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辆被砸 业主起诉物业公司案例该赔吗

业主汽车被砸 物业负保管责任&&& 本报讯 业主蒋先生因琐事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争执,将车停在小区门口时被物业公司锁住,后被不明身份人将车辆砸坏。蒋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庭,索赔车辆损失,近日,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判决支持了蒋先生诉讼请求。&&& 蒋先生称,去年11月22日,其开车出小区大门时被小区的门岗拦下,向其索要车辆进出卡,但在平常出入小区时,并没有索要过进出卡,也从未办理过进出卡。但物业公司却以此为由放下栏杆,不许其出门,且强行用大锁将他的捷达车锁死在大门口,后经派出所民警协调,物业公司最终同意放车。但就在蒋先生从派出所回到小区后,发现车辆的后挡风玻璃已经被全部砸碎,密封条也被扯裂。他立即拨打110,派出所立案后尚未查找到肇事人。在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下,他只得先行将车辆送去维修,共花修理费1680元。为了维修车辆,他还请假2天,被单位扣除2天的工资,因此又产生了误工费和交通费500元。现要求被告物业公司赔偿维修费1680元、误工费和交通费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于其管理区域内的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将原告车辆锁住后,应对其控制范围内的车辆予以妥善保管。被告辩称事故车辆的损坏系由第三人行为所致,但被告未能保存事故发生时的录像资料,导致其辩称的事实无法证实,且原告因此丧失了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可能。故对于被告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被告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蒋先生维修费1680元。《中国质量报》&&&
&&?&&&&?&&业主车辆被砸,什么情况下物业公司要赔偿?
今天一大早,咸阳安谷苑小区的很多居民准备开车的时候,发现自家的车窗玻璃竟然被砸了,而且经过查看,周围的车辆也都是同样的遭遇。这些车辆都是停在小区楼下,这种情况下物业要不要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小区业主被砸物业要赔偿?请看小编给大家详细说明。
程某系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的业主,其车辆停放在该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人为程某)。北京某物业公司另收取车位管理费,数额为每月50元。日,程某停放在小区车位上的车辆被人为砸损。车辆被损后,程某报警处理,但该车位处于监控盲区,案件至今未侦破。程某对受损车进行修理,共花费修理费18 394元。程某主张根据物业公司向业主发放的业主手册,在该手册服务指南一项中列举了物业公司关于交通秩序维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的内容。其中,交通秩序维护服务包括:1.指挥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保持道路畅通,维护交通安全;2.外来车辆进出管理、泊位管理;3.秩序维护队员全天候巡视。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包括:1.园区设有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具备监控、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2.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来访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程某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人民币18394元。
小区业主车辆被毁损,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我们认为,物业公司是否对业主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被损承担责任应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约定、物业公司作出的服务承诺或服务细则、车位性质是购买还是租赁、就车辆收费是否另有约定、停放位置是否由物业公司划定、物业公司是否控制进出车辆等因素来综合认定。
本案中,尽管涉案车位管理费是物业公司在物业费之外另行收取的费用,但鉴于小区地下停车场亦是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在向业主发放的业主手册明确载明了其提供停车场的秩序维护等方面服务,因此,程某与物业公司之间仍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案中,在业主手册中物业公司作出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等服务承诺,同时因涉案车位处于监控盲区,物业公司在长期的物业服务过程中一直未对监控盲区问题以及对可能因此出现的安全隐患施以必要的注意并加以解决,物业公司未尽到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公司赔偿数额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亦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损失赔偿的数额,程某主张其损失为车辆修理费18 394元。我们认为,物业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未尽履行义务的程度相适应,并且该范围的确定还应考虑到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等因素。故应综合以上情形酌情确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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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小区内车被砸 物业担责_网易新闻
小区内车被砸 物业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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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赵威 杨仑)车停小区里,车窗被人砸坏,物业公司是否担责?在超市买纸抽,结账价格比标签价格高出三块钱,超市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昨日,本报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拉开序幕,本报记者和维权律师走进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街道办事处九委社区,为居民们的消费维权难题答疑解惑。
9时30分,铁西区兴工九委社区居民纷纷带着问题来到活动室。“能有这机会太好了!”62岁的王阿姨说,“平时遇上点小亏就自己吃了,听律师讲了课才知道必须用法律武器找回公平。”
在一个半小时的消费投诉和咨询活动中,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和游会荣面对面为40余名居民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据统计,在居民们的消费投诉中,商品类的投诉主要涉及食品、服装鞋帽、药品和保健品以及汽车等。在服务类的投诉对象中,主要涉及商场超市、银行和保险公司、物业公司、供暖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等。
私家车小区内被砸
无额外约定物业应担责
消费者黄女士咨询称,去年8月20日,她下班回家将私家车停在小区里,第二天早上发现汽车车窗被砸,幸运的是车内财物并未丢失。出事前,她已向物业公司交了停车费。黄女士想知道,对于车辆被砸一事,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律师说法: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表示,黄女士投诉涉及地上车位,园区地上车位为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不应该收取费用。现在物业对车位收取费用,如果双方没有额外的约定,物业应当对业主的车辆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车主车辆一旦受损,说明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晨报 。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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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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