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资金运用遵循原则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近日,读者陈先生询问,对于只有4岁的儿童而言,是否需要买少儿教育保险,是否还需要购买其他险种,又有哪些保险产品适合此类人群呢?就此,记者走访了几家保险公司,请他们聊聊少儿教育险种应该如何选择。  本报记者_陈荣汉  适当加大少儿保险范围  遵守先大人后小孩原则  中国人寿晋江支公司副总经理陈善源表示,现在的很多少儿险已经不仅仅包含了教育,同时还会兼顾到婚嫁、生育、创业,甚至养老等各阶段所需要的一笔费用,因此建议读者在选择上可以适当放宽。  针对陈先生的提问,陈总推荐了“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此险种可保障到孩子30岁之前,具体包括:生存保险金,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这个也可以当做孩子大学教育金、创业或者结婚需要的资金;满期保险金,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等。  “家庭在买保险时,还应当先考虑为大人先买保险。”陈善源也表示,在家庭保险的分配中,还是应该遵守先大人后小孩的原则,大人身负赚钱养家的责任,要适当购买意外险、医疗险等产品,防范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如果在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不妨先为大人买份“安心”,再来考虑小孩的医疗、教育险等问题。  先医疗后教育  多种产品可供选择  太平洋人寿保险晋江中心支公司个险营销部经理吴美铃表示,当前随着大众的保险意识不断提高,因此有着越来越多的客户除了给大人买保险之外,还会给小孩买,作为一种转移风险的有效方式,父母在给孩子投保时,还是应该首先考虑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安全意识的薄弱,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造成意外,那么一份意外险是要首先考虑的;其次儿童的重疾发病率也在不断上升,重疾险也要及时购买,最后才来考虑孩子的教育保险问题。  太平洋人寿今年推出的样样红?东方红保险理财计划,其中可选附加少年智,即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时,客户都可领到相当于附加少年智基本保险金额30%的大学教育金;25岁时,还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附加少年智基本保险金额100%的创业婚嫁金,即可帮助客户为未来子女大学教育及创业婚嫁做好充分准备。此外,客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的祝福金,还可选择在年满60、65、70周岁的某一年龄领取到一笔相当于主险已交保费总和的祝寿金。该理财计划中还包含了几个附加险种,读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而平安人寿则推荐平安守护星少儿两全保险,该险种也可提供终身保障,并且也包含了几大疾病保险。以上相关产品读者可登录各家公司官网进行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少儿险基本都有豁免保障,即在缴费期内,若投保人不幸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身故,公司将豁免投保人身故后保单应缴的各期保费。也就是说,如果在购买时选择了附加保费豁免保障,一旦父母发生意外,不仅可以免缴剩余保费,而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加强对孩子的保障。  作者:陈荣汉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买保险的五先五后原则_保险知识_保险频道_移动平安网
买保险的五先五后原则
先满足保障需求,后考虑投资需求人寿保险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御人生三大风险:意外、疾病和养老。因此最本源的险种基本可以概括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重大疾病险)以及养老险。之后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这一类投资型险种纷纷出现,极大丰富了保险市场,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众多消费者选择险种的过程中,往往对投资型险种情有独钟,常常选择的是“高收益,高回报”的险种,而忽视保险最原始的保障功能。意外险和健康险等最具有保障意义的险种,由于是消费性险种,保费一去不复返,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于是,不少消费者花了钱投保返还型或者投资型险种,但当风险来临时,却发现保险“不管用”。一味追求保险的投资收益,犹如空中楼阁。这也是一些投保人遭遇风险时才发现保险不“保险”的根源。意外、疾病是人生中最难预知和管控的风险,保险的保障意义很大程度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所以在经济状况一般的情况下,先满足此类保障需求;倘若经济实力允许,也可一并考虑。先满足家长保障,后考虑小孩保障很多人想到买保险,往往是在有了孩子之后。孩子是家庭中的最大希望,他们身上寄托着父母无限的爱与责任。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利用保险手段给孩子制定一个周全保障、教育、储蓄计划。可能一些家长最关心哪类保险最适合,什么年龄阶段选什么保险之类的问题,而忽略了一条必要的条件:给孩子交保费的自己。“重孩子轻大人”是很多家庭买保险的误区。家长为孩子投保的最终目的是增加孩子的保障。而对孩子来说,最大的保障来自于父母,即便没有保险,出现了问题还有家长来想办法解决,但是如果是孩子所依赖的父母出了意外,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最基础的保障。可见,家长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严重的。因此,买保险要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先保家长尤其是家庭财务贡献度最高的人,采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首先对自己和配偶的保障下足功夫。因为,如果家庭中作为顶梁柱因故丧失经济能力,那么直接导致的家庭经济困境将直接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只有家庭支柱获得足够的保障,孩子的风险才可能降到最低。总体而言,为孩子提供保障主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保证孩子在家长发生意外后能正常生活;二是解决医疗费用,特别是大病费用;三是筹措教育金。先满足保额需求,后考虑保费支出如果你在投保时,保险代理人告诉你:买保险要关心保额,不要关心保费。你可能会有点想不通。其实很简单,保额比保费更重要,因为保额是你必须的保障额度,足额保险才是保险设计的根本原则之一。保费支出太少显得保额不够、保障无力,当然,保费支出太多,也会影响家庭财务结构。大部分人购买保险比较在意的是付出了多少保费,而不是关心购买的保险产品所能提供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程度。也有人在购买保险时,视线往往集中在产品上,能不能拿回本金,能不能保值增值等等,保额多少不一定真正受到重视,从某种角度讲,保险的作用只是起到了一小部分。实际上,拥有适当的保额,保费支出则是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调整,不同的人身阶段、不同的财务状况、不同的职业类别、不同的理财偏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方式来安排你的保费。1、保额、保费与交费年限互有影响。同等保额,交费年限拉长,每年负担的保险费就低;反之则反。但交费期限越长,最终的总保费越高。其实,这之间并没有谁吃亏,谁占便宜一说,交费期短,总额是少交了,但是考虑到时间价值和利息因素,其实并没少交。相反,那些交费期拉长的人也没吃亏,毕竟晚交了很多年,自己落下了利息。2、保额、保费与产品形态互有影响。在相同保额的情况下,消费型的保险产品保费低,但不返还;返还型的保险产品保费高,但可以起到强制储蓄的作用。因此,通过合理的产品组合与设计,均可以达到你所需要的保额。套用一句流行语:哥买的不是保险,是保额。先满足保险规划,后考虑保险产品有人把保险代理人比喻为“家庭财务医生”,这话很有道理。保险代理人倘若只会销售保险产品,那一定永远只是一个“三流业务员”。因为只有销售“风险规划处方”的代理人才能顺应形势并被客户所接受。这里的分界线在于到底是“以产品为导向”,还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因而,保险代理人销售的不是保险产品,而是“风险规划处方”,其步骤应该是:1、望闻问切(信息收集)。了解客户的年龄、职业、赡养人口、收入与负债、未来财务需求、资产分配、目前已有的保障等信息。2、把脉诊断(风险评估)。风险评价是识别并分析潜在风险区域的过程。通过列举通常的项目风险因素以使风险识别更加明析。因而根据客户的资料,分析客户需求(包括保险产品的需求、未来财务安排的需求、家庭计划的安排等),才能精确地找到其风险所在。3、开具处方(提供解决方案)。根据客户的财务需求以及潜在需求,使用保险产品组合方案,来实现客户的理财目标,需要告知客户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方案?为什么适合这样的方案?其注意事项又在哪里?年度检视和调整方案的必要性,以及方案执行前后的禁忌事项等等。回过头来,消费者在考虑保险规划时,不要一味的比较保险产品,而是要考量保险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上述步骤,来选择保险代理人。先满足人身保险,后考虑财产保险我们知道:人和物仅为载体而已,载体的后面还是一个字--“钱”,买了保险不能避免意外发生、不能阻止疾病到来、不能保证财物不受损失(坏),保险解决的是风险后面的事情,也就是用钱(保险公司理赔金)来补偿钱(你的急用金)的问题。因此,无论是人寿保险还是财产保险,保的是一个“钱”字。“开源、节流、避险”乃理财三要素,保险让你在理财中稳操胜券。无论是富裕的、还是负债的,有钱的、还是没钱的,护钱的、还是挣钱的,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都不要忘了给“钱”保险。未雨绸缪,才是当代人应具备的素质,更是明智的选择。现实生活中,有车族100%的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车险,却忽略为自身投保人身保险;也有很多企业主会为企业投保财产保险,而不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这实际上出现了本末倒置的问题。人是创造财富者,没有人的保全,也就没有财富的积累。著名财经小说作家梁凤仪说过:“健康好比数字1,事业、家庭、地位、钱财是0;有了1,后面的0越多,就越富有。反之,没有1,则一切皆无。”因而在考虑保险时,一定要分清主次,人的保障比财富的保障始终更重要,处理好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关系,则满盘皆赢;否则,全盘皆输。来源:向日葵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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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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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吧辅导:保险经营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保险经营除贯彻一般商品经营原则,如经济核算原则、随行就市原则、薄利多销原则等,还应遵循一些特殊的经营原则:   (1)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大量原则是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保险人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努力承保大量的具有同类性质与同类价值的风险与标的。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   (2)风险分散原则。风险分散原则是保险人为了保证经营稳定性,应使风险分散的范围尽可能扩大。若保险人承保的风险过于集中,则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可能产生责任累积,使保险人无力承担保险风险。分散风险的方法有:按地理范围分散;多种经营补偿分散,跨时间的风险分散。   (3)风险选择原则。风险选择原则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投保的风险种类、风险程度和保险金额等应有充分和准确的认识与评估,并根据判断作出选择。风险选择分为两种形式有:事先选择和事后选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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