小区门口,抗议开发商强卖小区地下车库里的产权车位。为此,有的业主还拨打110报警。
  江宁青春水岸小区一期是2014年7月份交付使用的,目前一共有400多户业主。业主赵先生说,按照购房时的口头协议,业主们可以通过租用的方式来满足停车的需要,每个月的租金在220元左右。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开发商贴出通知说开始售卖120个产权车位,“一个车位卖16万。我肯定承受不了,当初我们买房时,开发商说,保证大家有车位停,保证租给大家,现在眼看我们租用的车位在今年6月30日到期,开发商提出先拿出120个产权车位只卖不租,我们无法接受。”
  业主们告诉记者,如果不购买车位的话,租赁到期后,开发商就要将车位给收回了,说只卖不租, 6月份到期后就不能续租了。你想再延期,他不租了,他强迫你买。大家觉得他这样做不合适,当初买房的时候,人家要买他不卖,现在价格高了就卖了。
  记者在这个小区看到,这里除了到处拉着销售地下产权车位的条幅,电子大屏上也打出“青春水岸一期120个稀缺地下产权车位火热登记中,先到先得”等广告内容。
  随后记者拨打了开发商车位销售中心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产权车位确实只卖不租。
  购房人的车有权利进入小区
  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合规呢?记者联系上了江宁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我国《物权法》中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开发商对所持的物品确实有自由支配的权利,但是产权车位不能“只售不租”。
  江宁区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许荣洲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明确讲了,车位是不能只售不租的,你可以一边出租一边销售,但绝对不能因为业主不购买车位,就不让业主车进入小区,这种情况是坚决杜绝的,作为业主来说,既然是购房人,就有权利进入小区。
  有业主还反映说,开发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他们,如果不买车位,将来车位就会卖给小区外的人,到时业主将面临没有车位可停的尴尬局面。对此,许荣洲表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中还规定,“在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还有多余车位的,可以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很显然,首先要满足本小区车主的租赁需求,多余车位才可以出租给小区外的人,而且是只能租不给卖给小区外的人。
  江宁区住建局物业科金科长表示,最近几天他们已经收到了业主们的投诉,前天下午也与开发商同曦集团达成了协议,对于产权车位目前的做法应当是“边售边租”,车位在销售不出去的情况下,要出租给业主。
  昨天,江宁区住建局还对该小区的停车管理进行了规范,现阶段的租赁到期后,只要车位没有被售出或再次租用,业主们都有权临时停车,一天的收费不得超过10块钱。
  记者 卢斌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戴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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