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税源月报表已缴深圳社保基金金填报口径是只填单位缴纳部分,还是单位部分加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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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6-04-07 12:54
我们不是,是按基数交的
其实我就是
E美食的青屿
QQMSN的随风而逝
人力资源管理俱乐部的百了一了
发表于:06-04-07 13:05
我们是,只要有变动,就更改缴费基数
MSN:QQ:2088473&&&&&&&&&&&&
发表于:06-04-07 13:43
缴费基数原来是可以随时变动的啊?那每个月工资时多时少,基数也跟着忽高忽低?
南京的规定是应该每月据实申报吗?搞不懂了.今年的工资不是反映到明年的社保基数吗?怎么要每个月都根据工资变动啊.
发表于:06-04-07 14:33
偶像请问一下办理社保具体都有哪些程序啊?一般情况下公司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是多少呢?
发表于:06-04-07 14:44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额的工资收入。(1)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征收。缴费单位应根据《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宁政发[号)规定,按职工本人确认的上一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个人本结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月缴费基数。
(2)依据国家统计局的口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3)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公布基数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公布基数60%的,按照公布基数的60%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申报时间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实行年度申报制度。每年2月-5月,缴费单位应到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缴费基数。每年6月底前仍未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7月份起,每月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进行结算。
申报方式  缴费单位一般应以报盘方式申报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拷盘服务。确无条件报盘的缴费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南京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花名册》。
5月底前,各缴费单位应将《南京市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已录入完毕的缴费基数磁盘或已填报的《南京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花名册》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附报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上年度《劳动情况表》;
(2)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3)其他与本单位工资总额有关的资料。
以下类型缴费单位另须报送下列指定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中外合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外商投资情况表等与工资总额有关的报表;
(2)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应付工资”明细帐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帐册;
(3)(行政性)事业单位:《人员费用支出明细月报表》。
其他事项  (1)缴费单位必须如实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不需考虑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低于下限标准和高于上限标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市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进行调整。对瞒报、少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和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式确认。职工可直接在《南京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上签名,也可在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的签名确认表上签名。签名确认表或公示资料将作为劳动保障部门评估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信誉等级的依据和职工与单位发生社会保险费争议时仲裁的凭证。
(3)缴费基数申报人数以各单位上年12月结算人数为准。对本年1月及之后进入单位的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其本年6月的缴费基数确定当年度的缴费基数。缴费单位也可按其本年1至6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当年度的缴费基数,但应将此类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名册另列表报送。
社会保险关系变更  缴费单位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应于每月3-29日(2月3-27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相关手续。
(1)缴费单位为首次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并出具劳动合同。新进单位人员按其起薪月的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各缴费单位在办理该类人员参保手续时,须携带相关工资证明。如该职工为复转军人或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携带本人在部队服役年限或由经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视同缴费证明,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建立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档案。
(2)本市统筹区域内续保人员除携带劳动合同外,需附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并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
(3)经审核同意从其他统筹区域转入人员,按规定转移个人帐户资金,待转入基金确认到账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续保手续。参保时除携带劳动合同外,须附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历年缴费记录,包括参保缴费时间和缴费基数;
②实际开始建立养老个人账户时间及建账后的实际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内容包括:截止至上期末账户累计储存额、截止至上期末个人累计储存额、本期账户划转金额和本期个人缴纳金额;
③上次结息日期和转出日期;
④《基金转移表》。内容包括:日至调转上次结息期末账户累计储存额、1996年1月至1997年12月账户中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和基本养老基金转移总额。
发表于:06-04-07 14:46
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农合工按14%)
基本医疗保险
(农合工个人不缴费)
发表于:06-04-07 16:54
不是的,我们单位相对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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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同意、中的全部内容!2016年社保政策最新消息 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流程
发表时间: 15:19:11 文章来源: www.3gus.com
《2016年社保政策最新消息 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流程》是有华当教育网(www.3gus.com)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社保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用于贯彻指导社保体系构建运行的政策方案。下面是我为你们准备的一些关于2016年社保政策最新消息&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流程的消息,希望能对那些需要人有所帮助。  &&&&关于杭州2015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范围及要求  1.范围对象  参加杭州市主城区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以用人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参保单位”),2015年12月仍参保缴费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帮工。  2.申报形式  参保单位可采用网上办事、电子文件或纸质报表三种形式申报2015年度职工工资收入。已办理劳动保障网上办事认证的用人单位,应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填报;上年度已采用电子文件申报或上年末在职参保缴费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用人单位,应采用电子文件申报;上年末在职参保缴费人数在100人以下且上年度未采用电子文件申报、尚未开通网上办事的用人单位,采用纸质报表申报。  (1)采用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凭网上办事认证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zjhz.hrss.gov.cn),点击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图标或者直接登录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zjhz.hrss.gov.cn)进行办理。具体网上申报开放时间见网站通知。  (2)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在2016年2月份凭单位介绍信,按社保隶属关系,到相关的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电子文件申报表(优盘自备)。  (3)采用纸质报表申报的参保单位,由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社保业务受理隶属关系,分别寄送《2015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3.填报要求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本人工作月数。  (3)停薪留职人员、外单位借用人员按参保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经参保单位批准的离岗退养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的职工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填报。  (4)填报时应填写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其他项目请勿修改。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有误的,请按规定另行申报变更。  (5)采用电子文件或纸质申报表申报的单位,请于2016年3月底前按社保隶属关系上报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6)为了不影响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用人单位须对2015年12月结算时参保缴费和12月底前办理参保的所有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不得少报、漏报。  二、关于2016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1.2016年1月至6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额,暂按2015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预收。7月份启用2016年缴费基数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含撤村建居),实行一次性缴纳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办法。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在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前,按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改按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关于参保人员2016年上半年办理停止缴费手续时,社会保险费当月结清的处理  在2016年上半年办理在职参保人员停止参保缴费时,各参保单位须填写《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减少申报表》的“职工工资收入”(是指2015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栏,由社保经办机构对停保人员2016年预收缴费基数与核定缴费基数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部分予以结清,多退少补。  上述费用仅指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在2016年上半年申报企业退休新增人员核定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社会保险费不再进行当月结清处理,改为单位把上半年办理企业退休新增的人员与参保职工一并上报上年度的收入,统一参加7月份的年中结算。  四、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  根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杭政办发〔2011〕22号)规定,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参加杭州市生育保险的单位,2016年上半年发生生育保险支付情况时尚未申报本单位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应当在申领生育待遇前,报送本单位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以确保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待遇。因单位重新申报造成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发生变化的,当年度内已经享受生育津贴人员不再调整,之后享受生育待遇人员按照本单位重新申报后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生育津贴。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单位提高效率、厉行节约,本次寄送《关于2015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表》、《2015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审核表》为最后一年,2016年度及以后各年度的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有关事项将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发布通知,不再另行向各单位邮寄通知、申报表和审核表,请各单位关注网站通知。采用纸质报表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根据社保隶属关系至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打印。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社保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用于贯彻指导社保体系构建运行的政策方案。社保政策规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  基本简介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社保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用于贯彻指导社保体系构建运行的政策方案。  主要种类  社保政策规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  缴费政策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报销政策  指由社会保险按比例补偿职工居民医疗费用、生育费用和工伤治疗费用的行为。社保报销主要包括医疗保险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和工伤保险报销三部分。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各地有一定差异。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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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7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退休人员调待数据填报和人员增减变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16:32:23&&&来源:&&&点击:
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
为稳步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征收发放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现决定自-26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7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申报、退休人员2017年工资调待数据填报和人员增减变动相关工作,为准确核定各单位职工工资基数及编制内人员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范围人员及年度缴费基数构成
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号)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改革的单位及编制内人员作为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范围。
参保单位和职工以参保职工本人月份月平均工资作为2017年度缴费基数,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规定,下列项目纳入到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他项目暂不纳入: 1、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下同)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警衔津贴之和。2、机关技术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之和;3、机关普通工人: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之和;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和绩效工资之和;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当年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起薪当月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中的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按起薪当月的基本工资核定;6、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中的工资项目标准调整执行时间早于实际发放时间,且执行时间和实际发放时间不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的,按调整后的工资项目标准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工作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缴费基数保持不变。系统对个人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保底限高&,即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填报数据
符合本次数据采集范围的单位,登陆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外网网址:),按照《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系统&&单位填报端用户操作手册》要求:
1.在《在职人员信息修改模块》操作,填报录入单位2016年在职人员工资。在职死亡人员作为离开人员处理(写明原因)。
2.在《退休人员信息修改模块》操作,填报录入2017年退休人员已调待工资。已去世退休人员从系统中删除。
3.为确保基金征收发放无误,各单位对原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至今发生的人员新增、调入、调出、在职转退休、死亡、辞职、开除等人员变动的(可登录&安徽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上报&模块查看本单位已上报人员相关信息,对照检查是否有人员增减等变化),在信息采集系统中及时做变更处理。
&4.我县确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单位需在数据采集系统中《退休人员采集信息修改》模块---退休人员《是否金融社保卡代发》选择&是&即可。
(二)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前期已完成信息采集并送交纸质材料的单位,需从信息采集系统中打印含有2016年工资的《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花名册》(位置:采集系统&报表打印&在职人员花名册)、《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情况表》(位置:采集系统&报表打印&退休人员花名册),填报《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人员有增减变化情况的需从信息采集系统中打印含有2016年工资的《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中断人员花名册》(位置:采集系统&报表打印&离开单位人员花名册),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并附下列材料:(1).在职人员新增: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批复)、调令、任职文件、工资转移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在职人员减少: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令、工资转移证复印件或辞职、开除公职、死亡等相关证明材料。(3).在职转退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审批表、岳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情况表。(4).退休人员减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复印件或其他暂停、终止待遇证明材料。
2、前期尚未完成信息采集并报送纸质材料的单位,按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岳人社〔2016〕139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完成信息采集、审核、系统录入、纸质材料上报工作。
3、人员信息变更
前期和今后发现参加人员相关信息错误的需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及复印件: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关键基础信息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有关证明;变更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退休费待遇等特殊信息的,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退休审批部门及退休费核定部门相关认定材料;
(3)其他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4、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户征收帐户工作需要,另请各单位填报《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3份(加盖公章)。
三、申报要求
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基数申报工作,缴费基数既是技术问题,更是政策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口径掌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范围。参保职工对《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花名册》须本人签字确认, 并加盖单位公章。退休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花名册》须本人签字确认,并附《2017年1月岳西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方案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须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会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于9月26日前报送至县社保局。
上述业务处理中涉及到的附件表格均可登录&社保局(机关事业养老QQ群:)&、人社局网站、社保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参保征缴联系人:叶葵、储多多 &联系电话:2172942
待遇支付联系人:李叶春 &&&&&&&联系电话:2189819
数据采集系统联系人:梁玮 &&&&&联系电话:218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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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会文件之4――指标填报说明
2014 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会文件之四财政部 2013 年度 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 填报说明财政部税政司 二○一四年五月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填报说明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 则(2006) 、企业会计制度(2001)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 、小企业会计制度、分 行业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规定,制订本 套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报表。一、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1.调查类型。本次调查是经财政部批准,国家统计局备案,由财政部门组织进行的 抽样调查。 2.资料保密。参加调查的财税部门有义务为被调查企业填报的数据保密。 3.数据来源。本调查表应根据企业主管部门、主管财税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 的201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以及其他 相关会计科目分析填写。 4.金额单位。本调查表中除适用税率(%)和有关比率、比例(填列小数) 、有关年 份(4位年度数字,如2013) 、职工人数(人)等专门指标外,其他各项涉及金额的指标 单位一律为元,并保留两位小数。数字之间不要书写分节号。 5.填写要求。本调查表应逐行填写,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应填“0” ,不留空行。各项 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在填写时,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注明关 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要求正确。填表企业若有未尽事宜,请附文字材料加 以说明。 6.?基本财务状况表?和?收入成本费用表?的填报应当与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财务 报表口径一致。如果因审计或其他原因致使会计报表与向税务部门报送的不一致,也应 当按照报送税务部门的会计报表口径填列。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1 ― (二)报表体系: ?基本财务状况表? (企税调01表) , ?收入成本费用表? (企税调 02表) , ?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表? (企税调03表) , ?涉税项目明细表? (企税调04表) , ?相 关情况表? (企税调05表) 。 三、报表封面说明 (一)被调查单位: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填报单位全 称。 (二)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凡 填报单位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盖章。 (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指填报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人。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填报单位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 人。 (五)填表人:指具体负责填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四、具体调查指标填报说明表一――《基本财务状况表》填表说明(一)填报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 为了方便填报,并准确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本表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2006) 、企业会计制度(2001)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 、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 业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制度的报表项目进行 了兼容处理,应当根据2013年度财务会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期)末数填列。 2.表中标注*项目为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 加#项目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等企 业专用,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不填;加☆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 计制度等非企业类会计制度单位专用;加○项目为执行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专 用。 3.填报单位应依据本填报说明和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本填报说明中未作解释的 内容,以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依据。 4.“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 程”、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等报表项目均根据扣除计提准备金后的净额填列。执― 2 ― 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 、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企业不填列“待处理流动资产净 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两项指标。 5.金融企业填制本表,对应的报表项目按以下对应关系填列:金融企业报表项目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款项和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基本财务状况表对应项目 货币资金 其他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短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6.本表未列示的报表项目,按照科目性质填入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 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二)表内有关指标说明 1.流动资产 行1至行16各项指标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各项目年末数填列。 行1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和其他货 币资金等现金及各项存款,填报单位根据执行的会计制度和报表编制要求填列。 行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 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执行新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 ― 行3 短期投资: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 、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企业应根 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 列。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在本项 目反映。 行4 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 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行5 预付款项: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应根据“预 付账款”和“应付账款 ”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 “坏账准 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预付账款”科目 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行9 其他应收款: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企业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 期末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填列。 行10 应收补贴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应根据 “应收补贴款”科 目的年末(期末)余额填列。 行11 应收出口退税:反映外贸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出的应收出口 商品的应交增值税退税金额。根据“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填列。 行12 存货: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2001)或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根据“存货”科目下设各 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 “存货跌价准备”或“商品削价准备 ”、“代销商品 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行13 待摊费用: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租入固定资 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 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 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行14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反映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发 现的列支范围尚不明确或责任尚不明确的各种流动资产毁损或盘亏。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 则(2006)和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填报单位不填列。 行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填列。― 4 ― 行16 其他流动资产:填列行1至行16各项指标中没有反映的其他流动资产。 行17 流动资产合计:行17=行1至行16之和。 2.非流动资产 行18至行43各项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资产”各项目年末数填列。 行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 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行19 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执行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余额, 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 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行20 长期债权投资: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 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 期末余额,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有关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和1年内 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行21 长期应收款: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 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等。企 业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 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 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行22 长期股权投资:反映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行23 股权分Z流通权: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1)等企业以各种方式支付对 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权。 行24 投资性房地产: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根据 “ 投资性房地产” 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 额填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 余额填列。 行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指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行30 在建工程: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行32 固定资产清理: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损益。― 5 ―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行33 生产性生物资产: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2006)的企业持有的为产出农 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期末 余额, 减去“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 后的金额填列。 行34 油气资产: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 井及相关设施的原价减去累计折耗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根据“油气资产”科目的 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耗”科目期末余额和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行35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反映盘亏的固定资产净损失。 行36 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积摊销”、“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行38 开发支出: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 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 根据“研发支出”科目所属的“资本化支出” 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反映。 行39 商誉: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的价值, 根据“商誉”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行40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反映企业已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 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行41 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填列。 行42 递延税款借项: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 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会计利润(利润总额,下同)与应税所得之间的 时间性借方差异。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根据 “递延税款” 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行43 其他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 行44 非流动资产合计:行44=行18+行19+?+24+行29+?+行36+行38+?+行43。 行45 资产总计:行45=行17+行44。 3.流动负债 行46至行63各项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各项目年末数填列。 行47 交易性金融负债: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2006)的企业承担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负债。执行新企业会计准― 6 ― 则的企业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期末余额填列。 行48 应付权证:反映企业为取得流通权而发行权证的价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等 企业填列。 行52 应付职工薪酬: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项目列示。其中: 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应单独列示。 行55 应交税费: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其中:应交税金应单独列示。 行60 预提费用: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 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 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行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反映企业非流动负债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 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如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未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根据“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等科目填列。 行64 流动负债合计:行64=行46+行47+?+52+行55+行57+?+行63。 4.非流动负债 行65至行73各项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负债”各项目年末数填列。 行68 专项应付款:反映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 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由企业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 行69 预计负债:反映企业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 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有可能产生的负债。 行70 递延所得税负债:反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填列。 行71 递延税款贷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1)等企业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余 额填列。 行73 非流动负债合计:行73=行65至行72之和。 行74 负债合计:行74=行64+行73。― 7 ― 5.企业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行75至行91各项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年末数填列。 行75 实收资本(股本) :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其中: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收资本按扣除“已归还投资”后的净额填列。行75=行76+行77+行 78+行81+行82。 行76 国家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 资形成的资本金。 行77 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 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 行78 法人资本: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行79 国有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 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行80 集体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体企业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行81 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行82 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金。 行84 库存股: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行86 一般风险准备:反映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根据一般风险准备 年末贷方余额填列。 行89 所有者权益合计:行89 =行75+行83-行84+行85+行86+行87 行90 资产损失:反映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 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3〕31号)规定,企业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以 及执行新制度预计的资产损失金额在冲减相关所有者权益后仍需在以后年度处理的部 分。有关行业特殊会计科目的填报方法,参照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归并填报。 行91 所有者权益合计(剔除资产损失) :行91=行89-行90。 行92 非企业单位净资产 :反映非企业单位纳税人的净资产状况,由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营利企业等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填报事业 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之和,以及收入、支出项目的差额。民办非营利企业填报非 限定性净资产、限定性净资产之和。 行9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行93=行74+行91+行92。― 8 ― 表二――《收入成本费用表》填表说明本表根据填报单位性质不同,分为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填报和非企业单 位填报两大部分,分别反映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收入成本费用等报表项目的情况。填报时 根据自身属于企业类还是非企业类分别填列。第一部分: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填报说明本部分以?利润表?为基础,将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项目予以分类反映。 (一)填报方法: 1.本表根据利润表、 报表附注以及损益类账户及其有关明细账户的2013年全年累计 发生数额分析填列。 2.减值损失类项目(行82至行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类项目(行97至行103)由执 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填列。 3.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 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本年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分别填列在金融业务收入(行7)和金融业务成本(行22) 。其他业务收入根据收入性质 分别填列在相对应的报表项目之中。 4.填报单位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和相关科目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编制说明中未作 解释的内容以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为依据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说明 1.营业收入合计 行1 营业收入合计: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行1=行 2+行8。 行2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反映企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数。行2=行3+行4+行5+ 行6+行7。 行3 销售商品收入: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房地产企业、粮食、― 9 ― 电力、烟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销售商品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填报 单位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本项数额不一致,应采用利润表数据。 行4 提供劳务收入:填报从事提供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 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等提供劳务性交易的填报单位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行5 让渡资产使用收入:填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 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 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 租金收入。 行6 建造合同收入:填报企业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 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行7 金融企业业务收入:填报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本年度确认的主 营业务收入。 行8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 填报不同行业按照国家现行会计制度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 目的各类收入。行8=行9+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 行9 材料销售、非货币交换、债务重组实现的收入:填报企业采用不同方式销售材 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取得的收入。 行10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填报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行11 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填报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行12 包装物出租收入:填报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取得的租金和逾期未退包装物 没收的押金。 行13 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填报企业从事代购代销、受托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 收入。 行14 其他收入:填报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 2.营业总成本 行15 营业总成本: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减值 损失和其他营业性成本的总额。行15=行16+行30+行38+行82+行96。 行16 企业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 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费、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 10 ― 分保费用等项目填入营业成本。 行22 金融业务成本:根据金融企业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填列。 行23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支出中的 税金及附加相加填列。 行38 期间费用合计:反映企业在本年度累计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合计。行38=行39+行46+行74。 行39 销售费用:反映企业本年度发生的销售费用。应根据利润表销售费用或经营 费用填列。 行40至行45 分别反映计入销售费用或者营业费用的业务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明细账对应的项目 填列。 行46 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根据 利润表管理费用项目填列。 行47至行73 为“管理费用” (行46)的其中项,分别反映计入管理费用明细账内相 对应的项目。根据管理费用对应的项目填列。 行74 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 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 金折扣等。应根据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填列。行75至行81等财务费用的明细项目只反映 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汇兑净损失、现金折扣、手续费、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 确认的财务费用,其他明细项目不单独反映。 行82 资产减值损失小计:由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填列。反映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所形成的各项减值损失,应根据利润表对应项目填写。 行83至行95分别反映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相对应的明细项目。 行96 其他:反映构成营业总成本的其他报表项目,根据利润表对应项目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行9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填列。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 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根据利润表对应项目填列。如为净损失,以负数填 列。 行98至行103 反映构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的明细项目,根据该科目明细项― 11 ― 目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以负数填列。 4.投资收益 行104 投资收益: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损失。根据利润表 “投资收益”项目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行以负数填列。 行105至行119 根据投资收益明细账对应项目填写,其中:行113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差) 、行119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借差)仅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企业填列。 5.营业利润 行120 营业利润:行120=行1-行15+行97+行104。 6.营业外收入 行121 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营业外收入,本 项目应根据利润表“营业外收入”填列。行121=行122至130之和。 行122 固定资产盘盈:填报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 行123 处Z固定资产净收益:填报企业因处Z固定资产而取得的净收益。 行124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 填报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 认为损益的金额。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发生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填报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与收到补价相对应的收益额。 行125 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填报企业处Z无形资产而取得净收益的金额。 行126 罚款净收入:填报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罚款净收入。 行127 债务重组收入:填报企业发生的债务重组行为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 行128 政府补助收入: 填报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的金 额,包括补贴收入。未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补贴收入科目填报。 行129 捐赠收入:填报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 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确认的收入。 行130 其他营业外收入:填报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 营业外收入。 7.营业外支出 行131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 项目应根据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填列。行131=行132至行139之和。 行132 固定资产盘亏:填报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 12 ― 行133 处Z固定资产净损失:填报企业因处Z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 行134 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填报企业因处Z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 行135 债务重组损失: 填报企业发生的债务重组行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债务 重组损失。 行136 罚没支出:填报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罚款支出和没收支出。 行137 非常损失: 填报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 常的财产损失。 行138 捐赠支出:填报企业实际发生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支出。 行139 其他营业外支出: 填报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 业外支出。 8.利润总额 行140 利润总额: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根据利润表对应科目填列。行140=行 120+行121-行131。 行141 所得税费用: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 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 行142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反映根据 ?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 (财会函字?1999?10号)的规定,未确认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分担额。第二部分:非企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填报说明本部分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纳税人填报。 行144 非企业单位收入合计: 填报纳税人取得的按照会计核算口径计算的所有收入 的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 行145 财政补助收入: 填报纳税人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 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行146 上级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行147 拨入专款:填报纳税人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 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行148 事业收入:填报纳税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13 ― 行149 经营收入: 填报纳税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 活动取得的收入。 行150 附属单位缴款:填报纳税人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行151 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取得的债权性投资的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的股息红 利收入和投资转让净收入。 行152 其他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除本表第145至151行项目以外的收入,包括盘 盈收入、处Z固定资产净收益、无形资产转让、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入、 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按照会计核算营业外收入口径填 报。 行153 捐赠收入:填报单位接受的捐赠收入。 行154 非企业单位支出合计:纳税人发生的所有支出总额(含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 出) ,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行155 拨出经费:填报纳税人拨出经费支出。 行156 拨出专款:填报纳税人按照规定或批准的项目拨出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行157 专款支出:填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 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 行158 事业支出:填报纳税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 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Z费、修 缮费和其他费用。 行159 经营支出: 填报纳税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 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160 上缴上级支出: 填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 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行161 对附属单位补助: 填报纳税人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 生的支出。 行162 结转自筹基建:填报纳税人达到基建额度的支出。 行163 销售税金:填报非企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行164 其他支出:填报行155至行163项目之外的其他支出的金额,包括非常损失、 捐赠支出、赔偿金、违约金等。按照会计核算“营业外支出”口径填报。― 14 ― 行165 非企业单位收支结余:反映按会计口径确认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后的结 余。行165=行144-行154。表三――《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表》填表说明本表综合反映纳税人纳税调整、税基优惠、亏损弥补、税率优惠和税额优惠以及所 得税征缴情况。填报时应按照税法口径,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以及相关会计资料填写。 如果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经税务部门审查确认时有变动则按税 务部门审查确认数填写。 一、利润总额(或非企业单位收支结余) 行1 利润总额:指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或非企业单位收支结余,下同) , 应与?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相等。如果是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民间非营利组织 填报则与调查表二165行本单位收支结余相等。 二、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 纳税调整增加额自行3至行55,共53项指标,包括:收入项目纳税调增额、扣除项 目纳税调增额、资产项目纳税调增额、准备金项目纳税调增额、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 算的预计利润、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额、非企业单位不准扣除的 支出总额共八部分,反映纳税人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额。通 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等相关附表填报。 行2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行2=行3+行19+行39+行49至行53之和。 (一)收入项目纳税调增额小计 行3 收入项目纳税调增额小计:填报收入项目调增额的合计数。行3=行4+行8至行 18之和。 行4 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增额: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按照税收规 定视同销售确认的应税收入。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行2第3列填报。行4=行5+行6+行7。 行5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增额: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交易行为, 会计核算未确认或未全部确认损益,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应税收入。纳税人按 照财务会计制度已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的, 直接填报非货币性交易换出资产公允价― 15 ― 值与己确认的非货币交易收益的差额。 根据 ?收入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 ) 行14或?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2) )行39金额填报。 行6 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增额:填报纳税人将货物、财产、劳务 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按照税 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应税收入。根据?收入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 ) 行15或?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2) )行40金额填报。 行7 其他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增额:填报除上述项目外,按照税收规定其他视同销 售确认应税收入。根据?收入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 )行16或?金融企 业收入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2) )行41金额填报。 行8 捐赠收入纳税调增额:指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将接受捐赠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核算、应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根据?收入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 )相 对应项目填报。本指标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不填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的企业填列。 行9 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纳税调增额: 填报纳税人不符合税收规定的 销售折扣和折让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 申报表附表三)行4第3列填报。 行10 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纳税调增额:填报纳税人会计上按照权责发 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但按照税收规定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 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5第3列填报。本指标 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填列。 行11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失纳税调增额:指纳税人应分担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净亏损、确认为投资损失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 表附表三)行7第3列填报。 行12 特殊重组纳税调增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作为特殊重组处理,导致财 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8第3列填报。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 企业填列。 行13 一般重组纳税调增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作为一般重组处理,导致财 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9第3列填报。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 16 ― 企业填列。 行1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 报表附表三)行10第3列对应项目填报。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 业填列。 行15 会计确认为递延收益但税法规定计入当期收入的政府补助:填报纳税人取得 的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 认为递延收益,税收处理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数额。根据?纳税 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11第3列对应项目填报。 行16 收取(代收)但未计入会计收入的各类基金和收费: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号)规定,纳税人收取的以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纳 税人收取的应计而未计入会计收入总额的各种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法律、法规 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上缴财政的部 分;不符合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根据纳税人记载的未计入会计收入的各类 基金和收费账簿和相关明细分析填列。 行17 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填报纳税人境外投资除合并、撤销、依法清算 外形成的损失。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13第3列对应 项目填报。 行18 其他收入类项目纳税调增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 行纳税调整增加的其他收入类项目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 表附表三)行19第3列对应项目填报。 (二)超规定或不允许扣除项目纳税调增额小计 行19 超规定或不允许扣除项目纳税调增额小计:填报超规定或不允许扣除项目纳 税调增额的合计数。行19=行20至行35之和+行37+行38。 行20 工资薪金支出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22第3列填报,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21 职工福利费支出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 附表三)行23第3列填报,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22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 表附表三)行24第3列填报,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17 ― 行23 工会经费支出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25第3列填报,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24 业务招待费支出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 附表三)行26第3列填报,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25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 税申报表附表三)行27第3列填报。 行26 捐赠支出纳税调增额: 根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行28第3列填列,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27 利息支出纳税调增额: 根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行29第3列填列,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28 住房公积金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三)行30第3列填列,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29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 罚金、 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的金额, 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 (包 括银行罚息) 、罚款和诉讼费。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行31第3列填列。 行30 税收滞纳金: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32第 3列填列,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税收滞纳金的金额。 行31 赞助支出: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际发生且不符合税收规定的公益 性捐赠的赞助支出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 33第3列填列。 行32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 税申报表附表三)行34第3列填列。填列,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33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 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35第3列填列。填列,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 差额。 行34 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 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36第3列填列。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 金额”的差额。 行35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纳税调增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际发生― 18 ― 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37第3列填列。 行36 不相关担保支出: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与纳税人经营无 关的担保损失。根据填报单位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中不相关担保支出数额填列。 行37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际发生 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的金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企业 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 除。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38第3列填列。 行38 其他超规定或不允许扣除项目纳税调增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 定不一致、超规定或不允许扣除的其他项目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0第3列填列。 (三)资产项目纳税调增额小计 行39 资产项目纳税调增额小计:填报资产项目纳税调增额第40行至第48行的合计 数。行39=行40至行48之和。 行40 资产损失纳税调增额: 根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行42第3列填列,填报“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的差额。 行41 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43第3列填列。 行42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 报表附表三)行44第3列填列。 行4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资产) 摊销纳税调增额: 根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 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5第3列填列。 行44 无形资产摊销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46第3列填列。 行45 投资转让、处Z所得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 报表附表三)行47第3列填列。 行46 油气勘探投资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48第3列填列。 行47 油气开发投资纳税调增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49第3列填列。― 19 ― 行48 其他资产项目纳税调增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 纳税调整的其他资产类项目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三)行50第3列填列。 (四)准备金调整项目 行49 准备金项目纳税调增额: 填报纳税人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净额。 根据 ?纳 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51行第3列填列。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行50 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填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 期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的预计利润的金额。根据?纳税调 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52第3列填列。 (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行51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自行调增的当年 应纳税所得。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53第3列填列。 (七)其他纳税调增额 行52 其他纳税调增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 增加的其他项目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54第3 列填报。 (八)非企业单位不准扣除的支出总额 行53 非企业单位不准扣除的支出总额: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营利组织 等非企业类填列。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 (年度纳 税申报表附表二 (3) ) 行11对应的金额填列。 如果上述非企业单位将此项支出填列在 ?纳 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其他调增行列,应当将此数额调出填列 在本项下。行53=行54+行55。 行54 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金额: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支出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3) )行12对应的金额填列。 行55 按分摊比例计算的支出项目金额: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支出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3) )行13对应的金额填列。 三、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 本表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行15“纳税调整减少额”项下的免税收入、减计 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额、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全部计入行99税基优惠项― 20 ― 目,以清晰反映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情况。 行56 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 调整减少的项目金额。行56=行57+行72+行86+行96+行97。 (一)收入项目纳税调减额小计 行57 收入项目纳税调减额小计: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 纳税调整减少的收入项目金额。行57=行58至行66之和+行71。 行58 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纳税调减额:填报纳税人会计上按照权责发 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但按照税收规定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 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 5第4列填列。本指标 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填列。 行59 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纳税调减额:指纳税人采取权益 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根据?纳 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6第4列填列。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 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填列。 行60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纳税调减额:指应分享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净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三)行7第4列填列。 行61 特殊重组纳税调减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作为特殊重组处理,导致财 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8第4列填列。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 企业填列。 行62 一般重组纳税调减额:指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作为一般重组处理,导致财 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9第4列填列。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 企业填列。 行63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纳税调减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 报表附表三)行10第4列填列。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填列。 行64 以前年度递延收益确认为会计收入的政府补助:填报纳税人取得的已计入递 延收益的,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本年确认收― 21 ― 入数,因税法规定以前年度已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而本年应当调减部分。根据?纳税 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11第4列填列。 行65 境外应税所得:填报纳税人并入利润总额的境外收入、投资收益等。根据?纳 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12第4列填列。 行66 不征税收入小计:根据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行16“不征税收入”填报。行66= 行67至行70之和。 行67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到的财政补助收入: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3) )行11金额填报。本指标 仅由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报。 行68 需上缴财政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 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号) 规定,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 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 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收入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3) ) 行12金额或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 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14第4列金额分析填报。 行69 需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 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号)规 定,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准予作为 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 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 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3) )行13金额或?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 税申报表附表三)行14第4列金额分析填报。 行7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 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 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 进行核算。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 22 ― 申报表附表一(3) )行14金额或?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 14第4列金额分析填报。 行71 其他收入项目纳税调减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 纳税调减的其他收入项目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行19第4列金额填报。 (二)扣除项目纳税调减额小计 行72 扣除项目纳税调减额小计:填报扣除项目合计数。行72=行73+行77至行85之 和。 行73 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减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视同销售应确认的成本。根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 21第4列金额填报。行73=行74至 行76之和。 行74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减额:根据?成本费用明细表? (年度税纳 税申报表附表二(1) )行13或?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年度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2) )行42填列。 行75 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减额:根据?成本费用明细表? (年度 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1) )行14或?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年度税纳税申报表附 表二(2) )行43填列。 行76 其他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减额:根据?成本费用明细表? (年度税纳税申报表 附表二(1) )行15或?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年度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2) )行 44填列。 行77 工资薪金支出纳税调减额:行77=0。 行78 职工福利费支出纳税调减额:行78=0。 行79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纳税调减额:指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 支出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24第4列金额填列。 行80 工会经费支出纳税调减额:行80=0。 行8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减额:指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广告费和 业务宣传费支出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27第4列 金额填列。 行82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缴款纳税调减额:行82=0。 行83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纳税调减额:行83=0。― 23 ― 行84 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纳税调减额:指“账载金额” 小于“税收金额”的差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 36第4列金额填列。本指标仅由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填报。 行85 其他扣除项目纳税调减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 纳税调整减少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 表三)行40第4列金额填列。 (三)资产项目纳税调减额小计 行86 资产项目纳税调减额小计:行86=行87至行95之和。 行87 资产损失纳税调减额:指“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差额的绝对值,根 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2第4列金额。 行88 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减额:指?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年度纳税 申报表附表九)行1“固定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根据?纳税调 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3第4列金额。 行89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纳税调减额:指?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年 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7“生产性生物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 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4第4列金额。 行90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摊销纳税调减额:指?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 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0“长期待摊费用”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 的绝对值。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5第4列金额。 行91 无形资产摊销纳税调减额:指?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年度纳税 申报表附表九)行15“无形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根据?纳税 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6第4列金额。 行92 投资转让、处Z所得纳税调减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 报表附表三)行47第4列金额。 行93 油气勘探投资纳税调减额:指?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年度纳税 申报表附表九)行16“油气勘探投资”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绝对值。根据?纳税调 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8第4列金额。 行94 油气开发投资纳税调减额:指?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年度纳税 申报表附表九)行17“油气开发投资”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根据?纳 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49第4列金额。― 24 ― 行95 其他资产项目纳税调减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 纳税调整减少的其他资产类项目金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 附表三)行50第4列金额。 (四)准备金转回净额 行96 准备金转回净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 51第4列金额。 (五)房地产企业预计利润转回额 行97 房地产企业预计利润转回额:填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将预售 收入转为销售收入,转回已按税收规定征税的预计利润的数额。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 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52第4列金额。 四、纳税调增调减后所得额 行98=行1+行2-行56。 五、税基优惠合计 填报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中税基优惠项目合计数额, 以准确反映税基优惠情 况。调查单位填报本项目时,应注意本表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差异之处,将?年度 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减少额项下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从纳税调整减少额项下调到税基优惠项下。 行99 税基优惠合计:指免税收入小计、减计收入小计、减免税项目所得小计、加 计扣除小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五项优惠之和。行99=行100+行108+行111+行126+行131 之和。 (一)免税收入小计 行100 免税收入小计:根据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行17填列。行100=行101至行107之 和。 行101 国债利息收入(含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指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 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13?5号) 。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 表附表五)行2、行5分析填列。 行10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 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 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 25 ― 行3填列。 行103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填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包 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 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 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财税? 号) 。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4填列。 行104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指根据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优惠明 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5分析填列。 行105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指根据财税?2008?1号文件规 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优 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5分析填列。 行 106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指根据财税 ?2008?1号文件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5分析填列。 行107 其他免税收入: 指税法规定的除上述免税收入之外的其他免税收入。 根据 ?税 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5分析填列。 (二)减计收入小计 行108 减计收入小计: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6“减 计收入”填列。行108=行109+行110。 行109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的收入(10%部分) :指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 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计10%部分的数额(财税?2008?47号、财税?号) 。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7填列。 行110 其他减计收入(农村金融税收政策减计收入10%部分) :指按税法规定的其他 减计收入的数额。包括自日至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 利息收入和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而减计的10%部分(财税?2010?4号) 。根据?税收优惠明细― 26 ― 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8填列。 (三)减免所得额小计 行111 减免所得额小计: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 14 减免所得额合计填列。行111=行112行+行116+行119+行122+行125。 行112 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所得: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享受农 林牧渔业项目免征、减征的所得额。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 行15和行25之和填列。行112=行113+行115。 行113 免税所得:指企业从事免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额。根据?税收优惠明 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15填列。 行114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指企业从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 加工范围(试行) ?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额(财税?号) 。根据?税收 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22分析填列。 行115 减税所得(按50%计入) :指企业从事减半征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额的一 半。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25填列。 行116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减免所得:指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 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 项目投资经营享受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所得额,但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 部自建自用该项目的所得。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 29填 列。行116=行117+行118。 行117 免税所得:指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 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 于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 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 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规定、于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在该 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 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 税?2008?46号、财税?号、财税?2012?10号)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 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29享受免税的所得额分析填列。 行118 减税所得(按50%计入) :指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日后经批的公― 27 ― 共基础设施项目,第四年至第六年享受减半征税的所得额的一半;企业从事符合?公共 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 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 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日起享受其剩余年 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财税?2008?46号、财税?号、财税?2012?10 号) 。根据?税收优惠明细表? (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行29分析填列。 行119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所得:指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 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投资经营,享受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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