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挤兑应急预案演练是什么意思

银行挤兑 - 中文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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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挤兑  大量的银行客户因为的恐慌或者相关影响同时到提取现金,而银行的不足以支付,所出现的情况就叫银行挤兑。银行挤兑的具体概述  (一)银行挤兑原因  银行的经营是建立在客户对其信心的基础之上。客户对银行信心的建构有赖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银行作为社会融资中介机构的这一制度安排。由长期发展沿革下来的现代银行业具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等职能,银行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社会经济运行、居民日常生活都与银行经营活动息息相关。其次是由于银行的这一重要的特殊地位,银行业务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与银行打交道(、信贷、汇划)已成为一种必然。正常情况下,市场没有提供条件,居民自身也没有必要和能力来对某家银行的经营业绩、经营前景做出判断,从而把它同整个银行体系区分开来,再加上每家银行都在不断地通过各种媒体来向市场发布有利于自身经营的信息,更加深了居民对银行实力雄厚、服务便捷的认同感。     挤兑风潮  其三是由于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维持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营就成为各级政府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在这一目标的驱使下,各级政府及其控制的媒体可以有选择地向社会发布有利于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的信息,而隐匿不利于银行稳健运营的信息,在市场监督不力、信息渠道不畅的现实下,这种情况尤甚。政府行为使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有利于银行安全稳健经营、有利于巩固客户对银行信心的环境之下。但是,市场是变幻莫测的,市场信息的传递渠道也远非单一的,在信息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小道消息可能比公开的信息更能影响居民的选择。在一国经济转轨、经济前景未卜、金融形势不稳定、银行经营问题有所暴露的前提下,心理预期、隐藏信息都会引致居民的信心动摇,而理性博弈、羊群效应(从众心理)等更加剧了信心动摇在人群中的传播,这就使银行经营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环境之中。这种不稳定直接动摇银行的经营基础,使现实中银行挤兑具有了发生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导致客户对银行的信心丧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原因:一是银行经营不善,资金运营出现了问题,存户获知真象后,引致对该银行失去信心;二是政治局势变动,使存户感到某家或某类银行前途未卜,从而集中将存款取走;三是经济形势的变动,使存户对未来经济的前途和银行经营前景持严重悲观态度,从而集中将存款变现;四是受谣言影响。虽说是“谣言止于智者”,但在谣言关系到自己毕生积蓄是否安全时,即便是智者也会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上述几类原因都可导致银行挤兑,但在这几类因素中,第一类原因是主导因素,后几类诱因是次要因素,但往往会加剧银行挤兑的严重性。在现实的银行挤兑案中,上述几类原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况,从而使挤兑成因错综复杂。  (二)单个银行挤兑引发银行体系危机的过程  单个银行无力应对挤兑的冲击。从技术上讲,银行不可能保持100%的准备,在流动性层面上银行无力满足所有客户提走所有存款的要求。不论这家银行经营状况如何,一旦遭遇挤兑,由于缺乏流动性(相对于挤兑时巨大的流动性要求而言),一方面资产迅速变现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挤兑使银行的信誉受到影响,采取向外借款以弥补流动性不足的办法将面临更高昂的成本和更大的困难。很难设想,离开了外界的援助,遭遇挤兑的银行能够独自闯过难关。对某一家银行来讲,遭遇挤兑只能使其在财务上受到严重打击或破产清算,但站在宏观层面上,从整个银行体系来考察,单个银行挤兑就有可能通过非线性机制的作用,将挤兑信号按几何级数来放大和扩展,因而极易导致银行危机。  银行挤兑的非线性扩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简单说明:一是金融机构之间尤其是银行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旦某家银行不能保持正常的流动性头寸,单个或局部的支付困难将很快地演变成全局性的金融问题。现在的银行同业支付清算系统把所有的银行都联在一起,营业日终了时多边支付清算差额的支付清算系统,使得任何微小的支付困难都可能酿成全局性的流动性危机。二是信息的不对称使银行的债权人无法判断某家银行的清偿能力以及业务经营状况,存款人会将某一银行的困难视为其它所有与它有着表面相似性的将要发生困难的信号,从而引发对其它银行的挤兑行为。三是单个银行的挤兑通过错综复杂的债务链条引起其它银行的支付困难和由于信息不充分在市场上引发从众行为(表现为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挤兑,挤兑开始蔓延到其它银行)后,局势开始变得难以收拾,政府和央行若此时才进入市场干预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挤兑具有很强的时间依赖性和扩散路径的不可逆性,如果错过了时机,挤兑不能及时遏止,局势就会变得更难收拾。四是信用的形成和消失都具有正反馈特点。一旦存在信用,则会有更多的受信机会;一旦信用受到质疑,其崩溃的过程也是加速的。&  &&& 银行债务货币  (三)银行挤兑的严重影响将累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  商业银行的债务货币是央行体制下货币供给的主体,正常情况下全社会的供给和货币需求是大致均衡的,因某家银行遭受挤兑而倒闭,其创造的债务货币就会在经济运行中消失,整个社会就会因为货币供给的突然缩减而大受影响。工商业将遭受惨重打击,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正常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生产经营将难以为继;居民对银行的信心丧失,人心惶然,需求锐减,百业转淡。经济行为说到底是人的行为,是人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不断作出种种选择的过程,如果大家对未来充满信心,就会对自己的将来有一个较好的估计,在这种心理因素影响下,人们就会对目前面临的问题作出积极的选择,整个社会经济就会处于一个景气状态;如果没有信心,就会对未来持一种保守的估计,就会对面临的问题作出消极的选择,整个社会经济就会处于一个萧条的状态。如果居民对本国银行的信心动摇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导致信任危机。一方面,居民可能将积极地选择外资银行,将本币存入外资银行,造成本国银行的市场淡出,外资银行的长驱直入;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外币兑换(本币兑换成外币)和外币在本国境内流通(货币替代)的现象,从而使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削弱,本国政府的财政投融资能力下降,加大一国经济的对外依赖程度,极易导致一国经济的崩溃。防范银行挤兑风潮的对策  (一)寻求建立银行挤兑早期预警的指标体系。结合我国现实,我们认为,导致银行挤兑发生的因素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是银行经营以外的宏观经济条件因素,如经济周期波动、地区变量等;二是银行经营风险因素,如市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如果出现不良资产与总资产的高比率、与的低比率,表明银行经营正陷入困境,基于资本金加损失准备减不良资产后与总资产的比率(偿还能力比率)是一个反映银行经营是否陷入严重困境的综合性指标,在此基础上,在预测银行挤兑会在多大的可能上发生时,银行经营面临的市场风险指标和流动性风险指标是至关重要的。  (二)及时化解银行挤兑风险。如果某银行在经营中产生了巨额不良资产,或银行流动性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早化解,以使处置成本降低到尽可能少的程度。80年代处理小型金融机构储蓄贷款协会的情况就是一例。在我国近几年金融机构关闭事件中,类似的事情也是存在的。  (三)政府要向存款人做出保证存款安全的承诺。在保护存款人利益方面,世界上最通行的做法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目前我国建立这种制度的时机还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向存款人提供存款安全保障呢?这就需要政府通过舆论工具或其它渠道向存款人提供某种程度的默示,使存款人相信政府会保障他们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的作用,将经营良好的银行和经营不善的银行区分开来。建立信息披露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银行经营的透明度。监管部门应建立规范的、全面的金融机构经营信息报送和稽核制度,对有关信息标准、报送程序、稽核监督等问题都应制度化。  (五)央行要切实强化风险监管,避免银行承担过度风险。监管部门要加强风险监管的力度,首先要严格限制中小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严格分业管理,对中小金融机构要明确业务种类、区域,应按合作制原则开展业务,杜绝金融机构之间的恶性、无序竞争;其次是加强资本充足率管制;其三是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建立金融风险问题紧急处理机制;其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对银行违规违法经营的责任人进行严厉的惩罚,应完善现有法,明确对银行机构经营人员的恶意经营、违规渎职行为的司法鉴定和责任追究。  (六)鼓励经营良好的银行兼并有问题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风潮的冲击下,保全自身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不断扩大其规模,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稳固客户对其的信心。在很多情况下,银行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力取决于其规模大小而不是利润水平。对银行家来讲,生存比发展更重要,规模比利润更重要。对一般居民来讲,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居民不能确切了解一家银行的财务状况,他们往往依据某家银行的规模大小来判断这家银行的经营实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鼓励银行合并重组,鼓励大银行兼并有问题的中小金融机构,不失为一条稳定金融的明智选择。在一定时期内,国家政策应该体现出支持大银行和新兴商业银行并购经营有问题的中小金融机构的意向。平息银行挤兑风险的对策    && 中国人民银行  (一)建立平息挤兑的紧急应对方案  (1)视受挤兑银行的不同特征区别对待。如果是经营较好,因突发事件(如受谣言影响或经营情况的突变等)而导致的银行挤兑,有关部门应本着防止出现系统性危机的思路,积极动员一切能够动员的力量,帮助银行走出挤兑难关;如果是经营严重亏损,且影响较大,或经营行为恶劣的银行受到挤兑冲击,有关部门就应本着处置成本、公平性以及维持自由市场原则的思路,在确保存款人利益、从严查处违规经营责任人的原则下,及时关闭这样的银行机构,以免挤兑风潮的蔓延。(2)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在处置银行挤兑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在化解银行挤兑风险问题上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  (3)央行要及时入市干预。作为一国当局,稳定金融和稳定价格(币值)是其天职。通常认为稳定价格是央行的基本目标,在经济稳定发展的时期是正确的,当经济中潜伏着动荡和衰退危机时,金融的稳定就成为整个经济稳定的关键,也就成为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因此,央行应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平息银行挤兑风潮的重任,牵头组织同业援救,事态紧急时央行可给予必要的信用支持,如“允许被挤兑银行动用法定”、“发放最后贷款”,甚至是央行直接出面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等。(4)积极组织商业银行同业援助。出于与被挤兑银行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和防止挤兑蔓延到自身的考虑,在其它银行受到挤兑时,相关商业银行应积极组织同业援助,给被挤兑银行提供力所能及的流动性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5)被挤兑银行应采取一切能够采取的办法,以“生存比发展更重要”的信念,争取尽可能多的外援支持,尽可能地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要,以强大的资金实力和优良的服务重新树立自身形象,取得客户的信任。  (二)做好平息挤兑的善后工作  如果经过多方努力,储户的挤兑行为还不能得到平息的话,政府和央行就应在保障储户的存款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及时下令关闭受挤兑的银行,并做好善后工作。  (1)坚持“少破产,多购并”的原则。让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中小金融机构破产清算并不是最佳选择。经营失败的银行之所以很难破产,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银行的大多是存款人,由于社会和政治的原因,政府很难使他们承担由银行经营失败带来的损失;二是如果一家银行经营失败使存款人受到损失,很可能引起公众对整个银行体系的信心动摇,从而埋下银行危机的种子;三是银行具有动员储蓄和分配信贷的功能,是整个社会的支付清算中心,因而对银行的清算具有很强的外部负效应。如果这些功能因银行被清算而发生紊乱,则整个经济都要为之付出惨重代价。因此,在处理经营失败的银行方面,清算并不是明智的选择,而购并重组则是一个较稳妥的选择。   &&&&&金融街  (2)稳定中小存户是至关重要的。为了维持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避免不良的社会政治后果或是其它原因,政府往往无法让存款人承担损失。个中原因是存款人信心的丧失可能引致灾难性的后果。当经营失败的银行受到挤兑时,央行应向社会公众宣布该银行停业,并着手联系该银行收购事宜。若收购洽淡失败,央行应安排破产清算,在清算程序上应规定以清偿存款债务为主,主要清偿对象是小额存户的存款。这是因为小额存户的存款额度小,他们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对某家银行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当他们存款的银行倒闭时,不应该让小额存户去承担选择不当的损失(因为它们没有选择的能力和动力)。再之,小额存户的收入水平低,有限的存款往往是他们的毕生积蓄,若遭受损失,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太大。至于小额存款的额度,应体现出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别,大城市可定为10万元以下,中型城市5万元以下,县级以下定为3万元以下。若破产银行资产损失过大,不足以清偿小额存款,剩余部分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并由政府指定机构负责追索破产银行的不良资产,以尽可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损失分担问题。对经营失败的银行损失由谁来承担,也是化解银行挤兑风险的关键问题。让债权人(除中小存款人之外)承担部分损失是理所当然。当银行的资产不足以抵补中小存款额时,政府出于稳定金融、稳定社会的考虑就应当成为解决损失分担问题的主体。如果政府没有能力或不愿弥补损失,最后将不得不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政府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来减轻损失分担的重负:一是充分利用“壳资源”价值。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只要严格控制银行的总量(包括分支机构),提高市场准入条件,使中小金融机构的“壳资源”价值充分体现出来,那些濒临破产的中小金融机构就会显示出其“在位优势”,从而促进银行业的购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的负担。二是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尽可能提高银行的不良资产清偿率和市场价值。通过贷款催收、清算债务人、拍卖抵押品、贷款出售等形式,可相应地减少实际发生的银行资产损失,减轻国家负担。三是政府可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筹集资金来缓解损失弥补的负担。  (三)从长远来看,防范和化解挤兑风险的关键还在于深化市场金融改革  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金融体系的建立与健全为目标,构造产权明晰、高效运行的金融体系,要放开手脚,采取得力措施,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银行逐步成长壮大起来;加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力度,建立与市场金融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让不适应市场金融需要的银行机构逐步淘汰出局,以维护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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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11月15日,盐城南洋镇及亭湖区两家关停的合作社大门紧闭。记者 谷岳飞 摄
  11月15日,江苏盐城市银联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门口,多位“储户”手持还未兑现的存款凭条。这家合作社将互助资金投资房产项目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倒闭。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摄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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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的银行家尤努斯和他所创办的孟加拉乡村银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尤努斯的一大杰出贡献,就是开办和发展了“穷人银行”,人们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就可申请,它被看做是真正解决农民贫困、实现农民富裕的重要模式。
  同一年,在江苏盐城市,出于几乎同样的目的,进行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试点,并打出了“农民自己的银行”的宣传标语。这一中国版的“穷人银行”广受农民欢迎,在盐城各乡镇遍地开花。走红的“盐城模式”,吸引了众多参观和学习者,并在全国多地推广。
  让人没想到的是,仅仅9年过后,因部分合作社违背服务三农的初衷,挪用资金投资失败,引发储户挤兑潮,盐城一大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倒闭。随之而来的巨额资金窟窿、农户上访等问题,让“盐城模式”从当地政府极力推动的香饽饽,变成了烫手山芋,进退两难。
  11月15日上午,严春元站在盐城银联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门口,脸上布满和当天阴沉天空一样的愁容。
  合作社大门紧闭,卷闸门上落满灰尘。“都关好几年了,拖欠了农户几千万的股金。”严春元嘟囔道。2013年,盐城多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先后倒闭,银联合作社未能幸免。在这里,有严春元一家13.5万元存款,他急需这笔钱给患有罕见脑血管瘤的5岁孙女治病。
  此前,给孙女治病花掉的50多万,全来自社会捐款和亲友借款。“为了挽救孙女幼小的生命,请求政府督促银联合作社兑付我个人存款,全家跪谢!”严春元将一份报告塞到记者手中,在这份报告的最后,严春元如此写道。
  听闻记者来访,十多名群众也带着“存条”,赶到合作社门口。他们跟严春元一样,都是这家已倒闭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储户。
  “农民自己的银行”
  在当地一个小镇上,先后成立了5家互助合作社,而许诺的“高收益”也让很多人将存款从商业银行,转存到互助合作社。
  人群中,田荣富拿着一份“泪水投诉书”,他说没想到这家“农民自己的银行”会倒闭。
  银联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该社业务范围包括:在南洋经济区庆丰村范围内吸收社员基础股金、互助金,向本社社员投放互助金,其开办资金为50万元,单位法人为当地人蔡泽中。
  这家合作社打出了“农民自己的银行”的口号。田荣富说,当时银联合作社不遗余力地宣传自己,称合作社受国家法律保护,得到了盐城市政府的支持,大厅里展示有盐城市主要领导鼓励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批示。
  银联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一般的商业银行无异,但支付的利息要高很多。严春元回忆,当时商业银行存款年息约为3%,而银联合作社一开始给储户承诺的年息为6.48%,后来更是涨到10%、12%。
  日,听了严春元的介绍后,田荣富将4万元移民款从银行取出,存入银联合作社。
  田荣富是三峡移民,2001年从三峡移民至盐城。10多年开销,国家发的20多万安家费已经所剩无几。田荣富说,这剩下来的4万元是他的“全部身家性命”。
  田荣富颇为信任严春元,严春元是当地民兵营营长。银联合作社成立后,严春元的另一个身份是这家合作社的“业务员”,老百姓一般都称其为吸储员。
  严春元说,银联合作社的吸储员大部分都是村干部,“也不是正式的,群众有钱找过来,我们就顺便帮忙存过去。”
  银联合作社鼓励这些业务员大量吸储,吸收存款达到30万,业务员每月就能拿到400多元的工资;30万以上,除了工资外,还有额外的奖励,“有业务员一个月拿到了将近8000元的收入”,严春元说。
  “高收益”的刺激,让当地农户纷纷将原本存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取出,存入银联合作社中。仅仅通过严春元介绍,当地农户存入该社的资金就有160多万。严春元自己也将家里13.5万元积蓄全存入其中。
  当地政府一份汇报材料显示,至事发前,银联合作社吸储高达7100多万,涉及储户3500多户。
  严春元说,因为有政府鼓励,当时在当地的小镇上,就先后有5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成立。这5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卖力宣传,大红的横幅挂得到处可见,热闹非凡。
  “盐城模式”红极一时
  盐城的互助合作社试点受到广泛关注,“盐城模式”也得以在多地推广,更被称为中国版“穷人银行”。
  在盐城一百多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中,2010年成立的银联合作社,只算是后起之秀。当地的第一家互助合作社,则早在2005年由盐城阜宁县硕集镇5位农民注册成立,被称为盐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原型。
  次年,盐城市委、市政府决定支持硕集镇这5位农民的“创举”――2006年初,该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要求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
  当年10月,在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该市正式开展试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这一试点在盐城当地被赋予极大的意义,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以小岗村农民首倡家庭联产承包制类比,认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这一“新鲜事”也将极大地造福中国农村。
  试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背后,是商业银行投向三农资金的减少,以及手续的繁琐。
  盐城农办的这名工作人员说,近年来,商业银行追求最大效益,弃农现象比较明显,投向农村、农业的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农民急需的小额贷款,因为审核成本大、效益低,商业银行一般不太愿意涉猎。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出现,正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它利用地缘、人缘的优势,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实行小额投放为主,农民贷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存贷方便快捷,这极大地满足了农民生活、生产和创业的需求。
  当地一位养殖大户告诉记者,此前他为了5万元贷款,跑了多家商业银行,不仅手续繁琐,而且即使放款,也是几个月之后,但有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之后,借款就方便多了,这也是合作社广受欢迎的一大原因。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10位农民联合起来,具备一定条件后,即可向县(市、区)农经部门申请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获批后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社员内部吸储,投放也被限制在社员内部,利息参照国家法定利率,年终按照经营情况进行分红。
  2007年7月,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扩大试点。
  江苏省农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数据显示,到2014年,盐城全市已有138个资金互助合作社,吸收20多万户农民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和互助金24.08亿元,累计向38万农户(次)投放150亿元。
  盐城各地蓬勃开展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受到广泛关注,前来参观学习、取经者络绎不绝,“盐城模式”因之走红,在全国多地得到推广。
  理论界也注意到发端于盐城农村的这一新型社会组织,将其定义为“草根银行”或“草根金融”,堪称国外流行的“穷人银行”的中国版。
  挤兑引发倒闭风波
  违规投资非农产业失败,导致部分合作社资金无法回收,引发挤兑风波,留下数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窟窿”。
  按照预期,被各方看好的“穷人银行”应该走得更远才是,但包括严春元在内的很多储户,都没想到会出事。
  2013年元月,听闻附近几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倒闭了,严春元匆忙赶到银联合作社门口,才发现现场挤满了前来挤兑的储户。面对情绪激动的储户,银联合作社工作人员无奈告知,合作社资金链断了,无钱可兑。
  盐城市政府相关部门随即调查发现,银联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将该社9成以上的农民互助金,投入到安徽天长市一个项目上,出资金额高达1.2亿多元。
  按照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管理规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资金不能投向非农产业,只能投向本区域内的农业。在实践中,这一中国版的“穷人银行”走偏,严重脱离了原本设计的为农民服务的轨道。
  盐东镇新洋合作社是当地第一家倒闭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这家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4月,出事时账内外农民存款高达1.46亿元,涉及近5000名储户。
  新洋合作社只有小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业务,大部分的资金投向串场河大桥、安置房工程等非农领域。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新洋合作社的这些投资未达预期收益,致使资金回笼困难,到期存款无法及时汇兑,引发老百姓集中挤兑。
  挤兑潮迅速蔓延。
  当地的瑞鑫合作社、东城合作社、东南合作社、环保产业园合作社、银联合作社等先后被波及,它们形如多米诺骨牌,在老百姓的疯狂挤兑中,一个接一个倒闭关门,留下一个个少则数千万、多则上亿的“大窟窿”。
  记者调查获悉,该区成立的2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中,总共有9家关门歇业。
  盐城市相关部门不肯透露该市到底有多少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倒闭,该市市委农办一位部门负责人介绍,大部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转正常,“确有少部分出现了一些问题”。
  几乎与之同时,在江苏、南京等地,亦出现多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倒闭现象。连云港市灌南县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1.1亿元存款被挪用、涉及2500多名储户,导致4家合作社无法正常兑现农民存款。
  南京高淳区砖墙镇农民资金互助社被立案调查,该资金互助社吸收了大量储蓄存款,约有300多名“储户”,共3200万元资金无法兑付。
  类似的新闻不断被见诸报端,公众对盐城模式的质疑达到顶点。
  在不少人的眼中,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异化为一个融资平台,农村的钱不断被吸纳上来,大量流向非农产业,这显然违背了它成立的初衷。
  错位监管下的“两套账”
  当地官员指出,引发挤兑风波的互助合作社,均做了两套账,账内资金应付检查,账外了非农领域。
  互助资金被挪用,严春元、田荣富等认为责任在于政府监管不力。
  事实上,在2013年元月倒闭风波出现之前,盐城市政府对此已有所警觉,曾多次召开会议,要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并出台了联网监管制、利率严控制等十项制度,希望规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成长,为其创造较好的金融环境,但收效甚微。
  严管之下为何还是出了问题?
  记者找到了该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主管部门――区委农办,该办一位领导介绍,事发的合作社均做了两套账,账内资金应付检查,账外资金则悄悄投向非农领域,因而逃脱监管。
  盐城市委农办一位部门负责人则表示,农办人员不是专业的金融管理人员,加之部门人手紧张,要让他们去监管一个金融组织运转,实在是有些勉为其难。
  银联合作社法人代表蔡涛顺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电话采访,他证实合作社的确有两套账存在。
  蔡涛顺原是一所中学的副校长,在当地农民中有较高声望。银联合作社创办时,法人代表是他儿子蔡泽中,后来变更。
  蔡涛顺承认,银联合作社没有将钱用在当地农业,而是投资了安徽天长市“上城风景”项目。但因合伙人涉嫌诈骗,该项目2013年4月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项目无法按预期回款,致使其资金链断裂。
  政府介入后,银联合作社先后数次许下承诺,分批兑付社员存款。但兑付期限和比例一再变更,很多人至今只拿到20%。
  一名储户打电话找到蔡涛顺,蔡涛顺告知,正在安徽“找钱”,暂时不会回盐城。但不一会儿,蔡涛顺就被当地几位储户看见,他“喝得醉醺醺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迟迟不能要回存款,众多愤怒的储户开始涌向政府,“广大社员情绪激动,多次围堵地方政府,社员代表持续上访,局面已到了难以控制的程度。”在一份报告中,盐城市一区政府如此写道。
  因涉及数千农户、数亿存款,从2013年开始,几乎每年年底,盐城市各级政府都不得不面临这一令人十分头疼的问题。
  储户认为,合作社是政府批准的,因之应该“谁批准谁监管,出了问题谁负责”。
  盐城市一农办负责人对此叫苦不迭,他举例说,就像一个企业到工商部门登记,然后这家企业进行了违法犯罪活动,难道工商部门也应该对此负责吗?
  试点该何去何从?
  倒闭后遗症一直困扰着当地各级政府,这也让盐城市政府对合作社的发展从“大力提倡”变为“格外谨慎”。
  风口浪尖之上,2013年,盐城市委农办下发文件,全面叫停新审批和登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对于已有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盐城市则要求进一步规范,一方面清退不合格的合作社;另一方面,压缩合作社股金和互助金的规模,一般的不允许超过2000万元。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户微型创业发展好、小额短期融资需求量大的乡镇,可以控制在5000万以下。
  盐城市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服务的对象必须是农业和农户,严禁跨区域、对非社员开展吸、贷业务,政府鼓励小额和短期贷款,要求单笔投放规模一般控制在5万元以下,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作为“盐城模式”的开创者,近两年来,盐城市各级政府不少精力被合作社倒闭后遗症所牵扯。相比于最开始的大力提倡,“倒闭风波”后,盐城市政府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显得格外谨慎。
  但据江苏省农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4年8月发表的调查报告:盐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业规模化产业水平明显提升,农民创业得到有力支持。
  盐都区尚庄镇番茄种植大户刘利、刘兆宏等加入资金合作社后,累计向合作社借款17万元实行大棚种植,每亩获利1万多元。为了收购当地农户编织的草帘,阜宁县硕集镇夏国明先后4次顺利从合作社融资,500多农户因此年人均增收3000多元。
  与之相佐证,东台市安丰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去年披露,该社运营6年下来,在当地累计投放6亿元,支持了2000多户农民成功创业致富,4000多户成员从中获益。
  一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股东不无忧心地告诉记者,“倒闭风波”之后,地方政府再无动力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盐城一农办工作人员坦承,制约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的因素很多,最突出的问题是,它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盐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采取的是农业部门审核,在民政部门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但是,按照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两者严重冲突。
  他希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为一个新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能够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至少是省级层面的确认,以制定出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主体,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服务“三农”,但这些都不是一个地级市委、市政府能够解决的。
  “快10年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生存和发展仍然举步维艰,这项改革措施难以落实到位。”江苏省农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认为,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2006年后党中央一贯倡导的农村金融改革重要举措,但“上面放,下面望,中间一个顶门杠”现象仍然存在――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初期相似。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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