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付聚合科技和九北京祥付科技有限公司是同一家吗?

高鸿股份: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续展通过的公告_高鸿股份(000851)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高鸿股份: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续展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编号: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续展通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 公司下属子公司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续展概况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了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续展通过。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信息如下:许可证编号:Z9公司名称: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叶军住所(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88号1号楼二层247-251室业务类型:互联网支付业务覆盖范围:全国有效期: 日至 日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第三方支付许可涉及的支付业务对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影响不超过50%,对公司整体业务收入影响未达0.5%,利润影响未达到0.1%。三、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单位:元日资产总额 105,722,241.45负债总额 27,068,753.91净资产 78,653,487.542016年度营业收入 29,183,767.22利润总额 82,604.11净利润 85,836.87四、风险提示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的续展完成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较小,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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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及的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 [2017] 沪第 0853 号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  
录  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 2  正 文 .................................................................................................................................... 4  一、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2  九、评估假设 .................................................................................................................... 14  十、评估结论 .................................................................................................................... 1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6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7  十三、评估报告日 ............................................................................................................ 18  附 件 .................................................................................................................................. 19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    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的责任。    
三、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    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估    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所涉及的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 [2017] 沪第 0853 号    
要    
一、项目名称: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一九付支    付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被评估单位股东会/董事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
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股权转让;    
六、经济行为: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全资持有的北京一九付支付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需对所涉及的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评估,
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八、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经审定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九、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评估方法:
收益法、市场法;    
十二、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确定的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    评估值为 26,210.00 万元,
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 18,344.66 万元,增值率 233.23% ;    
十三、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    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 )有效。
当评估基准日    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重新委托评估;    
重大特别事项说明 :    
无;    
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    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所涉及的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 [2017] 沪第 0853 号
文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年 12 月 31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简称:高阳捷迅)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 1 号楼二层 208-219 室
法定代表人:曾东卫
注册资本: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5 年 06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05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3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被评估单位: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 一九付)  
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8067D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 1 号楼二层 247-251 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 期:
2010 年 07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07 月 13 日至 2030 年 07 月 12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 BBS 以外的内容)。(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历史沿革:
一九付于 2010 年 7 月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由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
一九付股东及股权比例情况见下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累计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 已通过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京润(验)字 [2011] 第201883 号进行验证。  
(三)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的股东会/董事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 四 )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高阳捷迅为被评估单位一九付的全资股东。  
(五) 被评估单位历史财务资料  
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105,722,241.45
131,618,273.16
130,460,603.63     
27‘068.753.91
53,121,189.47
52,104,798.86   
所有者权益
78,653,487.54
78,497,083.69
78,355,804.77     
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183,767.22
38,827,239.71
17,023,877.99     
减:营业成本
13,508,458.06
21,391,468.24
7,812,139.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4,442.22
1,859,022.79
720,639.30     
2,353,660.61
1,886,389.84
1,297,164.14   
12,638,903.94
13,614,603.50
13,598,486.53     
-180,179.12
-172,518.64
-205,598.48   
资产减值损失
21,756.93     
二、营业利润
486,929.79
245,331.16
-6,220,709.47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421 ,001.73
172,488.70
109,800.00   
三、利润总额
-6,330,509.47     
所得税费用
-2,342.32   
四、净利润
-6,328,167.15     
上表基准日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G10641 号”和“信会师报字 [2016] 第 71062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主要税赋情况: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7% 、教育附加费3% 、地方教育附加费 2% 、所得税率为 15% 。  
日 ,一九付取得了编号为 GF2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九付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为:
Z90;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业务覆盖范围:全国;有效期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二、评估目的  
根据高阳捷迅董事会文件《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017 年 08 月 22 日),高阳捷迅拟转让所持有的一九付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为高阳捷迅股权转让之事宜进行评估,
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已经高阳捷迅董事会批准。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一九付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涉及的评估范围是一九付申报并所拥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全部资产和负债,
具体为:  序号
账面价值(元)  
流动资产合计
103,992,414.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9,826.87  
其中:固定资产
1,616,452.80    
105,054.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19.54    
105,722,241.45  
流动负债合计
27,068,753.91    
27,068,753.9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8,653,487.54    
其中,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账面金额(元)
现状、特点现金
正常  电子设备
1,616,452.80
正常    
账面记录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
账面金额 (元)
尚可使用年限(月)  
本地 RA 系统
4     4
数字证书认证系统 V4.0
35    
账面无价值的域名明细如下:   序号
到期时间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19 卡.网络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19 卡-中国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19 卡-公司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19call-com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19call-mobi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19call-net-cn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19call-net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19card-mobi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19card-net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19card-net-cn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19pay-mobi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
19pay-net-cn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
账面无价值的著作权明细如下:   序号
开发完成日期
登记号  
P2P 资金托管系统 V1-0
核心业务处理系统 V1-0
支付风险控制系统 V1-0
企业平台系统 V1-0
智能化服务商系统 V1-0
支付反洗钱系统 V1-0
支付清结算系统 V3-1
企业账户系统 V1-0
一九付增值应用系统 V1-0
     10
支付清结算系统 V1-0
手机支付系统 V1-0
     12
一九付个人账户系统 V1-0
银行卡支付系统 V1-0
     14
综合缴费支付系统支付清算平台V1-0
委估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资产无抵押、担保、或有及其他涉诉事项,被评估企业目前的办公经营场所系租赁,不属于评估范围。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范围一致,除上述资产和负债外,被评估单位未申报其他账外有形及无形资产。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1、根据评估目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2、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高阳捷迅公司董事会文件《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017 年 08 月 22 日);  
(二) 法律、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 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修订);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005 年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    
《企业会计准则》(财会 [2006]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2000] 第 294 号);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评估准则依据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 [2004]20 号);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 [2004]20 号);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 〕
248 号);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 [ 号);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 [ 号);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 [ 号);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
244 号)。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 [ 号);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 [ 号);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 [ 号);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 [ 号);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 [ 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 [ 号)。    
(四 )产权依据    
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等;    
2、验资报告 (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京润(验)字 [2011] 第 201883 号    验资报告);    
(五)取价依据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执行的评估基准日存贷款利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准日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G10641 号”);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评估基准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资料;    
6、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会    
计资料;    
7、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评估明细表;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申报明细表》;    
9、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10、经实地盘点核实后填写的委估资产清单;    
11、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 : 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    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 )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    续使用状态;(2)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潜力; (3)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 )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    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3)    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 )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2)    
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根据我们对一九付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的了解,以及对其所依托的相关    
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我们认为该公司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在未来时期里具有可    
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    
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本次评估,考虑到拥有互    
联网支付牌照企业在市场有一些交易案例,同时结合备案审核意见,谨慎起见可以采用    
市场法进行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在比较两种评估方法    
所得出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 收益法介绍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收益法的基本公式为:    
( 1 )    
式中:    
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2)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长期投资、
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3)    
式中:    
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测期。    
折现年期内按照均匀投入进行测算    
(三) 市场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PBEi1(P1Bir)i r(1DnCr1)in
北京一九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论应    当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    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运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评估人员,组成项目 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具    体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方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方、    被评估单位、评估报告使用者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评估范围、    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承    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
明确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时重点考虑评估目的、资产评    估对象状况,资产评估业务风险、资产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评估对象的性质、    行业特点、发展趋势,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数量及分布状况,相关    资料收集情况,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过去委托资产评估的经历、诚信状况及提供资料的    可靠性、完整性和相关性,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及专业、助理人员配备    情况后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包括对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必    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对企业价值非实物性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    调查。    
(五)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    资料进行了解,同时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资    料,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来了    解被评估单位经营状况和委估资产及现状,协助被评估单位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    据,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相关    资料进行验证,
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六)财务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    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七)经营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    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八)盈利预测的复核    
根据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结    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未来期间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九)评定估算    
对所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确定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摈弃不    可靠、不相关的信息,对不可比信息进行分析调整,在此基础上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    并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补充收集相关信息,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    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    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十)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按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与    九、评估假设    
基础性假设    
交易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    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 公开市场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    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    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    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用。    
(二)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企业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    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    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    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 各种应付款项均    已付清。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房地产、设备等有形资产无    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    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预测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目    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预测;    继续经营,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4、被评估企业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    
5、收益的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均匀发生;    
6、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被评估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限制性假设    
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资    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察    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数据、    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上述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16年12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一九付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为18,06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10,194.65万元,增值率为    129.61 %。    
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上述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16年12月 31 日,采用市场法确定的一九付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为26,21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18,344.66万元,增值率    233.23%。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8,060.00 万元,市场法的评估值 26,210.00 万元,    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评估结果相差 8,150.00 万元,以收益法法评估值为基础计算的差异    率分别为 45.13%。    
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    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市场法是从股权交易角度反映企业的市    场价值。    结果更贴合目前的股权交易市场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果 26,210.00 万元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原    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净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    抗力的影响;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    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    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    
(二)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    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    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本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五)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    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    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我们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本报告中披露的有关产权    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相关责任。    
(七)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评估人员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    影响的瑕疵情形。    
(八)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评估人员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    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1、本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或者经委托方同意其他使用本资产评估    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    部分(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成对    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定义、
评估假设、    评估依据、特别事项说明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2、本报告是关于价值方面的专业意见,尽管我们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产的    产权证明等法律性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并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
但我    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3、被评估资产的数量、使用、保管状况等资料均系被评估单位提供,尽管我们进    行了必要的抽查和核对,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可靠的,但我们无法对这些资料的准确    性作出保证。    
(二)限制说明    
1、本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报    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4、本报告不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证明,而是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和假设条件下的价    值咨询意见。    
本评估报告未经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完成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使    用。     (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 )有效。
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    和外部市场 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    估。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董海洋    
资产评估师:
张长健    
2017 年 8 月 30 日    
件    
经济行为文件:
高阳捷迅董事会文件《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017 年    08 月 22 日) ;    
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京润(验)字 [2011] 第 201883 号验资报告部    分章节复印件;    
5、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G10641 号) 复印件;    
被评估单位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为:
Z90;    
7、房屋租赁合同;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    
9、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10、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11、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12、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所属行业:
信息设备 — 通信设备
行业排名:
2/20(营业收入排名)
实际控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入分析:
已连续上涨3天
打败了30%的股票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8.52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已发现中线买入信号。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
三、物联网概念
四、三大业务板块
个股深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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