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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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海南省东方市财政局&
  单位负责人:蒙宋武&
  办公地址:八所镇东海路14号 &
  办公电话:2&
  服务承诺:1、待人热情:对前来办事的人员主动招呼,态度和蔼,热情招待;2、政务公开:公开政务程序,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资金拨付事项等;3、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推行办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责任落实:实行一是首问负责制,二是一次性告知制,三是限时办结制,四是过错责任制;5、办文快捷:原则上在接到受理后当日内完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急事急办,个别在规定期限内难以办结的事,要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来文单位反馈,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办结时间。&&
二、机构设置&
  东方市财政局内设股室18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农业股、经建股、乡镇股、监督股、工资股、会计股、企业股、采购办、资产管理股、债务金融股、信息中心。&  &&
三、机构职能&
  1、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四楼,主要职能是:⑴、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与修改;⑵、负责管理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⑶、负责督办领导批示件;⑷、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和法制宣传; ⑸、负责文件的收发;㈥、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组织人事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三楼,主要职能是:⑴、承担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⑵、调查研究本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⑶、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⑷、负责机关党工青妇和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3、预算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二楼,主要职能是:⑴、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⑵、拟订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市年度预算;⑶、负责市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⑷、承担市直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⑸、组织协调财政收入征管,负责全市财政收入组织入库工作;㈥、负责市级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⑺、承担预算指标管理工作;⑻、承担市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工作;⑼、负责办理财政结算工作。&
  4、国库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六楼,主要职能是:⑴、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划拨和结算;⑵、制定和推行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⑶、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⑷、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资金账户;⑸、负责财政总结算工作,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工作;⑹、负责国库资金调度和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5、行政政法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四楼,主要职能是:⑴、承担部分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⑵、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⑷、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算;⑸、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⑹、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⑺、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⑻、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工作。&
  6、教科文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四楼,主要职能是:⑴、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⑵、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办法;⑶、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⑷、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⑸、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⑹、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算;⑺、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⑻、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7、社保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二楼,主要职能是:⑴、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⑵、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优抚救济等支出;⑶、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⑷、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⑸、负责市级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专户收支管理工作;⑹、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算;⑺、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⑼、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8、农业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三楼,主要职能是:⑴、负责承担农、林、水、气象、扶贫、民宗等部门事务支出及支农资金年度预决算的审核和批复;⑵、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支农及扶贫资金;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⑷、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⑸、组织检查监督财政支农及扶贫资金使用;⑹、会同分管部门组织财政支农及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实施前条件审核和完工后检查验收;⑺、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⑻、负责对市政府批转分管部门经费申请的审核并提出资金支出预算建议;⑼、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⑽、负责对财政支农及扶贫资金跟踪问效和项目绩效评价。&
  9、经建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三楼,主要职能是:⑴、承担发改和物价、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⑵、编制市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⑶、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⑷、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⑸、参与国债投资项目的安排和投资计划的审核,负责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⑹、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⑺、负责对市级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⑻、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算;⑼、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⑽、负责对其他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投资实施财政监督;⑾、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10、乡镇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二楼,主要职能是:⑴、指导乡镇部门预算编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⑵、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算;⑶、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⑷、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⑸、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1、监督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二楼,主要职能是:⑴、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⑵、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⑶、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⑷、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⑸、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⑹、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2、工资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六楼,主要职能是:⑴、接收、审核和打包工资数据;⑵、协调编制、人事、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理银行等各部分之间关系;⑶、负责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代扣款项的统一划转和申报;⑷、负责工资数据的归档、上报,贯彻执行工资统发政策,起草财政工资统发相关文件等。&
  13、会计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二楼,主要职能是:⑴、管理会计工作;⑵、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制度;⑶、负责管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⑷、依法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业;⑸、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东方市境内有关业务;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技术职称报名工作;⑺、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⑻、负责管理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等工作。&
  14、企业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二楼,主要职能是:⑴、负责做好市各企业的财务管理、监督指导工作;⑵、负责市各企业的专项资金的审核及申报工作;⑶、负责家电下乡及摩托车下乡补贴的审核及兑付工作。&
  15、采购办。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四楼,主要职能是:⑴、拟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 ⑵、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⑶、负责审核市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⑷、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⑸、建立和管理市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人才库; ⑹、处理投诉; ⑺、统计汇总政府采购信息。&
  16、资产管理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四楼,主要职能是:⑴、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⑵、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⑶、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有关事项的管理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的征管;⑷、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17、债务金融股。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六楼,主要职能是:⑴、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并承担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⑵、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监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⑶、对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进行审核;⑷、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18、信息中心。办公地点在东方市财政局四楼,主要职能是:⑴、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的运维工作;⑵、负责信息公开工作;⑶、负责指导部分财政软件的培训。&  &&
四、服务程序、标准和时限&
  (一)财政资金拨款程序&
  1、工资拨付流程。⑴、预算单位报送人员工资信息(每月20日之前报送);⑵、编制部门审核(每月21日至22日审核);⑶、人劳部门审核(每月23日至25日审核);⑷、财政部门复核(每月25日至30日复核);⑸、财政部门每月3日内拨付工资;⑹、代理银行将工资划转入个人工资账户。&
  承办股室:工资股,承办人:黄瑜,电话:。&
  2、预算单位申请预算内经费流程。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按进度、按需要填写《预算经费用款计划审批表》(填写包括:申报项目、年初预算数、累计已拨金额、单位申报数、项目说明)报财政局管理股;财政局管理股审核用款申请提出意见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后交回管理股拨款;管理股根据局长审批额度录入用款金额并报送《预算经费用款计划审批表》给国库股;国库股根据局长审批后的《预算经费用款计划审批表》打印生成拨款单送人行;预算单位根据需要进行用款。&
  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完&
  承办股室:行政政法股,承办人:吉灿,电话:。&
  承办股室:教科文股,承办人:黄宏开,电话:。&
  承办股室:农业股,承办人:程少蓉,电话:。&
  承办股室:社保股,承办人:符晓燕,电话:。&
  承办股室:经建股,承办人:关永平,电话:。&
  承办股室:乡镇股,承办人:王圣标,电话:。&
  承办股室:国库股,承办人:符小刚,电话:。&
  3、预算单位申请预算外经费流程。预算单位根据预算外收入完成情况,填写《预算经费用款计划审批表》(填写包括:申报项目、年初预算数、累计已拨金额、单位申报数、项目说明)报市收费管理中心;市收费管理中心根据核定的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在完成收入进度的情况下,审核用款申请提出意见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后交回管理股拨款;管理股根据局长审批额度录入用款金额并报送《预算经费用款计划审批表》给国库股;国库股根据局长审批后的《预算经费用款计划审批表》打印生成拨款单送人行;预算单位根据需要进行用款。&
  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完&
  承办单位:市收费管理中心,承办人:高芳昆,电话:。&
  承办股室:国库股,承办人:符小刚,电话:。&
  4、预算单位申请二次分配经费流程。预算单位将市领导签批的二次分配用款文件报财政局业务股;财政局管理股报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分配指标;预算股分配好指标后,由管理股录入用款金额并报送给国库股;国库股根据局长审批后的二次分配用款文件打印生成拨款单送人行;预算单位根据需要进行用款。&
  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完&
  承办股室:行政政法股,承办人:吉灿,电话:。&
  承办股室:教科文股,承办人:黄宏开,电话:。&
  承办股室:农业股,承办人:程少蓉,电话:。&
  承办股室:社保股,承办人:符晓燕,电话:。&
  承办股室:经建股,承办人:关永平,电话:。&
  承办股室:乡镇股,承办人:王圣标,电话:。&
  承办股室:国库股,承办人:符小刚,电话:。&
  5、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拨款。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或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如实填制资金申请表和附相关的工程资料,申请用款;工程监理或监督部门监理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承建单位申报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用于工程的材料与设备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完成进度和工程完成投资额等情况进行审核签名;项目单位和项目责任人,对用款单位的申报和监理部门的意见,进行现场了解与核对后,提出单位意见和用款计划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批复投资计划、建设内容、项目资金到位、工程合同、工程进度、工程预(结)决算评审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审核后,拟定款项拨付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后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后交分管财政副市长签批;财政部门根据分管财政副市长的批示进行拨款。&
  承办股室:经建股,承办人:关永平,电话:。&
  承办股室:国库股,承办人:符小刚,电话:。&
  (二)行政事业单位帐户审批。资料齐全,属于基本帐户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属于其他帐户的,6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承办股室:国库股,承办人:符小刚,电话:。&
  (三)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
  1、项目报审单位须填制“项目评审资料送达表”,附有单位要求评审函及相关工程资料。&
  2、项目单位须一次性、完整性向财政部门报送工程项目评审资料,并对报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办结时间,已予受理签收为界,200万元以下的项目评审工作日为30天;201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评审工作日为40天;1001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评审工作日为50天;5001万元-10000万元的项目评审工作日为60天;10001万元-20000万元的项目评审工作日为90天。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程项目,按财政厅规定办理。&
  承办股室:经建股,承办人:许川,电话:。&
  (四)办理会计事务:每周一至周五,在财政局二楼会计股办理。其中:&
  1、会计从业资格资格证(即会计证)办证、年检。会计证办证:提供相关专业中专以上会计专业毕业证书或会计上岗证考试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符合领证条件的,按要求填表及加盖单位公章,15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书,随到随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每年8月份,报名参加一年一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定时间内随到随办。&
  承办股室:会计股,承办人:黄明安,电话:。&
  2、会计人员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每年上下半年二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9月份左右办理报名手续,次年5月份进行考试,规定时间内随到随办。&
  承办股室:会计股,承办人:黄明安,电话:。&
  (五)政府采购程序。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5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项目采购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服务,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采购人必须向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以下资料:1、政府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文件;2、政府采购项目详细需求表;3、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
  政府采购方式有以下几种: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采购程序:1、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计划;3、财政部门审批政府采购计划;4、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5、采购人确认采购要求;6、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7、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8、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信息;9、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或发送)采购文件;10、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标专家;1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12、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1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4、采购人对评标结果确认;15、采购代理机构对预中标结果公告;16、采购代理机构发中标通知书;17、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18、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19、采购人组织验收;20、采购人支付合同款;21、采购过程结束。&
  承办股室:采购办,承办人:陈文雄,电话:。&
  (六)资产购置和处置的审批程序。&
  固定资产购置程序:1、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年度预算内不安排的不再办理报批。行政事业单位办理固定资产购置时,先从财政局资产股领取《东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申报审批表》填报,送批时须附的材料:⑴、使用上级专款购置固定资产,须附专款使用文件的复印件;⑵、单位购置房屋、土地、车辆,须附相关文件或市领导的批示;⑶、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意见;⑷、会计中心审核意见;2、财政局资产股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报送材料后,提出拟办意见交分管副局长审批。&
  资产处置程序:1、行政事业单位办理资产处置时,先从财政局资产股领取《东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填报。⑴、办理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送批时附的材料:单位责任认定和说明书、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会计中心审核意见;⑵、办理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送批时须附的材料:单位责任认定和说明书、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会计中心审核意见、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书;2、财政局资产股在1-3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报送材料后,提出拟办意见交分管副局长审批。20万元以上的资产报废、报损呈报市政审批。&
  承办股室:资产股,承办人:黄宏开,电话:。&
  (七)家电下乡补贴程序&
  &&& 补贴类产品:彩电、电动自行车、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脑、手机、微波炉及电磁炉等十个品种,产品上并印有家电下乡标识。&
  && &补贴上限:彩电补贴上限 455元;冰箱(含冰柜)补贴上限 325元;手机补贴上限130元;洗衣机补贴上限260元;壁挂式空调补贴上限 325元;落地式空调补贴上限 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补贴上限 195元;燃气热水器补贴上限 325元;太阳能热水器补贴上限 520元;电脑补贴上限 455元;微波炉补贴上限 130元;电磁炉补贴上限 78元;抽油烟机补贴上限 338元;DVD影碟机补贴上限 65元;电动自行车补贴上限 260元;电饭煲补贴上限 65元;燃气灶补贴上限 195元;电压力锅补贴上限 78元。&
  &&& 补贴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凡具有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称购买人),在本市范围内任意一家“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均属补贴的对象和受益者,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二台(件),比如一户可购买两台冰箱,即每户购买每类产品均限补两台,补贴标准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但不得超过补贴上限。&
  &&& 有效时间: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以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 补贴资金的申报资料:&
  &&& 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购买人的居民身份证;②农业户口簿(另加户口本编号);③购买产品的销售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除加盖销售网点公章外,还需加盖“家电下乡”专用章,发票原件必须收回);④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⑤购买人的农村信用社活期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存折的应及时到农村信用社开立储蓄账户。&
  && &具体流程:&
  &&& 第一步:农民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及“下乡代垫直补指定网点”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 第二步: 农民在购买时或产品送货上门安装后3日内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发票、产品标识卡等备案所需材料提供给销售网点。&
  &&& 第三步:销售网点在收到农民提交的备案材料后3日内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销售、审核及补贴信息,并复印留存农民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发票、产品标识卡等购买人备案资料。&
  &&& 第四步:销售网点现场将补贴资金(“家电下乡”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但不得超过补贴上限)以现金方式返还给农民,并填写《海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同时,由农民现场填写《海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
  &&& 第五步:销售网点凭产品标识卡原件、农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海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及《海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到签订“代垫直补”资格确认的乡(镇)财政所办理代垫资金兑付工作。&
  第六步:财政部门受理销售网点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将资金拨付至销售网点帐户。&
  管理股室:企业股,承办人:陈丹,电话:。&
  承办单位:各乡镇财政所。&
  (八)摩托车下乡补贴程序&
  &&& 摩托车补贴:购买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每户限补两辆;补贴时间: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以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
  &&& 购买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②、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⑤、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⑥、复印购买人所在户口簿第一页(家庭户主页);⑦、复印购买人所在户口簿页;⑧、购买人存折(信社)帐号页复印件。&
  财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车主的储蓄帐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拨付,应及时告知农民车主。&
  管理股室:企业股,承办人:陈丹,电话:。&
  承办单位:各乡镇财政所。&
  (九)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部门预算管理系统、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等财政系统在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由财政局信息中心给予解决,如无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
  承办股室:信息中心,承办人:吴坤圣,电话:。&
东方市人民政府 琼ICP备号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电话:2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9.15财政局属于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_百度知道
财政局属于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财政局是政府机构,属于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 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 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采纳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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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属于行政单位,是政府机构。 但是,乡镇的财政所,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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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下属8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7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一)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烟台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公室)受市财政局委托,负责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市级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划拨;负责市级集中采购的有关工作和采购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承担市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市财政局委托,负责贯彻实施国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的集中支付业务的受理、审查和集中支付。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电话:(0(二)烟台市非税收入管理处(挂烟台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牌子)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下列职责: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稽查、指导、考核,审核和申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编报非税收入收支预决算,为政府筹措资金;负责彩票市场的监管和彩票资金的管理;负责土地、海域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监管和住房改革资金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电话:(5(三)烟台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要承担政府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交通、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用、国土资源勘探等财政性专项资金项目)的评估及评价工作;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的评审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电话:(2(四)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分校(挂烟台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牌子)参与指导全市财政干部教育工作;具体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服务的有关专项业务等。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安乐胡同28号电话:(6(五)烟台市财政科学研究所负责全市年度财政科研课题的提出及研究;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布置的课题任务;组织全市财政理论研究成果评奖活动;承担市财政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等。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电话:(7(六)烟台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市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市直会计人员信息化工作等。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电话:(7(七)烟台市财政信息中心承担全市财政系统计算机网络和“金财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电话:(2(八)烟台财会培训中心承担国家、省、市三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财会及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电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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