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企业刷假改工资流水犯法.拿好处费犯法吗

男子替人“刷流水”提高信用等级损失50万元
  “想赚两百多元,损失五十万元”。20多岁的小鲍,心哇凉哇凉的。  小鲍做的是“代刷流水”的生意,在这个圈子里算个新手,才做了几个月。最近一笔生意让他心灰意冷,不仅200多元的手续费没赚到,他打进别人账户里的50万,也被卡主人取走了。  “代刷流水”,就是代理人先把自己的钱打进别人的银行卡,然后再转出来。这样对方的银行卡就有了资金进出的记录。对银行卡的主人来说,此举能提高信用等级。而代理人相应得到的是一笔手续费。  银行卡、U盾都在自己手上  转入的50万8分钟被取光  小鲍是做数码生意的,一个月的收入大概两三千。几个月前,他加入了一个银行卡的QQ群,交谈中,有网友告诉他,可以通过帮助别人“刷流水”赚外快。  所谓的“流水”,即指银行卡的资金出入账目。这个“流水”对于一般人来说并不太重要,但对很多生意人来说直接关系经济利益,比如不少以“流水”来判断持卡人的经济能力,并以此将持卡人分成不同等级,享受包括贷款在内的不同优惠服务。  小鲍动心了,开始“刷流水”当兼职。上周末,生意又上门了。对方是一个姓陈的男子,QQ显示来自辽宁沈阳,陈某通过QQ告诉小鲍,他要给自己的银行卡做50万元的“流水”。按照惯例,手续费200多元,小鲍接下了这个活。  不久,陈某就通过快递将自己的银行卡、U盾、密码寄给了小鲍。  因为手头一下子没有这么多现金,小鲍找了朋友林先生帮忙。林先生是做生意的,有资金而且有POS机,小鲍答应和他手续费平分。因为前几次赚得都很顺利,所以小鲍完全放松了警惕,按照以往的做法,通过更改了到账银行短信提醒的手机电话,但这次他没有修改取款密码,想想反正马上就把钱转回来了。  7月27日17点05分34秒,小鲍在林先生的商铺里,通过POS机,向陈某的银行卡里转入了50万元,没想到当他准备再把这50万重新刷回来时,却发现银行卡余额已经是0了!  小鲍和林先生赶紧跑到银行去查询,发现他们刚转入银行卡的50万,几分钟之后,就被分批取走了:“先少了24万,然后就5万5万地全部取走了……我们大概是5点04分刷卡的,5点12分就全部被取走了,动作很快。”  这或许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  对方可能利用了“手机银行”  这并不是小鲍第一次接生意,其实他一直非常重视保证自己资金的安全。为此,他还特意请教了“高人”,学到了两个“要领”:  首先,要求对方把身份证原件、银行卡、网上银行的U盾,全部都寄过来,然后把密码都改掉。其次,持卡人原来接受银行收款信息的手机号码,也要换掉。“最好是换成我们的,这样对方就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存钱、取钱了,也是为了保证我们资金的安全。”  前两次都很成功,而这次“失败”,小鲍和朋友觉得很可能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对方利用“手机银行”进行操作。“很多银行都有手机客户端,即使银行卡、U盾不在手上,只要记住银行卡号和密码,也可以在手机上进行转账等操作。”  事后再翻查小鲍和陈某的QQ聊天记录,小鲍越发觉得这是个圈套。陈某一直在关注小鲍是否开始“刷流水”,而小鲍在刷卡的同时也告诉他“正在进行中”,所以对方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到账并马上转走这笔钱。  虽然生意是小鲍接的,但真正损失的是林先生。而直到事发,林先生才知道小鲍向他隐瞒了一些事。“刚开始他跟我说是熟人,我也就放松警惕了,现在出事了,他才说不认识对方。”  “刷流水”不提倡  警方已介入调查  陈某寄给小鲍的银行卡是一家的,而该行对个人客户进行的星级管理上,一共分为五类,由高到低分别为七星级客户、六星级客户、五星级客户、四星级客户和三星级及以下客户,星级越高享受的优待政策越多,最高还可以享受50万元的白金信用卡授信额度。而星级的评定是以客户在银行的综合业务量为基础的,这个业务量就是“流水”。  对此,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作为银行不会主动提供“刷流水”服务,而且也不提倡通过购买刷流水的方式,提升自己的星级。目前,小鲍已经报警,并查询到50万元现金已经被从工商银行转入了。  杭州下沙闻潮派出所也已介入调查。 本报首席记者 李阳阳 本报通讯员 周元(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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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介绍的那个人他带了好多人去办贷款,但是我都没有参与,就是去年去了几次那家公司看看我的贷款有没有下来,今年就在没去过,我介绍的那个人他办的所有贷款也都没下来,只有一个人的下来了,但是知道是假流水办的就立马还回去了,其他人只是下了几张信用卡,一直也都有还,但是我没拿任何好处费,也不知道之后的事情,现在这个人他说如果出事他就说是我介绍他们认识的,所以我很害怕受牵连
我听我介绍的那个人说那家公司出事了,老板也不知道是跑了还是被抓了,我介绍的那个人他也介绍了好多人去办贷款,但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从中拿好处费,可是他说如果他也受牵连肯定会说是我介绍他们认识的,但是我把他们介绍认识以后 我就没有参与他们任何事情,他就是想把责任推给我,如果是这样我属于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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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帮人上大学 公司老总诈骗330万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谎称帮人上大学 公司老总诈骗330万》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谎称帮人上大学 公司老总诈骗330万》 精选一身为某影视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法人的许某,虚构能帮助他人子女上大学、找工作的事实,骗取多人钱款330余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以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许某不服提出上诉。8月2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了许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许某今年39岁,吉林人,硕士研究生文化,某卫视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法院审理查明,下半年至上半年,许某先后以能够帮助被害人陈某、贾某、夏某的孩子上大学,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能够帮助被害人顾某的孩子办理北京市户口为由等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331万元。据被害人陈某说,9月或10月份,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许某。许某自称是某卫视的主持人,称可以帮陈某的孩子上大学并能够拿到本科毕业证,但走关系给领导好处费需要45万元。11月陈某通过他人转账给许某20万元。3月,陈某又用自己工商银行账户给许某的司机转账25万元。8月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陈某发现写的是某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侨联考班,陈某问过许某,许某说不用管,领导都安排好了,到时会给转化,跟本科生一样。当时录取时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录取名单里有其孩子的名字,报名也是在该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一层交的住宿费、学费等。平时这个班跟正常录取的学生上一样的课,吃饭也和其他学生一样使用同样的饭卡在食堂吃饭。保研期,许某称可跟领导沟通让孩子保研,让陈某又转账25万元。3、4月份在夏某的孩子这一批学生从吉隆坡回国后,很多家长觉得不对劲,陈某和夏某去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问询,被告知这个班跟大学没有关系,意识到被骗。被害人顾某称,10月份的一天,顾某的一个朋友王某跟其说认识了一个北京某学校的领导,能办北京户口,问顾某有没有意向。顾某同意后就向朋友王某提供的户名为刘某的账户打了两笔钱,一共是43万元。因为顾某与王某一直都是生意伙伴,彼此很信任,所以没有问刘某的身份就打钱了。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33139.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谎称帮人上大学 公司老总诈骗330万》 精选二8月10日,泰安市公安局陶山分局破获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21岁女孩,受害人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涉及全国39所大专院校,人数达90多人,涉案金额180多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拘。据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女 ,1996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陶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自2015年以来,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或自己的朋友是“名校贷”等平台内部工作人员的事实,以需要帮忙“”走业务量、提升业绩为幌子博取同情帮助,以给好处费给提成为诱饵,以可以申请“校园贷”的在读大学同学、朋友以及他们的大学同学、朋友为侵害对象,骗取了他人大量钱款。截至目前,初步证实上当受骗在读大学生90余名,涉及山东、辽宁、黑龙江、河南、天津等省市39所大专院校,涉案金额180余万元。日, 家庭住址陶山公安分局辖区的济南某学校学生小张等多名在读女大学生报案称:她们应王某的请求,帮助其“朋友”刷业务量办理“校园贷”,贷款到账后把钱款转给王某,王某再转给她的朋友,由她的朋友从公司后台还款、“销户”。但是,她们现在却不断收到放贷公司的恶意威胁短信和电话骚扰,查询发现自己产生了大额欠款和还款罚金。为此,怀疑被骗,特来报警。初步统计受害大学生超过10人,涉案价值15万余元。接报后,陶山分局高度重视,研判认为:该案涉嫌“校园贷”诈骗,被害人为大学生,务必全力侦破。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侦查,查找王某下落。8月1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迫于压力自行到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介绍,该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三种情况:一是直接被王某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互之间是同学、朋友关系;二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通过共同的同学、朋友相互联系;三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不认识,是介绍再介绍而联系。对于作案手法,民警介绍说,被害人同意帮忙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或介绍人让被害人手机下载安装“名校贷”APP等手机软件注册,或者直接在网上注册,注册、申请贷款时,只填写被害人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所在大学校名、视频认证信息,而父母姓名、同学姓名、辅导员姓名等贷款需要的联系人资料则填写王金芮编造的资料。王某把编造的资料或直接发给被害人,或发给介绍人再转发被害人。贷款成功款项打入被害人账户后:无介绍人时,被害人留下数百元提成后,余款转给王某;有介绍人时,被害人留下数百元提成后,余款转给介绍人,介绍人留下数百上千元提成后,剩余款转给王某。犯罪嫌疑人王某赃款到手后,修改被害人登录资料,告诉被害人贷款已经偿还、账号已经“销户”。因注册信息被修改,被害人无法登录,从而错误地相信贷款已偿还、账户已“销户”。王某在被害人被公司催还贷款而被追问、质问、催促后,称:催款电话、短信是诈骗电话、短信,让被害人不要相信,并编造了“张嘉豪”这个人,将张嘉豪QQ号发送给被害人,与被害人网上文字聊天,继续进行欺骗。因王某、张嘉豪同时在线或者同时不在线,支付宝账号昵称都是王某,因而被部分被害人识破:二者为同一人,“张嘉豪”就是王某,王某就是“张嘉豪”。王某在个别被害人不断质问、警告报警的情况下,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被迫给被害人少量钱款用于偿还部分贷款或直接在网上给被害人偿还部分贷款。据分析,受害人被骗原因有,犯罪嫌疑人王某虚构身份,让他人信以为真。自2015年起,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对他人谎称自己或者说是自己有个朋友是“名校贷”等网上贷款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已经接受询问的受害人,无论是直接被王某欺骗的还是通过他人而被王某欺骗的,无不确信王某或她的“朋友”是“内部人员”,可以从公司内部还款、注销账户。二是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提成”做诱饵,引人上当受骗。侦查所示:被犯罪嫌疑人王某直接诈骗的被害人,根据贷款金额的不同,能得到一百至数百元的“提成”;帮助犯罪嫌疑人王某介绍他人并中间转账的人,根据贷款金额的不同,能得到数百、上千元的“提成”。三是犯罪嫌疑人王某谎称是帮忙刷注册业务量,让他人有“帮助人”的高尚感。询问被害人“帮忙”动因时,基本都认为朋友就应该帮忙。受害人普遍存在碍于面子,给朋友帮忙,贪图小利等特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齐鲁晚报社《谎称帮人上大学 公司老总诈骗330万》 精选三观点近日,泰安市破获了一起以校园贷为名的诈骗大学生案,犯罪嫌疑人虚构自己或自己的朋友是某网络平台内部工作人员,声称需要帮忙刷单走业务量、提升业绩,以给好处费给提成为诱饵,骗取在读大学同学、朋友以及他们的大学同学、朋友等大量钱款。截至目前,初步证实上当受骗在读大学生90余名,涉及山东、辽宁、黑龙江、河南、天津等省市39所大专院校,涉案金额180余万元。多名大学生参与校园贷“刷单”被骗日,家庭住址在泰安肥城市陶山辖区的济南某校2016级学生张某等多名在读女大学生到报案称:她们应王某的请求,帮助其朋友刷业务量办理校园贷,贷款到账后把钱款转给王某,王某再转给她的朋友,由她的朋友从公司后台还款、销户。但是,她们现在却不断收到放贷公司的恶意威胁短信和电话骚扰,查询发现自己产生了大额欠款和逾期还款罚金。为此,他们怀疑被骗,特来报警。初步统计受害大学生超过10人,涉案价值15万余元。接到报案后,泰安市公安局陶山分局高度重视,研判认为,该案涉嫌利用“校园贷”等网贷业务实施诈骗,受害者多为学生,于是连夜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取证,查找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下落。据了解,在被害人同意帮忙“刷单”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或介绍人让被害人手机下载安装贷款手机软件注册,或者直接在网上注册。注册、申请贷款时,只填写被害人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所在大学校名、视频认证信息,而父母姓名、同学姓名、辅导员姓名等贷款需要的联系人资料则填写王某编造的资料。王某把编造的资料或直接发给被害人,或发给介绍人再转发被害人。贷款成功款项打入被害人账户后,无介绍人时,被害人留下数百元提成后,余款转给王某;有介绍人时,被害人留下数百元提成后,余款转给介绍人,介绍人留下数百上千元提成后,剩余款转给王某。犯罪嫌疑人王某赃款到手后,修改被害人登录资料,告诉被害人贷款已经偿还、账号已经销户。因注册信息被修改,被害人无法登录,从而错误地相信贷款已偿还、账户已销户。嫌疑人精心设骗局一宿舍五人全中招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专案组民警连夜到王某居住的社区开展走访调查,对犯罪嫌疑人亲属开展思想工作。迫于压力, 日王某投案自首,当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王某情绪一度失控,泣不成声。经审讯得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向朋友、同学虚构自己是“名校贷”、“花儿朵朵”等网贷公司的内部员工,谎称为了完成业绩,需要使用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在网上办理校园贷业务,下款后资金转给王某,由王某在公司后台清贷并注销贷款账户,不需要偿还资金,并且给贷款人或介绍人200元到2000元不等的提成。在骗取财物后,王某仍编造已销户谎言,对受害人贷款不予偿还、继续行骗,造成受害学生被网贷公司以发送恐吓性短信、拨打侮辱性语音电话等方式恶意追缴欠款。王某在个别被害人不断质问、警告报警的情况下,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被迫给被害人少量钱款用于偿还部分贷款或直接在网上给被害人偿还部分贷款。在王某被拘留后,还陆续有学生报案。记者从王某手机内看到了多条催款短信,而受害者称他们收到的短信中言辞更加激烈,辱骂、恐吓让他们无法忍受。王某手机内收到的催款短信据了解,嫌疑人王某2014年离开学校后赴北京打工,由于在北京没有赚到什么钱,不足以维持他的高消费水平,2015年,王某把目标盯向了众多大学生。为了自己精心编造的骗局,王某刻意营造一种生活富足的假象,对周围人出手也比较大方。而王某诈骗所得,除了极少部分帮助受害人偿还贷款,大部分已经挥霍,用于偿、支付自己的旅游及奢侈品的消费。在案发后,王某删除了手机工具的聊天记录,还试图以威胁的方式干扰证人。有一名学生曾经对王某产生过怀疑,但是同宿舍其他五名同学全都落入了王某的圈套,最后这名同学也未能幸免,整个宿舍全都中招。民警提醒:正值开学莫贪小便宜吃大亏据民警介绍,这些报案的受害人与王某之间有三种情况:一是直接被王某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互之间是同学、朋友的关系;二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通过共同的同学、朋友相互介绍联系;三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不认识,是多层介绍的间接联系,受害者中甚至还有两名高中生。泰安市公安局陶山分局刑侦大队杨队长告诉记者,受此案的受害人大部分属于高校在校学生,思想比较单纯,社会阅历浅,防范意识差。犯罪嫌疑人利用学生没有经济收入,又想赚点的心理,谎称是帮忙刷业务量,以同学关系、朋友关系为依大量骗取钱财。部分学生发现上当受骗后,急于挽回损失,轻信犯罪嫌疑人精心编造的谎言,反而越陷越深,同时又不敢去公安机关报案,害怕受到学校老师和家人的责备,导致情绪低落,甚至产生了消极的思想,严重影响了学习。目前正值新生入学时期,民警表示,高校学生应提升防范意识,该案也是作为警示给各位学生警醒,面对各种网络刷单、一定要冷静分析,谨慎参与,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文章综合自齐鲁网,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相关阅读大学生都是因为什么贷款?买名牌!买装备!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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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坚轩“套路贷”与正常的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17岁的杭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想借3000元,半年多之后竟然要还款90万元,逼得他偷出家中的房产证,将自家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了他人,才算还清了这笔钱。无独有偶,今年3月,时先生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10万元“”不出2个月,他手上的数额已经变成了110万。然而,这桩旁人看起来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对方却能拿出看似无可辩驳的“完美”证据:每一笔合同上都有时先生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作为“信用背书”已被网签转卖,他的银行账目上有多笔汇款进入的流水证明。近期,上述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套路贷”案件呈高发态势,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社会危害严重。今天上午,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本市近期打击“套路贷”案件的情况。检方表示,为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有效遏制犯罪,本市检察机关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共将5件32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集中诉至法院。另据统计,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8月10日,本市检察机关已受理“套路贷”案件62件171人,已起诉22件52人,法院已判决15件31人。想借3000元,半年之后要还90万日15时许,在本市虹口区大连路上的一家馄饨店,在被害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的情况下,傅某、郝某、朱某等人诱骗杭某签了一张借款4万元的借条,并通过王某、被告人唐某将杭某介绍给被告人瞿某,谈妥由后者作为资方放贷。次日,瞿某、唐某在工商银行同济大学支行转账16万元给杭某,按照要求,杭某当场取出12万元现金还给瞿某,余4万元交给傅某等人,其中3.5万元作为中介费由傅某、郝某、朱某、王某等人分赃化用,杭实际得款仅为5000元,唐某从瞿某处获得中介费5000元。同年8月10日,被告人瞿某伙同被告人应某至杭某家宝山区共和二村48号楼下找到杭某,以当初16万元借款“利滚利”已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并给杭某两个选择,一是拉到外面打一顿,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让父母还钱;二是瞿某帮杭以名下贷款,一部分归还欠款,一部分由瞿某帮杭某放贷赚利息赎房,以此诱骗杭某作出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的选择。8月下旬,瞿某伙同应某,找锁匠并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带杭某至本市大连路、大柏树等处P2P、小贷公司操作抵押贷款,在操作不成的情况下,进而诱骗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以马某的名义贷款给杭某。8月28日,瞿某、应某带杭某至本市南京西路699号链家总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为170万元。10月21日,马某支付了29万元、22万元、17万元房款后,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10月29日,马某与杭某约定房价变更为160万元后,支付余款90万元。期间,杭某所得158万元房款除支付中介费、税费外,均取现、转账给瞿某。同期,瞿某还先后于日、10月17日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日、29日,瞿某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由此让杭还清欠款。另查明,2016年8月,在第一次找锁匠偷房产证后的二、三天,瞿某、应某又找锁匠,让杭将一本房产证放回家中大橱抽屉。日,马某以182.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销售给杨某,当杨某付清全款要求入住时,被害人杭某及家人才发现瞿某所还房产证系伪证。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估价,以日为估价时点,共和二村48号某室房屋价值194万元。近日,瞿某、唐某、应某被宝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的傅某等人另案起诉。放贷者一开始便盯上房产据上海市检察院介绍,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首先,放贷者以“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为幌子,欺骗杭某签订了一张虚高的借款合同。4万元的借款合同,杭某实际拿到手的仅有5000元。事实上,这正是“套路贷”的惯用手法,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时先生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明明只有10万元的借款,合同上却写着20万元,据时先生回忆,对方称:“这是行规,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接下来,便是要制造虚假的流水,也就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他们确实向借款人转账了借条上写明的金额。但随后,他们又会要求借款人取出多余现金,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将大部分钱归还。同时,他们还会保存好银行的流水记录,作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方便日后伪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于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远小于借条上的金额,部分借款人会出现逾期无法还款的情况。这时,放贷者便会上门讨债,以言语威胁甚至暴力殴打的方式,迫使签订新的借条,并使用借款人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将借款金额不断推高。“在今天这个案例中,瞿某逼迫杭某写下90万元借条后,先后转账60多万元,制造借款假象。事后,这笔钱全部以现金的方式回到了瞿某手中。”当借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放贷者便会要求借款人以名下房产等作为抵押,签订“阴阳合同”,声称如果还不清借款,就将房产或抵押作为约束。然而,据办案民警介绍,即使借款人有能力还清第一笔借款,放贷者也会通过不主动提醒逾期、人为制造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甚至躲到外地等种种手段,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但是,只要还款时间一过,原本消失的放贷公司就会再次出现,以逾期为名催讨高额的滞纳金、手续费等,如果借款人不同意,便会遭遇暴力催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借款人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每一步都是为了让借款人将房产抵押。”从本次检方集中公诉的案件可以看出,“套路贷”的手法非常细致,犯罪行为呈现团伙化、组织化。5件案件均系共同犯罪,且犯罪嫌疑人均为3人以上,最多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达15人。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团伙形式出现,分工明确,“流水作案”:有固定的幕后放贷人,有稳定的放贷圈,有职业的讨债人,有专门的平帐公司等。有的案件已初具犯罪集团规模,有明确的策划者、组织者、出资者,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些团伙还专门撰写了诈骗、敲诈勒索“剧本”。受害者中出现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然而,当借款人最终不堪放贷者无止境的骚扰,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却面临着诸多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自己亲笔签名的合同,与借条金额相符的银行转账记录,甚至还有自己取出现金走出银行的画面……据办案人员介绍,放贷人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在借贷环节中刻意保留了银行流水、签字借条、文书等有利证据,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使得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中很难打赢官司。“此类犯罪团伙作案手法隐蔽,刑事和民事案件交叉,情况十分复杂。在我们本次起诉的案件中,有一个团伙还专门请了律师参与其中,确实给办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上海检方表示,对于涉案的纠纷属于“套路贷”还是一般的民间借贷,又或者是,检方会根据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我们主要会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案证据是否互相印证,是否指向嫌疑人涉嫌实施‘套路贷’,这部分证据包括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同案嫌疑人的供述;二是在分别诈骗或敲诈多名被害人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注重分析各名被害人的陈述的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看看同案的多名被害人是否有相似的遭遇;三是嫌疑人辩解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内容,比如放贷金额为什么高于借款人实际需求等。”检方表示,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在检察环节体现从重打击的政策导向,在法律框架下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套路贷案件和高利贷不同,其实质是针对被害人的房产或其他财产,对于采用诈骗或者威胁方式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符合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的法律规定,我们将认定为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套路贷”受害者多为急需用钱,名下又有房产的本地居民。但在本次集中公诉的5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的被害人涉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大学生,“从目前来看,被害对象从急于用款的人,扩展至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甚至有心智不健全的人士。有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多数被害人消费不理性、自控力不强、金融知识不丰富等特点,用‘套路’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实施犯罪。”检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急需用钱时,应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相信路边的小广告。同时,需要增强基本的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被不法者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反对。如果遇到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应及时向公安刑侦部门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名词解释】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指的是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哄骗其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签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之后,以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强行收账,进而将债务“滚雪球”,通过层层“平账”和“再借款”,放贷人最终获取的钱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初借款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以此吸引被害人。而这类“小额贷款公司”,既没有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也没有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声明:文章不构成建议,转载请注明出处。PS:爆料、互动交流、版权等问题,请私聊侦探的小秘,微信号if11000,或新浪微博搜索“互金侦探”。查看侦探其他文章可点击(手指头太粗的人可能点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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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关注侦探观察防失联点击下“阅读原文”查看更多文章!?《谎称帮人上大学 公司老总诈骗330万》 精选五文章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施坚轩“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借款人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17岁的杭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想借3000元,半年多之后竟然要还款90万元,逼得他偷出家中的房产证,将自家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了他人,才算还清了这笔钱。无独有偶,今年3月,时先生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10万元“小额贷款”不出2个月,他手上的借款合同数额已经变成了110万。然而,这桩旁人看起来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对方却能拿出看似无可辩驳的“完美”证据:每一笔合同上都有时先生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作为“信用背书”已被网签转卖,他的银行账目上有多笔汇款进入的流水证明。近期,上述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套路贷”案件呈高发态势,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社会危害严重。今天上午,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本市近期打击“套路贷”案件的情况。检方表示,为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有效遏制犯罪,本市检察机关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共将5件32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集中诉至法院。另据统计,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8月10日,本市检察机关已受理“套路贷”案件62件171人,已起诉22件52人,法院已判决15件31人。想借3000元,半年之后要还90万日15时许,在本市虹口区大连路上的一家馄饨店,在被害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的情况下,傅某、郝某、朱某等人诱骗杭某签了一张借款4万元的借条,并通过王某、被告人唐某将杭某介绍给被告人瞿某,谈妥由后者作为资方放贷。次日,瞿某、唐某在工商银行同济大学支行转账16万元给杭某,按照要求,杭某当场取出12万元现金还给瞿某,余4万元交给傅某等人,其中3.5万元作为中介费由傅某、郝某、朱某、王某等人分赃化用,杭实际得款仅为5000元,唐某从瞿某处获得中介费5000元。同年8月10日,被告人瞿某伙同被告人应某至杭某家宝山区共和二村48号楼下找到杭某,以当初16万元借款“利滚利”已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并给杭某两个选择,一是拉到外面打一顿,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让父母还钱;二是瞿某帮杭以名下房产抵押贷款,一部分归还欠款,一部分由瞿某帮杭某放贷赚利息赎房,以此诱骗杭某作出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的选择。8月下旬,瞿某伙同应某,找锁匠并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带杭某至本市大连路、大柏树等处P2P、小贷公司操作抵押贷款,在操作不成的情况下,进而诱骗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以马某的名义贷款给杭某。8月28日,瞿某、应某带杭某至本市南京西路699号链家总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为170万元。10月21日,马某支付了29万元、22万元、17万元房款后,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10月29日,马某与杭某约定房价变更为160万元后,支付余款90万元。期间,杭某所得158万元房款除支付中介费、税费外,均取现、转账给瞿某。同期,瞿某还先后于日、10月17日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日、29日,瞿某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由此让杭还清欠款。另查明,2016年8月,在第一次找锁匠偷房产证后的二、三天,瞿某、应某又找锁匠,让杭将一本房产证放回家中大橱抽屉。日,马某以182.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销售给杨某,当杨某付清全款要求入住时,被害人杭某及家人才发现瞿某所还房产证系伪证。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估价,以日为估价时点,共和二村48号某室房屋价值194万元。近日,瞿某、唐某、应某被宝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的傅某等人另案起诉。放贷者一开始便盯上房产据上海市检察院介绍,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首先,放贷者以“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为幌子,欺骗杭某签订了一张虚高的借款合同。4万元的借款合同,杭某实际拿到手的仅有5000元。事实上,这正是“套路贷”的惯用手法,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时先生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明明只有10万元的借款,合同上却写着20万元,据时先生回忆,对方称:“这是行规,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接下来,便是要制造虚假的流水,也就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他们确实向借款人转账了借条上写明的金额。但随后,他们又会要求借款人取出多余现金,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将大部分钱归还。同时,他们还会保存好银行的流水记录,作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方便日后伪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于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远小于借条上的金额,部分借款人会出现逾期无法还款的情况。这时,放贷者便会上门讨债,以言语威胁甚至暴力殴打的方式,迫使签订新的借条,并使用借款人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将借款金额不断推高。“在今天这个案例中,瞿某逼迫杭某写下90万元借条后,先后转账60多万元,制造借款假象。事后,这笔钱全部以现金的方式回到了瞿某手中。”当借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放贷者便会要求借款人以名下房产等作为抵押,签订“阴阳合同”,声称如果还不清借款,就将房产或其抵押作为约束。然而,据办案民警介绍,即使借款人有能力还清第一笔借款,放贷者也会通过不主动提醒逾期、人为制造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甚至躲到外地等种种手段,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但是,只要还款时间一过,原本消失的放贷公司就会再次出现,以逾期为名催讨高额的滞纳金、手续费等,如果借款人不同意,便会遭遇暴力催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借款人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每一步都是为了让借款人将房产抵押。”从本次检方集中公诉的案件可以看出,“套路贷”的手法非常细致,犯罪行为呈现团伙化、组织化。5件案件均系共同犯罪,且犯罪嫌疑人均为3人以上,最多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达15人。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团伙形式出现,分工明确,“流水作案”:有固定的幕后放贷人,有稳定的放贷圈,有职业的讨债人,有专门的平帐公司等。有的案件已初具犯罪集团规模,有明确的策划者、组织者、出资者,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些团伙还专门撰写了诈骗、敲诈勒索“剧本”。受害者中出现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然而,当借款人最终不堪放贷者无止境的骚扰,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却面临着诸多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自己亲笔签名的合同,与借条金额相符的银行转账记录,甚至还有自己取出现金走出银行的画面……据办案人员介绍,放贷人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在借贷环节中刻意保留了银行流水、签字借条、公证文书等有利证据,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使得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中很难打赢官司。“此类犯罪团伙作案手法隐蔽,刑事和民事案件交叉,情况十分复杂。在我们本次起诉的案件中,有一个团伙还专门请了律师参与其中,确实给办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上海检方表示,对于涉案的纠纷属于“套路贷”还是一般的民间借贷,又或者是高利贷,检方会根据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我们主要会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案证据是否互相印证,是否指向嫌疑人涉嫌实施‘套路贷’,这部分证据包括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同案嫌疑人的供述;二是在分别诈骗或敲诈多名被害人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注重分析各名被害人的陈述的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看看同案的多名被害人是否有相似的遭遇;三是嫌疑人辩解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内容,比如放贷金额为什么高于借款人实际需求等。”检方表示,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在检察环节体现从重打击的政策导向,在法律框架下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套路贷案件和高利贷不同,其实质是针对被害人的房产或其他财产,对于采用诈骗或者威胁方式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符合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的法律规定,我们将认定为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套路贷”受害者多为急需用钱,名下又有房产的本地居民。但在本次集中公诉的5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的被害人涉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大学生,“从目前来看,被害对象从急于用款的人,扩展至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甚至有心智不健全的人士。有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多数被害人消费不理性、自控力不强、金融知识不丰富等特点,用‘套路’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实施犯罪。”检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急需用钱时,应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相信路边的小广告。同时,需要增强基本的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被不法者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反对。如果遇到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应及时向公安刑侦部门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名词解释】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指的是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哄骗其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签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之后,以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强行收账,进而将债务“滚雪球”,通过层层“平账”和“再借款”,放贷人最终获取的钱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初借款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以此吸引被害人。而这类“小额贷款公司”,既没有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也没有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声明:文章不构成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出处。PS:爆料、互动交流、版权等问题,请私聊侦探的小秘,微信号if11000,或新浪微博搜索“互金侦探”。查看侦探其他文章可点击(手指头太粗的人可能点不准):联连理财 | 抱财网|航金所|网利宝|国美金融|苏宁金融|邦帮堂|握握贷|美美理财|蛙蛙在线|小诸葛金服|瑞钱宝|投之家|熊猫金库|真融宝|今日捷财|麦子金服|懒财网|饭饭金服|牛板金|京东金融|网投网|唐小僧|爵财网|金蛋理财|恒大金服|国金宝链车金服|芒果财富|中房创投|万盈金融|红岭创投互金侦探最近拉了一些微信交流群(有高净值用户群、有投资人散户群、探粉综合群),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加侦探小秘的个人微信号:if11000,也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长按添加小秘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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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六“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借款人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17岁的杭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想借3000元,半年多之后竟然要还款90万元,逼得他偷出家中的房产证,将自家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了他人,才算还清了这笔钱。无独有偶,今年3月,时先生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10万元“小额贷款”不出2个月,他手上的借款合同数额已经变成了110万。然而,这桩旁人看起来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对方却能拿出看似无可辩驳的“完美”证据:每一笔合同上都有时先生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作为“信用背书”已被网签转卖,他的银行账目上有多笔汇款进入的流水证明。近期,上述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套路贷”案件呈高发态势,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社会危害严重。今天上午,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本市近期打击“套路贷”案件的情况。检方表示,为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有效遏制犯罪,本市检察机关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共将5件32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集中诉至法院。另据统计,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8月10日,本市检察机关已受理“套路贷”案件62件171人,已起诉22件52人,法院已判决15件31人。想借3000元,半年之后要还90万日15时许,在本市虹口区大连路上的一家馄饨店,在被害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的情况下,傅某、郝某、朱某等人诱骗杭某签了一张借款4万元的借条,并通过王某、被告人唐某将杭某介绍给被告人瞿某,谈妥由后者作为资方放贷。次日,瞿某、唐某在工商银行同济大学支行转账16万元给杭某,按照要求,杭某当场取出12万元现金还给瞿某,余4万元交给傅某等人,其中3.5万元作为中介费由傅某、郝某、朱某、王某等人分赃化用,杭实际得款仅为5000元,唐某从瞿某处获得中介费5000元。同年8月10日,被告人瞿某伙同被告人应某至杭某家宝山区共和二村48号楼下找到杭某,以当初16万元借款“利滚利”已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并给杭某两个选择,一是拉到外面打一顿,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让父母还钱;二是瞿某帮杭以名下房产抵押贷款,一部分归还欠款,一部分由瞿某帮杭某放贷赚利息赎房,以此诱骗杭某作出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的选择。8月下旬,瞿某伙同应某,找锁匠并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带杭某至本市大连路、大柏树等处P2P、小贷公司操作抵押贷款,在操作不成的情况下,进而诱骗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以马某的名义贷款给杭某。8月28日,瞿某、应某带杭某至本市南京西路699号链家总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为170万元。10月21日,马某支付了29万元、22万元、17万元房款后,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10月29日,马某与杭某约定房价变更为160万元后,支付余款90万元。期间,杭某所得158万元房款除支付中介费、税费外,均取现、转账给瞿某。同期,瞿某还先后于日、10月17日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日、29日,瞿某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由此让杭还清欠款。另查明,2016年8月,在第一次找锁匠偷房产证后的二、三天,瞿某、应某又找锁匠,让杭将一本房产证放回家中大橱抽屉。日,马某以182.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销售给杨某,当杨某付清全款要求入住时,被害人杭某及家人才发现瞿某所还房产证系伪证。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估价,以日为估价时点,共和二村48号某室房屋价值194万元。近日,瞿某、唐某、应某被宝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的傅某等人另案起诉。放贷者一开始便盯上房产据上海市检察院介绍,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首先,放贷者以“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为幌子,欺骗杭某签订了一张虚高的借款合同。4万元的借款合同,杭某实际拿到手的仅有5000元。事实上,这正是“套路贷”的惯用手法,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时先生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明明只有10万元的借款,合同上却写着20万元,据时先生回忆,对方称:“这是行规,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接下来,便是要制造虚假的流水,也就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他们确实向借款人转账了借条上写明的金额。但随后,他们又会要求借款人取出多余现金,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将大部分钱归还。同时,他们还会保存好银行的流水记录,作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方便日后伪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于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远小于借条上的金额,部分借款人会出现逾期无法还款的情况。这时,放贷者便会上门讨债,以言语威胁甚至暴力殴打的方式,迫使签订新的借条,并使用借款人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将借款金额不断推高。“在今天这个案例中,瞿某逼迫杭某写下90万元借条后,先后转账60多万元,制造借款假象。事后,这笔钱全部以现金的方式回到了瞿某手中。”当借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放贷者便会要求借款人以名下房产等作为抵押,签订“阴阳合同”,声称如果还不清借款,就将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押作为约束。然而,据办案民警介绍,即使借款人有能力还清第一笔借款,放贷者也会通过不主动提醒逾期、人为制造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甚至躲到外地等种种手段,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但是,只要还款时间一过,原本消失的放贷公司就会再次出现,以逾期为名催讨高额的滞纳金、手续费等,如果借款人不同意,便会遭遇暴力催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借款人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每一步都是为了让借款人将房产抵押。”从本次检方集中公诉的案件可以看出,“套路贷”的手法非常细致,犯罪行为呈现团伙化、组织化。5件案件均系共同犯罪,且犯罪嫌疑人均为3人以上,最多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达15人。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团伙形式出现,分工明确,“流水作案”:有固定的幕后放贷人,有稳定的放贷圈,有职业的讨债人,有专门的平帐公司等。有的案件已初具犯罪集团规模,有明确的策划者、组织者、出资者,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些团伙还专门撰写了诈骗、敲诈勒索“剧本”。受害者中出现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然而,当借款人最终不堪放贷者无止境的骚扰,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却面临着诸多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自己亲笔签名的合同,与借条金额相符的银行转账记录,甚至还有自己取出现金走出银行的画面……据办案人员介绍,放贷人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在借贷环节中刻意保留了银行流水、签字借条、公证文书等有利证据,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使得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中很难打赢官司。“此类犯罪团伙作案手法隐蔽,刑事和民事案件交叉,情况十分复杂。在我们本次起诉的案件中,有一个团伙还专门请了律师参与其中,确实给办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上海检方表示,对于涉案的纠纷属于“套路贷”还是一般的民间借贷,又或者是高利贷,检方会根据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我们主要会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案证据是否互相印证,是否指向嫌疑人涉嫌实施‘套路贷’,这部分证据包括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同案嫌疑人的供述;二是在分别诈骗或敲诈多名被害人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注重分析各名被害人的陈述的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看看同案的多名被害人是否有相似的遭遇;三是嫌疑人辩解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内容,比如放贷金额为什么高于借款人实际需求等。”检方表示,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在检察环节体现从重打击的政策导向,在法律框架下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套路贷案件和高利贷不同,其实质是针对被害人的房产或其他财产,对于采用诈骗或者威胁方式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符合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的法律规定,我们将认定为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套路贷”受害者多为急需用钱,名下又有房产的本地居民。但在本次集中公诉的5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的被害人涉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大学生,“从目前来看,被害对象从急于用款的人,扩展至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甚至有心智不健全的人士。有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多数被害人消费不理性、自控力不强、金融知识不丰富等特点,用‘套路’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实施犯罪。”检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急需用钱时,应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相信路边的小广告。同时,需要增强基本的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被不法者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反对。如果遇到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应及时向公安刑侦部门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名词解释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指的是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哄骗其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签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之后,以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强行收账,进而将债务“滚雪球”,通过层层“平账”和“再借款”,放贷人最终获取的钱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初借款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以此吸引被害人。而这类“小额贷款公司”,既没有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也没有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推荐阅读:“最严监管”出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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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七“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借款人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17岁的杭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想借3000元,半年多之后竟然要还款90万元,逼得他偷出家中的房产证,将自家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了他人,才算还清了这笔钱。无独有偶,今年3月,时先生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10万元“小额贷款”不出2个月,他手上的借款合同数额已经变成了110万。然而,这桩旁人看起来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对方却能拿出看似无可辩驳的“完美”证据:每一笔合同上都有时先生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作为“信用背书”已被网签转卖,他的银行账目上有多笔汇款进入的流水证明。近期,上述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套路贷”案件呈高发态势,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社会危害严重。今天上午,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本市近期打击“套路贷”案件的情况。检方表示,为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有效遏制犯罪,本市检察机关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共将5件32名“套路贷”案件被告人集中诉至法院。另据统计,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8月10日,本市检察机关已受理“套路贷”案件62件171人,已起诉22件52人,法院已判决15件31人。想借3000元,半年之后要还90万日15时许,在本市虹口区大连路上的一家馄饨店,在被害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的情况下,傅某、郝某、朱某等人诱骗杭某签了一张借款4万元的借条,并通过王某、被告人唐某将杭某介绍给被告人瞿某,谈妥由后者作为资方放贷。次日,瞿某、唐某在工商银行同济大学支行转账16万元给杭某,按照要求,杭某当场取出12万元现金还给瞿某,余4万元交给傅某等人,其中3.5万元作为中介费由傅某、郝某、朱某、王某等人分赃化用,杭实际得款仅为5000元,唐某从瞿某处获得中介费5000元。同年8月10日,被告人瞿某伙同被告人应某至杭某家宝山区共和二村48号楼下找到杭某,以当初16万元借款“利滚利”已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并给杭某两个选择,一是拉到外面打一顿,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让父母还钱;二是瞿某帮杭以名下房产抵押贷款,一部分归还欠款,一部分由瞿某帮杭某放贷赚利息赎房,以此诱骗杭某作出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的选择。8月下旬,瞿某伙同应某,找锁匠并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带杭某至本市大连路、大柏树等处P2P、小贷公司操作抵押贷款,在操作不成的情况下,进而诱骗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以马某的名义贷款给杭某。8月28日,瞿某、应某带杭某至本市南京西路699号链家总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为170万元。10月21日,马某支付了29万元、22万元、17万元房款后,杭某将房产过户给马某。10月29日,马某与杭某约定房价变更为160万元后,支付余款90万元。期间,杭某所得158万元房款除支付中介费、税费外,均取现、转账给瞿某。同期,瞿某还先后于日、10月17日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日、29日,瞿某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由此让杭还清欠款。另查明,2016年8月,在第一次找锁匠偷房产证后的二、三天,瞿某、应某又找锁匠,让杭将一本房产证放回家中大橱抽屉。日,马某以182.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销售给杨某,当杨某付清全款要求入住时,被害人杭某及家人才发现瞿某所还房产证系伪证。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估价,以日为估价时点,共和二村48号某室房屋价值194万元。近日,瞿某、唐某、应某被宝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的傅某等人另案起诉。放贷者一开始便盯上房产据上海市检察院介绍,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首先,放贷者以“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为幌子,欺骗杭某签订了一张虚高的借款合同。4万元的借款合同,杭某实际拿到手的仅有5000元。事实上,这正是“套路贷”的惯用手法,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时先生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明明只有10万元的借款,合同上却写着20万元,据时先生回忆,对方称:“这是行规,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接下来,便是要制造虚假的流水,也就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他们确实向借款人转账了借条上写明的金额。但随后,他们又会要求借款人取出多余现金,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将大部分钱归还。同时,他们还会保存好银行的流水记录,作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方便日后伪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于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远小于借条上的金额,部分借款人会出现逾期无法还款的情况。这时,放贷者便会上门讨债,以言语威胁甚至暴力殴打的方式,迫使签订新的借条,并使用借款人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将借款金额不断推高。“在今天这个案例中,瞿某逼迫杭某写下90万元借条后,先后转账60多万元,制造借款假象。事后,这笔钱全部以现金的方式回到了瞿某手中。”当借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放贷者便会要求借款人以名下房产等作为抵押,签订“阴阳合同”,声称如果还不清借款,就将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押作为约束。然而,据办案民警介绍,即使借款人有能力还清第一笔借款,放贷者也会通过不主动提醒逾期、人为制造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甚至躲到外地等种种手段,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但是,只要还款时间一过,原本消失的放贷公司就会再次出现,以逾期为名催讨高额的滞纳金、手续费等,如果借款人不同意,便会遭遇暴力催债。“相当一部分放贷者根本没想要借款人还钱,他们从一开始盯上的就是借款人的房产等资产,每一步都是为了让借款人将房产抵押。”从本次检方集中公诉的案件可以看出,“套路贷”的手法非常细致,犯罪行为呈现团伙化、组织化。5件案件均系共同犯罪,且犯罪嫌疑人均为3人以上,最多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达15人。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团伙形式出现,分工明确,“流水作案”:有固定的幕后放贷人,有稳定的放贷圈,有职业的讨债人,有专门的平帐公司等。有的案件已初具犯罪集团规模,有明确的策划者、组织者、出资者,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些团伙还专门撰写了诈骗、敲诈勒索“剧本”。受害者中出现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然而,当借款人最终不堪放贷者无止境的骚扰,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却面临着诸多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自己亲笔签名的合同,与借条金额相符的银行转账记录,甚至还有自己取出现金走出银行的画面……据办案人员介绍,放贷人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在借贷环节中刻意保留了银行流水、签字借条、公证文书等有利证据,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使得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中很难打赢官司。“此类犯罪团伙作案手法隐蔽,刑事和民事案件交叉,情况十分复杂。在我们本次起诉的案件中,有一个团伙还专门请了律师参与其中,确实给办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上海检方表示,对于涉案的纠纷属于“套路贷”还是一般的民间借贷,又或者是高利贷,检方会根据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我们主要会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案证据是否互相印证,是否指向嫌疑人涉嫌实施‘套路贷’,这部分证据包括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同案嫌疑人的供述;二是在分别诈骗或敲诈多名被害人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注重分析各名被害人的陈述的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看看同案的多名被害人是否有相似的遭遇;三是嫌疑人辩解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内容,比如放贷金额为什么高于借款人实际需求等。”检方表示,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在检察环节体现从重打击的政策导向,在法律框架下严厉打击套路贷案件,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套路贷案件和高利贷不同,其实质是针对被害人的房产或其他财产,对于采用诈骗或者威胁方式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符合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的法律规定,我们将认定为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套路贷”受害者多为急需用钱,名下又有房产的本地居民。但在本次集中公诉的5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的被害人涉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大学生,“从目前来看,被害对象从急于用款的人,扩展至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甚至有心智不健全的人士。有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多数被害人消费不理性、自控力不强、金融知识不丰富等特点,用‘套路’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实施犯罪。”检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急需用钱时,应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相信路边的小广告。同时,需要增强基本的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被不法者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反对。如果遇到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应及时向公安刑侦部门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名词解释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指的是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哄骗其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签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之后,以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强行收账,进而将债务“滚雪球”,通过层层“平账”和“再借款”,放贷人最终获取的钱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初借款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小额贷款”,以此吸引被害人。而这类“小额贷款公司”,既没有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也没有通过工商部门合法注册。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套路贷”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常的借贷目的是获利,双方签订真实意愿的合同;而这样的借贷却是签署两份合同,虚构金额,同时还存在暴力、非法拘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网贷有风险,推荐阅读:“最严监管”出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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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八海归,曾是高端人才的代名词。10多年前在人才市场,海归人才会都设在贵宾室,留学生是抢手货。而今,这一现状已发生剧变。如今留学生也跟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一样,要参加企业招聘会,挤人才市场。甚至有知名企业放言:现在海归研究生还不如985高校本科生!海归贬值了。海归的起薪,也从其期望的1万元,骤降至6000元,而且相对于国内高校、特别是名校毕业生而言,海归的优势越来越小。来源:都市快报(dskbdskb)最近两周,记者深度访问了资深留学顾问、大企业资深HR、留学家庭、海归学子,并做了随机小调查,发现留学文凭贬值,海归竞争力下降,已是不争事实。记者上周对杭州50位海归的随机采访发现,海归们对薪水不太满意,有28%起薪在6000元以下,最低的只有3500元;起薪在元的海归最多,占40%。这一数值,已经与杭州众多高校毕业生的起薪相差无几。而与这份尴尬的薪水相对应的,是出国留学的巨大家庭投入。到国外留学,学费加上生活费,一年花费二三十万元人民币,基本是起步价,而且费用一年比一年高。2007年,国内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14.4万人,回国人员总数为4.4万人。到了2016年,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54.45万人。2016年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43.25万人。短短9年间,出国人数暴增了近4倍。留学回国人员总数,暴增了近10倍!浙江每年出国的留学生有10000多人,这两年留学生回国出现高峰,有90%的留学生回国就业。一边是出国留学的巨大开销,一边是留学回国之后的尴尬处境。很多工薪家庭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不惜掏出全部家底让孩子出国留学,这样的教育,风险真的很大。一位杭州普通家庭女孩的海归经历今年杭州的夏天,特别热,也特别长。下午1点半,顶着烈日,26岁的小林出发拜访客户。这一次,她需要把产品一一给客户过目,并且劝说对方购买。高温把她的脸烘得通红,一身藕粉色连衣裙下,显得有些狼狈。小林自嘲道:“搬砖的一天开始了!”所谓“搬砖”,是网络上对比较辛苦工作的一种玩笑的说法。6年前,小林不会想到自己会“搬砖”。那一年,家里人开了一次家庭会议,一家子欢乐地决定——高中毕业后送她出国留学。从那天起,小林脑海里,自己的未来应该是脚踩高跟鞋厉风行的女强人,或者是高档写字楼里拿着高薪备受追捧的业务骨干。小林的家人,也曾经这么以为。为了避开高考选择留学盲目选择金融专业小林的父母都是生意人,由于生意难做,家境不算富裕。高三以前,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留学生”扯上关系。那时候她身边选择留学的有两种人:第一种是学霸,去国外深造,追求更广阔的发展平台;第二种是家境比较好的同学,父母不甘心让他们考一个国内普通大学,孩子的“留学生”身份会让焦虑的家长们得到一种安慰。当时,小林在杭州一所重点高中读书,成绩中等。父母的想法是,与其让她考一个普通的国内大学,还不如跟着留学大潮去国外闯一闯。对于学得焦头烂额的小林来说,这也不失为一个避开高考的好机会。高三下学期,当班里同学为高考奋战时,小林离开学校进入了语言培训机构。没过多久她就发现,出国并不比高考轻松,第一次雅思考试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只有5分。英语是她的弱项,语言课上得比较吃力。小林回忆:“5分虽然不高,但也达到了出国签证的分数,只是还要在国外继续读语言。澳洲的语言课需要一级一级考上去,达到标准了再申请本科学校,那样的话在国外‘战线’就太长了。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我决定在国内继续考雅思。”小林捋了捋耳边的头发,笑着说:“以前我头发很多的,扎起来一大把,现在这一点点发量,主要是因为考雅思的时候掉了不少头发。”最终,掉的头发没浪费,第二次考雅思,换来了6.5分。当时,小林和父母有一个共识:国家发展迅速,对金融方面人才需求一定会比较高。那几年,金融、经济专业突然成了高频词汇,走到哪都能听到。留学顾问不断夸赞这个专业的前景:形势一片大好;小林高中班里也有不少同学在国内大学里选择了这一类专业。“金融那几年特别热,听起来就像能找到一个好工作的专业。此外,我当时对这个专业并不是很了解。”最终,小林赶上了金融专业的热潮,成功申请了澳洲莫纳什大学。父母做了一个大胆决定卖掉家里唯一的房子去澳洲读书,要求银行卡上要有60万存款,并且这笔钱要被冻结半年,再加上每年30万的开销,在当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为了凑出小林留学的钱,小林的父母做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卖掉家里唯一的房子!那段时间,和亲戚们吃饭聊天,大家对卖房子的意见不一。大姨一家觉得,原本亲戚都住在附近,相互有个照应,而且卖房、买房都是大事,太折腾;舅舅和其他大部分亲戚则支持小林父母的决定,卖房能迅速变现,减轻供小林读书的压力,再买一套房,说不定也是不错的投资。小林说,可能家里大多是生意人的关系,在钱方面特别有魄力,换作许多家庭,卖房凑钱读书实在太疯狂了。小林的父母很快把老房子卖掉,150多万元的卖房款里,120万元留给小林做,剩下的30多万元加上家里原来的积蓄用作首付,买了一套180多万的新房。“父母很少和我聊钱的事情,我也没有问过他们当时卖掉房子经历了怎样的纠结,但家里的老房子被卖掉,我心里五味杂陈,默默地告诉自己,不要辜负他们的这份辛苦。”回忆起家里卖房供自己读书的这件事,至今小林的心情都是复杂的。一方面,心疼年迈的父母又要扛起,一方面,看着杭州不断上涨的房价庆幸,还好又买了一套新房,或许没有亏。小林查看售房网站,自家现在的房子估价已经400万以上了。一个失误多读2年研究生意味着多花60万小林原计划在澳洲待3-4年,读预科和本科,之后就回国工作。她想象中的留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就像留学机构自制的手册配图里描绘的那样——美丽的校园,温馨的住宿,大气的图书室,还有隔三差五的旅行、派对……事实上,背井离乡的生活是孤独的。小林刚开始住在澳洲当地人家里,三餐由房屋主人提供,但是语言隔阂,共同话题并不多。顺利过渡了几个月,她便和新朋友们合租了一套别墅。“合租一套别墅要比单独租公寓便宜多了。”小林说。进入本科学校后,小林发现,自己所在的专业中国人相对比较多,大约占了十分之一。她大一时最好的朋友,就来自温州。“后来,眼看着要毕业了,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不得不继续读研究生,多待了两年。”小林说道。原来,即将进入大三那年,小林被学校劝退了。她感叹:实在太冤了!那一学期,她有一门挂科了,左等右等都没等来补考通知,后来直接就收到一张劝退通知单。等她找到学校才知道,原本挂一门课不算很严重的事情,但是学校寄了一份通知,请挂科的同学参加听证会,陈述自己挂科的原因。阴错阳差,室友把这份通知放在了不起眼的一角,导致她错失了参加听证会的机会。学校认为,小林态度有问题,想要劝退她。得知要被劝退后,小林傻眼了,她第一时间在心里算了本账:每年学费约18万元,房租约6万元,生活费约6万元,每年花费30万元人民币,父母已经砸下近百万,如果被劝退,意味着前面的钱都白费了。“出国之后,好像我对钱的概念变强了,时时刻刻在算一笔留学账。”经过多方打听,小林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只要转学去了金融专业稍微差一点的大学,还是能拿到毕业证。“那是唯一止损的办法,转同专业能保留之前的学分。我和爸妈商量,既然转去稍差的学校,为了让留学的含金量更高,只有再读2年研究生了。”小林说,人的能力都是在绝境里逼出来的,当时的自己连哭的时间都没有,只能绞尽脑汁地寻找办法。父母把我送出国已经是他们最大的能力,在国外的一切只能靠自己。“一回国,我就想工作,等不及了!我在澳洲过了6年,花了6年爸妈的钱,而以前的同学们已经工作了两三年了,我怕追不上他们的脚步。”小林坦言,2016年底回国,刚开始找工作的焦虑感无时无刻不在。小林和国内的朋友们聊天,她发现自己刚从象牙塔里出来,朋友们却已经成了行业里经验老到的白领了。小林长得漂亮,高中时期一直是班里的人际交往核心。这一次回来,几个老朋友话题总是无意间聊到工作,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小林有点融不进话题。小林默默催自己:投简历,赶紧!小林投了六份简历,每一次面试都是一次“碾轧”。有一场面试,对方不客气地说:“我们收到的简历里有留学背景的很多,除此之外,你有什么优势?”另一场,面试官皱着眉头:“你26岁还没有过任何工作经验吗?”还有一场,对方宣布:“我们的底薪不高,2000块钱,其余靠业绩提成。”……无工作经验,2000块底薪,再对比周围留在国内的同学们,小林也忍不住问自己:这些年国外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小林参加过某银行举办的硕士专场招聘会,地点在杭州知名重点大学的校园里。偌大的候场室里,一群西装革履的面试者熟络地相互交谈。小林听到,他们都是这所大学的研究生,相互认识,抱团作战。小林说,相比于自己这个澳洲归来的杭州本地人,这些在杭州求学的人,更像是主场作战。进入面试环节,小林礼貌地进入房间,等待对方翻看简历。“房间里很大很安静,面试官隔我大概一米远,我仍然能听见他唰唰翻简历的声音,就像对我几年留学生活的一次‘检阅’。”了解了小林的学习背景之后,对方说:“我问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你能运用哪些人脉资源在你这份工作中?”小林的信心一下子被浇灭。她说:“人脉?留学生刚回国最缺的恐怕就是人脉了。”留学的背景优势已经很小小林和杭州一位大型企业里的前辈聊天,这位前辈告诉她:“现在的留学生就像以前的研究生,或者是再之前的大学生,一抓一大把。以我们公司来说,留学生背景的优势其实很小。除了英语优势外,其他就没有了。但是,英语好这一点,985、211的大学生同样能做到。”前辈的实话,又是一次碾轧。小林说,的确,竞争力永远属于少部分人,我们的父辈们,读大学不容易,所以那时候大学生特别受优待;后来,大学生越来越多,研究生成了稀缺,不愁找工作;后来,优秀人才去国外进修,回来成为各行业的精英。现在,把孩子送出国的家庭太多了,甚至提前到了中学,留学生的整体含金量也在下降。几乎每一家面试单位都会问她同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回国?小林对这个问题有点反感:“并不是说,国外混不下去了,所以我就回国了。回国,仅仅是个人的决定而已,没有那么多值得说的理由。就是想回来赚钱了,但是面试时总不能这么说啊!”小林身边一起出国的几位朋友,大多选择了创业。创业,避开了回国后低薪酬、找不好工作的心理落差,也更适合经济条件尚且不错的大部分留学生。“我有个朋友在澳洲学美发,相当于去读了个澳洲的技校,完全是为了镀金。当然,回国也找不到工作,总不可能去发廊做理发师吧?”小林苦笑道。摆正自己的姿态扎扎实实做出来今年初,小林在父母的帮助下,进入了一家国企,每个月工资拿到手5000元。这和她最初的不是没有差距,但是经过多番碾轧下来,她说自己要求已经放到很低了。这家企业留学生众多,不乏国外一流大学的学子。单位的老员工告诉她,公司里留学生起薪比国内研究生高1000元,比国内本科生高2000元,差距也仅仅是这样了。进公司之后,后面的升值与否,就靠每一个打拼了。小林的工作主要是和客户对接采购,沟通和营销为主。经过找工作的痛苦之后,小林也不断摆正了自己的姿态。“留学生已经没有光环了,不管什么学历,都还得扎扎实实做出来的。”小林已经26岁了,作为新人,她比其他人的时间更为紧迫。她说,6年的留学生活让她比一般的新人年纪都要大,所以她更要抓紧时间追赶。最后,小林再算了一笔账:1年的留学准备花了近10万元人民币,6年澳洲生活花费大约180万元人民币。依照目前的工资水平,赚回这笔钱难度不小。但是,小林依然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10年赚回这近200万。“梦想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小林笑着,转身走进了客户所在的写字楼里。应届海归起薪6000元在采访的近十家大公司中,快报记者发起一个关于应届海归薪水的小调查。除了一家金融公司明确表示起薪会在1万元以上外,其他多家公司给出的答案基本一致——应届海归起薪6000元是普遍水平。我们具体来看看——一家全国知名的房地产公司浙江分公司:国内高校毕业生和海外归国留学生的起薪一致,本科6000元,研究生7000元。一家知名医药公司:国内院校研究生的起薪是6000元,同等学历的留学生要高出500-1000元。一家国有金融公司浙江部:国内高校毕业生和海外归国留学生的起薪一致,基本招聘研究生,起薪10000元左右。一家浙江省分行:银行的起薪在6000元左右,第二年会比第一年有较大比例增幅。一家韩国服饰公司的浙江分部:所有应届生起薪6500元,不分学历,不分是否有留学背景。一家杭州本土的互联网公司: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起薪6000元,应届海归留学生6500元。一家杭州本土的影视公司: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海外归国留学生的起薪基本一致,税前元。一家知名的华东分部: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起薪是元,985、211高校毕业生起薪是元,海归留学生的起薪也是元。一家工程公司的杭州分公司:国内高校毕业生和海外归国留学生的起薪差不多,税前7000元,税后6000元。”从这个小调查中可以看出,在这些大公司眼里,应届海归相对于应届国内毕业生,薪资优势并不明显,最多相差1000元。花几百万元出去留学,几年之后回国就业,面对的却是这样的现实——这几百万花得到底值不值?小票个人感觉,6年时间花费200万,回国和应届毕业生工资相差不了多少,如果这6年时间你用这200万来,也许结果和现在会有所不同,总而言之,有利也有弊,出国,见识广,接触的东西也挺多,理财,能挣钱,有了钱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的过程中也需要慢慢的学习,学习的同时也是在慢慢的提升自己,选择来,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哦。票金所,安全可靠的历史年化收益:6%-12%长按识别二维码,立即关注票金所~《谎称帮人上大学 公司老总诈骗330万》 精选九观点他们勾结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人员,盗窃账户贩卖获利,导致1176个账户被盗,造成客户损失上百万元。记者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王某祥等5人五年至一年六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该5人中有2人系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人员,盗窃账户所需的手机短信验证码即为这些内部人员提供。他们勾结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人员,盗窃账户贩卖获利,导致1176个账户被盗,造成客户损失上百万元。记者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王某祥等5人五年至一年六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该5人中有2人系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人员,盗窃账户所需的手机短信验证码即为这些内部人员提供。5名90后盗窃1176个账户卖钱本案中的5名被告人均为90后,最大的26岁,最小的24岁,其中王某敏和杨某为女性,5人中2人为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人员,1人曾在58同城赶集网工作,后被解聘。日,58同城赶集网的工作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2016年5月中旬,58同城赶集网陆续接到账号及账号内资源被盗用的客户投诉,盗号者从网页浏览看到客户对外的账户名、手机号,提出申请更换密码,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唯一的短信验证码发送给客户绑定的手机,有了这个验证码(有效时间15分钟),盗号者就能修改账号密码、重新绑定手机、重设密码。客户信息就被盗后,盗号者能使用原客户账号内的资源、余额。验证码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唯一的,只有客户能收到,但是公司客服也可以进入后台系统查询。客服只要把验证码告诉其他人,其他人也能操作修改密码。公司技术人员查询后发现有一个客服多次查询客户的验证码,该客服查询过的183个账户修改信息验证码,1分钟内客户信息就被盗。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侦查,将王某祥、贾某强、王某敏、王某磊、杨某5人抓获。盗窃1100余账户 致损失数百万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至7月,王某祥、贾某强共谋盗取58同城赶集网账号贩卖牟利。贾某强找到王某敏,约定使用王某敏在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58同城赶集网)工作的客服权限并支付报酬。王某祥对自己在58同城赶集网找的手机号码账号操作点击验证码登录,并将该手机号码发送给贾某强。贾某强每次向王某敏索要客服登录权限的验证码后,登录王某敏在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端,查看王某祥所提供手机号码的验证码并告诉王某祥。王某祥根据该验证码登录客户账号,并更改此账号的密码和绑定的手机号码;查看账号内余额后,按照余额8%的价格在网上售出。王某敏在贾某强多次使用自己客服账号后,知道其客服权限被用于盗取客户账号,仍然向贾某强提供客服登录验证码。王某祥、贾某强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赃。经统计,被害单位网站的669个账号被王某祥贩卖后,致账号内余额损失共计1001349余元,赠送余额损失共计1463538余元。此外2016年5月至7月,王某祥找到杨某,让其介绍能帮助查看手机验证码的58同城赶集网客服。杨某将王某磊介绍给王某祥,并从双方收取好处费。王某磊利用其在即58同城赶集网工作的客服权限,根据王某祥提供的手机号码查看对应的手机验证码并告诉王某祥,按照查看验证码的条数向王某祥收费。王某祥根据该验证码登录客户账号,并更改此账号的密码和绑定的手机号码;查看账号内余额后,按照余额8%的价格在网上售出。经统计,被害单位网站507个账号被王某祥贩卖后,致账号内充值余额损失共计635769余元,赠送余额损失共计1453143余元。其中,王某祥获利12万元,贾某强获利5万元,王某敏获利1840元,王某磊获利25530元(其中5950元转给杨某),杨某获利6950元(含王某磊的5950元)。账号多次被修改负责给一家保安公司招聘的孙某说:“我经常在赶集网上发广告。2016年5月底,我往赶集网的账号充了10 000元,送我3500元。日,我手机接到一个赶集网的验证码,也没在意。后来,我发现我赶集网的手机号被解绑,账号被盗。我联系赶集网,他们把账号给我找回来,把钱给我账号充上了。”北京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陈某称:“我们公司在赶集网有一个账号,用于推广、招聘、广告。2016年5月,我们公司登录账号时提示密码不正确,而我们没修改过密码。我们和58同城联系,通过该公司把原来的账号找回来了,重新设置了密码。结果很快又被盗号,我们再提出修改密码,还是被盗,如此持续半个月才能正常使用。账户内的3000元余额被盗,最终58同城给我们补回来了。”供述:利用内鬼管理员权限登录 获利按比例分成本案第一被告王某祥大学毕业后并没有正当职业,而是做网上销售信息。据其交代,2016年5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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